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 dynamics of industry
——摘選自國家發改委 《國家建立健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價格機制》
2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建立健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價格機制的通知,通知指出,完善調峰市場交易機制。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完善現貨市場規則,適當放寬市場限價,引導實現調峰功能,調峰及頂峰、調峰容量等具有類似功能的市場不再運行。電力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的地區,原則上風電、光伏發電機組不作為調峰服務提供主體,研究適時推動水電機組參與有償調峰,其他機組在現貨市場未運行期間按規則自主申報分時段出力及價格,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出清價格和中標調峰出力。區域調峰、存在電能量交換的區域備用等交易,應當及時轉為電能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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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之聲
2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建立健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價格機制的通知,通知指出,完善調峰市場交易機制。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完善現貨市場規則,適當放寬市場限價,引導實現調峰功能,調峰及頂峰、調峰容量等具有類似功能的市場不再運行。電力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的地區,原則上風電、光伏發電機組不作為調峰服務提供主體,研究適時推動水電機組參與有償調峰,其他機組在現貨市場未運行期間按規則自主申報分時段出力及價格,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出清價格和中標調峰出力。區域調峰、存在電能量交換的區域備用等交易,應當及時轉為電能量交易。
原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
建立健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價格機制的通知
發改價格〔2024〕1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是電力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各地推進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建立調峰、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對保障電能質量和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促進新能源消納發揮了積極作用。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電力價格形成機制,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和綠色低碳轉型,現就建立健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價格機制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發展需要,持續推進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加強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與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等統籌銜接,科學確定輔助服務市場需求,合理設置有償輔助服務品種,規范輔助服務計價等市場規則。按照“誰服務、誰獲利,誰受益、誰承擔”的總體原則,不斷完善輔助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推動輔助服務費用規范有序傳導分擔,充分調動靈活調節資源主動參與系統調節積極性。加強政策協同配套,規范輔助服務價格管理工作機制。
二、優化調峰輔助服務交易和價格機制
(一)完善調峰市場交易機制。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完善現貨市場規則,適當放寬市場限價,引導實現調峰功能,調峰及頂峰、調峰容量等具有類似功能的市場不再運行。電力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的地區,原則上風電、光伏發電機組不作為調峰服務提供主體,研究適時推動水電機組參與有償調峰,其他機組在現貨市場未運行期間按規則自主申報分時段出力及價格,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出清價格和中標調峰出力。區域調峰、存在電能量交換的區域備用等交易,應當及時轉為電能量交易。
(二)合理確定調峰服務價格上限。各地統籌調峰需求、調節資源成本和新能源消納等因素,按照新能源項目消納成本不高于發電價值的原則,合理確定調峰服務價格上限,調峰服務價格上限原則上不高于當地平價新能源項目的上網電價。
三、健全調頻輔助服務交易和價格機制
(三)規范調頻市場交易機制。調頻市場原則上采用基于調頻里程的單一制價格機制。各機組按規則自主申報分時段調頻容量及價格,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出清價格和中標調頻容量。調頻費用根據出清價格、調頻里程、性能系數三者乘積計算。
(四)合理確定調頻服務價格上限。調頻性能系數由調節速率、調節精度、響應時間三個分項參數乘積或加權平均確定,分項參數以當地性能最優煤電機組主機(不含火儲聯合機組)對應的設計參數為基準折算。原則上性能系數最大不超過2,調頻里程出清價格上限不超過每千瓦0.015元。
四、完善備用輔助服務交易和價格機制
(五)規范備用市場交易機制。備用市場原則上采用基于中標容量和時間的單一制價格機制。備用容量需求由電力調度機構根據系統安全經濟要求與實際情況確定,各機組按規則申報備用容量及價格,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出清價格、中標容量和時間。備用費用根據出清價格、中標容量、中標時間三者乘積計算,實際備用容量低于中標容量的,按實際備用容量結算。
(六)合理確定備用服務價格上限。統籌考慮提供備用服務的機會成本(因預留備用容量、不發電而產生的損失)等因素,合理確定備用服務價格上限,原則上備用服務價格上限不超過當地電能量市場價格上限。
五、規范輔助服務價格傳導
