內容簡介
書刊名稱:金融證券法律資訊與監管動態-第68期
發布作者:德恒金融證券合規及風險處置團隊
發布時間:2022-08-22
閱讀次數:444
書刊簡介:德恒金融證券合規及風險處置團隊-20230822
其他信息:《金融證券法律資訊與監管動態-第68期》電子宣傳畫冊作品由德恒金融證券合規及風險處置團隊于2022-08-22制作并發布于FLBOOK電子雜志制作平臺。FLBOOK是一款HTML5電子雜志、電子書刊、電子畫冊制作平臺,使用FLBOOK可以快速制作和發布電子書刊作品。
閱讀3D版
SECURITIES LAW AND REGULATION
2023年8月22日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8月11日-8月17日)
3.“苗圃”變“森林” 上海自貿試驗區加快推進制度型開放
8月11日盤后,南都物業發布風險提示公告稱,其購買的中融信托旗下的“匯聚金1號”3000萬元,到期后未能及時兌付,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兌付的風險。
無獨有偶,同在8月11日,金博股份也同樣發布了信托產品逾期兌付的公告,涉及產品同樣來自中融信托。金博股份稱,其通過恒泰財富購買中融信托的隆晟1號和澤睿1號信托產品,分別購買3000萬元。截至公告日,相關產品的本金及投資收益尚未收回。
國家數據局正式掛牌步入倒計時。與此同時,各地數據交易所建設也如火如荼。
零壹智庫發布的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6月底,全國各地由政府發起、主導或批復的數據交易所達到44家,頭部數據交易所交易規模已達億元級別,且呈現爆發式增長趨勢。
近期,國務院印發《關于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部署在上海自貿試驗區等外向型經濟發展水平較高、應用場景豐富、監管能力較強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率先試點對接相關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
以落實《若干措施》為契機,上海自貿試驗區取得積極進展,初步形成了一批制度創新成果,如率先開展再制造產品進口試點,持續優化金融創新業務審批服務,推進制度型開放“苗圃”變“森林”。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8月11日-8月17日)
1個月內,三家金融股撤回再融資申請。在中原證券以及華鑫證券的母公司華鑫股份先后撤回再融資申請后,如今又有更為大型的銀行股有動作,民生銀行撤回再融資申請。
8月11日晚間,民生銀行公告稱,現綜合考慮資本市場環境,經審慎分析與論證后決定終止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事項,并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簡稱“上交所”)申請撤回相關申請文件。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8月11日-8月17日)
8月12日晚間,碧桂園宣布,將11只境內公司債券自2023年8月14日開市起停牌,復牌時間另行確定。
碧桂園方面人士表示,集團近期擬就境內公司債券兌付安排事項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根據相關規定,對部分境內債停牌。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8月11日-8月17日)
8月11日晚間,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網站披露最新罰單,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東方)福建省分公司因“投資資金違規投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等違規事實被處以人民幣440萬元罰款。
福建監管局認定,中國東方福建省分公司存在“投資資金違規投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和”收購非金債權未盡職”兩項違法違規事實(案由)。因此,對東方資產福建省分公司合計處以440萬元罰款,對陳澤、宋木江、林熙、林向魁四人分別給予警告。
7.中報披露窗口期頻現違規交易 月內16家公司自曝重要股東短線交易
6.承租人拖欠超2000萬,這只公募REIT勝訴!
