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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選自北京市人民政府? 5月1日起施行!北京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發布
3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指出,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的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根據本市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核算年度配額總量,對本市行政區域內重點碳排放單位的二氧化碳排放實行配額管理。其他自愿參與配額管理的一般報告單位,參照重點碳排放單位進行管理。對新建及改擴建建設項目逐步實施碳排放評價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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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之聲
3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指出,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的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根據本市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核算年度配額總量,對本市行政區域內重點碳排放單位的二氧化碳排放實行配額管理。其他自愿參與配額管理的一般報告單位,參照重點碳排放單位進行管理。對新建及改擴建建設項目逐步實施碳排放評價和管理。
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原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
京政發〔2024〕6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推動實現本市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和管理,協同控制污染物排放,規范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75號)、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北京市在嚴格控制碳排放總量前提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的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本辦法所稱碳排放權交易,是指由市人民政府設定年度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市生態環境部門確定碳排放單位的減排義務,碳排放單位通過市場機制履行義務的碳排放控制機制,主要工作包括名單管理,碳排放報告報送、核查,碳排放配額核發、交易以及清繳等。
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嚴格碳排放管理,實施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碳排放權交易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行相結合,遵循誠信、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本市碳排放權交易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建設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按要求確定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交易機構。市地方金融管理、市場監管、財政、發展改革、園林綠化等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地區碳排放單位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鼓勵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活動,支持碳排放權交易相關的金融創新,開展區域及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交流合作。
第二章 名單管理
第六條 碳排放單位實行名單管理。本辦法所稱碳排放單位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年綜合能源消費量2000噸標準煤(含)以上,且在本市注冊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等法人單位。其中,固定設施和移動設施年度二氧化碳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總量達到5000噸(含)以上的單位,且屬于本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行業的,為重點碳排放單位;其他的為一般報告單位。重點碳排放單位的確定條件如需調整,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報市政府同意后發布。
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的碳排放單位,在其核算邊界之外的碳排放量如滿足前款規定,應納入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
第七條 碳排放單位名單實施動態管理。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市統計部門確定名單,并按年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碳排放單位出現名稱變更、合并、分立等情況時,應在完成市場監管部門變更登記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完成變更登記。
第九條 區生態環境部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為城市運行局、綜合執法局,下同)負責核實本地區年度碳排放單位名單變化情況,并及時向市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確認。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重點碳排放單位及時報告區生態環境部門,經核實確認后從重點碳排放單位名單中移出:
(一)主要生產設施遷出本市行政區域的;
(二)因停業、關閉或者其他原因不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三)碳排放量連續三年不滿足重點碳排放單位條件的;
(四)其他需要移出的情形。
被移出重點碳排放單位名單的,應于移出之日起三年內,注銷在管理平臺上開立的賬戶。逾期未完成的,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停止其重點碳排放單位賬戶使用。
第三章 配額管理
第十條 根據本市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核算年度配額總量,對本市行政區域內重點碳排放單位的二氧化碳排放實行配額管理。其他自愿參與配額管理的一般報告單位,參照重點碳排放單位進行管理。
對新建及改擴建建設項目逐步實施碳排放評價和管理。
第十一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定配額核定方法,采用免費、有償等方式發放配額。根據謹慎、從嚴的原則對重點碳排放單位配額調整申請情況進行核實,確有必要的,可對配額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確定不超過年度配額總量的5%作為調整量,用于配額調整、有償發放和市場調節等。
第十三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通過管理平臺進行配額的發放及清繳管理等。注冊登記機構負責配額及碳減排量的注冊登記,通過管理平臺記錄配額及碳減排量的持有、變更、清繳、抵銷、注銷等信息。重點碳排放單位及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應進行注冊登記,并通過管理平臺管理本單位的碳排放配額及碳減排量。
第十四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預發和核定分階段發放年度免費配額。核定配額多于預發配額的,補發不足部分;核定配額少于預發配額的,予以核減,未完成核減部分須在下一年度配額分配時予以扣除。
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在移出重點碳排放單位名單的同時,收回預發的免費配額。
第十五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對核發的免費配額有異議的,自收到配額發放結果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可向市生態環境部門申請復核;市生態環境部門應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核決定。
第十六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存在以下情形的,市生態環境部門暫停其配額使用:
(一)經法院裁定需要凍結配額的;
(二)因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故導致存在無法足額清繳配額風險的;
(三)其他需要暫停使用的情形。
第四章 碳排放權交易
第十七條 實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交易主體包括重點碳排放單位及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交易產品包括本市碳排放配額、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及探索創新的碳排放權交易相關產品。
第十八條 交易機構負責建設和運行交易系統,組織開展本市碳排放權統一交易;負責制定碳排放權交易規則及相關業務細則,明確交易參與方的權利義務和交易程序,披露交易信息,處理異常情況;加強對交易活動的風險控制和內部監督管理,組織并監督交易、結算和交割等活動,定期向市生態環境、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報告交易情況,并及時報告可能影響交易的重要情況。交易的收費應當合理,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十九條 交易應采用公開競價、協議轉讓、有償競價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探索開展區域交易。
第二十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價格監測,可以根據需要在配額調整量范圍內通過有償競價發放、回購等手段調節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有償競價發放、回購可按相關要求通過交易機構實施。
第五章 報告與核查
第二十一條 實行碳排放報告和第三方核查制度。碳排放單位應按要求編制年度碳排放報告,報送市生態環境部門,并對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鼓勵重點碳排放單位消納非化石能源電力,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碳排放量和配額進行相應調整。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當同時提交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核查機構的核查報告。
國家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的民用航空行業的碳排放單位,通過報送月度數據的方式加強碳排放數據統計核算,并及時報送年度碳排放報告和核查報告。
第二十二條 碳排放單位加強數據質量管理,配備人員負責核算和報告工作,保存碳排放報告所涉數據的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等材料不少于5年。重點碳排放單位應制定、報告并實施數據質量控制方案,按照國家或者地方技術規范加強相關參數數據實測。鼓勵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開展實測,檢驗檢測機構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負責。
重點碳排放單位通過報送月度數據和支撐材料,提升年度碳排放報告數據質量。鼓勵重點碳排放單位建立碳排放管理系統、開展數據監測,并與本市管理平臺共享碳排放相關數據信息。
第二十三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重點碳排放單位提交的排放報告、核查報告以及碳排放控制措施的監督檢查,確認其年度碳排放量,并開展一般報告單位的排放報告檢查。檢查方式包括專家評審、抽查等。
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本地區碳排放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對重點碳排放單位報送的月度數據及支撐材料的質量檢查、年度核查報告的初步檢查,以及一般報告單位的排放報告檢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提交符合下列條件的核查機構出具的核查報告: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固定辦公場所及開展核查工作辦公條件,具有良好的從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具備健全的核查工作相關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核查活動管理、公正性管理、核查文件管理、保密管理、爭議處理等相關規定。
