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 dynamics of industry
——摘選自國家統計局《5月太陽能發電增長29.1%》
5月份,規上工業火電、核電由增轉降,水電、太陽能發電增速加快,風電降幅收窄。其中,規上工業火電同比下降4.3%,4月份為增長1.3%;規上工業水電增長38.6%,增速比4月份加快17.6個百分點;規上工業核電下降2.4%,4月份為增長5.9%;規上工業風電下降3.3%,降幅比4月份收窄5.1個百分點;規上工業太陽能發電增長29.1%,增速比4月份加快7.7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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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之聲
5月份,規模以上工業(以下簡稱規上工業)原煤、原油、天然氣、電力生產保持平穩。
一、原煤、原油和天然氣生產及相關情況
原煤生產降幅繼續收窄,進口保持較快增長。5月份,規上工業原煤產量3.8億噸,同比下降0.8%,降幅比4月份收窄2.1個百分點;日均產量1238.2萬噸。進口煤炭4382萬噸,同比增長10.7%。
1—5月份,規上工業原煤產量18.6億噸,同比下降3.0%。進口煤炭2.0億噸,同比增長12.6%。
原油生產平穩增長,進口由增轉降。5月份,規上工業原油產量1815萬噸,同比增長0.6%,增速比4月份放緩0.7個百分點;日均產量58.5萬噸。進口原油4697萬噸,同比下降8.7%。1—5月份,規上工業原油產量8910萬噸,同比增長1.8%。進口原油22903萬噸,同比下降0.4%。
原油加工降幅收窄。5月份,規上工業原油加工量6052萬噸,同比下降1.8%,降幅比4月份收窄1.5個百分點;日均加工195.2萬噸。1—5月份,規上工業原油加工量30177萬噸,同比增長0.3%。
天然氣生產穩定增長,進口保持較快增長。5月份,規上工業天然氣產量203億立方米,同比增長6.3%,增速比4月份加快3.1個百分點;日均產量6.5億立方米。進口天然氣1133萬噸,同比增長7.1%。
1—5月份,規上工業天然氣產量1033億立方米,同比增長5.2%。進口天然氣5428萬噸,同比增長17.4%。
二、電力生產情況
規上工業電力生產保持穩定。5月份,規上工業發電量717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3%,增速比4月份放緩0.8個百分點;規上工業日均發電231.6億千瓦時。1—5月份,規上工業發電量3657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5.5%。
分品種看,5月份,規上工業火電、核電由增轉降,水電、太陽能發電增速加快,風電降幅收窄。其中,規上工業火電同比下降4.3%,4月份為增長1.3%;規上工業水電增長38.6%,增速比4月份加快17.6個百分點;規上工業核電下降2.4%,4月份為增長5.9%;規上工業風電下降3.3%,降幅比4月份收窄5.1個百分點;規上工業太陽能發電增長29.1%,增速比4月份加快7.7個百分點。
原油加工降幅收窄。5月份,規上工業原油加工量6052萬噸,同比下降1.8%,降幅比4月份收窄1.5個百分點;日均加工195.2萬噸。1—5月份,規上工業原油加工量30177萬噸,同比增長0.3%。
天然氣生產穩定增長,進口保持較快增長。5月份,規上工業天然氣產量203億立方米,同比增長6.3%,增速比4月份加快3.1個百分點;日均產量6.5億立方米。進口天然氣1133萬噸,同比增長7.1%。
1—5月份,規上工業天然氣產量1033億立方米,同比增長5.2%。進口天然氣5428萬噸,同比增長17.4%。
二、電力生產情況
規上工業電力生產保持穩定。5月份,規上工業發電量717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3%,增速比4月份放緩0.8個百分點;規上工業日均發電231.6億千瓦時。1—5月份,規上工業發電量3657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5.5%。
分品種看,5月份,規上工業火電、核電由增轉降,水電、太陽能發電增速加快,風電降幅收窄。其中,規上工業火電同比下降4.3%,4月份為增長1.3%;規上工業水電增長38.6%,增速比4月份加快17.6個百分點;規上工業核電下降2.4%,4月份為增長5.9%;規上工業風電下降3.3%,降幅比4月份收窄5.1個百分點;規上工業太陽能發電增長29.1%,增速比4月份加快7.7個百分點。
天然氣生產穩定增長,進口保持較快增長。5月份,規上工業天然氣產量203億立方米,同比增長6.3%,增速比4月份加快3.1個百分點;日均產量6.5億立方米。進口天然氣1133萬噸,同比增長7.1%。
1—5月份,規上工業天然氣產量1033億立方米,同比增長5.2%。進口天然氣5428萬噸,同比增長17.4%。
二、電力生產情況
規上工業電力生產保持穩定。5月份,規上工業發電量717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3%,增速比4月份放緩0.8個百分點;規上工業日均發電231.6億千瓦時。1—5月份,規上工業發電量3657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5.5%。
分品種看,5月份,規上工業火電、核電由增轉降,水電、太陽能發電增速加快,風電降幅收窄。其中,規上工業火電同比下降4.3%,4月份為增長1.3%;規上工業水電增長38.6%,增速比4月份加快17.6個百分點;規上工業核電下降2.4%,4月份為增長5.9%;規上工業風電下降3.3%,降幅比4月份收窄5.1個百分點;規上工業太陽能發電增長29.1%,增速比4月份加快7.7個百分點。
宏觀政策
6月17日,山東能監辦、山東省發改委、山東省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山東電力現貨市場由試運行轉正式運行的通知。山東電力現貨市場于6月17日起轉入正式運行!