8月13日晚間華夏越秀高速公路REIT發布一則勝訴公告。
該基金的項目公司湖北漢孝高速公路建設經營有限公司(下稱“項目公司”)與武漢廣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稱“承租人”)的訴訟一審已出結果,承租人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項目公司支付租賃費2266.4萬元及違約金,駁回承租人的全部反訴請求。
正值2023年半年報披露窗口期,多家A股公司自曝了重要股東涉及短線交易事項。今年8月份以來(8月1日至8月16日20點),A股共有16家公司披露董監高或其家屬、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簡稱“重要股東”)涉及短線交易的事項。
8月16日晚間,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公告稱,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8月11日-8月17日)
上海市證券同業工會8月16日發布2023年7月監管處罰動態。經公開市場統計,2023年7月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證券從業人員共收到各類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及自律性監管措施(以下簡稱“監管處罰”)函件32張。
近日,《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提出6方面24條政策措施,重點如下:
提高利用外資質量、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持續加強外商投資保護、提高投資運營便利化水平、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方式。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8月11日-8月17日)
關于我們
8月11日盤后,南都物業發布風險提示公告稱,其購買的中融信托旗下的“匯聚金1號”3000萬元,到期后未能及時兌付,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兌付的風險。
據了解,該信托產品系由中融信托主動管理,投資方向主要為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交易所及銀行間市場債券以及固定收益類產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1年以內的逆回購及委托人認可的其他固定收益類產品)等。
南都物業披露該信托的進展情況稱,截至公告披露日,其尚未收到該信托計劃的本金及投資收益。南都物業已就該信托計劃逾期兌付的后續事宜與中融信托進行了溝通,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收到中融信托方面的正式文件回復。
對于此次信托逾期,南都物業表示,正在積極聯系各相關方,督促中融信托盡快向公司兌付投資本金及收益,盡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利益,同時準備相關材料,通過訴訟等途徑以最大程度減少公司的潛在損失。后續將加強對使用自有資金投資理財產品的安全評估,嚴控投資風險,密切關注理財產品的回款進展情況,盡最大努力維護好公司和全體股東的權益。
無獨有偶,同在8月11日,金博股份也同樣發布了信托產品逾期兌付的公告,涉及產品同樣來自中融信托。金博股份稱,其通過恒泰財富購買中融信托的隆晟1號和澤睿1號信托產品,分別購買3000萬元。截至公告日,相關產品的本金及投資收益尚未收回。
金博股份表示,董事會將督促公司管理層積極聯系各相關方,盡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利益。加強督促并密切追蹤融資人及項目情況,盡快督促有關責任人兌付投資本息。若后續發現有可能實質影響理財產品的底層資產和產品兌付安全的其他因素,將及時啟動對回購義務人、保證人及擔保方等相關方的法律訴訟程序。
信托產品到期未兌付的問題已逐步波及到上市公司,目前兩家A股上市公司作為某信托產品的投資人,在信托產品出現暴雷后,積極溝通各方,采取相關的風險應對措施,不排除后續可能通過采取法律手段減少潛在的損失。
若啟動訴訟,則法律服務提供者在實操中可能面臨諸多需要考量的問題,如信托財產的損失如何確定,清算程序何時啟動、協議各方簽訂主體的違約程度、責任比例、以及信托法律關系中需關注的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財產時是否做到“勤勉盡責”管理信托產品等問題,在面對可向多重主體追償賠償責任時,同時也應考量追償的順序、成本、可挽回損失的范圍來制定詳盡法律服務方案。
國家數據局正式掛牌步入倒計時。與此同時,各地數據交易所建設也如火如荼。數據顯示,截至6月底,全國各地由政府發起、主導或批復的數據交易所達到44家,頭部數據交易所交易規模呈爆發式增長趨勢。
自去年12月,我國首份針對數據要素的基礎性文件“數據二十條”——《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發布后,多部門多措并舉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建設。
今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組建國家數據局。7月28日,據人社部網站消息,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其中,任命劉烈宏為國家數據局局長。7月24日,人民銀行起草的《中國人民銀行業務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出,鼓勵數據處理者在保障安全合規前提下,積極促進數據高效流通和創新應用。
