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書刊名稱:金融證券法律資訊與監管動態-第53期
發布作者:德恒金融證券合規及風險處置團隊
發布時間:2022-05-05
閱讀次數:619
書刊簡介:德恒金融證券合規及風險處置團隊-20230505
其他信息:《金融證券法律資訊與監管動態-第53期》電子宣傳畫冊作品由德恒金融證券合規及風險處置團隊于2022-05-05制作并發布于FLBOOK電子雜志制作平臺。FLBOOK是一款HTML5電子雜志、電子書刊、電子畫冊制作平臺,使用FLBOOK可以快速制作和發布電子書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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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URITIES LAW AND REGULATION
2023年5月5日
4. 中基協擬發文規范私募基金運作 私募基金規模低于1000萬元出局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4月29日-5月4日)
2. 6家公司年報“難產” 多重風險齊發加劇陣痛?
近年來,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數量逐年上升,上海金融法院在全國首創證券糾紛示范判決機制,并構建了“示范判決+專業調解+司法確認”全鏈條的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為進一步發揮自律組織在多元解紛機制中的重要作用,上海金融法院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建議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增加上市公司應積極參與證券糾紛多元化解的相關條文。近日,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新修訂的《股票上市規則》中納入了上海金融法院的該項司法建議。
A股上市公司2022年年報披露已經收官,但有幾家上市公司卻因各種原因導致年報“難產”,而年報“難產”帶來的一連串陣痛反應,可能令相關上市公司面臨新的風險。
4月27日滬深交易所更新擬上市公司動態,一天內三家公司IPO終止,其中1家來自創業板,2家來自科創板。至此,今年以來不含北交所遭撤否的擬IPO企業達到81家。
4月28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就新起草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下稱《運作指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運作指引》共32條,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投資、運作管理等環節明確了底線要求,并針對重點問題予以規范,以完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規則體系。
1. 上海金融法院這個司法建議,被納入《股票上市規則》
證監會4月28日發布消息稱,《推動科技創新公司債券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近日制定并印發。《工作方案》部署了五方面18項工作,提出實行科創企業“即報即審、審過即發”的“綠色通道”政策、推動科技創新領域企業發行REITs、研究推出科創債ETF等具體舉措,加快提升科技創新企業服務質效。
4月28日,上海證監局組織召開轄區公募基金管理人監管工作會議,通報2022年轄區公募基金行業發展情況和監管工作情況,推進轄區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會議指出上海轄區機構集聚效應明顯,并要求,轄區機構要持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進一步強化投研核心能力建設,不斷提升合規內控有效性。
1. 上海證監局召開轄區公募基金管理人監管工作會議
5月4日,據中紀委網站消息,浙江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朱從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朱從玖曾在證券系統工作20年時間,歷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干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專員、上海證券交易所總經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等。2012年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5. “零容忍”打擊涉賭資金非法匯兌 外匯局公開通報一批外匯違規典型案例
4月28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開通報一批外匯違規典型案例,劍指非法買賣外匯用于跨境賭博行為。10起案例中,罰款金額最高近百萬元,對外傳遞出監管部門“零容忍”打擊涉賭資金非法匯兌活動的決心。多部門重拳出擊下,打擊跨境賭博近年來持續深入推進。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外匯局配合公安機關、人民銀行等部門嚴厲打擊跨境賭博犯罪,查處多起涉賭資金非法匯兌案件,堅決斬斷涉賭資金鏈。
?2. 突發!朱從玖被查!分管浙江金融十年,曾任證監會主席助理
? 3. 兩名國有大行干部落馬!金融反腐持續深入節前通報頻繁
4月28日,“五一”假期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一連發布數則干部“落馬”信息,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兩大國行的兩名干部均被處分。隨著反腐風暴深入,近年來金融領域的反腐打擊力度持續加大,銀行業內干部落馬屢見不鮮。財聯社記者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統計,今年以來,包括監管、協會及銀行、農信社等整個銀行系統內“落馬”干部有數十人之多,其中約18人被處分,25人被查。尤其是近期臨近“五一”、端午節點,反腐相關通報頻出的同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還發布了《節前通報典型案例釋放強烈信號》,釋放出紀檢監察機關緊盯關鍵節點、關鍵問題從嚴糾治,對頂風違紀的,不論職務高低一律從嚴查處、寸步不讓的強烈信號。
4. 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將完善跨境執法協作機制
中國證監會4月28日發布消息,為進一步提升執法協作水平,深化執法經驗交流,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近日以線下形式,舉行了第十四次兩地執法合作工作會議,提出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將進一步完善跨境執法協作機制,強化打擊跨境證券違法犯罪合力,為資本市場平穩有序運行提供強有力保障。中國證監會稱,隨著資本市場的務實合作不斷深化和加強,雙方執法合作日益密切順暢。2016年以來,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依法開展各類跨境執法協作,攜手打擊跨境違法違規行為,對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關于我們