(三)在溫室氣體排放領域內具有良好的業績和一定經驗。
(四)核查員應以全職工作人員為主。在單個行業開展核查業務的核查員至少有二名,且核查報告負責人需具有該行業三年(含)以上核查工作的經歷。
(五)兩年內,與被核查單位不存在提供檢驗檢測或管理服務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系。
重點碳排放單位委托核查機構開展核查工作時,可根據行業特點對核查機構提出具體要求,并督促核查機構按要求開展核查工作。鼓勵從事碳排放核查的人員取得碳排放管理員資格。
第二十五條 核查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據本市碳排放核查要求開展核查活動,并對核查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鼓勵核查機構定期向市生態環境部門反饋在本市開展核查工作情況,發現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及時報告。
第二十六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探索建立核查工作質量評價機制,綜合評價核查工作的規范性及核查數據的準確性等。
第六章 配額清繳
第二十七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上繳與市生態環境部門確認的年度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額,履行碳排放控制責任。
第二十八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可使用碳減排量抵銷其部分碳排放量,使用比例不得高于當年確認碳排放量的5%。碳減排量包括全國溫室氣體核證自愿減排量、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1噸碳減排量可抵銷1噸碳排放量。相關細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市生態環境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第三十條 生態環境部門與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檢查重點碳排放單位碳排放管理、碳排放數據檢驗檢測及核查等活動。
第三十一條 市財政部門安排資金支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相關技術支持、委托競價、配額回購等。完善有償競價收入上繳機制,具體管理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條 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交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碳排放單位、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應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十四條 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監管職責的行政部門以及承擔相關服務管理的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機構、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欺詐、惡意串通、散布虛假信息等方式操縱或擾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碳排放權,是指碳排放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直接和間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權益。
(二)碳排放配額,即二氧化碳排放配額,是碳排放權的量化指標,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核定的,允許重點碳排放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一定時期內排放二氧化碳的數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三)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是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公布的方法學,對碳減排項目的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由注冊登記機構在管理平臺登記的碳減排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14〕14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重點排放單位范圍的通知》(京政發〔2015〕65號)同時廢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北京市人民政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年3月9日
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推動實現本市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和管理,協同控制污染物排放,規范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75號)、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北京市在嚴格控制碳排放總量前提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的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本辦法所稱碳排放權交易,是指由市人民政府設定年度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市生態環境部門確定碳排放單位的減排義務,碳排放單位通過市場機制履行義務的碳排放控制機制,主要工作包括名單管理,碳排放報告報送、核查,碳排放配額核發、交易以及清繳等。
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嚴格碳排放管理,實施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碳排放權交易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行相結合,遵循誠信、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本市碳排放權交易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建設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按要求確定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交易機構。市地方金融管理、市場監管、財政、發展改革、園林綠化等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地區碳排放單位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鼓勵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活動,支持碳排放權交易相關的金融創新,開展區域及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交流合作。
第二章 名單管理
第六條 碳排放單位實行名單管理。本辦法所稱碳排放單位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年綜合能源消費量2000噸標準煤(含)以上,且在本市注冊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等法人單位。其中,固定設施和移動設施年度二氧化碳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總量達到5000噸(含)以上的單位,且屬于本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行業的,為重點碳排放單位;其他的為一般報告單位。重點碳排放單位的確定條件如需調整,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報市政府同意后發布。
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的碳排放單位,在其核算邊界之外的碳排放量如滿足前款規定,應納入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
第七條 碳排放單位名單實施動態管理。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市統計部門確定名單,并按年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碳排放單位出現名稱變更、合并、分立等情況時,應在完成市場監管部門變更登記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完成變更登記。
第九條 區生態環境部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為城市運行局、綜合執法局,下同)負責核實本地區年度碳排放單位名單變化情況,并及時向市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確認。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重點碳排放單位及時報告區生態環境部門,經核實確認后從重點碳排放單位名單中移出:
(一)主要生產設施遷出本市行政區域的;
(二)因停業、關閉或者其他原因不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三)碳排放量連續三年不滿足重點碳排放單位條件的;
(四)其他需要移出的情形。
被移出重點碳排放單位名單的,應于移出之日起三年內,注銷在管理平臺上開立的賬戶。逾期未完成的,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停止其重點碳排放單位賬戶使用。
第三章 配額管理
第十條 根據本市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核算年度配額總量,對本市行政區域內重點碳排放單位的二氧化碳排放實行配額管理。其他自愿參與配額管理的一般報告單位,參照重點碳排放單位進行管理。
對新建及改擴建建設項目逐步實施碳排放評價和管理。
第十一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定配額核定方法,采用免費、有償等方式發放配額。根據謹慎、從嚴的原則對重點碳排放單位配額調整申請情況進行核實,確有必要的,可對配額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確定不超過年度配額總量的5%作為調整量,用于配額調整、有償發放和市場調節等。
第十三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通過管理平臺進行配額的發放及清繳管理等。注冊登記機構負責配額及碳減排量的注冊登記,通過管理平臺記錄配額及碳減排量的持有、變更、清繳、抵銷、注銷等信息。重點碳排放單位及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應進行注冊登記,并通過管理平臺管理本單位的碳排放配額及碳減排量。
第十四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預發和核定分階段發放年度免費配額。核定配額多于預發配額的,補發不足部分;核定配額少于預發配額的,予以核減,未完成核減部分須在下一年度配額分配時予以扣除。
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在移出重點碳排放單位名單的同時,收回預發的免費配額。
第十五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對核發的免費配額有異議的,自收到配額發放結果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可向市生態環境部門申請復核;市生態環境部門應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核決定。
第十六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存在以下情形的,市生態環境部門暫停其配額使用:
(一)經法院裁定需要凍結配額的;
(二)因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故導致存在無法足額清繳配額風險的;
(三)其他需要暫停使用的情形。
第四章 碳排放權交易
第十七條 實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交易主體包括重點碳排放單位及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交易產品包括本市碳排放配額、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及探索創新的碳排放權交易相關產品。
第十八條 交易機構負責建設和運行交易系統,組織開展本市碳排放權統一交易;負責制定碳排放權交易規則及相關業務細則,明確交易參與方的權利義務和交易程序,披露交易信息,處理異常情況;加強對交易活動的風險控制和內部監督管理,組織并監督交易、結算和交割等活動,定期向市生態環境、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報告交易情況,并及時報告可能影響交易的重要情況。交易的收費應當合理,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十九條 交易應采用公開競價、協議轉讓、有償競價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探索開展區域交易。
