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書刊名稱:金融證券法律資訊與監管動態-第78期
發布作者:德恒金融證券合規及風險處置團隊
發布時間:2022-10-30
閱讀次數:301
書刊簡介:德恒金融證券合規及風險處置團隊-20231030
其他信息:《金融證券法律資訊與監管動態-第78期》電子宣傳畫冊作品由德恒金融證券合規及風險處置團隊于2022-10-30制作并發布于FLBOOK電子雜志制作平臺。FLBOOK是一款HTML5電子雜志、電子書刊、電子畫冊制作平臺,使用FLBOOK可以快速制作和發布電子書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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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URITIES LAW AND REGULATION
2023年10月30日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
2.全國股轉公司“牽手”18家區域性股權市場 三四板制度型對接機制正式落地
派林生物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將于10月25日舉行。就在會議前夕,派林生物控制權爭奪戰卻愈演愈烈。
10月19日晚間,派林生物發布公告表示,公司近日收到太原市晉源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送達的《傳票》《應訴通知書》及《民事起訴狀》等相關訴訟材料,公司第二大股東哈爾濱同智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智成科技”)因公司決議撤銷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公告顯示,10月17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裁定禁止公司執行上述監事會決議。然而僅隔一日,10月18日,法院又裁定撤銷前述民事裁定。
10月20日,全國股轉公司與首批18家區域性股權市場簽署監管合作備忘錄,三四板制度型對接機制正式落地。
北京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總經理隋強10月20日在全國股轉公司與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合作備忘錄簽約儀式上表示,監管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標志著四板創新型企業進入公開市場的“快車道”正式貫通,三四板互聯互通邁出關鍵一步,有利于進一步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孵化培育功能,夯實新三板、北交所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紐帶作用,健全創新型中小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鏈條,更好服務于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助力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
1.派林生物控制權爭奪戰白熱化 董事長深夜發文“作惡者將付出沉重代價”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
《財經》從多方獨立信源處獲悉,小鵬汽車副總裁、采購部負責人李豐被停職調查后,小鵬的采購部門目前由劉永杰接手。劉永杰現任小鵬汽車供應鏈管理總監,向小鵬汽車 CEO 何小鵬匯報。
9天前,小鵬汽車在內部會議上通報,李豐被停職,多名員工被點名留下配合調查。此事在車圈快速引起討論,小鵬汽車回應稱,這是正常的反腐倡廉行為,對于腐敗行為發現一起、糾錯一起,絕不姑息,此次事件涉及面小,不影響商務、生產環節。
10月19日,中信信托向君錕投資者發布了一則臨時信息披露公告,稱該產品投資的浙江紹興鏡湖新區黃酒小鎮項目的兩家主導平臺公司,多份公章印鑒被強行取走。
5. 公募REITs今年三季度業績發榜 27只盈利1只略虧
截至10月25日,目前已上市的28只公募REITs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全部披露完畢。報告顯示,除華安張江光大REIT在第三季度出現凈利潤虧損外(虧損18.86萬元),其余27只產品全部盈利。整體來看,大部分公募REITs底層項目經營表現穩定,11個項目第三季度均實現收入超1億元,15個項目均實現凈利潤超千萬元。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依法受理馬某某等三名投資者訴李某某證券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案件,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投服中心)作為本案支持訴訟人支持原告投資者提起訴訟,請求李某某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及印花稅等合計20余萬元。本案中,煙臺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某科技公司擬舉牌收購某上市公司股票,錢某某為該內幕信息知情人,李某某從錢某某處獲知內幕消息并進行證券交易,中國證監會就上述內幕交易行為作出行政處罰,馬某某等三名投資者基于行政處罰決定書,提起本案訴訟。
6.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由投保機構支持起訴的內幕交易民事案件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
為進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態化分紅機制,引導上市公司進一步提高分紅水平、增加分紅頻次、規范分紅行為,10月20日,證監會擬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以下簡稱《現金分紅指引》)進行修訂,并同步對《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簡稱《章程指引》)現金分紅相關條款進行修改,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總市值近40億元的芯片股文一科技盤中觸及漲停一度拿下六連板,卻在尾盤炸板并大幅跳水,全天換手率58.13%,截至收盤成交額22.12億元。
文一科技盤后公告,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公司在公告中稱,在立案調查期間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
2. 因涉嫌信披違規被立案!小市值芯片股盤中六連板,上半26年業績由盈利修訂為虧損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