(七)合理確定輔助服務需求。各地要以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為目標,按照規范透明的原則,科學測算確定輔助服務需求。可結合當地實際探索開展爬坡等輔助服務機制,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出清價格、中標機組和中標容量,合理安排價格上限。不得采用事后調整結算公式等方式,確定輔助服務費用規模和價格標準。電網企業要加強精細化管理,提高經濟調度水平。
(八)健全輔助服務費用傳導機制。各地要規范輔助服務費用管理,由用戶側承擔的輔助服務成本,應當為電能量市場無法補償的因提供輔助服務而未能發電帶來的損失。電力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的地區,原則上不向用戶側疏導輔助服務費用。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符合上述要求的調頻、備用輔助服務費用(不含提供輔助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電量費用),原則上由用戶用電量和未參與電能量市場交易的上網電量共同分擔,分擔比例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其他需由經營主體承擔的輔助服務費用,按程序報批。
(九)規范輔助服務費用結算。由用戶承擔的輔助服務費用納入系統運行費用,隨電費一同結算,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采用“日清月結”模式。各品種輔助服務補償、分攤、考核費用應單獨計算,并在結算單中單獨列示。
六、強化政策配套
(十)推動各類經營主體公平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各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的準入條件時,應當實行公平準入,不得指定特定主體或對特定主體作出歧視性規定。已獲得容量電費的經營主體,應當參加輔助服務市場報價。對同時具備發電和用電身份的經營主體,在放電、充(用)電時分別按發電主體、用電主體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同等接受各類考核。
(十一)加強輔助服務市場與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等統籌銜接。各地要統籌輔助服務市場和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規則制定,加快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盡快實現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市場規范高效運行,滿足新能源大規模并網的系統安全需求。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推動輔助服務市場和現貨市場聯合出清。提供輔助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電量,按照現貨市場價格或中長期交易規則結算。
(十二)健全輔助服務價格管理工作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加強頂層設計和工作指導,制定輔助服務價格相關政策;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規則由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另行制定。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會同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轄區內輔助服務品種、需求確定機制、價格機制、市場限價標準、費用疏導方式等實施方案,征求當地能源、電力運行等部門意見后,報國家能源局,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意后實施。
各地要對照本通知要求,系統梳理輔助服務市場運行和收費情況,抓緊完善輔助服務價格政策和交易規則等,本通知下發后六個月內按程序重新明確輔助服務價格機制和水平。
(十三)加強市場監測和監督檢查。各地要加強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行和價格機制跟蹤監測,及時評估輔助服務資金使用、政策執行等情況;加強政策解讀,幫助經營主體更好理解與執行。各地電網企業定期將有償輔助服務交易的價格、費用、計價關鍵參數、各類主體收益和分擔情況等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以及所在地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并同步向相關經營主體披露。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電價管理,做好輔助服務價格測算、影響分析等工作并及時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將加強市場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規范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輔助服務價格政策和交易規則等,督促指導各地完善機制,促進輔助服務價格合理形成。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執行,現行政策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是電力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各地推進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建立調峰、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對保障電能質量和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促進新能源消納發揮了積極作用。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電力價格形成機制,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和綠色低碳轉型,現就建立健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價格機制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發展需要,持續推進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加強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與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等統籌銜接,科學確定輔助服務市場需求,合理設置有償輔助服務品種,規范輔助服務計價等市場規則。按照“誰服務、誰獲利,誰受益、誰承擔”的總體原則,不斷完善輔助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推動輔助服務費用規范有序傳導分擔,充分調動靈活調節資源主動參與系統調節積極性。加強政策協同配套,規范輔助服務價格管理工作機制。
