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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信息動態-8月21日

華陽集團產業技術研究總院? ? 主辦

內刊

2023年8月21日

107期

Information dynamics of industry

產業信息動態

——摘選自光伏聯播《 光伏產業面臨洗牌!多家光伏巨頭陷入“囚徒困境”!》

“雙碳”目標提出后,我國光伏產業進入超級成長期,行業景氣程度倍增。然而再寬敞的賽道也容不下短時間超大車流的涌入,不管成長故事多么精彩,行業都逃不過周期規律,階段性產能過剩的局面隨時可能發生。

目 錄? ? ? ? ? ? ? ? ? ? ? ? CONTENTS

會展信息

寧波國際紡織服裝供應鏈博覽會

26

22

從建筑功能角度分析BIPV的火與冰

專業評論

權威之聲

05

安徽: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集體用地入股等方式開發農村能源

宏觀政策

14

國家發改委等六部委:不得非法處置風光退役設備!

行業聚焦

16

光伏產業面臨洗牌!多家光伏巨頭陷入“囚徒困境”!

技術前沿

世界記錄!革命性的金剛石雙電層晶體管

19

01

權威之聲

authority? ?VOICE

安徽: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集體用地入股等方式開發農村能源

來源:光伏聯播

8月14日,安徽省農業農村廳發布修訂后的《安徽省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的基本目標,即因地制宜推廣應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農林廢棄物等的資源化利用率,構建縣域內城鄉融合的多能互補體系。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點支持太陽能、風能、地熱能、微水能資源豐富地區開發利用農村能源,組織推廣光伏發電等農村能源技術。
《條例》要求,建設農村能源工程,包括1千瓦以上5千瓦以下的太陽能光伏電站和5千瓦以上10千瓦以下的風力發電站,建設單位應當將設計方案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公共電力系統。
《條例》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發展合同能源管理運營、綜合能源服務等新模式新業態。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人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市場主體、個人合作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原文如下:
安徽省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合理開發、利用、節約農村能源,改善能源結構,保護生態環境,促進鄉村振興,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活動。
本條例所稱農村能源,是指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薪柴等生物質能和用于農村生產生活的太陽能、風能、地熱能、微水能等可再生能源。
第三條 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應當遵循清潔低碳、生態宜居、因地制宜、多能融合、就近利用、安全可靠、惠民利民的原則,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農村能源建設事業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和支持措施,扶持農村能源事業的發展,推動構建現代農村能源體系。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貫徹實施有關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編報農村能源建設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指導農村能源科技開發、技術推廣工作,開展技術培訓、科普宣傳和技術服務活動;
(四)指導與扶持農村能源產業發展;
(五)配合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能源技術、產品及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六)承擔農村能源統計具體工作;
(七)應當依法承擔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科技、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地方金融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的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開展開發、利用和節約農村能源的宣傳,加強對農村居民的科學用能教育,普及農村能源科學技術知識,提倡低碳、節能的生活方式。
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開展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的公益宣傳。
第八條 對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開發建設
第九條 省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農村能源資源、用能結構、用能水平和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科學制定農村能源開發利用規劃和計劃,按照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實施。
第十條 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推廣,應當因地制宜,提高農林廢棄物、畜禽糞便的資源化利用率,發展生物天然氣、沼氣,構建縣域內城鄉融合的多能互補體系,助力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支撐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推廣下列農村能源技術:
(一)生物天然氣、大中型沼氣集中供氣、沼氣沼渣沼液綜合利用、農村生產生活污水和糞污的厭氧發酵處理技術;
(二)秸稈、薪柴等生物質的氣化、液化、固化、炭化技術;
(三)能源作物的種植及其合理利用技術;
(四)太陽能熱利用及光伏發電技術;
(五)地熱能、微水能和風能利用技術;
(六)農業生產、農村生活節能技術;
(七)其他先進適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
在鄉村建設中應用農村能源技術需要建設設施的,該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施工、驗收、使用。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重點支持下列地區開發利用農村能源:
(一)秸稈、薪柴資源豐富地區;
(二)畜牧業發展重點地區;
(三)太陽能、風能、地熱能、微水能資源豐富地區;
(四)其他農村能源資源豐富地區。
在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動應用生活污水和人畜糞污厭氧發酵處理技術。
第十三條 新建、改擴建村鎮集中居住區以及學校、醫院、養老院等公益場所,應當優先應用可再生能源。
鼓勵農業產業園、工業園區、商業區優先應用可再生能源,發展多能互補的綜合供能方式。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組織開展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建設,引導社會參與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和綠色低碳發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指導充電業務運營商、新能源汽車企業等市場主體在村鎮、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旅游景區、公共停車場等區域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
第十五條 建設下列農村能源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設計方案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
(一)單池容積300立方米以上的生物天然氣、沼氣工程;
(二)日供氣量500立方米以上的秸稈氣化工程;
(三)集熱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太陽能供熱系統工程;
(四)日消耗5噸以上秸稈的固化成型燃料工程;
(五)非公共電力系統的1千瓦以上5千瓦以下的太陽能光伏電站和5千瓦以上10千瓦以下的風力發電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對報送的設計方案,發現有不符合技術安全要求的,應當督促建設單位限期改正。建設單位應當按期改正。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能源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鼓勵企業、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科研機構、科學技術社會團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科技人員等創新推廣方式,開展農村能源技術推廣服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能源基層隊伍建設,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負責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改善從事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工作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定相應技術職稱,保持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相對穩定。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有利于農村能源技術成果轉化推廣的激勵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鼓勵通過技術轉讓、入股、提供咨詢和服務等形式開展農村能源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
支持研究、開發、推廣先進適用的農村能源技術,鼓勵用能單位和個人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村能源技術和產品。
鼓勵和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企業和個人參與農村能源工程的建設與經營,建立專業服務組織,開展農村能源社會化服務活動。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安排資金,用于支持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示范工程的建設和管護。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發展合同能源管理運營、綜合能源服務等新模式新業態。
第十九條 編制鄉鎮、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安排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需要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的,應當符合鄉鎮、村莊規劃,并依法辦理規劃、用地手續。
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人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市場主體、個人合作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二十條 利用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集中供氣、發電以及應用壓縮、液化、固化、炭化技術開發利用生物質能所購置的設備,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農機具購置補貼。
利用畜禽糞污、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進行能源化利用的項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減免相關費用,并對產品給予補貼;其工程設施運行用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農業用電價格。
第二十一條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融資方式和服務模式,將支持農村能源產業發展和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作為綠色金融服務重點,對優質農村能源項目在貸款準入、期限、利率等方面給予差異化支持。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通過有關公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開放平臺有序共享開放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公共數據,為農村能源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提供市場供求、新產品及新技術推廣、科研成果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管理等信息服務。
圖片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管理,建立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創新監督管理方式,加快智能化、信息化技術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領域的應用。
第二十四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資格或者職業技能證書。
第二十五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建設、產品生產經營、技術推廣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其工程或者產品質量、技術安全負責。
生產、銷售農村能源產品,應當依法取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第二十六條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使用制度。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個人,應當遵守相關安全使用規程與制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能源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農村能源產品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
規模化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供氣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誰經營、誰管理的原則,制定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強對維護人員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定期組織演練;定期對供氣設施維護維修,對用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用戶應當使用合格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屆滿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等設施設備。
第二十八條 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做到達標排放。
第二十九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省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制定本省農村能源工程技術的地方標準。
鼓勵農村能源開發利用企業制定企業標準。
鼓勵相關社會團體、企業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農村能源團體標準。
第三十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及農村生產用能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第三十一條 農村能源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引導、督促成員單位依法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報送農村能源工程設計方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建設單位拒不改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暫時停工整頓;安全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建設。
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農村能源建設,是指農村能源的開發利用和農村節能有關技術的推廣應用。
(二)農村能源工程,是指開發和利用農村能源所建設的工程。
(三)農村能源產品,是指轉化、利用農村能源的設備、器具和產品。
第三十六條 農村電網的建設與管理按照《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權威之聲