10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發布消息,為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加強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建立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評估與識別機制,根據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有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管總局制定了《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正式發布。《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的發布實施,將評估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范圍從銀行進一步拓展到保險領域,為實施差異化監管打好基礎,有助于強化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監管,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增強金融體系穩健性。
1. 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評估辦法出爐,明年1月1日施行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
10月20日,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過渡期結束。當日,證監會發布《中國證監會關于企業債券過渡期后轉常規有關工作安排的公告》(簡稱《公告》),對轉常規后企業債券受理審核注冊等工作進行安排。
同時,證監會發布實施《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4號——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以下簡稱《24號準則》),完善公司(企業)債券制度規則體系,進一步夯實債券市場防假打假、強化募集資金監管、防范非市場化發行的制度基礎,更好為企業債券過渡期后轉常規運行、促進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
2. 證監會發布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轉常規后相關工作新安排
10月21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央行行長潘功勝做了國務院關于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中提到:下一步將推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等6部條例立法修法項目。全面加強和完善金融監管。
現行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是由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镕基于2000年11月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297條國務院令,其目的是為了規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活動,依法處理國有銀行不良貸款,促進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是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首部也是唯一的一部法律法規。
如今,這部跨越時代,穿越周期的重磅法規將迎來首次修訂。
《辦法》共四條二十項,包括總則、評估流程與方法、評估指標和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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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將于10月25日舉行。就在會議前夕,派林生物控制權爭奪戰卻愈演愈烈。
是“一股獨大”還是“合作共贏” 雙方各執一詞
10月19日晚間,派林生物發布公告表示,公司近日收到太原市晉源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送達的《傳票》《應訴通知書》及《民事起訴狀》等相關訴訟材料,公司第二大股東哈爾濱同智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智成科技”)因公司決議撤銷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公告顯示,10月17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裁定禁止公司執行上述監事會決議。然而僅隔一日,10月18日,法院又裁定撤銷前述民事裁定。
10月19日晚間,派林生物子公司派斯菲科發布了一則署名為派林生物董事長付紹蘭的聲明,對勝幫基金(即勝幫英豪)進行了斥責。
派林生物控制權爭奪戰白熱化?
董事長深夜發文“作惡者將付出沉重代價”
付紹蘭在聲明中表示,一、此前勝幫基金與其他主要股東見面,都是“最后通牒”的姿態,缺乏合作共贏理念,開局即成僵局;二、該提前換屆如此異常,勝幫基金(陜煤集團四級子公司)此番操作無視規則、沒有底線,應該不是堂堂陜煤集團的作風;三、二股東不得已依法維權,相信法律守護公平正義;四、我們主張共同治理、良性治理,主張依法合規按章程。希望大股東放棄一股獨大、包攬“三會”的立場,共同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結構,共同促進派林生物健康發展;五、舉頭三尺有神明,且,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作惡者必將付出沉重代價,協助作惡者概莫例外。
對于付紹蘭的上述聲明,10月20日,勝幫英豪內部人士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相信法院的裁決結果是公平公正的,勝幫英豪入主派林生物以來所作所為都是經得起法律檢驗的。”
“從5月份股權過戶完成后至今已有4個多月,勝幫英豪始終未能進入董事會參與公司治理。”勝幫英豪上述內部人士向記者表示,自入主派林生物以來,一直在積極爭取與二股東方面進行溝通,希望合作共贏,然而收效甚微。
深交所火速下發關注函
就在派林生物發布收到法院傳票及民事裁定書的公告當晚,深交所火速向派林生物發布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三會及管理層是否能夠有序運作并形成有效決議,內部控制是否能夠有效實施,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忠實、勤勉履職,維護上市公司股東利益,保障上市公司正常經營運作;同時還要求公司說明是否觸及相關規定的需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全國股轉公司“牽手”18家區域性股權市場?