4月28日晚,為規范開展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相關業務,保護境內外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利率互換市場秩序,人民銀行發布《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
4月28日,北京證券交易所制定了《北京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擔保物集中度管理業務指引》(北證公告〔2023〕38號)并予以發布。該新規旨在規范北交所會員融資融券客戶擔保物管理,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該《業務指引》將于2023年7月31日施行。
近年來,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數量逐年上升。為提高群體性證券糾紛化解效率,上海金融法院在全國首創證券糾紛示范判決機制,并構建了“示范判決+專業調解+司法確認”全鏈條的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根據該機制,在處理群體性證券糾紛時,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作為示范案件先行審理、先行判決;示范判決生效后,其他案件作為平行案件,依托示范判決所確定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標準,通過專業調解以及高效的司法確認,促使當事人通過非訴方式化解糾紛。
為進一步發揮自律組織在多元解紛機制中的重要作用,妥善化解證券群體性糾紛,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證券
A股上市公司2022年年報披露已經收官,但有幾家上市公司卻因各種原因導致年報“難產”,而年報“難產”帶來的一連串陣痛反應,可能令相關上市公司面臨新的風險。
據統計,截至5月3日,共有6家上市公司未能按規定時間披露2022年年報。通過對其中原因的梳理,因為穿透式審計、與公司終止合作等因素,會計師事務所無法按時給出審計意見,是財報不能按時披露的重要原因之一。
對此,有資本市場研究人員認為,這些公司年報“難產”的原因雖五花八門,但在注冊制大背景下,審計機構嚴格把關是背后更深層次的原因,作為“看門人”的審計機構正在有效發揮核查和把關的作用。
市場規范和諧發展,上海金融法院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發送司法建議,建議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增加上市公司應積極參與證券糾紛多元化解的相關條文。近日,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了新修訂的《股票上市規則》,在“公司治理”章節中增加第4.1.6條:“因上市公司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導致證券群體糾紛的,公司應當積極通過證券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等方式及時化解糾紛,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
群體性證券糾紛具有人數眾多且社會影響大的特征,而證券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則是上海金融法院從大量群體性證券糾紛案件審理經驗中提取并建構的源頭化解該類糾紛的重要舉措。在全面注冊制的背景下,上交所在《股票上市規則》中納入“證券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可見無論是在司法領域,還是在上市公司監管領域,均不斷強調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和合規性問題,重在對投資者的保護,努力為投資者提供糾紛化解的途徑。律師在此過程中可通過專業的法律服務,提供多元、高效的解決渠道和服務。
4月27日滬深交易所更新擬上市公司動態,一天內三家公司IPO終止,其中1家來自創業板,2家來自科創板。至此,今年以來不含北交所遭撤否的擬IPO企業達到81家。
具體來看,惠州特創科技因“不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或信息披露要求”,未通過深交所上市委審核。上市委對公司在實控人認定、研發費用、代理銷售等方面存在疑問,要求公司和保薦人作出說明。
河南惠強新材和蘇州賽芯電子兩家鋰電產業鏈企業,則是在首輪問詢后自己選擇撤回材料。從問詢反饋來看,惠強新材在經營現金流與凈利潤的匹配度、股權變更對價、內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瑕疵;而賽芯電子則在前五大客戶、招股書的規范性等方面被監管關注。
中基協擬發文規范私募基金運作 私募基金規模低于1000萬元出局
4月28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就新起草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下稱《運作指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運作指引》,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初始募集及存續規模不得低于1000萬元;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采取資產組合的方式進行投資,投資單一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25%。
《運作指引》共32條,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投資、運作管理等環節明確了底線要求,并針對重點問題予以規范,以完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規則體系。
《運作指引》明確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初始募集及存續規模,強化了投資范圍及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并對申贖管理作了相關安排。具體而言: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初始募集及存續規模不得低于1000萬元;基金投向流動性較低資產等特殊資產的,投資者風險等級不得低于基金風險等級;基金開放申贖頻率不得高于每月一次,并對相關專業投資者
予以豁免;基金合同應當約定投資者不少于6個月的份額鎖定期安排,對相關專業投資者予以豁免。此外,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需審慎設置預警線、止損線及觸發后的安排。