第二十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價格監測,可以根據需要在配額調整量范圍內通過有償競價發放、回購等手段調節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有償競價發放、回購可按相關要求通過交易機構實施。
第五章 報告與核查
第二十一條 實行碳排放報告和第三方核查制度。碳排放單位應按要求編制年度碳排放報告,報送市生態環境部門,并對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鼓勵重點碳排放單位消納非化石能源電力,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碳排放量和配額進行相應調整。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當同時提交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核查機構的核查報告。
國家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的民用航空行業的碳排放單位,通過報送月度數據的方式加強碳排放數據統計核算,并及時報送年度碳排放報告和核查報告。
第二十二條 碳排放單位加強數據質量管理,配備人員負責核算和報告工作,保存碳排放報告所涉數據的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等材料不少于5年。重點碳排放單位應制定、報告并實施數據質量控制方案,按照國家或者地方技術規范加強相關參數數據實測。鼓勵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開展實測,檢驗檢測機構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負責。
重點碳排放單位通過報送月度數據和支撐材料,提升年度碳排放報告數據質量。鼓勵重點碳排放單位建立碳排放管理系統、開展數據監測,并與本市管理平臺共享碳排放相關數據信息。
第二十三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重點碳排放單位提交的排放報告、核查報告以及碳排放控制措施的監督檢查,確認其年度碳排放量,并開展一般報告單位的排放報告檢查。檢查方式包括專家評審、抽查等。
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本地區碳排放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對重點碳排放單位報送的月度數據及支撐材料的質量檢查、年度核查報告的初步檢查,以及一般報告單位的排放報告檢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提交符合下列條件的核查機構出具的核查報告: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固定辦公場所及開展核查工作辦公條件,具有良好的從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具備健全的核查工作相關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核查活動管理、公正性管理、核查文件管理、保密管理、爭議處理等相關規定。
(三)在溫室氣體排放領域內具有良好的業績和一定經驗。
(四)核查員應以全職工作人員為主。在單個行業開展核查業務的核查員至少有二名,且核查報告負責人需具有該行業三年(含)以上核查工作的經歷。
(五)兩年內,與被核查單位不存在提供檢驗檢測或管理服務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系。
重點碳排放單位委托核查機構開展核查工作時,可根據行業特點對核查機構提出具體要求,并督促核查機構按要求開展核查工作。鼓勵從事碳排放核查的人員取得碳排放管理員資格。
第二十五條 核查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據本市碳排放核查要求開展核查活動,并對核查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鼓勵核查機構定期向市生態環境部門反饋在本市開展核查工作情況,發現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及時報告。
第二十六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探索建立核查工作質量評價機制,綜合評價核查工作的規范性及核查數據的準確性等。
第六章 配額清繳
第二十七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上繳與市生態環境部門確認的年度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額,履行碳排放控制責任。
第二十八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可使用碳減排量抵銷其部分碳排放量,使用比例不得高于當年確認碳排放量的5%。碳減排量包括全國溫室氣體核證自愿減排量、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1噸碳減排量可抵銷1噸碳排放量。相關細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市生態環境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第三十條 生態環境部門與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檢查重點碳排放單位碳排放管理、碳排放數據檢驗檢測及核查等活動。
第三十一條 市財政部門安排資金支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相關技術支持、委托競價、配額回購等。完善有償競價收入上繳機制,具體管理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條 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交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碳排放單位、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應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十四條 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監管職責的行政部門以及承擔相關服務管理的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機構、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欺詐、惡意串通、散布虛假信息等方式操縱或擾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碳排放權,是指碳排放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直接和間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權益。
(二)碳排放配額,即二氧化碳排放配額,是碳排放權的量化指標,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核定的,允許重點碳排放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一定時期內排放二氧化碳的數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三)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是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公布的方法學,對碳減排項目的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由注冊登記機構在管理平臺登記的碳減排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14〕14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重點排放單位范圍的通知》(京政發〔2015〕65號)同時廢止。
第二章 名單管理
第六條 碳排放單位實行名單管理。本辦法所稱碳排放單位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年綜合能源消費量2000噸標準煤(含)以上,且在本市注冊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等法人單位。其中,固定設施和移動設施年度二氧化碳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總量達到5000噸(含)以上的單位,且屬于本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行業的,為重點碳排放單位;其他的為一般報告單位。重點碳排放單位的確定條件如需調整,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報市政府同意后發布。
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的碳排放單位,在其核算邊界之外的碳排放量如滿足前款規定,應納入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
第七條 碳排放單位名單實施動態管理。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市統計部門確定名單,并按年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碳排放單位出現名稱變更、合并、分立等情況時,應在完成市場監管部門變更登記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完成變更登記。
第九條 區生態環境部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為城市運行局、綜合執法局,下同)負責核實本地區年度碳排放單位名單變化情況,并及時向市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確認。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重點碳排放單位及時報告區生態環境部門,經核實確認后從重點碳排放單位名單中移出:
(一)主要生產設施遷出本市行政區域的;
(二)因停業、關閉或者其他原因不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三)碳排放量連續三年不滿足重點碳排放單位條件的;
(四)其他需要移出的情形。
被移出重點碳排放單位名單的,應于移出之日起三年內,注銷在管理平臺上開立的賬戶。逾期未完成的,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停止其重點碳排放單位賬戶使用。
第三章 配額管理
第十條 根據本市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核算年度配額總量,對本市行政區域內重點碳排放單位的二氧化碳排放實行配額管理。其他自愿參與配額管理的一般報告單位,參照重點碳排放單位進行管理。
對新建及改擴建建設項目逐步實施碳排放評價和管理。
第十一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定配額核定方法,采用免費、有償等方式發放配額。根據謹慎、從嚴的原則對重點碳排放單位配額調整申請情況進行核實,確有必要的,可對配額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確定不超過年度配額總量的5%作為調整量,用于配額調整、有償發放和市場調節等。
第十三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通過管理平臺進行配額的發放及清繳管理等。注冊登記機構負責配額及碳減排量的注冊登記,通過管理平臺記錄配額及碳減排量的持有、變更、清繳、抵銷、注銷等信息。重點碳排放單位及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應進行注冊登記,并通過管理平臺管理本單位的碳排放配額及碳減排量。
第十四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預發和核定分階段發放年度免費配額。核定配額多于預發配額的,補發不足部分;核定配額少于預發配額的,予以核減,未完成核減部分須在下一年度配額分配時予以扣除。
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在移出重點碳排放單位名單的同時,收回預發的免費配額。
第十五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對核發的免費配額有異議的,自收到配額發放結果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可向市生態環境部門申請復核;市生態環境部門應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核決定。
第十六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存在以下情形的,市生態環境部門暫停其配額使用:
(一)經法院裁定需要凍結配額的;
(二)因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故導致存在無法足額清繳配額風險的;
(三)其他需要暫停使用的情形。
第四章 碳排放權交易
第十七條 實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交易主體包括重點碳排放單位及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交易產品包括本市碳排放配額、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及探索創新的碳排放權交易相關產品。
第十八條 交易機構負責建設和運行交易系統,組織開展本市碳排放權統一交易;負責制定碳排放權交易規則及相關業務細則,明確交易參與方的權利義務和交易程序,披露交易信息,處理異常情況;加強對交易活動的風險控制和內部監督管理,組織并監督交易、結算和交割等活動,定期向市生態環境、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報告交易情況,并及時報告可能影響交易的重要情況。交易的收費應當合理,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十九條 交易應采用公開競價、協議轉讓、有償競價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探索開展區域交易。