三四板制度型對接機制正式落地
10月20日,全國股轉公司與首批18家區域性股權市場簽署監管合作備忘錄,三四板制度型對接機制正式落地。
北京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總經理隋強10月20日在全國股轉公司與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合作備忘錄簽約儀式上表示,監管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標志著四板創新型企業進入公開市場的“快車道”正式貫通,三四板互聯互通邁出關鍵一步,有利于進一步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孵化培育功能,夯實新三板、北交所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紐帶作用,健全創新型中小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鏈條,更好服務于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助力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
本次簽約儀式,全國股轉公司與浙江、寧波、重慶、武漢等4家區域性股權市場簽署綠色通道、公示審核監管合作備忘錄,與北京、天津、山西、遼寧、上海、江蘇、安徽、江西、齊魯、中原、湖南、廣東、新疆、青島等14家區域性股權市場簽署綠色通道監管合作備忘錄。針對其他暫未簽約的四板,全國股轉公司將密切溝通、繼續摸排,后續擬按照“成熟一家、簽約一家”的工作思路持續開展簽約工作。
值得關注的是,8月4日,全國股轉公司發布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并掛牌審核指引-區域性股權市場創新型企業申報與審核(試行)》,明確了四板企業申請新三板掛牌的兩種便利機制。一是開通綠色通道。為在四板掛牌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專精特新”專板培育層企業等四類企業,開通審核“快車道”,提供申報前咨詢、優先受理、快速審核等專項支持措施,提高企業申報掛牌效率。二是實施公示審核。針對“專精特新”專板培育的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等優質企業,在全國股轉公司官網專區進行20個自然日公示,公示期間未接到異議的即可掛牌,無需發出審核問詢,通過引入市場監督機制簡化相關企業掛牌審核程序。
對于下一步工作安排,隋強表示,北交所將以此次簽署監管合作備忘錄為契機,進一步加強與四板市場的合作交流,推動綠色通道和公示審核等舉措平穩落地。一是深入推進三四板全方位合作。北交所將以掛牌通為引領,繼續推進三四板的信披通、監管通、技術通、賬戶通,形成新三板與全國35家四板制度化、常態化、體系化的全面合作。二是聚焦專精特新企業服務。將研究制定專精特新企業綜合服務行動計劃,持續開展“開門服務、直達服務、精準服務”,助力“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促進資本、信息等各類資源要素向專精特新企業聚集。三是發揮合力賦能區域經濟轉型升級。將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證監會的相關工作部署,通過更好發揮資本市場平臺功能,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財經》從多方獨立信源處獲悉,小鵬汽車副總裁、采購部負責人李豐被停職調查后,小鵬的采購部門目前由劉永杰接手。劉永杰現任小鵬汽車供應鏈管理總監,向小鵬汽車 CEO 何小鵬匯報。
9天前,小鵬汽車在內部會議上通報,李豐被停職,多名員工被點名留下配合調查。此事在車圈快速引起討論,小鵬汽車回應稱,這是正常的反腐倡廉行為,對于腐敗行為發現一起、糾錯一起,絕不姑息,此次事件涉及面小,不影響商務、生產環節。知情人士稱,此次反腐調查由小鵬內控部發起,經過了長時間的取證,是何小鵬本人親自做出的決策。李豐被警方帶走后,尚不得知案件進展。
反腐是大公司永恒的主題,對于現金流巨大的制造業而言尤其重要。《財經》獲悉,寧德時代近期也加強了對采購部的管理,去年寧德時代設立采購總經理一職,由生產運營聯席總裁的助理黃斌擔任。目前,黃斌接管了原采購部總監的職務。