2021年12月1日,山東電力現貨市場啟動長周期不間斷結算試運行,截至2024年5月,已連續運行30個月,歷經迎峰度夏、度冬及重要節假日、重要活動保電等多場景實戰檢驗。從運行情況看,省內各類經營主體對電力市場的預期和信心不斷增強,主體多元、競爭有序的電力交易格局已經形成。電力現貨市場在保障能源安全、支撐電力可靠供應以及優化資源配置、助力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省內各有關部門、單位積極穩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由試運行轉入正式運行,并委托電力規劃設計總院開展了轉正式運行第三方評估。評估意見認為,山東電力現貨市場規則體系健全、合規,市場風險防控、信息披露、信用管理等制度完善,技術支持系統、人員、場所等配套保障完備,滿足轉正式運行條件。經綜合評估并向省政府報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備案,決定自即日起,山東電力現貨市場轉入正式運行。
原文鏈接:關于山東電力現貨市場由試運行轉正式運行的通知
行業聚焦
隨著新能源的大規模發展,用電峰谷時段發生明顯變化。為促進新能源消納,進一步引導用戶調整用電負荷,今年以來,浙江、安徽、江蘇、河南等地均對分時電價政策作出調整。
今夏用電高峰期即將到來,多地分時電價政策迎來新調整。近日,河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調整工商業分時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峰谷時段、峰谷浮動比例等作出調整,以更好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在改善電力供需狀況、促進新能源消納的基礎上,進一步引導用戶調整用電負荷。
價格被視為調節供給和需求的最有效手段。分時電價機制通過將每天24小時劃分為高峰(含尖峰)、平段、低谷等時段,對各時段分別制定不同電價水平的方式,引導和鼓勵用戶削峰填谷,力爭將發電曲線與用電曲線匹配,提高電力資源的利用效率。然而,近年來,隨著我國新能源裝機量的不斷攀升,發電結構正在進行深度調整。在此背景下,分時電價應如何調整才能更好發揮其引導作用?
時段劃分愈發細化
2023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歷史性超過火電。隨著新能源的大規模發展,用電高峰和低谷時段也發生變化。
“過去,午間是用電高峰時段。但隨著可在午間集中出力的光伏發電的大規模發展,相對發電出力而言,午間用電反而變成平段或低谷時段。”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林衛斌向《中國能源報》記者解釋。
這種變化倒逼分時電價政策作出相應調整。以河南為例,《通知》在該省于2022年發布的分時電價調整政策基礎上,優化了峰谷時段設置。“一方面,取消了中午10時至14時的高峰時段,將3—5月、9—11月的11時至14時設為低谷時段。這意味著,新能源發電規模大漲后,中午時段發電量最大的光伏電量可以通過分時電價調節負荷;另一方面,此前河南設置的尖峰時段相對零散,分散在個別月份的12時至14時、18時至19時、20時至21時,現在取消了中午的尖峰時段,將另外兩個時段延長為17時至19時、20時至23時。這些調整根據電力系統凈負荷高峰制定,更具適應性,可實現削峰作用。”國網能源研究院財會與審計研究所主任經濟師張超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
此外,《通知》還進一步細化了季節分時,調整了峰谷浮動比例。“分時劃分得越細,該機制的引導作用就越強。此前,河南的季節分時只把最冷和最熱的12月—次年1月、7月—8月和其他月份區分開來。而《通知》在此基礎上作了進一步細化,對2月和6月也有單獨考慮。同時,尖峰時段上浮比例也由在高峰時段上浮64%的基礎上再上浮20%,調整為在高峰時段上浮72%的基礎上再上浮20%,相當于從基于平價時段上浮約96.8%調整到上浮106.4%。整個峰谷浮動比例都有提升。進一步拉大的峰谷價差將發揮更強的調節能力。”張超分析。
河南的舉措并非個例。今年以來,浙江、安徽、江蘇等地均對分時電價政策作了調整。“從多地調整情況可以看出,時段劃分越來越細、峰谷價差有所擴大已成為一種趨勢。”張超表示。
調整頻率更加頻繁
用戶的調節能力對電力系統十分重要。“通過分時價格,引導用戶發揮調節能力,有助于減少電力系統的投資。對于用電需求大、關注用電成本變化的工商業用戶來說,分時電價對用電成本的影響,也會讓企業根據時段調整生產,盡量在低谷時段用電,發揮分時電價的削峰填谷作用,以此降低用電成本。此外,除工商業用電的分時電價政策外,去年重慶還建立了居民用電的分時電價機制,湖北試行了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多種負荷的利用,進一步提升了對電力系統的調節能力。”張超表示。
“目前,我國31個省份(港澳臺地區未統計)均已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各省份統籌考慮當地電力供需狀況、系統用電負荷特性、新能源裝機、系統調節能力等因素,重新劃分了峰谷分時時段、拉大了峰谷價差,通過價格信號積極引導用戶錯峰用電,進而降低峰谷差率。”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永利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
“新能源和儲能快速發展,對電力系統凈負荷曲線的影響日益顯現,分時電價調整的頻率或將越來越高。”張超認為。
強化與市場銜接
分時電價削峰填谷、優化用電方式的作用,使其成為需求側管理的重要手段。