根據《運作指引》,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采取資產組合的方式進行投資,投資單一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25%;基金架構應當清晰、透明,禁止多層嵌套,不得通過設置復雜架構、多層嵌套等方式規避監管要求;同一實控人控制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自有基金、管理的所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擔任投資顧問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合計持有單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證監會4月28日發布消息稱,《推動科技創新公司債券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近日制定并印發。《工作方案》部署了五方面18項工作,提出實行科創企業“即報即審、審過即發”的“綠色通道”政策、推動科技創新領域企業發行REITs、研究推出科創債ETF等具體舉措,加快提升科技創新企業服務質效。
據悉,《工作方案》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根本導向,立足健全債券市場服務科技創新的融資服務機制,堅持制度創新、協同發力、示范引領,積極引導各類金融資源加快向科技創新領域聚集,更好支持科技創新企業高質量發展。
《運作指引》對私募證券基金的初始備案規模提出的1000萬最低要求,對小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影響較大,此外,《運作指引》對基金管理人提出了諸多要求,如不得新增募集規模、不得新增投資者、不得展期、新增投資活動須符合《運作指引》要求等。可見,《運作指引》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領域的監管更為細化和嚴格,這將對私募基金行業發展產生較大影響,律師應協助私募基金企業注重私募基金設立、運作、解散全過程的合規性。
4月28日,上海證監局組織召開轄區公募基金管理人監管工作會議,通報2022年轄區公募基金行業發展情況和監管工作情況,并明確今年重點工作要求,推進轄區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
會議指出,上海轄區機構集聚效應明顯,目前共有70家公募基金管理人,占全國比重為45%,5家新設的外商獨資公募基金公司均落戶上海。轄區公募基金行業資產管理規模穩中有升,截至2022年底,公募基金管理規模約9.46萬億元,較2019年底增長73%,其中權益類基金占比穩步提升;基金業務創新活躍,產品譜系逐漸豐富;基金行業持續發揮功能,積極參與上市公司治理,切實履行環境、社會和治理責任;合規風控水平不斷提升,行業整體抗風險能力增強。
突發!朱從玖被查!分管浙江金融十年,
曾任證監會主席助理
5月4日,據中紀委網站消息,浙江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朱從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朱從玖曾在證券系統工作20年時間,歷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干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專員、上海證券交易所總經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等。2012年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會議要求,轄區機構要持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進一步強化投研核心能力建設,不斷提升合規內控有效性。要堅持“受人之托、代客理財”的行業本質,著力提升投資者獲得感,著力涵養“合規、誠信、專業、穩健”的行業文化,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業生態。
兩名國有大行干部落馬!金融反腐持續深入節前通報頻繁
4月28日,“五一”假期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一連發布數則干部“落馬”信息,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兩大國行的兩名干部均被處分。
其中,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公司金融業務部原副總經理王英奎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性質惡劣,影響嚴重。依據有關規定,王英奎被開除黨籍,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取消退休待遇;河北省秦皇島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隨著反腐風暴深入,近年來金融領域的反腐打擊力度持續加大,銀行業內干部落馬屢見不鮮。財聯社記者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統計,今年以來,包括監管、協會及銀行、農信社等整個銀行系統內“落馬”干部有數十人之多,其中約18人被處分,25人被查。
尤其是近期臨近“五一”、端午節點,反腐相關通報頻出的同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還發布了《節前通報典型案例釋放強烈信號》,釋放出紀檢監察機關緊盯關鍵節點、關鍵問題從嚴糾治,對頂風違紀的,不論職務高低一律從嚴查處、寸步不讓的強烈信號。
此外,包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內,還有浙江、杭州、海南、四川、遼寧、廣西、西安、安徽、長春、陜西、大連、廣東、山西、上海等多省市紀委監委也均于近日紛紛發布多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案例。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金融腐敗損害公共利益而肥私,不僅破壞了金融市場正常生態,影響金融資源有效配置,推高了金融成本,還會影響金融機構風險控制,損害了股東和公眾利益,導致局部風險積累等。監管部門應繼續補齊監管制度短板,不斷提升監管質效,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同時,金融機構需要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不斷完善內部治理,提升業務從業人員的合規意識,強化反腐治理。
中國證監會4月28日發布消息,為進一步提升執法協作水平,深化執法經驗交流,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近日以線下形式,舉行了第十四次兩地執法合作工作會議。會議提出,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將進一步完善跨境執法協作機制,強化打擊跨境證券違法犯罪合力,為資本市場平穩有序運行提供強有力保障。
據悉,雙方執法部門負責人出席會議。會議回顧了2016年雙方建立跨境執法合作定期會議機制以來取得的重要成果,分享了做好執法合作工作的經驗,交換了進一步深化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跨境執法合作關系的意見。
會議還通報了今年以來雙方執法工作及跨境執法工作重點,跟進雙方關注的重大案件辦理進展,討論了協同調查個案進展,部署安排聯合舉辦專題培訓和實習交流工作。
會議期間,雙方執法部門還與廉政公署和香港商業罪案調查科有關部門,就根據各自工作職能依法提供執法合作事宜進行了座談交流。
中國證監會稱,隨著資本市場的務實合作不斷深化和加強,雙方執法合作日益密切順暢。2016年以來,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依法開展各類跨境執法協作,攜手打擊跨境違法違規行為,對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零容忍”打擊涉賭資金非法匯兌?