第二十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價格監測,可以根據需要在配額調整量范圍內通過有償競價發放、回購等手段調節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有償競價發放、回購可按相關要求通過交易機構實施。
第五章 報告與核查
第二十一條 實行碳排放報告和第三方核查制度。碳排放單位應按要求編制年度碳排放報告,報送市生態環境部門,并對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鼓勵重點碳排放單位消納非化石能源電力,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碳排放量和配額進行相應調整。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當同時提交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核查機構的核查報告。
國家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的民用航空行業的碳排放單位,通過報送月度數據的方式加強碳排放數據統計核算,并及時報送年度碳排放報告和核查報告。
第二十二條 碳排放單位加強數據質量管理,配備人員負責核算和報告工作,保存碳排放報告所涉數據的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等材料不少于5年。重點碳排放單位應制定、報告并實施數據質量控制方案,按照國家或者地方技術規范加強相關參數數據實測。鼓勵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開展實測,檢驗檢測機構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負責。
重點碳排放單位通過報送月度數據和支撐材料,提升年度碳排放報告數據質量。鼓勵重點碳排放單位建立碳排放管理系統、開展數據監測,并與本市管理平臺共享碳排放相關數據信息。
第二十三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重點碳排放單位提交的排放報告、核查報告以及碳排放控制措施的監督檢查,確認其年度碳排放量,并開展一般報告單位的排放報告檢查。檢查方式包括專家評審、抽查等。
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本地區碳排放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對重點碳排放單位報送的月度數據及支撐材料的質量檢查、年度核查報告的初步檢查,以及一般報告單位的排放報告檢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提交符合下列條件的核查機構出具的核查報告: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固定辦公場所及開展核查工作辦公條件,具有良好的從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具備健全的核查工作相關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核查活動管理、公正性管理、核查文件管理、保密管理、爭議處理等相關規定。
(三)在溫室氣體排放領域內具有良好的業績和一定經驗。
(四)核查員應以全職工作人員為主。在單個行業開展核查業務的核查員至少有二名,且核查報告負責人需具有該行業三年(含)以上核查工作的經歷。
(五)兩年內,與被核查單位不存在提供檢驗檢測或管理服務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系。
重點碳排放單位委托核查機構開展核查工作時,可根據行業特點對核查機構提出具體要求,并督促核查機構按要求開展核查工作。鼓勵從事碳排放核查的人員取得碳排放管理員資格。
第二十五條 核查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據本市碳排放核查要求開展核查活動,并對核查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鼓勵核查機構定期向市生態環境部門反饋在本市開展核查工作情況,發現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及時報告。
第二十六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探索建立核查工作質量評價機制,綜合評價核查工作的規范性及核查數據的準確性等。
第六章 配額清繳
第二十七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上繳與市生態環境部門確認的年度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額,履行碳排放控制責任。
第二十八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可使用碳減排量抵銷其部分碳排放量,使用比例不得高于當年確認碳排放量的5%。碳減排量包括全國溫室氣體核證自愿減排量、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1噸碳減排量可抵銷1噸碳排放量。相關細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市生態環境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第三十條 生態環境部門與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檢查重點碳排放單位碳排放管理、碳排放數據檢驗檢測及核查等活動。
第三十一條 市財政部門安排資金支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相關技術支持、委托競價、配額回購等。完善有償競價收入上繳機制,具體管理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條 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交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碳排放單位、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應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十四條 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監管職責的行政部門以及承擔相關服務管理的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機構、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欺詐、惡意串通、散布虛假信息等方式操縱或擾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碳排放權,是指碳排放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直接和間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權益。
(二)碳排放配額,即二氧化碳排放配額,是碳排放權的量化指標,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核定的,允許重點碳排放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一定時期內排放二氧化碳的數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三)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是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公布的方法學,對碳減排項目的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由注冊登記機構在管理平臺登記的碳減排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14〕14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重點排放單位范圍的通知》(京政發〔2015〕65號)同時廢止。
第十條 根據本市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核算年度配額總量,對本市行政區域內重點碳排放單位的二氧化碳排放實行配額管理。其他自愿參與配額管理的一般報告單位,參照重點碳排放單位進行管理。
對新建及改擴建建設項目逐步實施碳排放評價和管理。
第十一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定配額核定方法,采用免費、有償等方式發放配額。根據謹慎、從嚴的原則對重點碳排放單位配額調整申請情況進行核實,確有必要的,可對配額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確定不超過年度配額總量的5%作為調整量,用于配額調整、有償發放和市場調節等。
第十三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通過管理平臺進行配額的發放及清繳管理等。注冊登記機構負責配額及碳減排量的注冊登記,通過管理平臺記錄配額及碳減排量的持有、變更、清繳、抵銷、注銷等信息。重點碳排放單位及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應進行注冊登記,并通過管理平臺管理本單位的碳排放配額及碳減排量。
第十四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預發和核定分階段發放年度免費配額。核定配額多于預發配額的,補發不足部分;核定配額少于預發配額的,予以核減,未完成核減部分須在下一年度配額分配時予以扣除。
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在移出重點碳排放單位名單的同時,收回預發的免費配額。
第十五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對核發的免費配額有異議的,自收到配額發放結果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可向市生態環境部門申請復核;市生態環境部門應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核決定。
第十六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存在以下情形的,市生態環境部門暫停其配額使用:
(一)經法院裁定需要凍結配額的;
(二)因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故導致存在無法足額清繳配額風險的;
(三)其他需要暫停使用的情形。
第四章 碳排放權交易
第十七條 實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交易主體包括重點碳排放單位及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交易產品包括本市碳排放配額、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及探索創新的碳排放權交易相關產品。
第十八條 交易機構負責建設和運行交易系統,組織開展本市碳排放權統一交易;負責制定碳排放權交易規則及相關業務細則,明確交易參與方的權利義務和交易程序,披露交易信息,處理異常情況;加強對交易活動的風險控制和內部監督管理,組織并監督交易、結算和交割等活動,定期向市生態環境、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報告交易情況,并及時報告可能影響交易的重要情況。交易的收費應當合理,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十九條 交易應采用公開競價、協議轉讓、有償競價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探索開展區域交易。
第二十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價格監測,可以根據需要在配額調整量范圍內通過有償競價發放、回購等手段調節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有償競價發放、回購可按相關要求通過交易機構實施。
第五章 報告與核查
第二十一條 實行碳排放報告和第三方核查制度。碳排放單位應按要求編制年度碳排放報告,報送市生態環境部門,并對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鼓勵重點碳排放單位消納非化石能源電力,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碳排放量和配額進行相應調整。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當同時提交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核查機構的核查報告。
國家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的民用航空行業的碳排放單位,通過報送月度數據的方式加強碳排放數據統計核算,并及時報送年度碳排放報告和核查報告。
第二十二條 碳排放單位加強數據質量管理,配備人員負責核算和報告工作,保存碳排放報告所涉數據的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等材料不少于5年。重點碳排放單位應制定、報告并實施數據質量控制方案,按照國家或者地方技術規范加強相關參數數據實測。鼓勵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開展實測,檢驗檢測機構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負責。
重點碳排放單位通過報送月度數據和支撐材料,提升年度碳排放報告數據質量。鼓勵重點碳排放單位建立碳排放管理系統、開展數據監測,并與本市管理平臺共享碳排放相關數據信息。