權威之聲

務等新模式新業態。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人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市場主體、個人合作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原文如下:
安徽省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合理開發、利用、節約農村能源,改善能源結構,保護生態環境,促進鄉村振興,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活動。
本條例所稱農村能源,是指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薪柴等生物質能和用于農村生產生活的太陽能、風能、地熱能、微水能等可再生能源。
第三條 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應當遵循清潔低碳、生態宜居、因地制宜、多能融合、就近利用、安全可靠、惠民利民的原則,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農村能源建設事業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和支持措施,扶持農村能源事業的發展,推動構建現代農村能源體系。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貫徹實施有關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編報農村能源建設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指導農村能源科技開發、技術推廣工作,開展技術培訓、科普宣傳和技術服務活動;
(四)指導與扶持農村能源產業發展;
(五)配合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能源技術、產品及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六)承擔農村能源統計具體工作;
(七)應當依法承擔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科技、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地方金融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的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開展開發、利用和節約農村能源的宣傳,加強對農村居民的科學用能教育,普及農村能源科學技術知識,提倡低碳、節能的生活方式。
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開展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的公益宣傳。
第八條 對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開發建設
第九條 省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農村能源資源、用能結構、用能水平和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科學制定農村能源開發利用規劃和計劃,按照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實施。
第十條 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推廣,應當因地制宜,提高農林廢棄物、畜禽糞便的資源化利用率,發展生物天然氣、沼氣,構建縣域內城鄉融合的多能互補體系,助力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支撐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推廣下列農村能源技術:
(一)生物天然氣、大中型沼氣集中供氣、沼氣沼渣沼液綜合利用、農村生產生活污水和糞污的厭氧發酵處理技術;
(二)秸稈、薪柴等生物質的氣化、液化、固化、炭化技術;
(三)能源作物的種植及其合理利用技術;
(四)太陽能熱利用及光伏發電技術;
(五)地熱能、微水能和風能利用技術;
(六)農業生產、農村生活節能技術;
(七)其他先進適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
在鄉村建設中應用農村能源技術需要建設設施的,該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施工、驗收、使用。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重點支持下列地區開發利用農村能源:
(一)秸稈、薪柴資源豐富地區;
(二)畜牧業發展重點地區;
(三)太陽能、風能、地熱能、微水能資源豐富地區;
(四)其他農村能源資源豐富地區。
在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動應用生活污水和人畜糞污厭氧發酵處理技術。
第十三條 新建、改擴建村鎮集中居住區以及學校、醫院、養老院等公益場所,應當優先應用可再生能源。
鼓勵農業產業園、工業園區、商業區優先應用可再生能源,發展多能互補的綜合供能方式。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組織開展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建設,引導社會參與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和綠色低碳發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指導充電業務運營商、新能源汽車企業等市場主體在村鎮、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旅游景區、公共停車場等區域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
第十五條 建設下列農村能源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設計方案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
(一)單池容積300立方米以上的生物天然氣、沼氣工程;
(二)日供氣量500立方米以上的秸稈氣化工程;
(三)集熱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太陽能供熱系統工程;
(四)日消耗5噸以上秸稈的固化成型燃料工程;
(五)非公共電力系統的1千瓦以上5千瓦以下的太陽能光伏電站和5千瓦以上10千瓦以下的風力發電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對報送的設計方案,發現有不符合技術安全要求的,應當督促建設單位限期改正。建設單位應當按期改正。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能源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鼓勵企業、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科研機構、科學技術社會團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科技人員等創新推廣方式,開展農村能源技術推廣服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能源基層隊伍建設,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負責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改善從事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工作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定相應技術職稱,保持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相對穩定。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有利于農村能源技術成果轉化推廣的激勵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鼓勵通過技術轉讓、入股、提供咨詢和服務等形式開展農村能源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
支持研究、開發、推廣先進適用的農村能源技術,鼓勵用能單位和個人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村能源技術和產品。
鼓勵和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企業和個人參與農村能源工程的建設與經營,建立專業服務組織,開展農村能源社會化服務活動。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安排資金,用于支持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示范工程的建設和管護。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發展合同能源管理運營、綜合能源服務等新模式新業態。
第十九條 編制鄉鎮、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安排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需要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的,應當符合鄉鎮、村莊規劃,并依法辦理規劃、用地手續。
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人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市場主體、個人合作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二十條 利用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集中供氣、發電以及應用壓縮、液化、固化、炭化技術開發利用生物質能所購置的設備,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農機具購置補貼。
利用畜禽糞污、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進行能源化利用的項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減免相關費用,并對產品給予補貼;其工程設施運行用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農業用電價格。
第二十一條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融資方式和服務模式,將支持農村能源產業發展和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作為綠色金融服務重點,對優質農村能源項目在貸款準入、期限、利率等方面給予差異化支持。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通過有關公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開放平臺有序共享開放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公共數據,為農村能源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提供市場供求、新產品及新技術推廣、科研成果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管理等信息服務。
圖片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管理,建立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創新監督管理方式,加快智能化、信息化技術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領域的應用。
第二十四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資格或者職業技能證書。
第二十五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建設、產品生產經營、技術推廣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其工程或者產品質量、技術安全負責。
生產、銷售農村能源產品,應當依法取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第二十六條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使用制度。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個人,應當遵守相關安全使用規程與制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能源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農村能源產品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
規模化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供氣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誰經營、誰管理的原則,制定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強對維護人員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定期組織演練;定期對供氣設施維護維修,對用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用戶應當使用合格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屆滿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等設施設備。
第二十八條 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做到達標排放。
第二十九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省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制定本省農村能源工程技術的地方標準。
鼓勵農村能源開發利用企業制定企業標準。
鼓勵相關社會團體、企業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農村能源團體標準。