近日,工信部在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0483號建議的答復中表示,下一步將支持北京、上海等地數據交易機構高質量建設,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參與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探索多種形式的數據交易模式,推動數據要素價值轉化。推動全國統一數據登記平臺高水平建設,指導開展數據資產價值評估試點。鼓勵部屬單位開展數據確權授權的標準制定、技術研發、平臺應用、授權認證等方面工作,探索數據確權授權的落地方案和創新模式。
數據交易所呈現爆發式增長
零壹智庫發布的報告顯示,44家數據交易所主要分布在京津冀、珠三角、長三角、中西部經濟發達地區。其中,多家數據交易所的股東中出現了上市公司的身影。例如,浙數文化和安恒信息分別持有浙江大數據交易中心48.2%、46.8%的股份;廣電運通持有廣州數據交易所10.5%的股份。
從可供交易的數據類型來看,從金融、互聯網領域逐步擴大至醫療、氣象、交通、物流、通訊、教育、人文、地理、生活服務等多個領域。同時,上海、四川、北京、廣東、江西等多地,相繼出臺數據要素市場相關政策文件。如上海數據交易所發布的《關于開展促進數據要素流通專項補貼的通知》,試點實施專項補貼,支持數據產品登記掛牌和交易,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發展。
近期,國務院印發《關于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部署在上海自貿試驗區等外向型經濟發展水平較高、應用場景豐富、監管能力較強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率先試點對接相關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
以落實《若干措施》為契機,上海自貿試驗區取得積極進展,初步形成了一批制度創新成果,如率先開展再制造產品進口試點,持續優化金融創新業務審批服務。
率先開展再制造產品進口試點
《若干措施》聚焦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商務人員臨時入境、數字貿易、營商環境、風險防控等六個方面制定了試點措施。
“苗圃”變“森林”?
上海自貿試驗區加快推進制度型開放
擴大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
上海自貿試驗區持續推動金融領域首創性、引領性開放項目落地,首家外商獨資券商、首家外商獨資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首家外商獨資保險控股公司等金融項目落戶上海自貿試驗區,80家國際知名資管機構設立了120家各類外資資管公司。
支持企業建立提高環境績效的自愿性機制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試點地區內企業自愿遵循環境領域的企業社會責任原則。上海自貿試驗區提前謀劃,試點環境保護新規則,支持企業建立提高環境績效的自愿性機制。截至7月末,浦東綠色50ESG指數涵蓋50個注冊在浦東新區的上市公司樣本,合計總市值2.3萬億元;浦東綠色主題信用債指數涵蓋169只綠色債券,總市值6300億元。
今年5月,中證浦東新區綠色50ESG指數、中證浦東新區綠色主題信用債指數上線運行。“兩條指數均以聚焦上市公司環境績效、社會貢獻和公司治理的ESG評價為核心選樣標準,并向符合綠色低碳發展要求的綠色能源、綠色科技、綠色消費等產業上市公司或債券發行人進行傾斜,引導市場關注綠色轉型貢獻產業及ESG表現較優的相關公司。”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研究開發部副總經理周夏風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民生銀行本次500億可轉債發行的方案醞釀已久。2017年3月30日,民生銀行審議通過發行可轉債的議案。而后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并出具反饋意見,而后發行申請平移到交易所,上交所也兩次進行問詢。
上交所的今年3月和7月的兩次問詢,都關注融資規模以及房地產貸款業務情況,直問民生銀行是否過度融資。
1個月內,三家金融股撤回再融資申請。在中原證券以及華鑫證券的母公司華鑫股份先后撤回再融資申請后,如今又有更為大型的銀行股有動作,民生銀行撤回再融資申請。
8月11日晚間,民生銀行公告稱,現綜合考慮資本市場環境,經審慎分析與論證后決定終止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事項,并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簡稱“上交所”)申請撤回相關申請文件。
民生銀行表示,本行終止本次發行并撤回申請文件是綜合考慮當前資本市場環境做出的審慎決定。終止本次發行事項并撤回相關申請文件不會對本行經營活動與持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本行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8月12日晚間,碧桂園宣布,將11只境內公司債券自2023年8月14日開市起停牌,復牌時間另行確定。
碧桂園方面人士表示,集團近期擬就境內公司債券兌付安排事項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根據相關規定,對部分境內債停牌。
而今年初一度恢復海外市場融資能力,成功通過“內保外貸”獲取境外融資的碧桂園,走到這一步,背后充滿辛酸、無奈。原本業內還有不少人期望,碧桂園在8月7日公告美元債利息未償還后,能在30日寬限期內獲得機構、監管支持,守住自己在公開市場的信用。然而隨著債權人會議召開,債務重組拉開了序幕。
有熟悉碧桂園的機構人士表示,今年碧桂園的到期債務壓力主要在境內債,中介機構也建議,先對境內債務進行債務重組。
接近碧桂園的人士也告訴,對債務進行展期或重組,能讓碧桂園得以喘息,將更多精力放在“保交樓”上。他表示,目前不用擔心碧桂園 “保交樓”的問題,很多資金在監管賬戶內;在交付完成后,反倒還能有資金回流。