對此,張超進一步分析,分時電價更多指代代理購電的目錄分時,目錄分時電價只是電價分時信號的一種方式。如今,越來越多的分時信號體現在市場化價格機制中,也就是通過現貨市場、中長期市場交易以及售電公司的電價套餐體現。未來,分時電價政策將在居民、電動汽車等更廣闊的領域應用,可供調節的用戶范圍越來越大。在此趨勢下,分時電價如何更好地與市場銜接,讓價格更透明、規范,讓更多用戶參與使用分時電價,還需基于實踐開展持續研究。此外,當前雖已有不少省份明確分時電價的浮動基礎是代理購電價加度電輸配電價,但并不適應于所有地區,未來還需進一步規范浮動基礎,確保政策更加簡明清晰。
“長期來看,價格由供需決定是最有效的機制,也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原則之一。為更好地將不同時段的電力供求關系反映到價格信號上,并更好地發揮價格的調節作用,應加快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形成由供給和需求決定價格的機制。”林衛斌建議。
在王永利看來,未來各地還需根據電力系統用電負荷或凈負荷變化、新能源消納、電力供需狀況、電力現貨市場運行等情況,適時調整峰谷分時電價時段劃分、峰谷價差、實施范圍。“一方面,執行季節性分時電價,全國大部分省份的季節性特征比較明顯,面臨著迎峰度冬、迎峰度夏期間的‘雙高峰’電力保供壓力,以及春秋季節午間光伏大發等問題,全年執行一套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不利于新能源消納,價格激勵作用不明顯;另一方面,合理拉大峰谷電價價差,引導用戶在電力系統低谷時段多用電,能夠為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發展創造更大空間,促進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的有效消納。”
時段劃分愈發細化
2023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歷史性超過火電。隨著新能源的大規模發展,用電高峰和低谷時段也發生變化。
“過去,午間是用電高峰時段。但隨著可在午間集中出力的光伏發電的大規模發展,相對發電出力而言,午間用電反而變成平段或低谷時段。”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林衛斌向《中國能源報》記者解釋。
這種變化倒逼分時電價政策作出相應調整。以河南為例,《通知》在該省于2022年發布的分時電價調整政策基礎上,優化了峰谷時段設置。“一方面,取消了中午10時至14時的高峰時段,將3—5月、9—11月的11時至14時設為低谷時段。這意味著,新能源發電規模大漲后,中午時段發電量最大的光伏電量可以通過分時電價調節負荷;另一方面,此前河南設置的尖峰時段相對零散,分散在個別月份的12時至14時、18時至19時、20時至21時,現在取消了中午的尖峰時段,將另外兩個時段延長為17時至19時、20時至23時。這些調整根據電力系統凈負荷高峰制定,更具適應性,可實現削峰作用。”國網能源研究院財會與審計研究所主任經濟師張超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
此外,《通知》還進一步細化了季節分時,調整了峰谷浮動比例。“分時劃分得越細,該機制的引導作用就越強。此前,河南的季節分時只把最冷和最熱的12月—次年1月、7月—8月和其他月份區分開來。而《通知》在此基礎上作了進一步細化,對2月和6月也有單獨考慮。同時,尖峰時段上浮比例也由在高峰時段上浮64%的基礎上再上浮20%,調整為在高峰時段上浮72%的基礎上再上浮20%,相當于從基于平價時段上浮約96.8%調整到上浮106.4%。整個峰谷浮動比例都有提升。進一步拉大的峰谷價差將發揮更強的調節能力。”張超分析。
河南的舉措并非個例。今年以來,浙江、安徽、江蘇等地均對分時電價政策作了調整。“從多地調整情況可以看出,時段劃分越來越細、峰谷價差有所擴大已成為一種趨勢。”張超表示。
調整頻率更加頻繁
用戶的調節能力對電力系統十分重要。“通過分時價格,引導用戶發揮調節能力,有助于減少電力系統的投資。對于用電需求大、關注用電成本變化的工商業用戶來說,分時電價對用電成本的影響,也會讓企業根據時段調整生產,盡量在低谷時段用電,發揮分時電價的削峰填谷作用,以此降低用電成本。此外,除工商業用電的分時電價政策外,去年重慶還建立了居民用電的分時電價機制,湖北試行了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多種負荷的利用,進一步提升了對電力系統的調節能力。”張超表示。
“目前,我國31個省份(港澳臺地區未統計)均已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各省份統籌考慮當地電力供需狀況、系統用電負荷特性、新能源裝機、系統調節能力等因素,重新劃分了峰谷分時時段、拉大了峰谷價差,通過價格信號積極引導用戶錯峰用電,進而降低峰谷差率。”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永利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
“新能源和儲能快速發展,對電力系統凈負荷曲線的影響日益顯現,分時電價調整的頻率或將越來越高。”張超認為。
強化與市場銜接
分時電價削峰填谷、優化用電方式的作用,使其成為需求側管理的重要手段。
對此,張超進一步分析,分時電價更多指代代理購電的目錄分時,目錄分時電價只是電價分時信號的一種方式。如今,越來越多的分時信號體現在市場化價格機制中,也就是通過現貨市場、中長期市場交易以及售電公司的電價套餐體現。未來,分時電價政策將在居民、電動汽車等更廣闊的領域應用,可供調節的用戶范圍越來越大。在此趨勢下,分時電價如何更好地與市場銜接,讓價格更透明、規范,讓更多用戶參與使用分時電價,還需基于實踐開展持續研究。此外,當前雖已有不少省份明確分時電價的浮動基礎是代理購電價加度電輸配電價,但并不適應于所有地區,未來還需進一步規范浮動基礎,確保政策更加簡明清晰。