第二十三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重點碳排放單位提交的排放報告、核查報告以及碳排放控制措施的監督檢查,確認其年度碳排放量,并開展一般報告單位的排放報告檢查。檢查方式包括專家評審、抽查等。
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本地區碳排放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對重點碳排放單位報送的月度數據及支撐材料的質量檢查、年度核查報告的初步檢查,以及一般報告單位的排放報告檢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提交符合下列條件的核查機構出具的核查報告: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固定辦公場所及開展核查工作辦公條件,具有良好的從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具備健全的核查工作相關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核查活動管理、公正性管理、核查文件管理、保密管理、爭議處理等相關規定。
(三)在溫室氣體排放領域內具有良好的業績和一定經驗。
(四)核查員應以全職工作人員為主。在單個行業開展核查業務的核查員至少有二名,且核查報告負責人需具有該行業三年(含)以上核查工作的經歷。
(五)兩年內,與被核查單位不存在提供檢驗檢測或管理服務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系。
重點碳排放單位委托核查機構開展核查工作時,可根據行業特點對核查機構提出具體要求,并督促核查機構按要求開展核查工作。鼓勵從事碳排放核查的人員取得碳排放管理員資格。
第二十五條 核查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據本市碳排放核查要求開展核查活動,并對核查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鼓勵核查機構定期向市生態環境部門反饋在本市開展核查工作情況,發現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及時報告。
第二十六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探索建立核查工作質量評價機制,綜合評價核查工作的規范性及核查數據的準確性等。
第六章 配額清繳
第二十七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上繳與市生態環境部門確認的年度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額,履行碳排放控制責任。
第二十八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可使用碳減排量抵銷其部分碳排放量,使用比例不得高于當年確認碳排放量的5%。碳減排量包括全國溫室氣體核證自愿減排量、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1噸碳減排量可抵銷1噸碳排放量。相關細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市生態環境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第三十條 生態環境部門與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檢查重點碳排放單位碳排放管理、碳排放數據檢驗檢測及核查等活動。
第三十一條 市財政部門安排資金支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相關技術支持、委托競價、配額回購等。完善有償競價收入上繳機制,具體管理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條 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交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碳排放單位、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應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十四條 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監管職責的行政部門以及承擔相關服務管理的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機構、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欺詐、惡意串通、散布虛假信息等方式操縱或擾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碳排放權,是指碳排放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直接和間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權益。
(二)碳排放配額,即二氧化碳排放配額,是碳排放權的量化指標,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核定的,允許重點碳排放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一定時期內排放二氧化碳的數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三)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是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公布的方法學,對碳減排項目的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由注冊登記機構在管理平臺登記的碳減排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14〕14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重點排放單位范圍的通知》(京政發〔2015〕65號)同時廢止。
第四章 碳排放權交易
第十七條 實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交易主體包括重點碳排放單位及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交易產品包括本市碳排放配額、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及探索創新的碳排放權交易相關產品。
第十八條 交易機構負責建設和運行交易系統,組織開展本市碳排放權統一交易;負責制定碳排放權交易規則及相關業務細則,明確交易參與方的權利義務和交易程序,披露交易信息,處理異常情況;加強對交易活動的風險控制和內部監督管理,組織并監督交易、結算和交割等活動,定期向市生態環境、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報告交易情況,并及時報告可能影響交易的重要情況。交易的收費應當合理,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十九條 交易應采用公開競價、協議轉讓、有償競價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探索開展區域交易。
第二十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價格監測,可以根據需要在配額調整量范圍內通過有償競價發放、回購等手段調節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有償競價發放、回購可按相關要求通過交易機構實施。
第五章 報告與核查
第二十一條 實行碳排放報告和第三方核查制度。碳排放單位應按要求編制年度碳排放報告,報送市生態環境部門,并對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鼓勵重點碳排放單位消納非化石能源電力,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碳排放量和配額進行相應調整。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當同時提交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核查機構的核查報告。
國家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的民用航空行業的碳排放單位,通過報送月度數據的方式加強碳排放數據統計核算,并及時報送年度碳排放報告和核查報告。
第二十二條 碳排放單位加強數據質量管理,配備人員負責核算和報告工作,保存碳排放報告所涉數據的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等材料不少于5年。重點碳排放單位應制定、報告并實施數據質量控制方案,按照國家或者地方技術規范加強相關參數數據實測。鼓勵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開展實測,檢驗檢測機構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負責。
重點碳排放單位通過報送月度數據和支撐材料,提升年度碳排放報告數據質量。鼓勵重點碳排放單位建立碳排放管理系統、開展數據監測,并與本市管理平臺共享碳排放相關數據信息。
第二十三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重點碳排放單位提交的排放報告、核查報告以及碳排放控制措施的監督檢查,確認其年度碳排放量,并開展一般報告單位的排放報告檢查。檢查方式包括專家評審、抽查等。
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本地區碳排放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對重點碳排放單位報送的月度數據及支撐材料的質量檢查、年度核查報告的初步檢查,以及一般報告單位的排放報告檢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提交符合下列條件的核查機構出具的核查報告: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固定辦公場所及開展核查工作辦公條件,具有良好的從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具備健全的核查工作相關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核查活動管理、公正性管理、核查文件管理、保密管理、爭議處理等相關規定。
(三)在溫室氣體排放領域內具有良好的業績和一定經驗。
(四)核查員應以全職工作人員為主。在單個行業開展核查業務的核查員至少有二名,且核查報告負責人需具有該行業三年(含)以上核查工作的經歷。
(五)兩年內,與被核查單位不存在提供檢驗檢測或管理服務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系。
重點碳排放單位委托核查機構開展核查工作時,可根據行業特點對核查機構提出具體要求,并督促核查機構按要求開展核查工作。鼓勵從事碳排放核查的人員取得碳排放管理員資格。
第二十五條 核查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據本市碳排放核查要求開展核查活動,并對核查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鼓勵核查機構定期向市生態環境部門反饋在本市開展核查工作情況,發現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及時報告。
第二十六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探索建立核查工作質量評價機制,綜合評價核查工作的規范性及核查數據的準確性等。
第六章 配額清繳
第二十七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上繳與市生態環境部門確認的年度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額,履行碳排放控制責任。
第二十八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可使用碳減排量抵銷其部分碳排放量,使用比例不得高于當年確認碳排放量的5%。碳減排量包括全國溫室氣體核證自愿減排量、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1噸碳減排量可抵銷1噸碳排放量。相關細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市生態環境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第三十條 生態環境部門與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檢查重點碳排放單位碳排放管理、碳排放數據檢驗檢測及核查等活動。
第三十一條 市財政部門安排資金支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相關技術支持、委托競價、配額回購等。完善有償競價收入上繳機制,具體管理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條 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交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碳排放單位、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應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十四條 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監管職責的行政部門以及承擔相關服務管理的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機構、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欺詐、惡意串通、散布虛假信息等方式操縱或擾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碳排放權,是指碳排放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直接和間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權益。