碧桂園目前的走向,與融創債務重組的過程類似,先進行境內債展期,再進行境外債重組。不過,兩家公司有著各自的獨特性,碧桂園的重組方案依然未定。
8月13日晚間華夏越秀高速公路REIT發布一則勝訴公告。
該基金的項目公司湖北漢孝高速公路建設經營有限公司(下稱“項目公司”)與武漢廣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稱“承租人”)的訴訟一審已出結果,承租人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項目公司支付租賃費2266.4萬元及違約金,駁回承租人的全部反訴請求。
根據公告,訴訟起因,源于項目公司與承租人于2020年5月8日簽訂的一份《湖北漢孝高速公路機場北服務區經營權租賃協議書》(簡稱“《租賃協議》”)。根據《租賃協議》,租賃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9日,租賃費共計6416萬元。《租賃協議》生效后,項目公司依法依約履行了己方的合同義務,但是承租人對于2022年12月20日到期的租賃費300萬元和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租賃費1283.2萬元,在經項目公司多次催告后,仍逾期未支付。
基于此,2023年2月24日項目公司委托代理律師向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簡稱“法院”)就上述事項對承租人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支付租賃費以及違約金,同時項目公司亦向法院提交了財產保全申請。
緊接著,法院于2023年2月27日正式受理該案件,并依據程序依法查封、扣押、凍結了承租人的部分財產。案件審理過程中,承租人對項目公司提起反訴,基于承租人2023年5月31日應付租金683.2萬元再次出現逾期的情況,為最大限度維護基金和投資人利益,項目公司及時向法院提請追加訴訟請求,申請追繳承租方2023年5月31日應付未付租金683.2萬元及相應違約金。
到了今年8月11日,華夏越秀高速公路REIT的基金管理人接到法院一審判決書((2023)鄂0116民初2360號),一審判決結果顯示,承租人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項目公司支付租賃費2266.4萬元及違約金,駁回承租人的全部反訴請求。該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反訴費由承租人負擔。如不服本判決,當事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法院遞交上訴狀。
在公布訴訟過程和一審結果的同時,公告還針對投資者關心的訴訟事項對基金可供分配金額的影響情況,給予了詳細說明。
中報披露窗口期頻現違規交易?
月內16家公司自曝重要股東短線交易
華夏基金表示,該次判決為一審判決,目前尚未生效,當事人如不服判決,可依法提起上訴,該次訴訟的最終結果仍存在不確定性,對基金可供分配金額的影響以判決生效及最終執行結果為準。
另外,在后續相關工作安排方面,基金管理人、項目公司及運營管理機構將密切關注承租人動態及本次訴訟案件的后續進展,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了解承租人上訴意愿、履約意愿以及履約能力,根據承租人的情況制定積極的應對策略等,并采取一切合理方式維護項目公司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正值2023年半年報披露窗口期,多家A股公司自曝了重要股東涉及短線交易事項。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8月份以來(8月1日至8月16日20點),A股共有16家公司披露董監高或其家屬、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簡稱“重要股東”)涉及短線交易的事項。
記者梳理公告發現,從觸發短線交易的主體來看,大部分集中在董監高的近親屬。對于造成短線交易的原因,大多數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是因為“誤操作”、“不知情”。
“上市公司董監高的配偶和董監高之間是一致行動人關系,上述規定對董監高親屬同樣具有約束效力。依據規定,在定期報告窗口期,董監高是被限制交易的,對于違規行為要進行處罰。”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短線交易行為一旦發生,無論是主觀故意還是過失,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上繳收益。此外,根據短線交易的金額以及主體身份,在具體實踐中,監管還會綜合考察違規主體是否存在主觀惡意,并據此考慮是否采取進一步的監管措施。”王智斌告訴記者。
8月11日晚間,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網站披露最新罰單,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東方)福建省分公司因“投資資金違規投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等違規事實被處以人民幣440萬元罰款。中國東方并不是年內唯一受到處罰的資產管理公司。今年年內,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華融)和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長城資產)也先后收到過監管罰單。但從罰單金額來看,中國東方此次收到的罰單卻創下年內資產管理公司中罰單最大紀錄。