早在 2018 年,寧德時代就曾對員工腐敗問題出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8 年 12 月,寧德時代質量管理部經理非法收受供應商賄賂 30 萬元人民幣,后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獲刑。
為了廉潔管理,寧德時代在華東、西部、華南、海外等業務區域設立區域廉潔經理;搭建供應商違規曝光平臺,不定期曝光違背廉潔承諾向公司員工贈送禮品禮金的典型違規案例;對所有生產基地至少每 3 年開展一次 “商業道德與反舞弊” 審計。
2021 年 1 月,比亞迪董事長王傳福在一次內部工作會上表示,腐敗行為是公司發展過程中的 “攔路虎”,只有肅清腐敗,公司才能健康發展。今年 8 月,比亞迪旗下微信公眾號 “比亞迪人” 發布信息,比亞迪鼓勵員工、合作伙伴及其他任何知情人舉報腐敗行為、提供有效線索,依照舉報人保護和獎勵規定,予以 5000 元至 500 萬元甚至更高的獎勵,并嚴格保密。9 月,比亞迪向合作伙伴發布了一封廉潔公開信:不要向比亞迪員工贈送錢物,送月餅也不行。《2022 年比亞迪社會責任報告》介紹,比亞迪 2022 年查處不廉潔、嚴重違規人員 167 人,已審結貪污訴訟案件 4 起。
近些年來,各行業打擊企業內部人員腐敗行為的力度在不斷加大,腐敗行為一經查處,將會面臨重罰,行賄或受賄的企業員工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面對企業內部腐敗,傳統的監管模式一般都是在腐敗行為發生后對相關人員進行查處,這種事后監管模式可以阻擋一部分人,但仍有很多人員往往受利益的誘惑,想盡辦法“鉆空子”“打掩護”,繼續走上腐敗或違法犯罪的道路。因此,企業合規管理越來越凸顯其重要性,構建反腐敗合規管理體系可以將傳統的 “事后監管”模式轉變為“全過程”的風險防控,有利于塑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是企業發展的重要保障。
繼8月份中信信托君錕項目公章被搶之后,保險柜這回也被撬了。
中信信托公告:公職人員強行拿走公章
10月19日,中信信托向君錕投資者發布了一則臨時信息披露公告,稱該產品投資的浙江紹興鏡湖新區黃酒小鎮項目的兩家主導平臺公司,多份公章印鑒被強行取走。
公告顯示,取走公章人士是紹興市越城區東浦街道辦事處會同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分局東浦派出所民警,二者于10月16日持紹興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于9月27日發布的《關于明確越城區黃酒小鎮“雲樹灣”、“汀瀾灣”、“映蘭園”項目實施賬戶封閉式監管的通知》,進入弘里公司、元越公司辦公地點,撬開公司辦公室內保險柜,強行取走兩公司的公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各一枚,以及法人章各兩枚,該等人員既未出示任何收繳公司印鑒的合法依據,也未向弘里公司和元越公司出具任何收據類確認文件。
對于此次公章印鑒被強行取走,中信信托方面表示,事發后公司已要求合伙企業第一時間向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政府、紹興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紹興市越城區東浦街道辦事處、紹興黃酒小鎮(東浦)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發函,提出嚴正交涉,要求歸還項目印鑒。與此同時,合伙企業亦保持與紹興市政府的密切溝通,積極推進項目重組方案。
同一個信托項目公章被搶兩回
8月11日,“中信信托·君琨股權基金投資資金信托計劃”項下貴陽項目,在項目印鑒外借途中發生了“搶奪印鑒”的突發情況。
其中,中信信托王勇航一人連追四人,毫不畏懼,并在自己受傷的情況下,依然堅定、勇敢地將印鑒箱奪回;中信信托劉紅松在事件發生后,及時協調聯系中信信托,并確保印鑒第一時間送回銀行保險箱。
地產下行周期下,房企和信托公司的關系微妙,信托業已有多場“公章爭奪戰”、“偷保險箱”事件發生。
2022年11月,安信信托貴州新農村項目的保險箱被不明身份人員私自搬走,該保險箱為安信信托與貴州宏德置業、貴州融創共管。
2023年5月6日,正榮地產廈門公司辦公室搬遷過程中,兩名陌生男子進入辦公室,搬走了存放著公章、財務章的保險柜。據傳是廈門國際信托所為。
中信信托公告:融創項目保險柜被撬!
公募REITs今年三季度業績發榜?