二、優化調峰輔助服務交易和價格機制
(一)完善調峰市場交易機制。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完善現貨市場規則,適當放寬市場限價,引導實現調峰功能,調峰及頂峰、調峰容量等具有類似功能的市場不再運行。電力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的地區,原則上風電、光伏發電機組不作為調峰服務提供主體,研究適時推動水電機組參與有償調峰,其他機組在現貨市場未運行期間按規則自主申報分時段出力及價格,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出清價格和中標調峰出力。區域調峰、存在電能量交換的區域備用等交易,應當及時轉為電能量交易。
(二)合理確定調峰服務價格上限。各地統籌調峰需求、調節資源成本和新能源消納等因素,按照新能源項目消納成本不高于發電價值的原則,合理確定調峰服務價格上限,調峰服務價格上限原則上不高于當地平價新能源項目的上網電價。
三、健全調頻輔助服務交易和價格機制
(三)規范調頻市場交易機制。調頻市場原則上采用基于調頻里程的單一制價格機制。各機組按規則自主申報分時段調頻容量及價格,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出清價格和中標調頻容量。調頻費用根據出清價格、調頻里程、性能系數三者乘積計算。
(四)合理確定調頻服務價格上限。調頻性能系數由調節速率、調節精度、響應時間三個分項參數乘積或加權平均確定,分項參數以當地性能最優煤電機組主機(不含火儲聯合機組)對應的設計參數為基準折算。原則上性能系數最大不超過2,調頻里程出清價格上限不超過每千瓦0.015元。
四、完善備用輔助服務交易和價格機制
(五)規范備用市場交易機制。備用市場原則上采用基于中標容量和時間的單一制價格機制。備用容量需求由電力調度機構根據系統安全經濟要求與實際情況確定,各機組按規則申報備用容量及價格,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出清價格、中標容量和時間。備用費用根據出清價格、中標容量、中標時間三者乘積計算,實際備用容量低于中標容量的,按實際備用容量結算。
(六)合理確定備用服務價格上限。統籌考慮提供備用服務的機會成本(因預留備用容量、不發電而產生的損失)等因素,合理確定備用服務價格上限,原則上備用服務價格上限不超過當地電能量市場價格上限。
五、規范輔助服務價格傳導
(七)合理確定輔助服務需求。各地要以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為目標,按照規范透明的原則,科學測算確定輔助服務需求。可結合當地實際探索開展爬坡等輔助服務機制,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出清價格、中標機組和中標容量,合理安排價格上限。不得采用事后調整結算公式等方式,確定輔助服務費用規模和價格標準。電網企業要加強精細化管理,提高經濟調度水平。
(八)健全輔助服務費用傳導機制。各地要規范輔助服務費用管理,由用戶側承擔的輔助服務成本,應當為電能量市場無法補償的因提供輔助服務而未能發電帶來的損失。電力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的地區,原則上不向用戶側疏導輔助服務費用。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符合上述要求的調頻、備用輔助服務費用(不含提供輔助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電量費用),原則上由用戶用電量和未參與電能量市場交易的上網電量共同分擔,分擔比例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其他需由經營主體承擔的輔助服務費用,按程序報批。
(九)規范輔助服務費用結算。由用戶承擔的輔助服務費用納入系統運行費用,隨電費一同結算,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采用“日清月結”模式。各品種輔助服務補償、分攤、考核費用應單獨計算,并在結算單中單獨列示。
六、強化政策配套
(十)推動各類經營主體公平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各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的準入條件時,應當實行公平準入,不得指定特定主體或對特定主體作出歧視性規定。已獲得容量電費的經營主體,應當參加輔助服務市場報價。對同時具備發電和用電身份的經營主體,在放電、充(用)電時分別按發電主體、用電主體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同等接受各類考核。
(十一)加強輔助服務市場與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等統籌銜接。各地要統籌輔助服務市場和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規則制定,加快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盡快實現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市場規范高效運行,滿足新能源大規模并網的系統安全需求。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推動輔助服務市場和現貨市場聯合出清。提供輔助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電量,按照現貨市場價格或中長期交易規則結算。
(十二)健全輔助服務價格管理工作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加強頂層設計和工作指導,制定輔助服務價格相關政策;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規則由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另行制定。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會同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轄區內輔助服務品種、需求確定機制、價格機制、市場限價標準、費用疏導方式等實施方案,征求當地能源、電力運行等部門意見后,報國家能源局,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意后實施。
各地要對照本通知要求,系統梳理輔助服務市場運行和收費情況,抓緊完善輔助服務價格政策和交易規則等,本通知下發后六個月內按程序重新明確輔助服務價格機制和水平。