第三十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及農村生產用能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第三十一條 農村能源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引導、督促成員單位依法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報送農村能源工程設計方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建設單位拒不改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暫時停工整頓;安全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建設。
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農村能源建設,是指農村能源的開發利用和農村節能有關技術的推廣應用。
(二)農村能源工程,是指開發和利用農村能源所建設的工程。
(三)農村能源產品,是指轉化、利用農村能源的設備、器具和產品。
第三十六條 農村電網的建設與管理按照《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五)配合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能源技術、產品及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六)承擔農村能源統計具體工作;
(七)應當依法承擔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科技、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地方金融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的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開展開發、利用和節約農村能源的宣傳,加強對農村居民的科學用能教育,普及農村能源科學技術知識,提倡低碳、節能的生活方式。
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開展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的公益宣傳。
第八條 對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開發建設
第九條 省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農村能源資源、用能結構、用能水平和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科學制定農村能源開發利用規劃和計劃,按照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實施。
第十條 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推廣,應當因地制宜,提高農林廢棄物、畜禽糞便的資源化利用率,發展生物天然氣、沼氣,構建縣域內城鄉融合的多能互補體系,助力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支撐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推廣下列農村能源技術:
(一)生物天然氣、大中型沼氣集中供氣、沼氣沼渣沼液綜合利用、農村生產生活污水和糞污的厭氧發酵處理技術;
(二)秸稈、薪柴等生物質的氣化、液化、固化、炭化技術;
(三)能源作物的種植及其合理利用技術;
(四)太陽能熱利用及光伏發電技術;
(五)地熱能、微水能和風能利用技術;
(六)農業生產、農村生活節能技術;
(七)其他先進適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
在鄉村建設中應用農村能源技術需要建設設施的,該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施工、驗收、使用。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重點支持下列地區開發利用農村能源:
(一)秸稈、薪柴資源豐富地區;
(二)畜牧業發展重點地區;
(三)太陽能、風能、地熱能、微水能資源豐富地區;
(四)其他農村能源資源豐富地區。
在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動應用生活污水和人畜糞污厭氧發酵處理技術。
第十三條 新建、改擴建村鎮集中居住區以及學校、醫院、養老院等公益場所,應當優先應用可再生能源。
鼓勵農業產業園、工業園區、商業區優先應用可再生能源,發展多能互補的綜合供能方式。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組織開展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建設,引導社會參與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和綠色低碳發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指導充電業務運營商、新能源汽車企業等市場主體在村鎮、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旅游景區、公共停車場等區域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
第十五條 建設下列農村能源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設計方案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
(一)單池容積300立方米以上的生物天然氣、沼氣工程;
(二)日供氣量500立方米以上的秸稈氣化工程;
(三)集熱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太陽能供熱系統工程;
(四)日消耗5噸以上秸稈的固化成型燃料工程;
(五)非公共電力系統的1千瓦以上5千瓦以下的太陽能光伏電站和5千瓦以上10千瓦以下的風力發電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對報送的設計方案,發現有不符合技術安全要求的,應當督促建設單位限期改正。建設單位應當按期改正。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能源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鼓勵企業、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科研機構、科學技術社會團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科技人員等創新推廣方式,開展農村能源技術推廣服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能源基層隊伍建設,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負責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改善從事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工作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定相應技術職稱,保持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相對穩定。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有利于農村能源技術成果轉化推廣的激勵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鼓勵通過技術轉讓、入股、提供咨詢和服務等形式開展農村能源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
支持研究、開發、推廣先進適用的農村能源技術,鼓勵用能單位和個人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村能源技術和產品。
鼓勵和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企業和個人參與農村能源工程的建設與經營,建立專業服務組織,開展農村能源社會化服務活動。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安排資金,用于支持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示范工程的建設和管護。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發展合同能源管理運營、綜合能源服務等新模式新業態。
第十九條 編制鄉鎮、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安排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需要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的,應當符合鄉鎮、村莊規劃,并依法辦理規劃、用地手續。
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人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市場主體、個人合作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二十條 利用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集中供氣、發電以及應用壓縮、液化、固化、炭化技術開發利用生物質能所購置的設備,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農機具購置補貼。
利用畜禽糞污、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進行能源化利用的項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減免相關費用,并對產品給予補貼;其工程設施運行用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農業用電價格。
第二十一條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融資方式和服務模式,將支持農村能源產業發展和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作為綠色金融服務重點,對優質農村能源項目在貸款準入、期限、利率等方面給予差異化支持。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通過有關公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開放平臺有序共享開放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公共數據,為農村能源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提供市場供求、新產品及新技術推廣、科研成果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管理等信息服務。
圖片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管理,建立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創新監督管理方式,加快智能化、信息化技術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領域的應用。
第二十四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資格或者職業技能證書。
第二十五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建設、產品生產經營、技術推廣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其工程或者產品質量、技術安全負責。
生產、銷售農村能源產品,應當依法取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第二十六條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使用制度。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個人,應當遵守相關安全使用規程與制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能源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農村能源產品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
規模化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供氣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誰經營、誰管理的原則,制定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強對維護人員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定期組織演練;定期對供氣設施維護維修,對用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用戶應當使用合格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屆滿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等設施設備。
第二十八條 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做到達標排放。
第二十九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省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制定本省農村能源工程技術的地方標準。
鼓勵農村能源開發利用企業制定企業標準。
鼓勵相關社會團體、企業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農村能源團體標準。
第三十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及農村生產用能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第三十一條 農村能源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引導、督促成員單位依法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報送農村能源工程設計方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建設單位拒不改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暫時停工整頓;安全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建設。
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農村能源建設,是指農村能源的開發利用和農村節能有關技術的推廣應用。
(二)農村能源工程,是指開發和利用農村能源所建設的工程。
(三)農村能源產品,是指轉化、利用農村能源的設備、器具和產品。
第三十六條 農村電網的建設與管理按照《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權威之聲