“長期來看,價格由供需決定是最有效的機制,也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原則之一。為更好地將不同時段的電力供求關系反映到價格信號上,并更好地發揮價格的調節作用,應加快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形成由供給和需求決定價格的機制。”林衛斌建議。
在王永利看來,未來各地還需根據電力系統用電負荷或凈負荷變化、新能源消納、電力供需狀況、電力現貨市場運行等情況,適時調整峰谷分時電價時段劃分、峰谷價差、實施范圍。“一方面,執行季節性分時電價,全國大部分省份的季節性特征比較明顯,面臨著迎峰度冬、迎峰度夏期間的‘雙高峰’電力保供壓力,以及春秋季節午間光伏大發等問題,全年執行一套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不利于新能源消納,價格激勵作用不明顯;另一方面,合理拉大峰谷電價價差,引導用戶在電力系統低谷時段多用電,能夠為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發展創造更大空間,促進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的有效消納。”
此外,《通知》還進一步細化了季節分時,調整了峰谷浮動比例。“分時劃分得越細,該機制的引導作用就越強。此前,河南的季節分時只把最冷和最熱的12月—次年1月、7月—8月和其他月份區分開來。而《通知》在此基礎上作了進一步細化,對2月和6月也有單獨考慮。同時,尖峰時段上浮比例也由在高峰時段上浮64%的基礎上再上浮20%,調整為在高峰時段上浮72%的基礎上再上浮20%,相當于從基于平價時段上浮約96.8%調整到上浮106.4%。整個峰谷浮動比例都有提升。進一步拉大的峰谷價差將發揮更強的調節能力。”張超分析。
河南的舉措并非個例。今年以來,浙江、安徽、江蘇等地均對分時電價政策作了調整。“從多地調整情況可以看出,時段劃分越來越細、峰谷價差有所擴大已成為一種趨勢。”張超表示。
調整頻率更加頻繁
用戶的調節能力對電力系統十分重要。“通過分時價格,引導用戶發揮調節能力,有助于減少電力系統的投資。對于用電需求大、關注用電成本變化的工商業用戶來說,分時電價對用電成本的影響,也會讓企業根據時段調整生產,盡量在低谷時段用電,發揮分時電價的削峰填谷作用,以此降低用電成本。此外,除工商業用電的分時電價政策外,去年重慶還建立了居民用電的分時電價機制,湖北試行了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多種負荷的利用,進一步提升了對電力系統的調節能力。”張超表示。
“目前,我國31個省份(港澳臺地區未統計)均已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各省份統籌考慮當地電力供需狀況、系統用電負荷特性、新能源裝機、系統調節能力等因素,重新劃分了峰谷分時時段、拉大了峰谷價差,通過價格信號積極引導用戶錯峰用電,進而降低峰谷差率。”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永利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
“新能源和儲能快速發展,對電力系統凈負荷曲線的影響日益顯現,分時電價調整的頻率或將越來越高。”張超認為。
強化與市場銜接
分時電價削峰填谷、優化用電方式的作用,使其成為需求側管理的重要手段。
對此,張超進一步分析,分時電價更多指代代理購電的目錄分時,目錄分時電價只是電價分時信號的一種方式。如今,越來越多的分時信號體現在市場化價格機制中,也就是通過現貨市場、中長期市場交易以及售電公司的電價套餐體現。未來,分時電價政策將在居民、電動汽車等更廣闊的領域應用,可供調節的用戶范圍越來越大。在此趨勢下,分時電價如何更好地與市場銜接,讓價格更透明、規范,讓更多用戶參與使用分時電價,還需基于實踐開展持續研究。此外,當前雖已有不少省份明確分時電價的浮動基礎是代理購電價加度電輸配電價,但并不適應于所有地區,未來還需進一步規范浮動基礎,確保政策更加簡明清晰。
“長期來看,價格由供需決定是最有效的機制,也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原則之一。為更好地將不同時段的電力供求關系反映到價格信號上,并更好地發揮價格的調節作用,應加快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形成由供給和需求決定價格的機制。”林衛斌建議。
在王永利看來,未來各地還需根據電力系統用電負荷或凈負荷變化、新能源消納、電力供需狀況、電力現貨市場運行等情況,適時調整峰谷分時電價時段劃分、峰谷價差、實施范圍。“一方面,執行季節性分時電價,全國大部分省份的季節性特征比較明顯,面臨著迎峰度冬、迎峰度夏期間的‘雙高峰’電力保供壓力,以及春秋季節午間光伏大發等問題,全年執行一套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不利于新能源消納,價格激勵作用不明顯;另一方面,合理拉大峰谷電價價差,引導用戶在電力系統低谷時段多用電,能夠為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發展創造更大空間,促進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的有效消納。”
對此,張超進一步分析,分時電價更多指代代理購電的目錄分時,目錄分時電價只是電價分時信號的一種方式。如今,越來越多的分時信號體現在市場化價格機制中,也就是通過現貨市場、中長期市場交易以及售電公司的電價套餐體現。未來,分時電價政策將在居民、電動汽車等更廣闊的領域應用,可供調節的用戶范圍越來越大。在此趨勢下,分時電價如何更好地與市場銜接,讓價格更透明、規范,讓更多用戶參與使用分時電價,還需基于實踐開展持續研究。此外,當前雖已有不少省份明確分時電價的浮動基礎是代理購電價加度電輸配電價,但并不適應于所有地區,未來還需進一步規范浮動基礎,確保政策更加簡明清晰。