(十三)加強市場監測和監督檢查。各地要加強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行和價格機制跟蹤監測,及時評估輔助服務資金使用、政策執行等情況;加強政策解讀,幫助經營主體更好理解與執行。各地電網企業定期將有償輔助服務交易的價格、費用、計價關鍵參數、各類主體收益和分擔情況等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以及所在地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并同步向相關經營主體披露。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電價管理,做好輔助服務價格測算、影響分析等工作并及時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將加強市場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規范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輔助服務價格政策和交易規則等,督促指導各地完善機制,促進輔助服務價格合理形成。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執行,現行政策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等因素,按照新能源項目消納成本不高于發電價值的原則,合理確定調峰服務價格上限,調峰服務價格上限原則上不高于當地平價新能源項目的上網電價。
三、健全調頻輔助服務交易和價格機制
(三)規范調頻市場交易機制。調頻市場原則上采用基于調頻里程的單一制價格機制。各機組按規則自主申報分時段調頻容量及價格,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出清價格和中標調頻容量。調頻費用根據出清價格、調頻里程、性能系數三者乘積計算。
(四)合理確定調頻服務價格上限。調頻性能系數由調節速率、調節精度、響應時間三個分項參數乘積或加權平均確定,分項參數以當地性能最優煤電機組主機(不含火儲聯合機組)對應的設計參數為基準折算。原則上性能系數最大不超過2,調頻里程出清價格上限不超過每千瓦0.015元。
四、完善備用輔助服務交易和價格機制
(五)規范備用市場交易機制。備用市場原則上采用基于中標容量和時間的單一制價格機制。備用容量需求由電力調度機構根據系統安全經濟要求與實際情況確定,各機組按規則申報備用容量及價格,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出清價格、中標容量和時間。備用費用根據出清價格、中標容量、中標時間三者乘積計算,實際備用容量低于中標容量的,按實際備用容量結算。
(六)合理確定備用服務價格上限。統籌考慮提供備用服務的機會成本(因預留備用容量、不發電而產生的損失)等因素,合理確定備用服務價格上限,原則上備用服務價格上限不超過當地電能量市場價格上限。
五、規范輔助服務價格傳導
(七)合理確定輔助服務需求。各地要以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為目標,按照規范透明的原則,科學測算確定輔助服務需求。可結合當地實際探索開展爬坡等輔助服務機制,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出清價格、中標機組和中標容量,合理安排價格上限。不得采用事后調整結算公式等方式,確定輔助服務費用規模和價格標準。電網企業要加強精細化管理,提高經濟調度水平。
(八)健全輔助服務費用傳導機制。各地要規范輔助服務費用管理,由用戶側承擔的輔助服務成本,應當為電能量市場無法補償的因提供輔助服務而未能發電帶來的損失。電力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的地區,原則上不向用戶側疏導輔助服務費用。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符合上述要求的調頻、備用輔助服務費用(不含提供輔助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電量費用),原則上由用戶用電量和未參與電能量市場交易的上網電量共同分擔,分擔比例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其他需由經營主體承擔的輔助服務費用,按程序報批。
(九)規范輔助服務費用結算。由用戶承擔的輔助服務費用納入系統運行費用,隨電費一同結算,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采用“日清月結”模式。各品種輔助服務補償、分攤、考核費用應單獨計算,并在結算單中單獨列示。
六、強化政策配套
(十)推動各類經營主體公平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各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的準入條件時,應當實行公平準入,不得指定特定主體或對特定主體作出歧視性規定。已獲得容量電費的經營主體,應當參加輔助服務市場報價。對同時具備發電和用電身份的經營主體,在放電、充(用)電時分別按發電主體、用電主體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同等接受各類考核。
(十一)加強輔助服務市場與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等統籌銜接。各地要統籌輔助服務市場和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規則制定,加快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盡快實現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市場規范高效運行,滿足新能源大規模并網的系統安全需求。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推動輔助服務市場和現貨市場聯合出清。提供輔助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電量,按照現貨市場價格或中長期交易規則結算。
(十二)健全輔助服務價格管理工作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加強頂層設計和工作指導,制定輔助服務價格相關政策;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規則由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另行制定。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會同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轄區內輔助服務品種、需求確定機制、價格機制、市場限價標準、費用疏導方式等實施方案,征求當地能源、電力運行等部門意見后,報國家能源局,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意后實施。
各地要對照本通知要求,系統梳理輔助服務市場運行和收費情況,抓緊完善輔助服務價格政策和交易規則等,本通知下發后六個月內按程序重新明確輔助服務價格機制和水平。