(三)能源作物的種植及其合理利用技術;
(四)太陽能熱利用及光伏發電技術;
(五)地熱能、微水能和風能利用技術;
(六)農業生產、農村生活節能技術;
(七)其他先進適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
在鄉村建設中應用農村能源技術需要建設設施的,該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施工、驗收、使用。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重點支持下列地區開發利用農村能源:
(一)秸稈、薪柴資源豐富地區;
(二)畜牧業發展重點地區;
(三)太陽能、風能、地熱能、微水能資源豐富地區;
(四)其他農村能源資源豐富地區。
在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動應用生活污水和人畜糞污厭氧發酵處理技術。
第十三條 新建、改擴建村鎮集中居住區以及學校、醫院、養老院等公益場所,應當優先應用可再生能源。
鼓勵農業產業園、工業園區、商業區優先應用可再生能源,發展多能互補的綜合供能方式。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組織開展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建設,引導社會參與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和綠色低碳發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指導充電業務運營商、新能源汽車企業等市場主體在村鎮、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旅游景區、公共停車場等區域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
第十五條 建設下列農村能源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設計方案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
(一)單池容積300立方米以上的生物天然氣、沼氣工程;
(二)日供氣量500立方米以上的秸稈氣化工程;
(三)集熱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太陽能供熱系統工程;
(四)日消耗5噸以上秸稈的固化成型燃料工程;
(五)非公共電力系統的1千瓦以上5千瓦以下的太陽能光伏電站和5千瓦以上10千瓦以下的風力發電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對報送的設計方案,發現有不符合技術安全要求的,應當督促建設單位限期改正。建設單位應當按期改正。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能源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鼓勵企業、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科研機構、科學技術社會團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科技人員等創新推廣方式,開展農村能源技術推廣服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能源基層隊伍建設,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負責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改善從事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工作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定相應技術職稱,保持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相對穩定。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有利于農村能源技術成果轉化推廣的激勵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鼓勵通過技術轉讓、入股、提供咨詢和服務等形式開展農村能源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
支持研究、開發、推廣先進適用的農村能源技術,鼓勵用能單位和個人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村能源技術和產品。
鼓勵和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企業和個人參與農村能源工程的建設與經營,建立專業服務組織,開展農村能源社會化服務活動。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安排資金,用于支持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示范工程的建設和管護。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發展合同能源管理運營、綜合能源服務等新模式新業態。
第十九條 編制鄉鎮、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安排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需要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的,應當符合鄉鎮、村莊規劃,并依法辦理規劃、用地手續。
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人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市場主體、個人合作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二十條 利用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集中供氣、發電以及應用壓縮、液化、固化、炭化技術開發利用生物質能所購置的設備,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農機具購置補貼。
利用畜禽糞污、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進行能源化利用的項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減免相關費用,并對產品給予補貼;其工程設施運行用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農業用電價格。
第二十一條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融資方式和服務模式,將支持農村能源產業發展和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作為綠色金融服務重點,對優質農村能源項目在貸款準入、期限、利率等方面給予差異化支持。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通過有關公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開放平臺有序共享開放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公共數據,為農村能源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提供市場供求、新產品及新技術推廣、科研成果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管理等信息服務。
圖片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管理,建立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創新監督管理方式,加快智能化、信息化技術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領域的應用。
第二十四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資格或者職業技能證書。
第二十五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建設、產品生產經營、技術推廣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其工程或者產品質量、技術安全負責。
生產、銷售農村能源產品,應當依法取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第二十六條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使用制度。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個人,應當遵守相關安全使用規程與制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能源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農村能源產品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
規模化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供氣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誰經營、誰管理的原則,制定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強對維護人員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定期組織演練;定期對供氣設施維護維修,對用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用戶應當使用合格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屆滿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等設施設備。
第二十八條 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做到達標排放。
第二十九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省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制定本省農村能源工程技術的地方標準。
鼓勵農村能源開發利用企業制定企業標準。
鼓勵相關社會團體、企業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農村能源團體標準。
第三十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及農村生產用能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第三十一條 農村能源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引導、督促成員單位依法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報送農村能源工程設計方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建設單位拒不改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暫時停工整頓;安全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建設。
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農村能源建設,是指農村能源的開發利用和農村節能有關技術的推廣應用。
(二)農村能源工程,是指開發和利用農村能源所建設的工程。
(三)農村能源產品,是指轉化、利用農村能源的設備、器具和產品。
第三十六條 農村電網的建設與管理按照《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權威之聲