27只盈利1只略虧
至10月25日,目前已上市的28只公募REITs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全部披露完畢。報告顯示,除華安張江光大REIT在第三季度出現凈利潤虧損外(虧損18.86萬元),其余27只產品全部盈利。整體來看,大部分公募REITs底層項目經營表現穩定,11個項目第三季度均實現收入超1億元,15個項目均實現凈利潤超千萬元。
Wind資訊數據顯示,截至10月25日,已上市的公募REITs共有28只,首發募集資金總額超924億元。而第29只公募REITs中金山東高速REIT也將于10月27日正式上市。
10月20日,證監會發布《關于修改〈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第五十條的決定》,將公募REITs試點資產類型拓展至消費基礎設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證監會同時表示,將會同相關部門單位,推進符合條件的消費基礎設施項目發行公募REITs,同時強化市場監管,充分發揮REITs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積極作用。
北京金融法院受理
由投保機構支持起訴的內幕交易民事案件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依法受理馬某某等三名投資者訴李某某證券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案件,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投服中心)作為本案支持訴訟人支持原告投資者提起訴訟,請求李某某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及印花稅等合計20余萬元。本案中,煙臺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某科技公司擬舉牌收購某上市公司股票,錢某某為該內幕信息知情人,李某某從錢某某處獲知內幕消息并進行證券交易,中國證監會就上述內幕交易行為作出行政處罰,馬某某等三名投資者基于行政處罰決定書,提起本案訴訟。
證券市場內幕交易行為參與主體復雜、交易方式多樣、隱蔽性強。投保機構在內幕交易糾紛案件中支持投資者訴訟,是對證券市場中小投資者保護路徑的創新探索,將有助于人民法院對內幕交易主體、內幕交易行為、因果關系、責任抗辯、損害賠償原則、損失計算等難點問題進行全面深入審理,從而更好保障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雖然《證券法》第五十三、五十四條對內幕交易賠償做了原則性規定,但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方面的法律供給仍較為缺乏,《證券法》未對內幕交易的賠償有詳細界定,最高人民法院也尚未出臺對內幕交易的民事賠償司法解釋。十余年來,除了定性爭議巨大的光大證券案外,最終進入司法流程的民事案件寥寥無幾,且均未成功。這里面的主要原因是內幕交易的行為模式具有復雜性,傳統民事責任制度的構成要件很難對其直接適用,而法律和司法解釋的缺位也為法院審判此類案件增添了難度。對此,有學者認為內幕交易民事責任并非投資者保護的必要條件,其功能限度應被正視。其止步不前的現狀,具有一定的內在合理性。在立法上激進推動內幕交易民事責任立法的細化,既不符合國際立法的現狀和潮流,也不見得能更好地保護我國的證券投資者。
10月20日,證監會擬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以下簡稱《現金分紅指引》)進行修訂,并同步對《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簡稱《章程指引》)現金分紅相關條款進行修改,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制定明確的分紅政策,穩定投資者分紅預期。
此次分紅規則修訂主要思路是在堅持公司自治的基礎上,鼓勵公司在章程中制定明確的分紅政策,穩定投資者分紅預期,對不分紅、財務投資規模較大但分紅比例不高的公司,通過強化披露要求督促分紅;便利公司中期分紅實施程序,引導提升現金分紅頻次;加強對超出能力分紅企業的約束,引導合理分紅。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一是進一步明確現金分紅導向,推動提高分紅水平。對不分紅的公司加強制度約束督促分紅。對未進行現金分紅的,強化披露要求,除披露具體原因外,還要披露下一步為增強投資者回報水平擬采取的舉措等。對財務投資較多但分紅水平偏低的公司進行重點關注,督促提高分紅水平,專注主業。
二是簡化中期分紅程序,推動進一步優化分紅方式和節奏。鼓勵公司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分紅頻次,便于投資者更早分享公司成長紅利。結合監管實踐,允許上市公司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時,在一定額度內審議批準下一年中期現金分紅條件和上限,后續由董事會制定具體的中期分紅方案。三是加強對超出能力分紅企業的約束,引導合理分紅。強調上市公司制定現金分紅政策時,應綜合考慮自身盈利水平、資金支出安排和債務償還能力,兼顧投資者回報和公司發展需要。強調監管要對資產負債率較高且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不佳,存在大比例現金分紅情形的公司保持重點關注,防止對公司生產經營、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四是其他調整。結合獨董制度改革,在《現金分紅指引》中刪除獨立董事發表意見的相關要求。結合注冊制改革,修改適應性規定。
增加現金分紅頻次,優化中期現金分紅實施程序。
證監會在修訂《現金分紅指引》的同時,對《章程指引》現金分紅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本次修改涉及《章程指引》第一百五十三條、一百五十五條、一百五十六條相關內容,主要修改內容如下:一是鼓勵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潤分配的條件下增加現金分紅頻次,引導形成中期分紅習慣,穩定投資者分紅預期。二是根據《現金分紅指引》關于優化中期現金分紅實施程序的制度安排,補充中期分紅的完成時限要求。三是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細化分紅政策,明確現金分紅的目標,更好穩定投資者預期。同時,引導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分紅約束條款,防范企業在利潤不真實、債務過高的情形下實施分紅放大風險。
因涉嫌信披違規被立案!小市值芯片股盤中六連板
上半年業績由盈利修訂為虧損
總市值近40億元的芯片股文一科技盤中觸及漲停一度拿下六連板,卻在尾盤炸板并大幅跳水,全天換手率58.13%,截至收盤成交額22.12億元。
文一科技盤后公告,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公司在公告中稱,在立案調查期間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
文一科技此前不久發布半年報修正版公告,此前披露的半年報中2023上半年凈利潤約683.14萬元,而會計差錯更正后,公司2023年上半年凈利潤大額虧損9949.34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近七年文一科技無券商研報覆蓋,上一份研報要追溯到2016年1月。
10月21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央行行長潘功勝做了國務院關于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中提到:下一步將推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等6部條例立法修法項目。全面加強和完善金融監管。
現行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是由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镕基于2000年11月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297條國務院令,其目的是為了規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活動,依法處理國有銀行不良貸款,促進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是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首部也是唯一的一部法律法規。
如今,這部跨越時代,穿越周期的重磅法規將迎來首次修訂。
為什么要修訂?