(十三)加強市場監測和監督檢查。各地要加強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行和價格機制跟蹤監測,及時評估輔助服務資金使用、政策執行等情況;加強政策解讀,幫助經營主體更好理解與執行。各地電網企業定期將有償輔助服務交易的價格、費用、計價關鍵參數、各類主體收益和分擔情況等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以及所在地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并同步向相關經營主體披露。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電價管理,做好輔助服務價格測算、影響分析等工作并及時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將加強市場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規范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輔助服務價格政策和交易規則等,督促指導各地完善機制,促進輔助服務價格合理形成。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執行,現行政策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輔助服務成本,應當為電能量市場無法補償的因提供輔助服務而未能發電帶來的損失。電力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的地區,原則上不向用戶側疏導輔助服務費用。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符合上述要求的調頻、備用輔助服務費用(不含提供輔助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電量費用),原則上由用戶用電量和未參與電能量市場交易的上網電量共同分擔,分擔比例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其他需由經營主體承擔的輔助服務費用,按程序報批。
(九)規范輔助服務費用結算。由用戶承擔的輔助服務費用納入系統運行費用,隨電費一同結算,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采用“日清月結”模式。各品種輔助服務補償、分攤、考核費用應單獨計算,并在結算單中單獨列示。
六、強化政策配套
(十)推動各類經營主體公平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各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的準入條件時,應當實行公平準入,不得指定特定主體或對特定主體作出歧視性規定。已獲得容量電費的經營主體,應當參加輔助服務市場報價。對同時具備發電和用電身份的經營主體,在放電、充(用)電時分別按發電主體、用電主體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同等接受各類考核。
(十一)加強輔助服務市場與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等統籌銜接。各地要統籌輔助服務市場和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規則制定,加快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盡快實現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市場規范高效運行,滿足新能源大規模并網的系統安全需求。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地區,推動輔助服務市場和現貨市場聯合出清。提供輔助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電量,按照現貨市場價格或中長期交易規則結算。
(十二)健全輔助服務價格管理工作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加強頂層設計和工作指導,制定輔助服務價格相關政策;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規則由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另行制定。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會同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轄區內輔助服務品種、需求確定機制、價格機制、市場限價標準、費用疏導方式等實施方案,征求當地能源、電力運行等部門意見后,報國家能源局,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意后實施。
各地要對照本通知要求,系統梳理輔助服務市場運行和收費情況,抓緊完善輔助服務價格政策和交易規則等,本通知下發后六個月內按程序重新明確輔助服務價格機制和水平。
(十三)加強市場監測和監督檢查。各地要加強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行和價格機制跟蹤監測,及時評估輔助服務資金使用、政策執行等情況;加強政策解讀,幫助經營主體更好理解與執行。各地電網企業定期將有償輔助服務交易的價格、費用、計價關鍵參數、各類主體收益和分擔情況等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以及所在地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并同步向相關經營主體披露。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電價管理,做好輔助服務價格測算、影響分析等工作并及時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將加強市場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規范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輔助服務價格政策和交易規則等,督促指導各地完善機制,促進輔助服務價格合理形成。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執行,現行政策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平。
(十三)加強市場監測和監督檢查。各地要加強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行和價格機制跟蹤監測,及時評估輔助服務資金使用、政策執行等情況;加強政策解讀,幫助經營主體更好理解與執行。各地電網企業定期將有償輔助服務交易的價格、費用、計價關鍵參數、各類主體收益和分擔情況等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以及所在地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并同步向相關經營主體披露。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電價管理,做好輔助服務價格測算、影響分析等工作并及時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將加強市場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規范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輔助服務價格政策和交易規則等,督促指導各地完善機制,促進輔助服務價格合理形成。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執行,現行政策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宏觀政策