村能源主管部門:
(一)單池容積300立方米以上的生物天然氣、沼氣工程;
(二)日供氣量500立方米以上的秸稈氣化工程;
(三)集熱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太陽能供熱系統工程;
(四)日消耗5噸以上秸稈的固化成型燃料工程;
(五)非公共電力系統的1千瓦以上5千瓦以下的太陽能光伏電站和5千瓦以上10千瓦以下的風力發電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對報送的設計方案,發現有不符合技術安全要求的,應當督促建設單位限期改正。建設單位應當按期改正。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能源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鼓勵企業、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科研機構、科學技術社會團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科技人員等創新推廣方式,開展農村能源技術推廣服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能源基層隊伍建設,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負責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改善從事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工作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定相應技術職稱,保持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相對穩定。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有利于農村能源技術成果轉化推廣的激勵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鼓勵通過技術轉讓、入股、提供咨詢和服務等形式開展農村能源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
支持研究、開發、推廣先進適用的農村能源技術,鼓勵用能單位和個人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村能源技術和產品。
鼓勵和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企業和個人參與農村能源工程的建設與經營,建立專業服務組織,開展農村能源社會化服務活動。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安排資金,用于支持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示范工程的建設和管護。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發展合同能源管理運營、綜合能源服務等新模式新業態。
第十九條 編制鄉鎮、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安排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需要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的,應當符合鄉鎮、村莊規劃,并依法辦理規劃、用地手續。
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人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市場主體、個人合作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二十條 利用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集中供氣、發電以及應用壓縮、液化、固化、炭化技術開發利用生物質能所購置的設備,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農機具購置補貼。
利用畜禽糞污、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進行能源化利用的項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減免相關費用,并對產品給予補貼;其工程設施運行用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農業用電價格。
第二十一條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融資方式和服務模式,將支持農村能源產業發展和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作為綠色金融服務重點,對優質農村能源項目在貸款準入、期限、利率等方面給予差異化支持。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通過有關公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開放平臺有序共享開放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公共數據,為農村能源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提供市場供求、新產品及新技術推廣、科研成果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管理等信息服務。
圖片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管理,建立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創新監督管理方式,加快智能化、信息化技術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領域的應用。
第二十四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資格或者職業技能證書。
第二十五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建設、產品生產經營、技術推廣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其工程或者產品質量、技術安全負責。
生產、銷售農村能源產品,應當依法取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第二十六條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使用制度。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個人,應當遵守相關安全使用規程與制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能源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農村能源產品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
規模化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供氣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誰經營、誰管理的原則,制定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強對維護人員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定期組織演練;定期對供氣設施維護維修,對用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用戶應當使用合格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屆滿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等設施設備。
第二十八條 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做到達標排放。
第二十九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省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制定本省農村能源工程技術的地方標準。
鼓勵農村能源開發利用企業制定企業標準。
鼓勵相關社會團體、企業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農村能源團體標準。
第三十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及農村生產用能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第三十一條 農村能源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引導、督促成員單位依法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報送農村能源工程設計方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建設單位拒不改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暫時停工整頓;安全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建設。
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農村能源建設,是指農村能源的開發利用和農村節能有關技術的推廣應用。
(二)農村能源工程,是指開發和利用農村能源所建設的工程。
(三)農村能源產品,是指轉化、利用農村能源的設備、器具和產品。
第三十六條 農村電網的建設與管理按照《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權威之聲