首先,條款過時可能是重要的原因。
2000年版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共計七章三十四條。在第二章公司的設立和業務范圍中,只限定了其從四大行政策性剝離不良資產的處置方式。比如第十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其收購的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范圍內,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時,可以從事追償債務;對所收購的不良貸
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債權轉股權,并對企業階段性持股;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財務及法律咨詢,資產及項目評估等經營活動。
并未對非金融機構及非銀不良貸款收購處置做出規范。目前來,這兩種不良資產已經發展成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主營業務。
諸如此類不合時宜的條款還有很多。
其次,我們猜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修訂的另外一個原因是放開市場準入機制,包括再設立新的全國性AMC,包括為現有的全國性AMC引入外資。在這一點上,已有明文規定。
10月1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明確允許境外非金融機構作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出資人,滿足一定條件甚至可成為控股股東,同時取消境外金融機構作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出資人的總資產要求。
不良資產處置主力軍改革之意愈發明顯
2020年以來,宏觀經濟下行疊加去杠桿的壓力,地產行業風險上升,國務院、原銀保監會等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要求資產管理公司加大收儲力度,適度拓寬對金融資產的收購范圍,加大房地產行業紓困力度等。資產管理公司一方面要響應監管要求助力國企改革,開展企業危機救助、企業破產重整、上市公司紓困業務,深耕能源行業優勢,服務能源企業轉型升級。另一方面,在經濟增長壓力加大的背景下,資產處置難度也增加,存量資產加速劣變。
簡單來說,資產管理公司當下任務重、歷時包袱重。從體制上、機構格局上、準入門檻上都亟待改革。又或者,監管層已經為全國性資產管理公司畫好了新的藍圖。
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評估辦法正式出爐,明年1月1日施行!
10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發布消息,為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加強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建立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評估與識別機制,根據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有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管總局制定了《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正式發布。《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的發布實施,將評估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范圍從銀行進一步拓展到保險領域,為實施差異化監管打好基礎,有助于強化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監管,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增強金融體系穩健性。《辦法》共四條二十項,包括總則、評估流程與方法、評估指標和附則。
主要內容:
一是明確參評保險公司范圍。包括我國資產規模排名前10位的保險集團公司、人身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以及上一年度被認定為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的機構。
二是明確評估指標和權重。包括規模、關聯度、資產變現和可替代性4個維度共計13項評估指標,4個維度的權重分別為20%、30%、30%和20%。
三是明確具體評估流程。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每兩年根據參評保險公司相關評估指標數據,計算各家保險公司加權平均分數,得分達到或超過1000分的保險公司將被認定為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將聯合發布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名單。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將根據《辦法》,共同做好我國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評估認定工作,制定附加監管規定,發揮好宏觀審慎管理與微觀審慎監管合力,促進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穩健經營和高質量發展,不斷夯實金融體系穩定的基礎,更好支持經濟社會發展。
證監會發布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轉常規后
相關工作新安排
10月20日,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過渡期結束。當日,證監會發布《中國證監會關于企業債券過渡期后轉常規有關工作安排的公告》(簡稱《公告》),對轉常規后企業債券受理審核注冊等工作進行安排。
同時,證監會發布實施《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4號——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以下簡稱《24號準則》),完善公司(企業)債券制度規則體系,進一步夯實債券市場防假打假、強化募集資金監管、防范非市場化發行的制度基礎,更好為企業債券過渡期后轉常規運行、促進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