2月8日,國家發改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聯合發布《關于推動雄安新區建設綠色發展城市典范的意見》,文件提出,大力發展綠色能源。開展綠色能源綜合利用試點示范項目建設,推動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強化地熱勘查與開發利用技術創新,推動地熱資源有效開發利用。推進新能源微電網建設,加快“光儲直柔”新型建筑發展。合理布局氫能供應設施,推進重載及長途交通運輸等領域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
完善綠色發展體制機制,樹立制度創新城市典范。健全市場機制。鼓勵雄安新區加強綠色金融探索實踐,開展氣候適應型城市試點和氣候投融資試點建設。支持雄安新區服務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工作,激勵經營主體參與碳減排活動。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雄安新區綠色發展的支持力度,推動雄安新區用好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各類綠色金融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發展和轉型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支持雄安新區在先進能源技術應用、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率先突破,優化峰谷分時電價,參與國家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平臺建設,促進綠色電力消納。
原文鏈接:關于推動雄安新區建設綠色發展城市典范的意見
行業聚焦
2023 年電池出貨大幅增長 上榜廠家名單順序更動
根據InfoLink調研,2023 年電池片出貨第一依舊是通威股份,在去年一舉踏入組件環節的黑馬,扣除組件自用量體仍然站穩第一寶座。第二名依舊是愛旭股份,持續深耕ABC系列產品。中潤光能在長久布局海外渠道與海外擴產后,2023 年正式超車,站穩第三名,第四、五名捷泰科技與潤陽股份緊追在后,觀察上榜廠家與 2022 年維持不變,而三到五名順序發生變化。
此外觀察榜單外的廠商如英發睿能、新霖飛等也都呈現穩定的增長,今年在技術迭代的過程中,那些甩開老舊產能的包袱、持續創新研發的廠商將會獲得更好的市占率。
2023年前五電池廠家總出貨量達到近182GW,相比去年上半增長近 56%。
2023年電池廠家前三季度PERC產線依舊以滿產滿銷的方式運轉,同時在迭代風口上,各家積極導入TOPCon產線,產能的爬坡在下半年提速上線,盡管年末隨著行情的滑落稼動水平滾動下修、PERC產線面臨淘汰退出,前五電池廠家 2023年出貨份額仍呈現顯著提升。
PERC 電池仍為出貨主力 TOPCon電池迭代接棒
根據本次統計,2023年PERC電池片出貨達到146GW,PERC電池片仍是主要的出貨增量;TOPCon電池片在下半年開始加速放量,前五廠家累計出貨35GW左右,出貨占總量約19%;HJT與背接觸電池片則由于生產廠家主要以自用為主,前五廠家對外出貨尚少;至于較少關注的多晶電池,2023年也仍然維持小眾的市場份額,全年出貨量超過1GW,終端產品主要以海外地區如:印度、土耳其等地消納為主。
182/210尺寸為主 矩形尺寸成為新趨勢
在尺寸方面,本次調研前五廠家出貨量以大尺寸M10, G12占據主要份額,根據 InfoLink統計,泛M10, G12尺寸前五出貨分別達到133GW(73%)與43GW(24%),大尺寸市占率達到97%,至于M6及以下尺寸占比萎縮快速,前五出貨僅剩 3% 左右,預期在小尺寸產線逐步關停下,2024 年市占率將持續萎縮。
此外,在矩形尺寸上,2023年仍因為硅片尺寸的混亂與不統一,以及當前光伏供應板塊處于行情相對萎靡時期,許多專業電池廠家對于升級工裝夾具保守看待,廠家更傾向于導入微矩形尺寸如182.2/183.5/183.75等。觀察前五專業電池廠家逐步導入 PERC的182矩形規格,并以微矩形 183 系列為多,至于 N 型 TOPCon 部分,微矩形 183 與 191 系列廠家在 2023 下半年也開始陸續出貨。
海外出口增長同樣顯著 土耳其成為最大電池需求市場
從中國海關出口數據來看,2023年1-12月電池片共出口37.1GW,同比2022年增長57%。大區市場仍然以亞洲(24.5GW)與中東(11GW)占據最大份額。印度市場四季度在供應鏈價格處于低位下,積極采購電池,全年出口數據達到9.6GW;中東地區以土耳其市場成長驚人,出口數據顯示該國全年也有約11GW。出口前五市場依序為土耳其、印度、柬埔寨、泰國與韓國,占據全球約 88% 市場份額。
行業焦點轉變 高質量產品具備更好溢價能力
回顧2023年,電池環節大起大落,上半年受到各規格階段性供需錯配,引導價格橫盤上行。然而,下半年隨著TOPCon擴產逐步落地爬坡,產能的嚴重過剩與技術迭代轉型上,PERC電池片需求快速萎縮,價格呈現跳水般的超跌,年末廠商面臨嚴重虧損,毛利水平達到-11%,企業紛紛關停自身產線以減少虧損。
觀察行業現象,高效率檔位的產品明顯具備更好的營利性。不論是N型電池片所具備的議價能力、P/N型的效率檔位的分化也影響了最終的產品的價格位階。在光伏產業當前的周期底部時期,能夠打破同質化競爭、在降低成本的同時提供更高質量產品的企業終能長久發展,屹立不搖。
量約19%;HJT與背接觸電池片則由于生產廠家主要以自用為主,前五廠家對外出貨尚少;至于較少關注的多晶電池,2023年也仍然維持小眾的市場份額,全年出貨量超過1GW,終端產品主要以海外地區如:印度、土耳其等地消納為主。
182/210尺寸為主 矩形尺寸成為新趨勢
在尺寸方面,本次調研前五廠家出貨量以大尺寸M10, G12占據主要份額,根據 InfoLink統計,泛M10, G12尺寸前五出貨分別達到133GW(73%)與43GW(24%),大尺寸市占率達到97%,至于M6及以下尺寸占比萎縮快速,前五出貨僅剩 3% 左右,預期在小尺寸產線逐步關停下,2024 年市占率將持續萎縮。
此外,在矩形尺寸上,2023年仍因為硅片尺寸的混亂與不統一,以及當前光伏供應板塊處于行情相對萎靡時期,許多專業電池廠家對于升級工裝夾具保守看待,廠家更傾向于導入微矩形尺寸如182.2/183.5/183.75等。
海外出口增長同樣顯著 土耳其成為最大電池需求市場
從中國海關出口數據來看,2023年1-12月電池片共出口37.1GW,同比2022年增長57%。大區市場仍然以亞洲(24.5GW)與中東(11GW)占據最大份額。印度市場四季度在供應鏈價格處于低位下,積極采購電池,全年出口數據達到9.6GW;中東地區以土耳其市場成長驚人,出口數據顯示該國全年也有約11GW。出口前五市場依序為土耳其、印度、柬埔寨、泰國與韓國,占據全球約 88% 市場份額。
行業焦點轉變 高質量產品具備更好溢價能力
回顧2023年,電池環節大起大落,上半年受到各規格階段性供需錯配,引導價格橫盤上行。然而,下半年隨著TOPCon擴產逐步落地爬坡,產能的嚴重過剩與技術迭代轉型上,PERC電池片需求快速萎縮,價格呈現跳水般的超跌,年末廠商面臨嚴重虧損,毛利水平達到-11%,企業紛紛關停自身產線以減少虧損。
觀察行業現象,高效率檔位的產品明顯具備更好的營利性。不論是N型電池片所具備的議價能力、P/N型的效率檔位的分化也影響了最終的產品的價格位階。在光伏產業當前的周期底部時期,能夠打破同質化競爭、在降低成本的同時提供更高質量產品的企業終能長久發展,屹立不搖。
技術前沿