業服務組織,開展農村能源社會化服務活動。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安排資金,用于支持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示范工程的建設和管護。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發展合同能源管理運營、綜合能源服務等新模式新業態。
第十九條 編制鄉鎮、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安排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需要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的,應當符合鄉鎮、村莊規劃,并依法辦理規劃、用地手續。
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人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市場主體、個人合作進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二十條 利用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集中供氣、發電以及應用壓縮、液化、固化、炭化技術開發利用生物質能所購置的設備,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農機具購置補貼。
利用畜禽糞污、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進行能源化利用的項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減免相關費用,并對產品給予補貼;其工程設施運行用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農業用電價格。
第二十一條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融資方式和服務模式,將支持農村能源產業發展和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作為綠色金融服務重點,對優質農村能源項目在貸款準入、期限、利率等方面給予差異化支持。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通過有關公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開放平臺有序共享開放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公共數據,為農村能源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提供市場供求、新產品及新技術推廣、科研成果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管理等信息服務。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管理,建立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創新監督管理方式,加快智能化、信息化技術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領域的應用。
第二十四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資格或者職業技能證書。
第二十五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建設、產品生產經營、技術推廣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其工程或者產品質量、技術安全負責。
生產、銷售農村能源產品,應當依法取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第二十六條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使用制度。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個人,應當遵守相關安全使用規程與制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能源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農村能源產品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
規模化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供氣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誰經營、誰管理的原則,制定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強對維護人員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定期組織演練;定期對供氣設施維護維修,對用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用戶應當使用合格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屆滿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等設施設備。
第二十八條 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做到達標排放。
第二十九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省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制定本省農村能源工程技術的地方標準。
鼓勵農村能源開發利用企業制定企業標準。
鼓勵相關社會團體、企業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農村能源團體標準。
第三十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及農村生產用能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第三十一條 農村能源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引導、督促成員單位依法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報送農村能源工程設計方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建設單位拒不改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暫時停工整頓;安全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建設。
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農村能源建設,是指農村能源的開發利用和農村節能有關技術的推廣應用。
(二)農村能源工程,是指開發和利用農村能源所建設的工程。
(三)農村能源產品,是指轉化、利用農村能源的設備、器具和產品。
第三十六條 農村電網的建設與管理按照《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權威之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創新監督管理方式,加快智能化、信息化技術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領域的應用。
第二十四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資格或者職業技能證書。
第二十五條 從事農村能源工程建設、產品生產經營、技術推廣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其工程或者產品質量、技術安全負責。
生產、銷售農村能源產品,應當依法取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第二十六條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使用制度。
使用農村能源產品及其設施的個人,應當遵守相關安全使用規程與制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能源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農村能源產品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
規模化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供氣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誰經營、誰管理的原則,制定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強對維護人員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定期組織演練;定期對供氣設施維護維修,對用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用戶應當使用合格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屆滿的生物天然氣、沼氣、秸稈氣燃燒器具和管件等設施設備。
第二十八條 農村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做到達標排放。
第二十九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省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制定本省農村能源工程技術的地方標準。
鼓勵農村能源開發利用企業制定企業標準。
鼓勵相關社會團體、企業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農村能源團體標準。
第三十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及農村生產用能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第三十一條 農村能源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引導、督促成員單位依法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報送農村能源工程設計方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建設單位拒不改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暫時停工整頓;安全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建設。
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農村能源建設,是指農村能源的開發利用和農村節能有關技術的推廣應用。
(二)農村能源工程,是指開發和利用農村能源所建設的工程。
(三)農村能源產品,是指轉化、利用農村能源的設備、器具和產品。
第三十六條 農村電網的建設與管理按照《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權威之聲

第三十條 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及農村生產用能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第三十一條 農村能源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引導、督促成員單位依法從事農村能源開發利用。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報送農村能源工程設計方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建設單位拒不改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責令暫時停工整頓;安全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建設。
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農村能源建設,是指農村能源的開發利用和農村節能有關技術的推廣應用。
(二)農村能源工程,是指開發和利用農村能源所建設的工程。
(三)農村能源產品,是指轉化、利用農村能源的設備、器具和產品。
第三十六條 農村電網的建設與管理按照《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權威之聲

02

宏觀政策

MACROPOLICY

宏觀政策

國家發改委等六部委:不得非法處置風光退役設備!

來源:西部碳中和新能源聯盟

8月17日,國家發改委等6部門發布《關于促進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指出建立健全退役設備處理責任機制。督促指導集中式風電和光伏發電企業依法承擔退役新能源設備(含零部件,下同)處理責任,不得擅自以填埋、丟棄等方式非法處置退役設備,不得向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中投放工業固體廢棄物。
督促指導發電企業將廢棄物循環利用和妥善處置作為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的重要內容。(國家能源局、生態環境部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指導發電企業拆除風電、光伏設備后及時做好周邊生態環境修復。
完善設備回收體系。支持光伏設備制造企業通過自主回收、聯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體系。鼓勵風電、光伏設備制造企業主動提供回收服務。支持第三方專業回收企業開展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回收業務。支持發展退役新能源設備拆除、運輸、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務模式。鼓勵生產制造企業、發電企業、運營企業、回收企業、利用企業建立長效合作機制,暢通回收利用渠道,加強上下游產業銜接協同。引導風電機組拆除后進行就地、就近、集中拆解。引導再生資源回收企業規范有序回收廢鋼鐵、廢有色金屬等再生資源。(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原文鏈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促進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的指導意見

行業聚焦

INDUSTRY FOCUS

03

行業聚焦

光伏產業面臨洗牌!多家光伏巨頭陷入“囚徒困境”!