(二)碳排放配額,即二氧化碳排放配額,是碳排放權的量化指標,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核定的,允許重點碳排放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一定時期內排放二氧化碳的數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三)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是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公布的方法學,對碳減排項目的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由注冊登記機構在管理平臺登記的碳減排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14〕14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重點排放單位范圍的通知》(京政發〔2015〕65號)同時廢止。
重點碳排放單位通過報送月度數據和支撐材料,提升年度碳排放報告數據質量。鼓勵重點碳排放單位建立碳排放管理系統、開展數據監測,并與本市管理平臺共享碳排放相關數據信息。
第二十三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重點碳排放單位提交的排放報告、核查報告以及碳排放控制措施的監督檢查,確認其年度碳排放量,并開展一般報告單位的排放報告檢查。檢查方式包括專家評審、抽查等。
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本地區碳排放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對重點碳排放單位報送的月度數據及支撐材料的質量檢查、年度核查報告的初步檢查,以及一般報告單位的排放報告檢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提交符合下列條件的核查機構出具的核查報告: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固定辦公場所及開展核查工作辦公條件,具有良好的從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具備健全的核查工作相關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核查活動管理、公正性管理、核查文件管理、保密管理、爭議處理等相關規定。
(三)在溫室氣體排放領域內具有良好的業績和一定經驗。
(四)核查員應以全職工作人員為主。在單個行業開展核查業務的核查員至少有二名,且核查報告負責人需具有該行業三年(含)以上核查工作的經歷。
(五)兩年內,與被核查單位不存在提供檢驗檢測或管理服務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系。
重點碳排放單位委托核查機構開展核查工作時,可根據行業特點對核查機構提出具體要求,并督促核查機構按要求開展核查工作。鼓勵從事碳排放核查的人員取得碳排放管理員資格。
第二十五條 核查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據本市碳排放核查要求開展核查活動,并對核查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鼓勵核查機構定期向市生態環境部門反饋在本市開展核查工作情況,發現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及時報告。
第二十六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探索建立核查工作質量評價機制,綜合評價核查工作的規范性及核查數據的準確性等。
第六章 配額清繳
第二十七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上繳與市生態環境部門確認的年度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額,履行碳排放控制責任。
第二十八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可使用碳減排量抵銷其部分碳排放量,使用比例不得高于當年確認碳排放量的5%。碳減排量包括全國溫室氣體核證自愿減排量、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1噸碳減排量可抵銷1噸碳排放量。相關細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市生態環境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第三十條 生態環境部門與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檢查重點碳排放單位碳排放管理、碳排放數據檢驗檢測及核查等活動。
第三十一條 市財政部門安排資金支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相關技術支持、委托競價、配額回購等。完善有償競價收入上繳機制,具體管理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條 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交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碳排放單位、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應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十四條 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監管職責的行政部門以及承擔相關服務管理的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機構、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欺詐、惡意串通、散布虛假信息等方式操縱或擾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碳排放權,是指碳排放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直接和間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權益。
(二)碳排放配額,即二氧化碳排放配額,是碳排放權的量化指標,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核定的,允許重點碳排放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一定時期內排放二氧化碳的數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三)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是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公布的方法學,對碳減排項目的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由注冊登記機構在管理平臺登記的碳減排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14〕14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重點排放單位范圍的通知》(京政發〔2015〕65號)同時廢止。
第九條規定情形的,及時報告。
第二十六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探索建立核查工作質量評價機制,綜合評價核查工作的規范性及核查數據的準確性等。
第六章 配額清繳
第二十七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應上繳與市生態環境部門確認的年度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額,履行碳排放控制責任。
第二十八條 重點碳排放單位可使用碳減排量抵銷其部分碳排放量,使用比例不得高于當年確認碳排放量的5%。碳減排量包括全國溫室氣體核證自愿減排量、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1噸碳減排量可抵銷1噸碳排放量。相關細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市生態環境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第三十條 生態環境部門與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檢查重點碳排放單位碳排放管理、碳排放數據檢驗檢測及核查等活動。
第三十一條 市財政部門安排資金支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相關技術支持、委托競價、配額回購等。完善有償競價收入上繳機制,具體管理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條 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交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碳排放單位、自愿參與交易的單位、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應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十四條 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監管職責的行政部門以及承擔相關服務管理的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機構、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欺詐、惡意串通、散布虛假信息等方式操縱或擾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碳排放權,是指碳排放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直接和間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權益。
(二)碳排放配額,即二氧化碳排放配額,是碳排放權的量化指標,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核定的,允許重點碳排放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一定時期內排放二氧化碳的數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三)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是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公布的方法學,對碳減排項目的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由注冊登記機構在管理平臺登記的碳減排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14〕14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重點排放單位范圍的通知》(京政發〔2015〕65號)同時廢止。
交易市場。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碳排放權,是指碳排放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直接和間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權益。
(二)碳排放配額,即二氧化碳排放配額,是碳排放權的量化指標,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核定的,允許重點碳排放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一定時期內排放二氧化碳的數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三)本市審定的自愿減排量,是指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公布的方法學,對碳減排項目的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由注冊登記機構在管理平臺登記的碳減排量,單位以“噸二氧化碳”計。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14〕14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重點排放單位范圍的通知》(京政發〔2015〕65號)同時廢止。
宏觀政策
上海市虹口區:2025年新建建筑安裝光伏不低于30%
3月12日,上海市虹口區政府發布《關于虹口區嘉興路街道打造“低碳生活新時尚實踐區”,您的“金點子”有反饋啦!》,文件指出,推進分布式光伏建設。推進和平公園建筑光伏建設,打造“零碳”公園、“減排”示范;推進“屋頂光伏”,倡導推動既有建筑光伏資源的排摸、開發、建設,夯實新建建筑光伏項目裝機;光伏項目相關計量器具加裝傳感器并接入區域碳排放監測平臺。
試點居民區光伏場景利用。結合“美麗家園”項目,改造非機動車停車棚,采用光伏板或光伏玻璃等形式,滿足居民免費、安全充電需求;至2025年,區域既有建筑可利用屋頂等區域光伏安裝面積比例不低于9%,新建建筑可利用屋頂等區域光伏安裝面積比例不低于30%。
原文鏈接:關于虹口區嘉興路街道打造“低碳生活新時尚實踐區”
行業聚焦
進入2024年,儲能產業迎來新的發展特點。
一面是“新型儲能”被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產業發展進入“快車道”;另一方面儲能電池行業正面臨結構性產能過剩、價格競爭加劇等問題。
而最為亮眼的是,有不少電池企業已開啟以創新、高質量發展為特征的“新質生產力”的競爭。日前,億緯儲能、德賽電池、比亞迪儲能、天合儲能、南都電源、中天科技、南瑞繼保、派能科技、永泰數能等眾多儲能電池企業紛紛推出新品,搶占下一個“賽點”。