罰單顯示,中國東方福建省分公司在開展業務過程中觸犯多項相關規定。其中包括,《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第一條,《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規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收購業務的通知》第二點、第三點,《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第五條、第十五條的規定。
福建監管局認定,中國東方福建省分公司存在“投資資金違規投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和”收購非金債權未盡職”兩項違法違規事實(案由)。因此,對東方資產福建省分公司合計處以440萬元罰款,對陳澤、宋木江、林熙、林向魁四人分別給予警告。
8月16日晚間,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公告稱,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恒大地產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據了解,8月10日,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于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的2021年報進行了審計,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而根據恒大地產集團8月10日披露的多份財報數據,恒大地產2022年度的凈虧損達527.2億元,截至2022年年底,流動負債合計達16787.47億元,公司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和受限資金)總額為91.73億元。公司總負債18338.19億元,總資產14685.57億元,已資不抵債。
另據天眼查顯示,8月15日,恒大地產又新增了多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標的合計達17億元,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等,執行法院包括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等。
截至目前,恒大地產目前有530余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453億元。同時,公司還存在多條限制消費令、失信被執行人等。
上海市證券同業工會8月16日發布2023年7月監管處罰動態。經公開市場統計,2023年7月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證券從業人員共收到各類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及自律性監管措施(以下簡稱“監管處罰”)函件32張。
從出具監管處罰的主體來看,證監會出具行政監管措施4張,證監會派出機構出具行政監管措施19張,證券行業自律組織出具行政處罰或行政監管措施9張。
從處罰對象來看,行業內共有13家證券公司及27名相關從業人員(包括獨立董事、首席信息官、證券投資部總經理、研究員、分支機構負責人、保薦代表人等)受到處罰。
從業務領域來看,涉及經紀業務函件10張、投行業務函件10張、研究報告業務函件3張、信息系統函件3張、內部管理/公司治理函件2張、執業行為函件2張及考試作弊函件2張。
從處罰措施看,監管處罰措施包括2張行政處罰、4張市場禁入/認定為不適當人選、2張責令改正、16張警示函、3張書面警示/監管警示、1張通報批評、2張監管談話、1張口頭警示及1張書面承諾。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提出6方面24條政策措施,重點如下:
在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方面,拓寬吸引外資渠道,深入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內投資試點,建立健全QFLP外匯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幣直接開展境內相關投資。
在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方面,保障依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支持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確保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三是持續加強外商投資保護。健全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機制,強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加大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規范涉外經貿政策法規制定。
四是提高投資運營便利化水平。優化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停居留政策,探索便利化的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機制,統籌優化涉外商投資企業執法檢查,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服務保障。
五是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強化外商投資促進資金保障,落實外國投資者境內取得利潤再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對符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實施配套獎勵措施。做好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工作有關配套政策措施落實。