來源:光伏聯播

“雙碳”目標提出后,我國光伏產業進入超級成長期,行業景氣程度倍增。然而再寬敞的賽道也容不下短時間超大車流的涌入,不管成長故事多么精彩,行業都逃不過周期規律,階段性產能過剩的局面隨時可能發生。
去年以來,與產能擴張一路隨行的是光伏企業股價一路下行,產能過剩、低價競爭的陰云一直籠罩在行業上空。對于光伏行業產能過剩,我們有過切膚之痛。2008年至2012年期間,光伏產業一度高歌猛進,全國有300多個城市上馬光伏項目。光伏企業爭相擴張,導致產能嚴重過剩。此后幾年時間內,超過300家光伏企業倒閉,整個行業一片狼藉,一些地方投資也打了水漂。
面對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一些頭部企業已經展開積極應對。有的企業選擇通過打通高純多晶硅、硅片、電池片、組件等上下游環節,優化自身產能布局和配比,提高一體化產業鏈競爭優勢,提升盈利能力。有的企業推動業務多元化布局,在氫能、儲能、光伏建筑一體化等領域拓展新空間。還有的企業加大海外設廠力度,提升全球化運營能力。
今年以來,光伏龍頭企業天合光能(39.650, -0.15, -0.38%)股價已跌逾四成,總市值跌至千億元下方,而剛出現止跌,又迎來巨量解禁。天合光能本周解禁超310億元,解禁8.451億股(實際值),占總股本比例38.88%,除去因股權質押、高管禁售等原因無法出售的部分,實際可以在市場出售為5.814億股,占總股本比例26.75%。
光伏概念股似乎失去了之前被資本市場狂熱追捧的光環,呈現出叫好不叫座的態勢。今年一季度A股市場光伏板塊54家上市公司當中,有43家實現歸母凈利潤同比增長,占比近八成。天合光能的成績單也不錯。2023年一季報顯示,天合光能主營收入213.19億元,同比上升39.59%,歸母凈利潤17.68億元,同比上升225.43%;扣非凈利潤17.3億元,同比上升252.36%;負債率70.96%,投資收益9.74億元,財務費用1.62億元,毛利率17.95%.
圖片
雖然業績不錯,但今年以來光伏概念股跌跌不休。比如,邁為股份(139.050, -2.55, -1.80%)最大跌幅50.65%,錦浪科技(95.000, -2.45, -2.51%)最大跌幅49.6%,福斯特(29.820, -0.36, -1.19%)最大跌幅47.8%,固德威(148.590, -1.89, -1.26%)最大跌幅46.8%,隆基綠能(27.320, -0.43, -1.55%)最大跌幅44.2%。
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出版的《2022-2027年中國光伏行業市場深度調研及投資策略預測報告》統計分析顯示:
近段時間,光伏龍頭企業再度拉開擴產的“閘門”。短短半個月,先是晶科能源、晶澳科技宣布加大光伏一體化產能建設力度,后有通威股份、隆基綠能斥資超百億元擴產。數據顯示,過去18年國內光伏企業建設了380吉瓦左右的全產業鏈項目,而最近18個月,行業又新建了超過380吉瓦的全產業鏈項目。光伏擴產潮引發了人們對行業產能過剩的擔憂。
從光伏行業過去20多年的發展歷程來看,由于光伏技術和產品迭代迅速,光伏行業的建成和規劃在建產能,長期處于遠超市場需求的過剩狀態,但先進產能則常常顯得不足。其間,每一次產業調整都是一次優勝劣汰的市場洗禮,正是激烈的市場競爭和一輪又一輪行業洗牌倒逼企業不斷創新、技術進步,最終使光伏發電成本快速下降。激烈的市場競爭無疑有利于鍛造更優質的企業和產業。
從政策端來看,2022年以來,國內多部門都持續出臺政策,大力支持包括光伏在內的可再生能源的開發與利用,政策利好之下,國內光伏裝機量仍然維持在高水平增長。國外政策層面,2022年出現超預期事件,俄烏沖突給歐洲帶來的石油、天然氣的能源危機,使得海外眾多國家重視能源安全,并紛紛出臺政策以鼓勵新能源裝機,包括歐洲新的能源計劃,美國對東南亞進口組件實施兩年反規避調查豁免等,這些政策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海外光伏裝機量的增長。
在光伏產業相關政策的不斷完善和大力支持下,中國光伏產業發展迅速,已呈現區域化、集群化,臨近企業之間形成產業鏈互補和經濟合作,產業競爭力實現了整體提高。隨著國家政策對光伏產業支持力度的不斷加大,產業市場規模仍將保持高幅度增長趨勢。