交易所負責企業債券審核工作,已受理項目平移至發行人申請文件所列交易所
《公告》明確了轉常規后企業債券受理審核注冊等工作安排。
受理安排方面,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統稱交易所)負責企業債券受理工作,自2023年10月23日9時起開始受理,同時取消企業債券原預約申報環節。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自2023年10月20日17時起,不再受理企業債券項目。
項目銜接安排方面,對于過渡期結束前已受理的企業債券項目,由中央結算公司、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平移至發行人申請文件所列的交易所,由交易所負責后續審核等工作。對于過渡期結束前未受理的企業債券項目,發行人可自主選擇一家交易所提交申請文件。
審核注冊安排方面,交易所負責企業債券審核工作,并報中國證監會履行注冊程序。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的發行條件、申請文件、審核注冊程序等,按照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相關制度規則執行。
發行備案安排方面,企業債券由交易所負責發行備案,并通過簿記建檔系統發行。過渡期結束前已完成注冊的企業債券項目,由注冊批復文件所列的交易所負責發行備案。
登記托管、交易結算等安排總體保持不變
轉常規后,企業債券登記托管、交易結算等安排總體保持不變,在交易所債券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市(掛牌)交易,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公司)、中央結算公司提供登記托管結算等服務。企業債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按照相應交易場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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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合規專業委員會負責人。刑法學博士,研究員,原司法部預防犯罪研究所預防室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區律協副會長,全國律協刑委會委員,北京市律協行業規則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司法分會副秘書長;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聘為“控告申訴檢察專家咨詢庫”專家。主要從事刑事訴訟以及刑事風控與合規業務,代理刑事案件幾百起,其中在全國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幾十起,為多名原省(部)級領導、多家金融機構、上市公司提供刑事辯護、刑民(行)交叉以及刑事風控與合規業務。
我們由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區的德恒專業律師團隊聯合組成,長期從事金融證券領域業務,專注于上市發行、并購重組、資產管理、投融資、合規治理、刑民交叉、爭議解決等法律實務。我們關注金融證券領域的最新市場熱點和前沿法律問題,致力于為金融證券領域的客戶提供跨地域、多專業的綜合性法律解決方案。
現任德恒金融專委會執委(資管組主委),“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中國寶武集團、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平安建投和平安資管的入庫律師,蟬聯2021年度和2022年度Legal 500推薦律師。從事律師執業超過18年,在金融證券、私募基金、投融資和并購、商事爭議解決(特別是資管糾紛)等領域擁有豐富的法律服務經驗。
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第一屆、第二屆管委會委員,德恒全國刑委會副主任。上海市企業法律顧問協會首批特邀專家委員,上海市國資委金融證券領域委托推薦律師,上海市工商聯(總商會)第一屆律師志愿服務團成員。擁有17年國際國內訴訟仲裁經驗,成功處理操控證券市場、內幕交易、上市公司業績對賭、融資租賃、信用證融資、供應鏈貿易融資、銀行貸款擔保、基金投融資等重大金融證券案件。
德恒證券專委會執委,德恒深圳高級合伙人、業務發展委員會主任。主要執業領域為公司上市、改制、并購、重組。多次登榜IFLR(《國際金融法律評論》)、ALB 《亞洲法律雜志》等專業評級機構榜單。
德恒深圳創始合伙人、德恒刑委會顧問、德恒深圳刑(行)民交叉法律服務專業委員會主任、深圳律協刑民交叉專委會顧問。自2002年執業以來,業務相關范圍主要聚焦于涉及市場經濟領域的刑事及刑民交叉法律服務。近年來法律服務領域逐漸延伸至證券金融資本市場的爭議解決范疇,先后參與辦理過多起具有較大影響的涉及證券金融資本市場的案件。對涉及證券資本市場的爭議解決(包括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法律事務、“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有比較豐富的實務經驗,同時對相關的法律領域有比較深入和系統的研究,先后發表過多篇專業論文。
德恒深圳合伙人,德恒深圳合規中心副主任、海南國際仲裁院仲裁員、廣東省律師協會合規專委會委員、一帶一路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黃磊律師主要執業領域為合規、投融資、并購、資本市場及商事爭議解決。從事國有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建設、上市公司合規和基金合規工作。
深圳市律師協會證券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公益律師、深圳市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外聯部部長、西南政法大學深圳校友會理事、德恒深圳青工委委員,擁有超10年的法律工作經驗,業務聚焦于金融、證券爭議解決領域,主要客戶包括長城證券、招商證券、國信證券、金元證券、平安創投等金融證券領域知名機構,曾成功處理ABS、資管產品兌付系列爭議解決、股票質押式回購糾紛、企業控制權爭奪系列糾紛等重大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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