隨著新工業時代的來臨,3D打印成為了一種未來材料生產和制造的基礎技術,具有高資源效率以及與智能系統集成的材料設計的特點,提供了普通制造技術無法比擬的優勢。近年來3D打印技術取得了眾多突破性進展,然而碳材料作為擁有廣泛應用以及巨大潛力的材料種類,他們的3D打印以及相關技術商業化發展有著巨大的瓶頸和復雜的挑戰。這主要是因為碳前驅體的材料一般比較昂貴,以及碳組件在加工過程中的明顯收縮導致最終產品的尺寸難以控制。這些長期存在的技術痛點也導致了3D打印多功能碳材料的商業運用和開發一直很受限。
近日,南密西西比大學的強哲教授團隊與天普大學劉嶺教授團隊合作,成功地利用商用聚丙烯(PP)-碳纖維(CF)填料作為前體的系統來實現3D打印碳材料。非常值得一提的是,這項技術運用低成本的材料和設備,卻首次實現了對碳材料的三維結構,密度,以及力學性能的全可控。強哲團隊發現通過在PP中引入CF可以有效地限制了聚合物前體在轉化為碳的過程中的收縮。當碳纖維含量達到15 wt%時,收縮率小于4%。利用這一優勢,可以成功制備具有可調節材料密度的輕質多孔碳材料。此外,通過簡單地改變加工條件,可以獲得不同機械性能的衍生碳材料。和之前大部分的報道與眾不同的是,這項技術可以制備彈性碳材料。一般而言,碳材料是高強度高硬度的材料典范,現在通過這項最新工作,彈性碳材料的制備進一步豐富了其應用領域。
這項研究的制造方法簡單易行,具有巨大的商業潛力,可用于大規模3D打印碳的制備和加工。
作者采用熔絲制造(FFF)方法,將含有CF的商用PP纖維進行打印,隨后將打印出的樣品在150℃條件下浸泡在濃硫酸中進行交聯。隨后,樣品在氮氣環境中800℃下進行碳化。最終的碳材料展現出極低的尺寸收縮,實現了對碳產物宏觀結構的準確控制。
可以制備彈性碳材料。一般而言,碳材料是高強度高硬度的材料典范,現在通過這項最新工作,彈性碳材料的制備進一步豐富了其應用領域。
這項研究的制造方法簡單易行,具有巨大的商業潛力,可用于大規模3D打印碳的制備和加工。
作者采用熔絲制造(FFF)方法,將含有CF的商用PP纖維進行打印,隨后將打印出的樣品在150℃條件下浸泡在濃硫酸中進行交聯。隨后,樣品在氮氣環境中800℃下進行碳化。最終的碳材料展現出極低的尺寸收縮,實現了對碳產物宏觀結構的準確控制。
作者還對碳材料的物理性質進行了表征,發現交聯后的PP衍生出的碳材料具有多孔結構,通過液氮物理吸附實驗得到了證實。壓縮力學測試結果顯示,碳纖維的加入顯著增加了衍生碳的彈性模量和極限強度,并顯示出極高的強度重量比(9600:1)。
重要的是,經過碳化后,所有樣品在平面方向(X和Y方向,沿FFF沉積方向)的收縮平均只有2-4%,在垂直于打印方向的平均方向(Z方向)上為4%,遠低于純凈PP轉化成的碳材料以及之前關于的3D打印高分子轉化成碳的文獻報道。這個優勢是此技術的重大亮點之一。
在此基礎上,作者建立了磺化時間與收縮率、孔隙率和機械性能之間的關系,并利用模擬對衍生碳材料所特有的彈性即可壓縮性能的來源進行了討論,為精準控制衍生碳性能提供了可能。作者發現通過降低反應時間,碳材料可以表現出低密度高孔隙率的特點。也正是因為這些特性,這些碳變得可壓縮可回彈的“柔性材料”,可以達到驚人的50%的可回彈形變。通過模擬發現,材料里面的孔隙度對他們的力學性能有重大的影響。
這項研究提出了一種具有低成本、尺寸穩定性和簡單可擴展制造工藝的碳增材3D打印的制造方法,為材料領域帶來了明顯優勢,并激發了未來各個研究方向。該技術已申請美國專利,相關團隊已著手于技術產業化。
專業評論
硅料價格
二月硅料產量預計 73-74 GW/月,環比下降約 2-3%;主要原因與二月有效生產時間變短有關,另外包括頭部企業在內的新產能均處于產量爬坡和質量提升區間,除個別二線企業存在新產能釋放以外,整體產能規模平穩。
中國春節假期期間,硅料需求端包括頭部企業在內的拉晶稼動水平均保持平穩甚至小幅上升,迭加春節假期的備貨因素,直接導致對硅料的需求規模不降反升。個別拉晶企業仍有回升的稼動水平反應在硅料需求方面,具有明顯的春節假期備貨特點和博弈心態。
短期價格波動邏輯與供需關系更為密切,硅料需求端的強支撐對硅料交易價格形成有效兜底,并且當前階段 N 型硅片產量和占比的跳躍式攀升,導致硅料需求端對于「質優價廉」的高質量硅料形成資源爭奪,同時也是對當前硅料主流價格形成強支撐的重要原因。
非中國產地的海外硅料美元價格,數據統計原則和依據主要來自當前三家海外制造企業的主流訂單執行價格。但是由于資源稀缺性和長單合作占比極高等現實原因,對于價格較高的散單價格的參考度有限;另外特殊業務原因引起的「極端價格」暫時無法納入考慮范圍,目前價格區間僅能反應正常價格區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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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片價格
鄰近春節,各家陸續規劃春節放假與二月份排產,同時與往年一樣,企業也在對賭節后的需求表現。當前硅片環節仍然期望維持平穩的稼動水平,尚未出現明顯減產意愿。因此,判斷原先預期在春節后有機會因為錯配而導致抬價的驅動力已經減弱,在下游電池與組件春節放假減產明確下,節后若硅片環節排產仍然維持,恐怕甚至會出現庫存的堆積,供應過剩事態將持續并難以緩解。
本周 P 型硅片中 M10 尺寸成交價格上行到每片 2.05 元人民幣、G12 尺寸則維持落在每片 2.8 元人民幣。N 型價格保持 M10 尺寸成交價格落在每片 2 元人民幣、 G12 部分價格落在每片 3.1 元人民幣左右。從 N/P 型來看,同為 M10 尺寸的基礎上,由于瓦數的提升明顯,M10 尺寸下 N 型單瓦價格相比 P 型減少約 8-9%,N 型硅片相比 P 型具備更優的性價比。
春節前電池廠針對硅片的囤備貨仍在持續,同時,近期因為冬季的因素,運輸周期出現延長,若硅片企業掌控發貨節奏,短期 N 型 M10 規格價格仍有機率出現小幅上漲朝著每片 2.05 元邁進;至于 G12 尺寸則因為市場仍屬小眾,供需狀態穩定價格相對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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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片價格
供需方面,觀察廠家陸續規劃春節放假與減產,企業一部分規劃 PERC 的升級改造、另一部分也在既有 TOPCon 的產線趁機添加 LECO 等提效降本工序。近期 LECO 激光輔助燒結技術逐漸獲得更多聲量,透過此激光工藝的添加,可以有效提升 TOPCon 電池轉換效率 0.3% 以上,相同組件瓦數增益達到 5-10 W。該技術有望在上半年成為行業的標配工藝。
本周 P 型電池片成交均價價格維持,M10 尺寸落在每瓦 0.38 元人民幣區段;G12 尺寸成交價格也維持每瓦 0.38 元人民幣的價格水平。同時,頭部專業電池企業保持一定溢價,在高效率文件位的價格能夠達到每瓦 0.39 元人民幣的水平。
在 N 型電池片部分,本周 TOPCon(M10)?電池片價格保持穩定,均價價格維持落在每瓦 0.46-0.47 元人民幣左右,TOPCon 與 PERC 電池片價差維持每瓦 0.08-0.09 元人民幣不等。而 HJT(G12)電池片生產廠家多數以自用為主,外賣價格分化不一,高效部分價格每瓦 0.6-0.7 元人民幣都有出現。
在排產大幅下修下,預期短期而言電池片價格走勢仍將保持平穩,然而,若春節期間減產幅度超過預期,也不排除在節后出現每瓦 0.01-0.02 元人民幣的漲勢,最終漲價的幅度與時間節點仍需重點關注組件環節的接受程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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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件價格