外匯局公開通報一批外匯違規典型案例
4月28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開通報一批外匯違規典型案例,劍指非法買賣外匯用于跨境賭博行為。10起案例中,罰款金額最高近百萬元,對外傳遞出監管部門“零容忍”打擊涉賭資金非法匯兌活動的決心。
打擊外匯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是加強外匯市場監管、維護外匯市場健康良性秩序的關鍵舉措。“為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外匯局通過常態化通報外匯違規典型案例的方式,深刻揭示跨境賭博的嚴重危害性,表明‘零容忍’打擊涉賭資金非法匯兌活動的決心,進一步營造拒賭反賭氛圍。”前述負責人表示。
多部門重拳出擊下,打擊跨境賭博近年來持續深入推進。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外匯局配合公安機關、人民銀行等部門嚴厲打擊跨境賭博犯罪,查處多起涉賭資金非法匯兌案件,堅決斬斷涉賭資金鏈。
談及下一步工作,外匯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從三方面重點著力:
一是嚴厲懲戒賭資非法匯兌行為。深化跨部門溝通聯動,強化行刑銜接聯合懲戒,“全鏈條”打擊跨境賭博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快從重懲處賭客非法匯兌賭資行為。
二是持續壓實銀行、支付機構防賭職責。保持對銀行、支付機構監督檢查壓力,嚴格倒查為非法跨境金融活動提供資金支付結算等違規行為,防范賭資等非法資金借助正規資金渠道跨境。
三是不斷加強震懾引導。通過違規案例通報、政策宣講、短視頻展播等多種形式開展釋法普法活動,提升宣傳教育活動的覆蓋面和滲透力。
4月28日晚,為規范開展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相關業務,保護境內外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利率互換市場秩序,人民銀行發布《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
《辦法》適用于“北向互換通”,即香港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境外投資者(下稱境外投資者)經由香港與內地基礎設施機構之間在交易、清算、結算等方面互聯互通的機制安排,參與內地銀行間金融衍生品市場。
根據《辦法》規定,“北向互換通”初期可交易品種為利率互換產品。“北向互換通”利率互換的報價、交易及結算幣種為人民幣。
備受期待,“北向互換通”即日起實施
近年來,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力度不斷加大。2017年以來,“債券通”南北向通的先后推出,成為中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重要里程碑。
隨著境外投資者持債規模擴大、交易活躍度上升,其利用衍生品管理利率風險的需求持續增加。2022年7月,人民銀行、香港金管局、香港證監會聯合公布將實施“互換通”和常備互換安排。2023年2月17日,央行發布《辦法》征求意見稿。
隨著《辦法》發布并在4月28日當天實施,“北向互換通”境外投資者現階段可在銀行間市場開展符合集中清算要求的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
可通過受認可的境外電子交易平臺交易
《辦法》規定,境內投資者開展“北向互換通”業務前,應當與人民銀行認可的境內電子交易平臺(下稱境內電子交易平臺)簽署“互換通”報價商協議。
目前“北向互換通”下受認可的境外電子交易平臺包括:TradeWeb、Bloomberg。央行有關負責人還指出,未來可應市場需求加入其他受認可的電子交易平臺,受認可的境內電子交易平臺為中國外匯交易中心。
《辦法》明確,“北向互換通”交易在境內電子交易平臺達成,交易一經達成即視為交易已完成確認。存續合約的轉讓應當通過境內電子交易平臺開展,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初期全市場每日交易凈限額為200億元人民幣
《辦法》規定,“北向互換通”實行額度管理,并根據市場情況適時調整。根據規定,為確保市場平穩運行,“北向互換通”充分考慮境外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情況,初期全市場每日交易凈限額為200億元人民幣(即全部境外投資者通過“北向互換通”開展利率互換交易在軋差后的名義本金凈額每日不超過200億元人民幣),清算限額為40億元人民幣(即上海清算所與場外結算公司之間凈頭寸對應的“互換通”資源池風險敞口上限為40億元人民幣)。
4月28日,北京證券交易所制定了《北京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擔保物集中度管理業務指引》(北證公告〔2023〕38號)并予以發布。該新規旨在規范北交所會員融資融券客戶擔保物管理,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該《業務指引》將于2023年7月31日施行。