“長期來看,價格由供需決定是最有效的機制,也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原則之一。為更好地將不同時段的電力供求關系反映到價格信號上,并更好地發揮價格的調節作用,應加快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形成由供給和需求決定價格的機制。”林衛斌建議。
在王永利看來,未來各地還需根據電力系統用電負荷或凈負荷變化、新能源消納、電力供需狀況、電力現貨市場運行等情況,適時調整峰谷分時電價時段劃分、峰谷價差、實施范圍。“一方面,執行季節性分時電價,全國大部分省份的季節性特征比較明顯,面臨著迎峰度冬、迎峰度夏期間的‘雙高峰’電力保供壓力,以及春秋季節午間光伏大發等問題,全年執行一套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不利于新能源消納,價格激勵作用不明顯;另一方面,合理拉大峰谷電價價差,引導用戶在電力系統低谷時段多用電,能夠為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發展創造更大空間,促進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的有效消納。”
技術前沿
近日,在備受矚目的2024年度上海SNEC展會上,隆基綠能宣布其研制的晶硅-鈣鈦礦疊層太陽電池取得了重大突破。據歐洲太陽能測試機構(ESTI)的權威認證,該電池的光電轉換效率高達34.6%,再次刷新了隆基團隊此前創造的晶硅-鈣鈦礦疊層電池效率世界紀錄。本著求真務實的實證研究態度,隆基電池研發團隊多年來堅持在美國可再生能源實驗室(NREL)、德國弗勞霍夫太陽電池研究所(Fraunhofer-ISE)和歐洲太陽能測試機構(ESTI)等國際權威機構獨立認證。
晶硅-鈣鈦礦疊層太陽電池作為下一代超高效太陽電池的主流技術路線,其理論極限效率高達43%,遠超單結太陽電池的SQ極限效率(33.7%)。隆基疊層電池團隊在持續的技術攻堅中,于2023年11月便已將疊層電池效率提升至33.9%,而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再次刷新紀錄,展現了強大的研發實力和不懈的探索精神。
為實現這一突破,隆基研發團隊在多個方面進行了深入優化。通過優化電子傳輸層薄膜沉積工藝、引進高效缺陷鈍化材料、設計開發高質量界面鈍化結構,在隆基自研的商業化CZ硅片襯底上成功實現了晶硅-鈣鈦礦疊層電池技術的新突破。團隊以“科學根因分析+工程精益優化”的研發模式,歷經5個月的努力,實現了0.7%的電池絕對效率提升,將疊層電池效率演進推向了新的高度。
化CZ硅片襯底上成功實現了晶硅-鈣鈦礦疊層電池技術的新突破。團隊以“科學根因分析+工程精益優化”的研發模式,歷經5個月的努力,實現了0.7%的電池絕對效率提升,將疊層電池效率演進推向了新的高度。
? ? ? ?此次34.6%的高效率達成,不僅彰顯了隆基綠能在疊層電池技術領域的深厚實力,更為下一代超高效太陽電池的主流技術路線提供了有力的實證支持。隆基綠能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開發的疊層電池技術可與現有晶硅底電池工藝相匹配,實現對現有太陽電池技術的升級迭代。隆基綠能憑借定制化硅片和強大的研發團隊,將持續以科技創新驅動光伏行業發展。”
? ? ? ?去年,隆基綠能已成為晶硅單結電池和晶硅-鈣鈦礦疊層電池兩項電池效率世界紀錄的“雙料冠軍”。多年來,隆基綠能始終秉持求真務實的實證研究態度,其電池研發團隊多次刷新全球光伏行業的效率紀錄,相關紀錄被收錄于《馬丁·格林太陽電池效率紀錄表》等權威榜單中。
? ? ? ?作為光伏電池效率世界紀錄的締造者,隆基綠能的持續創新和卓越表現,不僅為全球太陽能發電及綠色能源技術開發貢獻了重要力量,更展現了其作為光伏行業領導者的決心和擔當。這也表明,中國在硅基單結電池和硅基-鈣鈦礦疊層電池這兩個主流技術賽道均成為世界第一。
? ? ? ?隆基綠能創始人、總裁李振國表示,隆基從創立開始非常重視技術的研發和創新,不惜血本砸研發,一直是行業內研發投入最大的企業。隆基將繼續堅持科技創新初心不動搖,堅持將先進技術快速轉化為先進產能不動搖,以不斷的技術創新化可能為可行,為客戶創造更大的價值,為行業做出更多的貢獻。
專業評論
中國儲能網訊:所謂新型儲能,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輸出電力為主要形式并對外提供服務的儲能技術,包括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重力儲能等。新型儲能通常被比作“超級充電寶”,因其可改變電力系統傳統的即發即用方式,實現用電低谷時充電、用電高峰時放電的功效。儲能被認為是解決光伏、風電等新能源間歇性及波動性,促進消納,減少棄光、棄風現象的重要手段。
近兩年,新型儲能的熱度非比尋常,這種“熱”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及能源轉型息息相關。
在“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引領下,我國正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積極發展清潔能源,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作為新型能源體系建設的關鍵一環,新型儲能在促進新能源開發消納和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等方面的作用逐步顯現。