國家工信部公布的2023年全國鋰電池運行情況顯示,2023年,我國鋰電池總產量超過940GWh,同比增長25%,其中儲能型鋰電池產量為185GWh。鋰電池裝機量(含新能源汽車、新型儲能)超過435GWh。
另據機構數據,2023年中國企業在全球市場中儲能電池(不含基站/數據中心備電類電池)出貨量在200GWh左右,而同期全球電力儲能年總裝機量約為100GWh-120GWh,受供需關系影響,行業平均產能利用率僅為50%左右。
??而在庫存高企的情況下,進入2024年,儲能產業鏈仍顯示出強勁的擴產勢頭。據電池中國不完全統計,今年前兩個月,已有近30個儲能相關項目密集簽約或開工,規劃產能規模超150GWh。其中,新開工儲能項目15個,投資總額近600億元;10個公布產能情況的項目,累計規劃產能超100GWh。
??價格方面,去年儲能電芯已從年初的0.9元/Wh左右,降至當年年底的0.4元/Wh附近。進入2024年,除了部分龍頭企業的價格維持在0.5元/Wh左右,其余大部分電芯廠家的280Ah儲能電芯基本已降到0.4元/Wh及以下。
??據業內預測,基于碳酸鋰和儲能電芯產能過剩這兩個短期內難以“逆轉”的現狀,電芯價格在未來較長一段時間內將保持在0.3元/Wh-0.4元/Wh。據測算,受多種電池材料價格持續下滑影響,目前280Ah磷酸鐵鋰儲能電芯理論成本約為0.34元/Wh。這意味著,多數電池廠商在“賠本賺吆喝”。
??如何降本增效成為當前儲能電池企業生存發展的關鍵詞。弗迪電池強調“今年繼續管理和控制非生產性物料以降本增效”;蜂巢能源也宣布,今年要將制造成本降低40%,采購成本和技術成本降低20%。頭部企業尚且如此,二三線電池企業的壓力之大可想而知,“生存之戰”愈加殘酷。
多家電池企業展開“新質生產力”的競爭
??嚴峻的市場考驗促使著行業加速“洗牌”,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著儲能電池企業不斷進行技術革新。
??今年以來,大容量儲能電芯逐漸成為主流,305Ah、314Ah、315Ah、320Ah、345Ah、350Ah等“大”電芯層出不窮。此外,已有20家左右儲能電池廠商相繼發布了“314Ah+5MWh組合”,以應對多場景的儲能需求。
??同時,不少儲能電池企業正積極出海,尋找利潤較高的海外市場。以蜂巢能源為例,其董事長兼CEO楊紅新指出,蜂巢能源2024年最核心的三個戰略任務之一便是加大海外市場的布局。他坦言,以“本地化+技術合作”的雙模式,尋找全球新能源藍海市場。路長且難,但必須做難而正確的事。2月底,蜂巢能源還和國際能源巨頭萬浦集團的子公司Bnapu NEXT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以深化雙方在儲能方面的合作。
??當然,最為關鍵的是,為打破當前儲能電芯產品嚴重同質化競爭的局面,已有多家電池企業在堅持技術創新的路上不斷“突圍”,探索出更安全、更長壽命、更具性價比的差異化產品,開啟“新質生產力”的內卷。
??億緯鋰能最新發布了Mr旗艦系列產品“Mr.Big”和“Mr.Giant”。據悉,該產品通過創新集流體技術和3T技術兩大創新設計,電芯系統能效同步提升1%。“Mr.Giant”采用628Ah大電池方案極簡集成,相較于行業普遍采用的314Ah方案,電芯數量減少50%,連接點減少50%,系統配件量減少50%,以此達到運維監控量同步減少50%,配件減半,能大幅提升運維效率。
??德賽電池發布了314Ah儲能電芯及5MWh儲能系統新品。據介紹,20尺標箱5MWh液冷儲能系統解決方案額定容量5.01MWh,最大輸出功率0.5P,度電成本下降24%,能量密度提升33%以上。免排液設計運維效率提升18%;雙系統兼容;104S PACK應用高強度復合材料,超過新國標要求314Ah電芯循環壽命12000次,能效達95%。
??比亞迪儲能則公開表示,比亞迪儲能系統利用電芯本體自身超級結構強度,讓電芯既是能量單元,也是結構件,大幅提高系統集成度。比亞迪儲能產品在高寒高海拔、沙戈強風沙、高溫、高濕、大溫差、高鹽霧等環境下得到廣泛應用。截至目前,比亞迪儲能業務覆蓋107個國家和地區,全球累計出貨達40.4GWh。
??天合儲能推出了搭載自研天合芯的新一代柔性電池艙Elementa 2。據悉,其搭載314Ah儲能專用電芯,循環壽命達10000次以上,能量密度179.4Wh/kg,能量效率達96%,采用主流標準的71系尺寸,在標準的20尺集裝箱下實現成本和系統容量的高度平衡。可匹配集中式、集散式、組串式等多種交直流耦合方案,以其模塊化設計實現更強靈活性,可覆蓋大儲、工商業儲能和戶用全場景需求。
??此外,江蘇歐科儲能溫控科技有限公司發布5MWh集成式液冷溫控解決方案;派能科技發布了全新液冷集裝箱儲能系統PowerCube-20G-4.47/PowerCube-20G-5.0;中天科技分享了“雙高”長循環短時超頻儲能電池;永泰數能發布曙光2.0液冷儲能系統……
??在剛剛閉幕的兩會上,“新質生產力”被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引發能源行業的廣泛關注。鋰電池作為“新三樣”之一,去年出口增速喜人,并在“新三樣”出口中占比達43.15%。儲能電池企業正躬耕實踐,除了卷產能、卷價格,更在以技術創新不斷驅動企業發展,以新質生產力推動傳統能源轉型升級。
池)出貨量在200GWh左右,而同期全球電力儲能年總裝機量約為100GWh-120GWh,受供需關系影響,行業平均產能利用率僅為50%左右。
而在庫存高企的情況下,進入2024年,儲能產業鏈仍顯示出強勁的擴產勢頭。據電池中國不完全統計,今年前兩個月,已有近30個儲能相關項目密集簽約或開工,規劃產能規模超150GWh。其中,新開工儲能項目15個,投資總額近600億元;10個公布產能情況的項目,累計規劃產能超100GWh。
價格方面,去年儲能電芯已從年初的0.9元/Wh左右,降至當年年底的0.4元/Wh附近。進入2024年,除了部分龍頭企業的價格維持在0.5元/Wh左右,其余大部分電芯廠家的280Ah儲能電芯基本已降到0.4元/Wh及以下。
據業內預測,基于碳酸鋰和儲能電芯產能過剩這兩個短期內難以“逆轉”的現狀,電芯價格在未來較長一段時間內將保持在0.3元/Wh-0.4元/Wh。據測算,受多種電池材料價格持續下滑影響,目前280Ah磷酸鐵鋰儲能電芯理論成本約為0.34元/Wh。這意味著,多數電池廠商在“賠本賺吆喝”。
如何降本增效成為當前儲能電池企業生存發展的關鍵詞。弗迪電池強調“今年繼續管理和控制非生產性物料以降本增效”;蜂巢能源也宣布,今年要將制造成本降低40%,采購成本和技術成本降低20%。頭部企業尚且如此,二三線電池企業的壓力之大可想而知,“生存之戰”愈加殘酷。
多家電池企業展開“新質生產力”的競爭
嚴峻的市場考驗促使著行業加速“洗牌”,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著儲能電池企業不斷進行技術革新。
今年以來,大容量儲能電芯逐漸成為主流,305Ah、314Ah、315Ah、320Ah、345Ah、350Ah等“大”電芯層出不窮。此外,已有20家左右儲能電池廠商相繼發布了“314Ah+5MWh組合”,以應對多場景的儲能需求。
同時,不少儲能電池企業正積極出海,尋找利潤較高的海外市場。以蜂巢能源為例,其董事長兼CEO楊紅新指出,蜂巢能源2024年最核心的三個戰略任務之一便是加大海外市場的布局。他坦言,以“本地化+技術合作”的雙模式,尋找全球新能源藍海市場。路長且難,但必須做難而正確的事。2月底,蜂巢能源還和國際能源巨頭萬浦集團的子公司Bnapu NEXT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以深化雙方在儲能方面的合作。
??當然,最為關鍵的是,為打破當前儲能電芯產品嚴重同質化競爭的局面,已有多家電池企業在堅持技術創新的路上不斷“突圍”,探索出更安全、更長壽命、更具性價比的差異化產品,開啟“新質生產力”的內卷。
??億緯鋰能最新發布了Mr旗艦系列產品“Mr.Big”和“Mr.Giant”。據悉,該產品通過創新集流體技術和3T技術兩大創新設計,電芯系統能效同步提升1%。“Mr.Giant”采用628Ah大電池方案極簡集成,相較于行業普遍采用的314Ah方案,電芯數量減少50%,連接點減少50%,系統配件量減少50%,以此達到運維監控量同步減少50%,配件減半,能大幅提升運維效率。
??德賽電池發布了314Ah儲能電芯及5MWh儲能系統新品。據介紹,20尺標箱5MWh液冷儲能系統解決方案額定容量5.01MWh,最大輸出功率0.5P,度電成本下降24%,能量密度提升33%以上。免排液設計運維效率提升18%;雙系統兼容;104S PACK應用高強度復合材料,超過新國標要求314Ah電芯循環壽命12000次,能效達95%。
??比亞迪儲能則公開表示,比亞迪儲能系統利用電芯本體自身超級結構強度,讓電芯既是能量單元,也是結構件,大幅提高系統集成度。比亞迪儲能產品在高寒高海拔、沙戈強風沙、高溫、高濕、大溫差、高鹽霧等環境下得到廣泛應用。截至目前,比亞迪儲能業務覆蓋107個國家和地區,全球累計出貨達40.4GWh。
??天合儲能推出了搭載自研天合芯的新一代柔性電池艙Elementa 2。據悉,其搭載314Ah儲能專用電芯,循環壽命達10000次以上,能量密度179.4Wh/kg,能量效率達96%,采用主流標準的71系尺寸,在標準的20尺集裝箱下實現成本和系統容量的高度平衡。可匹配集中式、集散式、組串式等多種交直流耦合方案,以其模塊化設計實現更強靈活性,可覆蓋大儲、工商業儲能和戶用全場景需求。
??此外,江蘇歐科儲能溫控科技有限公司發布5MWh集成式液冷溫控解決方案;派能科技發布了全新液冷集裝箱儲能系統PowerCube-20G-4.47/PowerCube-20G-5.0;中天科技分享了“雙高”長循環短時超頻儲能電池;永泰數能發布曙光2.0液冷儲能系統……
??在剛剛閉幕的兩會上,“新質生產力”被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引發能源行業的廣泛關注。鋰電池作為“新三樣”之一,去年出口增速喜人,并在“新三樣”出口中占比達43.15%。儲能電池企業正躬耕實踐,除了卷產能、卷價格,更在以技術創新不斷驅動企業發展,以新質生產力推動傳統能源轉型升級。
難,但必須做難而正確的事。2月底,蜂巢能源還和國際能源巨頭萬浦集團的子公司Bnapu NEXT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以深化雙方在儲能方面的合作。
當然,最為關鍵的是,為打破當前儲能電芯產品嚴重同質化競爭的局面,已有多家電池企業在堅持技術創新的路上不斷“突圍”,探索出更安全、更長壽命、更具性價比的差異化產品,開啟“新質生產力”的內卷。
億緯鋰能最新發布了Mr旗艦系列產品“Mr.Big”和“Mr.Giant”。據悉,該產品通過創新集流體技術和3T技術兩大創新設計,電芯系統能效同步提升1%。“Mr.Giant”采用628Ah大電池方案極簡集成,相較于行業普遍采用的314Ah方案,電芯數量減少50%,連接點減少50%,系統配件量減少50%,以此達到運維監控量同步減少50%,配件減半,能大幅提升運維效率。
德賽電池發布了314Ah儲能電芯及5MWh儲能系統新品。據介紹,20尺標箱5MWh液冷儲能系統解決方案額定容量5.01MWh,最大輸出功率0.5P,度電成本下降24%,能量密度提升33%以上。免排液設計運維效率提升18%;雙系統兼容;104S PACK應用高強度復合材料,超過新國標要求314Ah電芯循環壽命12000次,能效達95%。
比亞迪儲能則公開表示,比亞迪儲能系統利用電芯本體自身超級結構強度,讓電芯既是能量單元,也是結構件,大幅提高系統集成度。比亞迪儲能產品在高寒高海拔、沙戈強風沙、高溫、高濕、大溫差、高鹽霧等環境下得到廣泛應用。截至目前,比亞迪儲能業務覆蓋107個國家和地區,全球累計出貨達40.4GWh。
天合儲能推出了搭載自研天合芯的新一代柔性電池艙Elementa 2。據悉,其搭載314Ah儲能專用電芯,循環壽命達10000次以上,能量密度179.4Wh/kg,能量效率達96%,采用主流標準的71系尺寸,在標準的20尺集裝箱下實現成本和系統容量的高度平衡。可匹配集中式、集散式、組串式等多種交直流耦合方案,以其模塊化設計實現更強靈活性,可覆蓋大儲、工商業儲能和戶用全場景需求。
在剛剛閉幕的兩會上,“新質生產力”被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引發能源行業的廣泛關注。鋰電池作為“新三樣”之一,去年出口增速喜人,并在“新三樣”出口中占比達43.15%。儲能電池企業正躬耕實踐,除了卷產能、卷價格,更在以技術創新不斷驅動企業發展,以新質生產力推動傳統能源轉型升級。
技術前沿
納米金剛石(ND)主要通過爆轟或高壓高溫(HPHT)方法獲得。它們通常被非金剛石外殼包裹,從而導致發射猝滅和色心不穩定。此外,含氧和氮的顆粒表面上的官能團導致硬團聚。ND可以在高溫高壓金剛石粉碎后獲得,它們具有鋒利的邊緣,在工作環境中會劃傷表面并含有金屬雜質。這兩種技術都很耗時。其他制備ND的方法包括高能球磨、激光沖擊波等。
通常,CVD制備的ND直接在基底或晶種基底上成核,并且成核和生長過程在生長環境中連續發生,從而導致顆粒之間容易形成互連。考慮到獨立顆粒,必須在它們接觸之前停止生長,這將導致產量低。此外,由于顆粒對基材的粘附力很強,因此難以收集。由于這些方法的局限性,必須開發新的制備方法。在微波等離子體輔助化學氣相沉積 (MPCVD) 生長環境中,金剛石可能能夠在氣相中成核。然而,成核環境和生長機制尚未得到進一步研究。
近日,哈爾濱工業大學紅外薄膜與晶體團隊使用微波等離子體輔助化學氣相沉積(MPCVD)技術,通過調控等離子體狀態進行氣相成核,制備的NDs具有高分散、純度高、形狀可控性好、缺陷密度低等優點,大大促進了NDs在高精尖應用領域的應用競爭力。
相關研究成果以“Vapor phase nucleation and sedimentation of dispersed nanodiamonds by MPCVD”為題發表于《Powder Technology》,并獲得中國發明專利。
(MPCVD)技術,通過調控等離子體狀態進行氣相成核,制備的NDs具有高分散、純度高、形狀可控性好、缺陷密度低等優點,大大促進了NDs在高精尖應用領域的應用競爭力。
相關研究成果以“Vapor phase nucleation and sedimentation of dispersed nanodiamonds by MPCVD”為題發表于《Powder Technology》,并獲得中國發明專利。
/ 應用前景 /
目前,納米金剛石憑借其高比表面積、性質穩定、電化學窗口寬等、表面基團可修飾性、穩定色心等優異的性能被應用在精密拋光、電化學(藥物檢測、污水處理、環境監測等)、生物醫學(醫藥美膚、生物熒光成像、藥物運輸、基因治療、癌癥診斷與治療等)、量子光學(單光子光源)等前沿領域。
應用環境要求納米金剛石具有不同的形貌。具有規則晶型納米金剛石,由于可以為色心提供高質量環境,因此在量子器件、生物熒光標記成像、量子醫學診斷等方面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球形的納米金剛石,不僅具有極高的比表面積,穩定性和生物相容性,而且不會劃傷應用物體表面,如生物體皮膚,血管以及精密器件等,可通過 化學修飾負載攜帶藥物,在美容護膚、藥物運輸、靶向治療、電化學監測傳感領域等具有極高應用價值。
/ 總結 /
研究人員通過設計鉬托盤的結構,調控等離子體中基團的分布,為納米金剛石創造氣相形核空間。這種方法制備的納米金剛石顆粒相比爆轟法和HPHT法更加純凈,突破了傳統CVD法制備的納米金剛石產量與薄膜形態限制,顆粒不僅產量高,保持分散并具有高的結晶度,在藥物運輸、生物成像、量子光源等領域具有極強的應用競爭力。