*本資訊動態所包含的全部內容不代表德恒律師事務所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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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合規專業委員會負責人。刑法學博士,研究員,原司法部預防犯罪研究所預防室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區律協副會長,全國律協刑委會委員,北京市律協行業規則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司法分會副秘書長;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聘為“控告申訴檢察專家咨詢庫”專家。主要從事刑事訴訟以及刑事風控與合規業務,代理刑事案件幾百起,其中在全國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幾十起,為多名原省(部)級領導、多家金融機構、上市公司提供刑事辯護、刑民(行)交叉以及刑事風控與合規業務。
我們由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區的德恒專業律師團隊聯合組成,長期從事金融證券領域業務,專注于上市發行、并購重組、資產管理、投融資、合規治理、刑民交叉、爭議解決等法律實務。我們關注金融證券領域的最新市場熱點和前沿法律問題,致力于為金融證券領域的客戶提供跨地域、多專業的綜合性法律解決方案。
現任德恒金融專委會執委(資管組主委),“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中國寶武集團、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平安建投和平安資管的入庫律師,蟬聯2021年度和2022年度Legal 500推薦律師。從事律師執業超過18年,在金融證券、私募基金、投融資和并購、商事爭議解決(特別是資管糾紛)等領域擁有豐富的法律服務經驗。
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第一屆、第二屆管委會委員,德恒全國刑委會副主任。上海市企業法律顧問協會首批特邀專家委員,上海市國資委金融證券領域委托推薦律師,上海市工商聯(總商會)第一屆律師志愿服務團成員。擁有17年國際國內訴訟仲裁經驗,成功處理操控證券市場、內幕交易、上市公司業績對賭、融資租賃、信用證融資、供應鏈貿易融資、銀行貸款擔保、基金投融資等重大金融證券案件。
德恒證券專委會執委,德恒深圳高級合伙人、業務發展委員會主任。主要執業領域為公司上市、改制、并購、重組。多次登榜IFLR(《國際金融法律評論》)、ALB 《亞洲法律雜志》等專業評級機構榜單。
德恒深圳創始合伙人、德恒刑委會顧問、德恒深圳刑(行)民交叉法律服務專業委員會主任、深圳律協刑民交叉專委會顧問。自2002年執業以來,業務相關范圍主要聚焦于涉及市場經濟領域的刑事及刑民交叉法律服務。近年來法律服務領域逐漸延伸至證券金融資本市場的爭議解決范疇,先后參與辦理過多起具有較大影響的涉及證券金融資本市場的案件。對涉及證券資本市場的爭議解決(包括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法律事務、“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有比較豐富的實務經驗,同時對相關的法律領域有比較深入和系統的研究,先后發表過多篇專業論文。
德恒深圳合伙人,德恒深圳合規中心副主任、海南國際仲裁院仲裁員、廣東省律師協會合規專委會委員、一帶一路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黃磊律師主要執業領域為合規、投融資、并購、資本市場及商事爭議解決。從事國有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建設、上市公司合規和基金合規工作。
深圳市律師協會證券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公益律師、深圳市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外聯部部長、西南政法大學深圳校友會理事、德恒深圳青工委委員,擁有超10年的法律工作經驗,業務聚焦于金融、證券爭議解決領域,主要客戶包括長城證券、招商證券、國信證券、金元證券、平安創投等金融證券領域知名機構,曾成功處理ABS、資管產品兌付系列爭議解決、股票質押式回購糾紛、企業控制權爭奪系列糾紛等重大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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