根據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儲能應用分會(CESA)產業數據庫統計數據,2023年我國新增投運儲能項目656個。電源側投運儲能項目共173個,占比約26.4%;規模為8.6GW/19.6GWh,以新能源配儲項目為主(8.1GW/19.2GWh),其中光伏配儲規模占比高達55%,風儲和風光儲各占比23%和22%。電網側投運儲能項目共132個,占比約20.1%;裝機規模為12.1GW/26.3GWh,主要由大型儲能電站構成,百兆瓦及以上儲能電站共計84個,總規模超過10GW,占網側總規模的88.35%。用戶側投運儲能項目最多,合計335個,占比約53.5%;規模為649.6MW/1899.3MWh,其中大多數為工商業儲能項目,項目規模一般較小。
2024年,“發展新型儲能與智能微電網”首次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其中提到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全國已建成投運新型儲能項目累計裝機規模達35.3GW/77.68GWh,較2023年第一季度末增長超過210%。
增速顯著的朝陽行業
政策加持,多地加速布局儲能建設。新型儲能規模快速增長、項目持續落地的背后,是政策、產業、市場的同頻共振。近兩年來,我國發布了推動新型儲能領域發展的系列政策,明確了新型儲能獨立主體的市場地位。以2023年為例,全國共出臺儲能領域相關政策逾360條,涵蓋配儲、補貼、規劃、電價及電力市場等方面。
??就在剛剛過去的5月,國務院印發了《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其中再一次明確提出積極發展新型儲能,大力發展微電網、虛擬電廠、車網互動等新技術新模式;同時提出到2025年年底,全國新型儲能裝機量將超過40GW。
??創新攻關,儲能技術產品快速迭代。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23年年底,所屬行業為儲能的正常運營范圍的相關企業為122630家,包含異常狀態和其他狀態的儲能企業為132870家。大部分儲能企業的注冊資本集中在1000萬~5000萬之間,說明儲能行業中,中小型企業仍然是主力。而在企業類型上,民營企業數量達到了109884家,遠超其他企業類型,顯示出民營企業在儲能領域的強大活力和市場競爭力。因此,電池生產企業需要重點關注成本與技術迭代、有效產能的落地和實際產能利用率。
??儲能技術的不斷迭代是行業發展的核心動力,先進的儲能技術能夠顯著提升系統效率,降低成本,從而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十四五”以來,新型儲能技術快速發展,當前我國新型儲能技術路線仍以鋰離子電池儲能為主,占比超97%,但各類技術路線的儲能功率、時長、響應速度等特性各不相同,均存在各自的應用場景。2023年至今,新型儲能新技術不斷取得突破,300兆瓦等級壓縮空氣儲能主機設備、全國產化液流電池隔膜、單體兆瓦級飛輪儲能系統等實現突破,此外,重力儲能、液態空氣儲能、二氧化碳儲能等新技術也逐步落地。
??產品端升級速度不斷攀升。數據顯示,2023年全年共有108家企業推出了超400款新品,涉及工商業儲能電柜、直流側電池艙、集裝箱儲能系統等整機和電芯、PCS等關鍵零部件。而在2024年4月單月內就共有124款儲能新品發布,涉及80家企業。
??全球賽道,企業出海步伐持續加大。電動汽車、鋰電池、太陽能電池作為我國外貿出口“新三樣”,在全球市場上占據越來越大的份額。其中鋰電池是新型儲能的重要組成部分,鋰電儲能產業發展壯大,市場需求旺盛,帶動了鋰電池出口提升。據海關數據,2023年國內鋰電池累計出口超過150GWh,同比增長超60%。
??隨著國內儲能市場的競爭加劇,中國企業正在積極拓展和國際投資商的全球合作,深度參與海外市場競爭。以陽光電源、天合光能、科華數據、上能電氣、鵬輝能源、億緯鋰能等為代表的本土儲能企業紛紛開展海外業務布局。憑借豐富的產品矩陣與有競爭力的價格,2023年,中國儲能制造商在海外市場簽署了超170GWh的長期協議和多個GWh級別大型項目的供應合同。
??示范效應,典型示范類項目頻頻落地。隨著儲能產業技術的發展以及應用的普及,一批示范性項目逐步落地。僅2024年年初,國家能源局就發布56個新型儲能試點示范項目名單,涵蓋了目前工程應用的主要技術路線。其中包括17個鋰離子電池、11個壓縮空氣儲能、8個液流電池、8個混合儲能、3個重力儲能、3個飛輪儲能、2個鈉離子電池、2個二氧化碳儲能、1個鉛炭電池、1個液態空氣儲能。
??通過組織篩選儲能示范項目,可培育先進儲能技術和裝備,摸索與市場需求匹配的技術標準、工程規范和管理體系,發掘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商業模式,健全儲能參與的電力市場交易機制,從而構建起促進儲能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的良好政策和市場環境。
產業發展挑戰與機遇并存
??新型儲能作為一個新的產業類型,在發展的道路上不可避免會面臨一系列的挑戰和矛盾,在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探索空間。
??缺乏政策長效機制。各地市相關輔助服務政策不一,且缺乏政策穩定性。對于新能源配儲功能定位、輔助服務費用、補償標準等方面尚不完善,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投資方參與儲能系統建設的積極性。
??標準體系建設有待完善。在電池管理系統、能量管理系統、并網驗收、電池回收等方面的儲能技術標準亟待補充。儲能技術涉及能量的儲存和釋放,需要全面準確地評估和識別潛在的安全風險,因此完善的儲能安全評估體系至關重要。隨著新技術的不斷涌現,現有的儲能系統標準也需要不斷更新和完善。