專業評論
春意濃時,黃浦江畔,光伏精英聚申城。3月10日,華晟新能源、東方日升、璉升光伏科技、國晟新能源、金剛光伏、潤海新能源、明陽新能源、光勢能新能源、泉為科技和愛康新能源(排名不分先后)等10家異質結光伏太陽能企業掌門人匯聚一堂舉行圓桌會議,宣告中國光伏太陽能高效740W+俱樂部正式成立。
行業龍頭匯聚 探討降本增效發展道路
中國光伏太陽能高效740W+俱樂部,由異質結高效率領先企業共同發起成立,是光伏企業深刻把握、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論述的實踐舉措。中國光伏740W+俱樂部的成立,將為中國光伏行業在能源高效轉化、行業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力量,成為中國光伏創新進步的成果展示平臺。
此次740W+俱樂部圓桌會議,匯聚了10家異質結產業鏈的企業高層,大家對俱樂部成立積極踴躍,通過“掌門人”高效決策,明確協同發展目標,整合740W+高效太陽能產業供應鏈、品牌塑造、技術協同、銷售市場等等各個環節,推動光伏行業快速進入740W+時代。
璉升光伏科技董事長王新主持圓桌會議,他指出,中國光伏太陽能高效率 740W+俱樂部,旨在匯聚產業精英,共同推動光伏產業的技術創新、產業升級和生態構建。我們將通過這個平臺加強產業鏈上下游的溝通與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互助共贏共同提升中國光伏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供銷渠一體化 整合中國光伏產業力量
在銷售渠道和市場拓展方面,企業家們分享了各自在市場營銷方面的成功經驗,并就如何共同打造高效發電,更具吸引力的品牌形象進行了深入探討。安徽華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曉華認為,市場對于異質結的特性認識不足,產業鏈體系不完善帶來的成本較高,是我們面臨的主要問題。希望740W+俱樂部通過供應鏈整合,銷售渠道整合,品牌共同推廣,技術共享共建等措施,應對行業高質量發展需求,開辟“高效轉化產業朋友圈”。
國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高飛認為,光伏行業可能會面臨著重大的挑戰:一是市場容量的挑戰、二是政策供給的挑戰、三是國家規劃與行業進步的挑戰;面對這些變化挑戰,希望俱樂部企業主動求變擁抱市場。建立工程樣板,以指標數據形成異質結行業標準。
供應鏈降本作為提升光伏產品經濟效益的關鍵環節,同樣受到了俱樂部企業的廣泛關注。企業家們就如何優化供應鏈管理、降低原材料成本、提高生產效率等方面進行了交流。東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總裁伍學剛表示,供應鏈策略應以價格優勢為導向,利用俱樂部的整合優勢,建立供應鏈的采購標準堅決推進。東方日升愿意與俱樂部成員共享發展經驗。
金剛光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雪峰認為:供應鏈信息不對等帶來行業內卷,影響著異質結的前行之路,通過分享每家俱樂部企業的的供應鏈環節,整合資源直接降低成本,為行業內卷畫上句號。
浙江潤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倪志春表示,行業周期變革,需要我們抱團前行,供應鏈內部的信息不對等,導致降本的成效并不顯著,通過加強俱樂部成員合作,實現供應鏈的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提高行業整體競爭力。
明陽新能源投資控股集團運營總經理蔡洲認為,應當把供應鏈相互分享,俱樂部企業可以分別側重一方面,同時,在銷售市場,可整合各自優勢,針對國內外市場進行全面拓展。
浙江愛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鄒承慧認為,供應鏈降本工作的開展,取決于規模和產能,俱樂部成員間如果能夠實現充分互動共享,將產能拉滿,保持開放心態,這個行業才能做好,同時建立供應鏈價格的基本約束機制。
在異質結品牌塑造方面,安徽光勢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劉昶認為,只有標準統一,才能實現大家一個共同的影響力,要充分發揮媒體與資本的力量,以共識為基礎,實現行業基本面的建立,達到從客觀輿論到資本到市場的循序漸進。
廣東泉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褚一凡認為,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不是任何一家企業能夠獨立完成的,它需要整個行業的共同努力和破題。眼下,“降本增效”是異質結產業競爭力主題,除了產品生產的原材料、生產質量的“合格動態降本”外,設備端成本管控、研發端的技術革新,以及生產工藝端精益求精和供應鏈的能效都是需要俱樂部成員一起協同努力的,并形成整個行業的強大競爭力。
輪值擔當 為全球能源發展貢獻中國力量
中國光伏太陽能高效740W+俱樂部的建立,將有助于推動俱樂部的日常運營和活動的順利開展,加強成員間的溝通與合作,形成更為緊密的產業鏈協同關系。通過不定期舉行會議、交流活動信息、共享市場資源,以俱樂部活動為連接企業之間的重要橋梁和紐帶。
同時,也標志著異質結高效太陽能電池領先企業,在中國光伏太陽能高質量發展中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未來,中國光伏太陽能高效740W+俱樂部將積極打通研發、制造及應用等核心環節,共筑現代化產業新體系,共塑科創協同新格局,共創產融對接新模式,共建低碳應用新樣板,為全球清潔能源的發展貢獻中國力量。
特別聲明
與會成員企業達成一致共識,共同建立中國光伏太陽能高效740W+俱樂部,俱樂部以行業圓桌會議、論壇交流為主要活動形式,由與會成員企業輪值組織不定期的行業交流活動;俱樂部成員一致同意建立俱樂部使命、愿景、價值觀,并形成了2024年規劃目標。
璉升光伏科技董事長王新主持圓桌會議,他指出,中國光伏太陽能高效率 740W+俱樂部,旨在匯聚產業精英,共同推動光伏產業的技術創新、產業升級和生態構建。我們將通過這個平臺加強產業鏈上下游的溝通與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互助共贏共同提升中國光伏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供銷渠一體化 整合中國光伏產業力量
在銷售渠道和市場拓展方面,企業家們分享了各自在市場營銷方面的成功經驗,并就如何共同打造高效發電,更具吸引力的品牌形象進行了深入探討。安徽華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曉華認為,市場對于異質結的特性認識不足,產業鏈體系不完善帶來的成本較高,是我們面臨的主要問題。希望740W+俱樂部通過供應鏈整合,銷售渠道整合,品牌共同推廣,技術共享共建等措施,應對行業高質量發展需求,開辟“高效轉化產業朋友圈”。
國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高飛認為,光伏行業可能會面臨著重大的挑戰:一是市場容量的挑戰、二是政策供給的挑戰、三是國家規劃與行業進步的挑戰;面對這些變化挑戰,希望俱樂部企業主動求變擁抱市場。建立工程樣板,以指標數據形成異質結行業標準。
供應鏈降本作為提升光伏產品經濟效益的關鍵環節,同樣受到了俱樂部企業的廣泛關注。企業家們就如何優化供應鏈管理、降低原材料成本、提高生產效率等方面進行了交流。東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總裁伍學剛表示,供應鏈策略應以價格優勢為導向,利用俱樂部的整合優勢,建立供應鏈的采購標準堅決推進。東方日升愿意與俱樂部成員共享發展經驗。
金剛光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雪峰認為:供應鏈信息不對等帶來行業內卷,影響著異質結的前行之路,通過分享每家俱樂部企業的的供應鏈環節,整合資源直接降低成本,為行業內卷畫上句號。
浙江潤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倪志春表示,行業周期變革,需要我們抱團前行,供應鏈內部的信息不對等,導致降本的成效并不顯著,通過加強俱樂部成員合作,實現供應鏈的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提高行業整體競爭力。
明陽新能源投資控股集團運營總經理蔡洲認為,應當把供應鏈相互分享,俱樂部企業可以分別側重一方面,同時,在銷售市場,可整合各自優勢,針對國內外市場進行全面拓展。
浙江愛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鄒承慧認為,供應鏈降本工作的開展,取決于規模和產能,俱樂部成員間如果能夠實現充分互動共享,將產能拉滿,保持開放心態,這個行業才能做好,同時建立供應鏈價格的基本約束機制。
在異質結品牌塑造方面,安徽光勢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劉昶認為,只有標準統一,才能實現大家一個共同的影響力,要充分發揮媒體與資本的力量,以共識為基礎,實現行業基本面的建立,達到從客觀輿論到資本到市場的循序漸進。
廣東泉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褚一凡認為,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不是任何一家企業能夠獨立完成的,它需要整個行業的共同努力和破題。眼下,“降本增效”是異質結產業競爭力主題,除了產品生產的原材料、生產質量的“合格動態降本”外,設備端成本管控、研發端的技術革新,以及生產工藝端精益求精和供應鏈的能效都是需要俱樂部成員一起協同努力的,并形成整個行業的強大競爭力。
輪值擔當 為全球能源發展貢獻中國力量
中國光伏太陽能高效740W+俱樂部的建立,將有助于推動俱樂部的日常運營和活動的順利開展,加強成員間的溝通與合作,形成更為緊密的產業鏈協同關系。通過不定期舉行會議、交流活動信息、共享市場資源,以俱樂部活動為連接企業之間的重要橋梁和紐帶。
同時,也標志著異質結高效太陽能電池領先企業,在中國光伏太陽能高質量發展中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未來,中國光伏太陽能高效740W+俱樂部將積極打通研發、制造及應用等核心環節,共筑現代化產業新體系,共塑科創協同新格局,共創產融對接新模式,共建低碳應用新樣板,為全球清潔能源的發展貢獻中國力量。
特別聲明
與會成員企業達成一致共識,共同建立中國光伏太陽能高效740W+俱樂部,俱樂部以行業圓桌會議、論壇交流為主要活動形式,由與會成員企業輪值組織不定期的行業交流活動;俱樂部成員一致同意建立俱樂部使命、愿景、價值觀,并形成了2024年規劃目標。
明陽新能源投資控股集團運營總經理蔡洲認為,應當把供應鏈相互分享,俱樂部企業可以分別側重一方面,同時,在銷售市場,可整合各自優勢,針對國內外市場進行全面拓展。
浙江愛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鄒承慧認為,供應鏈降本工作的開展,取決于規模和產能,俱樂部成員間如果能夠實現充分互動共享,將產能拉滿,保持開放心態,這個行業才能做好,同時建立供應鏈價格的基本約束機制。
在異質結品牌塑造方面,安徽光勢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劉昶認為,只有標準統一,才能實現大家一個共同的影響力,要充分發揮媒體與資本的力量,以共識為基礎,實現行業基本面的建立,達到從客觀輿論到資本到市場的循序漸進。
廣東泉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褚一凡認為,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不是任何一家企業能夠獨立完成的,它需要整個行業的共同努力和破題。眼下,“降本增效”是異質結產業競爭力主題,除了產品生產的原材料、生產質量的“合格動態降本”外,設備端成本管控、研發端的技術革新,以及生產工藝端精益求精和供應鏈的能效都是需要俱樂部成員一起協同努力的,并形成整個行業的強大競爭力。
輪值擔當 為全球能源發展貢獻中國力量
中國光伏太陽能高效740W+俱樂部的建立,將有助于推動俱樂部的日常運營和活動的順利開展,加強成員間的溝通與合作,形成更為緊密的產業鏈協同關系。通過不定期舉行會議、交流活動信息、共享市場資源,以俱樂部活動為連接企業之間的重要橋梁和紐帶。
同時,也標志著異質結高效太陽能電池領先企業,在中國光伏太陽能高質量發展中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未來,中國光伏太陽能高效740W+俱樂部將積極打通研發、制造及應用等核心環節,共筑現代化產業新體系,共塑科創協同新格局,共創產融對接新模式,共建低碳應用新樣板,為全球清潔能源的發展貢獻中國力量。
特別聲明
與會成員企業達成一致共識,共同建立中國光伏太陽能高效740W+俱樂部,俱樂部以行業圓桌會議、論壇交流為主要活動形式,由與會成員企業輪值組織不定期的行業交流活動;俱樂部成員一致同意建立俱樂部使命、愿景、價值觀,并形成了2024年規劃目標。
展會時間:2024/7/18---2024/7/20
展會地點:新疆國際會展中心
主辦單位:上海有色網
展會介紹:
為深入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深入落實《“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及《“十四五” 東西部科技合作實施方案》,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推進新疆以新能源、清潔能源等為代表的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換,推動新疆光伏、風能、儲能、新能源等智慧化發展與應用,進一步促進新疆有關產業的引進與發展,為新疆有關重大項目建設提供技術、裝備支持,“2024絲路清潔能源與光伏產業創新論壇”、“2024絲路儲能及智慧能源發展大會”及相關活動定于2024年7月18-20日在新疆國際會展中心舉辦。
大會將邀請有關院士,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相關部門,自治區相關部門,地州政府及兵團有關單位、業內專家、學者及企業代表等參會。博覽會將展示有關產業介紹與推介,光伏、風能、氫能、儲能及新能源等智慧能源有關技術與裝備。期間還將組織“考察活動,考察有關園區、地州及重點項目
郵箱:hycydt123@163.com
地址:山西省陽泉市礦區桃北西街2號
耿安英? ? ? ?高? ? 杰? ? ? ?楊曉成? ? ? ?周曉輝? ? ??
郭寶晶? ? ? ?韓? ? 娟? ? ? ?張? ? 靜? ? ? ?
蒯平宇? ? ? ?張利武
李淑敏? ? ? ?王? ?磊
朱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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