國內春節假期將至,本周基本上無太多訂單執行,整體價格暫時平穩,本周均價 PERC 0.88-0.9 元人民幣。而 TOPCon 則受新交單影響與 PERC 之間的價差略為收窄至 5-8 分錢的水平,本周價格 0.95-0.98 元左右,HJT 價格目前國內價格約每瓦 1.15-1.25 元人民幣之間,海外訂單價格僵持在每瓦 0.150-0.170 元美元。
二月總體觀察,組件排產部分延長放假時程至 10-15 天不等,全球總排產量相對原先預估下降 2-3 GW 來到 37-38 GW 的量體,接單狀況不明朗的情緒仍蔓延至三月份,部分廠家排產尚未確定。
目前觀察中遠期的報價仍有下探趨勢,組件價格節后暫時仍無反彈空間,維持低迷氛圍。
較高的散單價格的參考度有限;另外特殊業務原因引起的「極端價格」暫時無法納入考慮范圍,目前價格區間僅能反應正常價格區間部分。
?硅片價格
鄰近春節,各家陸續規劃春節放假與二月份排產,同時與往年一樣,企業也在對賭節后的需求表現。當前硅片環節仍然期望維持平穩的稼動水平,尚未出現明顯減產意愿。因此,判斷原先預期在春節后有機會因為錯配而導致抬價的驅動力已經減弱,在下游電池與組件春節放假減產明確下,節后若硅片環節排產仍然維持,恐怕甚至會出現庫存的堆積,供應過剩事態將持續并難以緩解。
本周 P 型硅片中 M10 尺寸成交價格上行到每片 2.05 元人民幣、G12 尺寸則維持落在每片 2.8 元人民幣。N 型價格保持 M10 尺寸成交價格落在每片 2 元人民幣、 G12 部分價格落在每片 3.1 元人民幣左右。從 N/P 型來看,同為 M10 尺寸的基礎上,由于瓦數的提升明顯,M10 尺寸下 N 型單瓦價格相比 P 型減少約 8-9%,N 型硅片相比 P 型具備更優的性價比。
春節前電池廠針對硅片的囤備貨仍在持續,同時,近期因為冬季的因素,運輸周期出現延長,若硅片企業掌控發貨節奏,短期 N 型 M10 規格價格仍有機率出現小幅上漲朝著每片 2.05 元邁進;至于 G12 尺寸則因為市場仍屬小眾,供需狀態穩定價格相對平穩。
?電池片價格
供需方面,觀察廠家陸續規劃春節放假與減產,企業一部分規劃 PERC 的升級改造、另一部分也在既有 TOPCon 的產線趁機添加 LECO 等提效降本工序。近期 LECO 激光輔助燒結技術逐漸獲得更多聲量,透過此激光工藝的添加,可以有效提升 TOPCon 電池轉換效率 0.3% 以上,相同組件瓦數增益達到 5-10 W。該技術有望在上半年成為行業的標配工藝。
本周 P 型電池片成交均價價格維持,M10 尺寸落在每瓦 0.38 元人民幣區段;G12 尺寸成交價格也維持每瓦 0.38 元人民幣的價格水平。同時,頭部專業電池企業保持一定溢價,在高效率文件位的價格能夠達到每瓦 0.39 元人民幣的水平。
在 N 型電池片部分,本周 TOPCon(M10)?電池片價格保持穩定,均價價格維持落在每瓦 0.46-0.47 元人民幣左右,TOPCon 與 PERC 電池片價差維持每瓦 0.08-0.09 元人民幣不等。而 HJT(G12)電池片生產廠家多數以自用為主,外賣價格分化不一,高效部分價格每瓦 0.6-0.7 元人民幣都有出現。
在排產大幅下修下,預期短期而言電池片價格走勢仍將保持平穩,然而,若春節期間減產幅度超過預期,也不排除在節后出現每瓦 0.01-0.02 元人民幣的漲勢,最終漲價的幅度與時間節點仍需重點關注組件環節的接受程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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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件價格
國內春節假期將至,本周基本上無太多訂單執行,整體價格暫時平穩,本周均價 PERC 0.88-0.9 元人民幣。而 TOPCon 則受新交單影響與 PERC 之間的價差略為收窄至 5-8 分錢的水平,本周價格 0.95-0.98 元左右,HJT 價格目前國內價格約每瓦 1.15-1.25 元人民幣之間,海外訂單價格僵持在每瓦 0.150-0.170 元美元。
二月總體觀察,組件排產部分延長放假時程至 10-15 天不等,全球總排產量相對原先預估下降 2-3 GW 來到 37-38 GW 的量體,接單狀況不明朗的情緒仍蔓延至三月份,部分廠家排產尚未確定。
目前觀察中遠期的報價仍有下探趨勢,組件價格節后暫時仍無反彈空間,維持低迷氛圍。
在每瓦 0.46-0.47 元人民幣左右,TOPCon 與 PERC 電池片價差維持每瓦 0.08-0.09 元人民幣不等。而 HJT(G12)電池片生產廠家多數以自用為主,外賣價格分化不一,高效部分價格每瓦 0.6-0.7 元人民幣都有出現。
在排產大幅下修下,預期短期而言電池片價格走勢仍將保持平穩,然而,若春節期間減產幅度超過預期,也不排除在節后出現每瓦 0.01-0.02 元人民幣的漲勢,最終漲價的幅度與時間節點仍需重點關注組件環節的接受程度而定。
組件價格
國內春節假期將至,本周基本上無太多訂單執行,整體價格暫時平穩,本周均價 PERC 0.88-0.9 元人民幣。而 TOPCon 則受新交單影響與 PERC 之間的價差略為收窄至 5-8 分錢的水平,本周價格 0.95-0.98 元左右,HJT 價格目前國內價格約每瓦 1.15-1.25 元人民幣之間,海外訂單價格僵持在每瓦 0.150-0.170 元美元。
二月總體觀察,組件排產部分延長放假時程至 10-15 天不等,全球總排產量相對原先預估下降 2-3 GW 來到 37-38 GW 的量體,接單狀況不明朗的情緒仍蔓延至三月份,部分廠家排產尚未確定。
目前觀察中遠期的報價仍有下探趨勢,組件價格節后暫時仍無反彈空間,維持低迷氛圍。
展會時間:2023-04-12
展會地點:內蒙古國際會展中心
主辦單位:內蒙古碳中和產業協會
展會介紹:
為全面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目標,推進國家“十四五”戰略規劃,助力“兩個屏障”“兩個基地”“一個橋頭堡”建設,推動太陽能光伏新能源產業發展,促進對外發展與經貿合作;由磐基國際展覽(北京)有限公司、內蒙古塞外會展服務有限公司承辦并得到各相關單位支持與參與的“內蒙古國際太陽能光伏暨新能源產業博覽會”定于2024年4月12-14日在內蒙古國際會展中心舉辦。
作為風光資源大省重點展會,博覽會以“建設亮麗內蒙古·共圓偉大中國夢”為主題,現場集政府和項目成果展示、光伏材料應用技術和產品、儲能產品及技術、風能設備和技術、光伏、風電、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能源服務、碳中和實踐等大型企業形象與技術展示、招商引資項目推介等于一體。
博覽會同期將舉辦“全國太陽能光伏暨新能源行業高峰論壇”,將邀請發改委、工信部、能源局相關領導與院士及知名企業領導與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等代表到會參加;共同探討我國太陽能光伏新能源產業發展與合作。
會議直達:2024內蒙古國際太陽能光伏暨新能源產業博覽會
郵箱:hycydt123@163.com
地址:山西省陽泉市礦區桃北西街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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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寶晶? ? ? ?韓? ? 娟? ? ? ?張? ? 靜? ? ? ?
蒯平宇? ? ? ?張利武
李淑敏? ? ? ?王? ?磊
朱瑞峰
郵箱:hycydt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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