??體現儲能價值的市場化運營機制尚未建立。新型儲能成本仍較高,進入電力系統的收益仍主要來自峰谷電價差,在用戶側分時價差、輔助服務市場上都難以收回成本,缺少成熟的電力輔助市場機制及市場化的體系。
??技術成熟度和適用性仍需進一步提高。目前,新型儲能技術尚處于應用示范或大規模應用起步階段,技術相對成熟的電化學儲能,仍然存在安全性、適應性以及成本等問題,仍需要持續研發和工程優化。對于新材料和新技術的突破也需要時間和實踐。
??此外,在國際化進程中,中國儲能企業也需警惕種種挑戰,比如貿易壁壘、屬地化要求、環境影響、物流運輸、海外庫存、原材料供應、碳足跡、安全運維等,要結合自身優勢,因地制宜調整產能布局。
??作為一個新興產業,新型儲能的發展和崛起,與國家和各級政府的積極推動和有效激勵密不可分。正是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中國新型儲能產業展現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質量發展態勢。新型儲能產業具有產業鏈長、涉及面廣、帶動性強、國際化程度高的特點,數字化、智能化和安全、經濟、綠色等要素聚合給儲能供應鏈發展帶來深刻變革,加速產業快速迭代升級,以競爭關系和合作關系為核心的儲能產業鏈供應鏈新生態正在快速重建。但供應鏈還存在“產品同質化”、價格內卷化、部分高端原材料和能源電子產品有待提升、集群發展不均衡等突出問題,需要整個生態鏈各方攜手努力,重構安全可控、更具韌性、可持續發展、跨界融合、戰略互信的新型供應鏈體系。構建新型利益共同體,集中力量破解供應鏈卡點、斷點和堵點,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在“雙碳”目標的引領下,低碳化、綠色發展由理念轉化為具體發展任務和行動,我們要以系統減碳為抓手,構建以綠色發展、安全韌性為核心的新型產業鏈供應鏈生態,推動儲能產業供應鏈向高質量發展新階段邁進。
“十四五”以來,新型儲能技術快速發展,當前我國新型儲能技術路線仍以鋰離子電池儲能為主,占比超97%,但各類技術路線的儲能功率、時長、響應速度等特性各不相同,均存在各自的應用場景。2023年至今,新型儲能新技術不斷取得突破,300兆瓦等級壓縮空氣儲能主機設備、全國產化液流電池隔膜、單體兆瓦級飛輪儲能系統等實現突破,此外,重力儲能、液態空氣儲能、二氧化碳儲能等新技術也逐步落地。
產品端升級速度不斷攀升。數據顯示,2023年全年共有108家企業推出了超400款新品,涉及工商業儲能電柜、直流側電池艙、集裝箱儲能系統等整機和電芯、PCS等關鍵零部件。而在2024年4月單月內就共有124款儲能新品發布,涉及80家企業。
全球賽道,企業出海步伐持續加大。電動汽車、鋰電池、太陽能電池作為我國外貿出口“新三樣”,在全球市場上占據越來越大的份額。其中鋰電池是新型儲能的重要組成部分,鋰電儲能產業發展壯大,市場需求旺盛,帶動了鋰電池出口提升。據海關數據,2023年國內鋰電池累計出口超過150GWh,同比增長超60%。
隨著國內儲能市場的競爭加劇,中國企業正在積極拓展和國際投資商的全球合作,深度參與海外市場競爭。以陽光電源、天合光能、科華數據、上能電氣、鵬輝能源、億緯鋰能等為代表的本土儲能企業紛紛開展海外業務布局。憑借豐富的產品矩陣與有競爭力的價格,2023年,中國儲能制造商在海外市場簽署了超170GWh的長期協議和多個GWh級別大型項目的供應合同。
示范效應,典型示范類項目頻頻落地。隨著儲能產業技術的發展以及應用的普及,一批示范性項目逐步落地。僅2024年年初,國家能源局就發布56個新型儲能試點示范項目名單,涵蓋了目前工程應用的主要技術路線。其中包括17個鋰離子電池、11個壓縮空氣儲能、8個液流電池、8個混合儲能、3個重力儲能、3個飛輪儲能、2個鈉離子電池、2個二氧化碳儲能、1個鉛炭電池、1個液態空氣儲能。
通過組織篩選儲能示范項目,可培育先進儲能技術和裝備,摸索與市場需求匹配的技術標準、工程規范和管理體系,發掘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商業模式,健全儲能參與的電力市場交易機制,從而構建起促進儲能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的良好政策和市場環境。
產業發展挑戰與機遇并存
新型儲能作為一個新的產業類型,在發展的道路上不可避免會面臨一系列的挑戰和矛盾,在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探索空間。
??缺乏政策長效機制。各地市相關輔助服務政策不一,且缺乏政策穩定性。對于新能源配儲功能定位、輔助服務費用、補償標準等方面尚不完善,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投資方參與儲能系統建設的積極性。
??標準體系建設有待完善。在電池管理系統、能量管理系統、并網驗收、電池回收等方面的儲能技術標準亟待補充。儲能技術涉及能量的儲存和釋放,需要全面準確地評估和識別潛在的安全風險,因此完善的儲能安全評估體系至關重要。隨著新技術的不斷涌現,現有的儲能系統標準也需要不斷更新和完善。
??體現儲能價值的市場化運營機制尚未建立。新型儲能成本仍較高,進入電力系統的收益仍主要來自峰谷電價差,在用戶側分時價差、輔助服務市場上都難以收回成本,缺少成熟的電力輔助市場機制及市場化的體系。
??技術成熟度和適用性仍需進一步提高。目前,新型儲能技術尚處于應用示范或大規模應用起步階段,技術相對成熟的電化學儲能,仍然存在安全性、適應性以及成本等問題,仍需要持續研發和工程優化。對于新材料和新技術的突破也需要時間和實踐。
??此外,在國際化進程中,中國儲能企業也需警惕種種挑戰,比如貿易壁壘、屬地化要求、環境影響、物流運輸、海外庫存、原材料供應、碳足跡、安全運維等,要結合自身優勢,因地制宜調整產能布局。