六是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方式。健全引資工作機制,便利境外投資促進工作,拓展外商投資促進渠道,優化外商投資促進評價。
國務院相關意見結合當前的國內外形勢,從外商投資的營商環境、市場準入、權益保護等多方面提出了6方面24條政策措施,同時鼓勵各地區因地制宜制定相關的配套舉措。優化外商投資環境,有利于吸引外商投資投資力度,從而在短期內促進境外資本進一步的流入,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升國內金融市場的活力,但另一方面,也需要做好相應的應對風險工作、加強風險管控,避免沖擊,才能實現外資引入目的的美好愿景。
ABOUT US
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合規專業委員會負責人。刑法學博士,研究員,原司法部預防犯罪研究所預防室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區律協副會長,全國律協刑委會委員,北京市律協行業規則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司法分會副秘書長;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聘為“控告申訴檢察專家咨詢庫”專家。主要從事刑事訴訟以及刑事風控與合規業務,代理刑事案件幾百起,其中在全國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幾十起,為多名原省(部)級領導、多家金融機構、上市公司提供刑事辯護、刑民(行)交叉以及刑事風控與合規業務。
我們由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區的德恒專業律師團隊聯合組成,長期從事金融證券領域業務,專注于上市發行、并購重組、資產管理、投融資、合規治理、刑民交叉、爭議解決等法律實務。我們關注金融證券領域的最新市場熱點和前沿法律問題,致力于為金融證券領域的客戶提供跨地域、多專業的綜合性法律解決方案。
現任德恒金融專委會執委(資管組主委),“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中國寶武集團、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平安建投和平安資管的入庫律師,蟬聯2021年度和2022年度Legal 500推薦律師。從事律師執業超過18年,在金融證券、私募基金、投融資和并購、商事爭議解決(特別是資管糾紛)等領域擁有豐富的法律服務經驗。
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第一屆、第二屆管委會委員,德恒全國刑委會副主任。上海市企業法律顧問協會首批特邀專家委員,上海市國資委金融證券領域委托推薦律師,上海市工商聯(總商會)第一屆律師志愿服務團成員。擁有17年國際國內訴訟仲裁經驗,成功處理操控證券市場、內幕交易、上市公司業績對賭、融資租賃、信用證融資、供應鏈貿易融資、銀行貸款擔保、基金投融資等重大金融證券案件。
德恒證券專委會執委,德恒深圳高級合伙人、業務發展委員會主任。主要執業領域為公司上市、改制、并購、重組。多次登榜IFLR(《國際金融法律評論》)、ALB 《亞洲法律雜志》等專業評級機構榜單。
德恒深圳創始合伙人、德恒刑委會顧問、德恒深圳刑(行)民交叉法律服務專業委員會主任、深圳律協刑民交叉專委會顧問。自2002年執業以來,業務相關范圍主要聚焦于涉及市場經濟領域的刑事及刑民交叉法律服務。近年來法律服務領域逐漸延伸至證券金融資本市場的爭議解決范疇,先后參與辦理過多起具有較大影響的涉及證券金融資本市場的案件。對涉及證券資本市場的爭議解決(包括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法律事務、“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有比較豐富的實務經驗,同時對相關的法律領域有比較深入和系統的研究,先后發表過多篇專業論文。
德恒深圳合伙人,德恒深圳合規中心副主任、海南國際仲裁院仲裁員、廣東省律師協會合規專委會委員、一帶一路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黃磊律師主要執業領域為合規、投融資、并購、資本市場及商事爭議解決。從事國有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建設、上市公司合規和基金合規工作。
深圳市律師協會證券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公益律師、深圳市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外聯部部長、西南政法大學深圳校友會理事、德恒深圳青工委委員,擁有超10年的法律工作經驗,業務聚焦于金融、證券爭議解決領域,主要客戶包括長城證券、招商證券、國信證券、金元證券、平安創投等金融證券領域知名機構,曾成功處理ABS、資管產品兌付系列爭議解決、股票質押式回購糾紛、企業控制權爭奪系列糾紛等重大商事案件。
聯絡團隊:chenkj@dehenglaw.com
德恒上海電話:+86 21 5598 9888傳真:+86 21 5598 9898地址:虹口區東大名路501號上海白玉蘭廣場23層
德恒北京電話:+86 10 5268 2888傳真:+86 10 5268 2999地址: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B座十二層
德恒上海電話:+86 21 5598 9888傳真:+86 21 5598 9898地址:虹口區東大名路501號上海白玉蘭廣場23層
德恒北京電話:+86 10 5268 2888傳真:+86 10 5268 2999地址: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B座十二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