??作為一個新興產業,新型儲能的發展和崛起,與國家和各級政府的積極推動和有效激勵密不可分。正是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中國新型儲能產業展現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質量發展態勢。新型儲能產業具有產業鏈長、涉及面廣、帶動性強、國際化程度高的特點,數字化、智能化和安全、經濟、綠色等要素聚合給儲能供應鏈發展帶來深刻變革,加速產業快速迭代升級,以競爭關系和合作關系為核心的儲能產業鏈供應鏈新生態正在快速重建。但供應鏈還存在“產品同質化”、價格內卷化、部分高端原材料和能源電子產品有待提升、集群發展不均衡等突出問題,需要整個生態鏈各方攜手努力,重構安全可控、更具韌性、可持續發展、跨界融合、戰略互信的新型供應鏈體系。構建新型利益共同體,集中力量破解供應鏈卡點、斷點和堵點,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在“雙碳”目標的引領下,低碳化、綠色發展由理念轉化為具體發展任務和行動,我們要以系統減碳為抓手,構建以綠色發展、安全韌性為核心的新型產業鏈供應鏈生態,推動儲能產業供應鏈向高質量發展新階段邁進。
新型儲能作為一個新的產業類型,在發展的道路上不可避免會面臨一系列的挑戰和矛盾,在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探索空間。
缺乏政策長效機制。各地市相關輔助服務政策不一,且缺乏政策穩定性。對于新能源配儲功能定位、輔助服務費用、補償標準等方面尚不完善,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投資方參與儲能系統建設的積極性。
標準體系建設有待完善。在電池管理系統、能量管理系統、并網驗收、電池回收等方面的儲能技術標準亟待補充。儲能技術涉及能量的儲存和釋放,需要全面準確地評估和識別潛在的安全風險,因此完善的儲能安全評估體系至關重要。隨著新技術的不斷涌現,現有的儲能系統標準也需要不斷更新和完善。
體現儲能價值的市場化運營機制尚未建立。新型儲能成本仍較高,進入電力系統的收益仍主要來自峰谷電價差,在用戶側分時價差、輔助服務市場上都難以收回成本,缺少成熟的電力輔助市場機制及市場化的體系。
技術成熟度和適用性仍需進一步提高。目前,新型儲能技術尚處于應用示范或大規模應用起步階段,技術相對成熟的電化學儲能,仍然存在安全性、適應性以及成本等問題,仍需要持續研發和工程優化。對于新材料和新技術的突破也需要時間和實踐。
作為一個新興產業,新型儲能的發展和崛起,與國家和各級政府的積極推動和有效激勵密不可分。正是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中國新型儲能產業展現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質量發展態勢。新型儲能產業具有產業鏈長、涉及面廣、帶動性強、國際化程度高的特點,數字化、智能化和安全、經濟、綠色等要素聚合給儲能供應鏈發展帶來深刻變革,加速產業快速迭代升級,以競爭關系和合作關系為核心的儲能產業鏈供應鏈新生態正在快速重建。但供應鏈還存在“產品同質化”、價格內卷化、部分高端原材料和能源電子產品有待提升、集群發展不均衡等突出問題,需要整個生態鏈各方攜手努力,重構安全可控、更具韌性、可持續發展、跨界融合、戰略互信的新型供應鏈體系。構建新型利益共同體,集中力量破解供應鏈卡點、斷點和堵點,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在“雙碳”目標的引領下,低碳化、綠色發展由理念轉化為具體發展任務和行動,我們要以系統減碳為抓手,構建以綠色發展、安全韌性為核心的新型產業鏈供應鏈生態,推動儲能產業供應鏈向高質量發展新階段邁進。
展會時間:2024/10/25---2024/10/27
展會地點:德清國際會展中心(湖州)?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曲園南路999號
主辦單位: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
展會簡介:
湖州市作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論發源地,多年來一直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注重生態文明建設。綠色家居是湖州重點發展的特色產業,現已逐漸成長為全國生產規模最大、品牌數量最多、產業鏈最完整、最具行業影響力的家居生產基地。
為大力培育特色產業,有效拓展家居產業鏈供需合作渠道,提升國內外市場份額,以浙江大力實施“地瓜經濟”提能升級“一號開放工程”為契機,國際綠色家居博覽會落戶湖州以來,已發展成為打通上下游產業鏈,推動產業創新與高質量發展的專業交流平臺和合作紐帶。
杭州廣源展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蕭山區金城路1068號水務集團B座15層(郵編:310000)
電話:15557281775(符易)、159511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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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直達:2024第四屆中國(湖州)綠色家居博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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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西省陽泉市礦區桃北西街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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