行業聚焦

8.451億股(實際值),占總股本比例38.88%,除去因股權質押、高管禁售等原因無法出售的部分,實際可以在市場出售為5.814億股,占總股本比例26.75%。
光伏概念股似乎失去了之前被資本市場狂熱追捧的光環,呈現出叫好不叫座的態勢。今年一季度A股市場光伏板塊54家上市公司當中,有43家實現歸母凈利潤同比增長,占比近八成。天合光能的成績單也不錯。2023年一季報顯示,天合光能主營收入213.19億元,同比上升39.59%,歸母凈利潤17.68億元,同比上升225.43%;扣非凈利潤17.3億元,同比上升252.36%;負債率70.96%,投資收益9.74億元,財務費用1.62億元,毛利率17.95%.
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出版的《2022-2027年中國光伏行業市場深度調研及投資策略預測報告》統計分析顯示:
近段時間,光伏龍頭企業再度拉開擴產的“閘門”。短短半個月,先是晶科能源、晶澳科技宣布加大光伏一體化產能建設力度,后有通威股份、隆基綠能斥資超百億元擴產。數據顯示,過去18年國內光伏企業建設了380吉瓦左右的全產業鏈項目,而最近18個月,行業又新建了超過380吉瓦的全產業鏈項目。
從光伏行業過去20多年的發展歷程來看,由于光伏技術和產品迭代迅速,光伏行業的建成和規劃在建產能,長期處于遠超市場需求的過剩狀態,但先進產能則常常顯得不足。其間,每一次產業調整都是一次優勝劣汰的市場洗禮,正是激烈的市場競爭和一輪又一輪行業洗牌倒逼企業不斷創新、技術進步,最終使光伏發電成本快速下降。激烈的市場競爭無疑有利于鍛造更優質的企業和產業。
從政策端來看,2022年以來,國內多部門都持續出臺政策,大力支持包括光伏在內的可再生能源的開發與利用,政策利好之下,國內光伏裝機量仍然維持在高水平增長。國外政策層面,2022年出現超預期事件,俄烏沖突給歐洲帶來的石油、天然氣的能源危機,使得海外眾多國家重視能源安全,并紛紛出臺政策以鼓勵新能源裝機,包括歐洲新的能源計劃,美國對東南亞進口組件實施兩年反規避調查豁免等,這些政策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海外光伏裝機量的增長。
在光伏產業相關政策的不斷完善和大力支持下,中國光伏產業發展迅速,已呈現區域化、集群化,臨近企業之間形成產業鏈互補和經濟合作,產業競爭力實現了整體提高。隨著國家政策對光伏產業支持力度的不斷加大,產業市場規模仍將保持高幅度增長趨勢。

04

技術前沿

TECHNOLOGY FRONTIER

技術前沿

來源 :Carbontech

世界記錄!革命性的金剛石雙電層晶體管

全固態雙電層晶體管(ASS-EDLT)最近因其在神經形態設備應用中的巨大潛力而引起了人們的關注。然而,它們的低開關響應速度是其實際應用的一個顯著缺點。研究人員展示了 ASS-EDLT 的超快切換,這是通過氫化金剛石單晶和具有極高質子傳導性的多孔氧化釔穩定氧化鋯薄膜的出色組合實現的。研究了響應柵極電壓的開關響應速度脈沖。實現了 ASS-EDLT,即使在室溫下,其響應時間也非常短,不到 100 μs(即 27 μs)。
這比典型的傳統 ASS-EDLT 中的時間要短得多,傳統 ASS-EDLT 的響應時間通常以毫秒或更長為單位。此外,主題ASS-EDLT具有與易失性存儲器件相似的特性。為了展示設備的神經形態計算能力,執行了波形轉換任務。結果表明,ASS-EDLT以其高運行速度,有助于高速神經形態系統的發展。相關研究內容以“Ultrafast-switching of an all-solid-state electric double layer transistor with a porous yttria-stabilized zirconia proton conductor and the application to neuromorphic computing”為題發表在《Materials Today Advances》上。

研究重點
1. 由NIMS和東京理科大學組成的研究小組利用高離子導電性陶瓷薄膜和金剛石薄膜開發出了速度最快的雙電層晶體管。該晶體管可用于開發具有廣泛應用的節能、高速邊緣人工智能設備,包括未來事件預測和圖像(包括面部識別)、語音和氣味的模式識別/確定。
2. 雙電層晶體管利用在電解質和半導體之間的界面處形成的雙電層的充電和放電引起的電阻變化來充當開關。由于這種晶體管能夠模仿人類大腦神經元的電反應(即充當神經形態晶體管),因此它在人工智能設備中的應用具有潛在的前景。然而,現有的雙電層晶體管在導通和截止狀態之間切換緩慢。典型的轉換時間范圍為數百微秒至 10 毫秒。因此,需要開發更快的雙電層晶體管。
3. 該研究小組通過使用脈沖激光高精度沉積陶瓷(氧化釔穩定的多孔氧化鋯薄膜)和金剛石薄膜,在陶瓷/金剛石界面形成雙電層,開發出雙電層晶體管。氧化鋯薄膜能夠將大量的水吸附到其納米孔中,并允許水中的氫離子輕松地遷移通過它,從而使雙電層能夠快速充電和放電。這種雙電層效應使晶體管能夠非常快速地運行。該團隊通過向晶體管施加脈沖電壓,實際測量了晶體管的運行速度,發現其運行速度比現有雙電層晶體管快8.5倍,創下了新的世界紀錄。
4. 該研究項目產生了一種新型陶瓷薄膜技術,能夠對幾納米厚度的雙電層進行快速充電和放電。這是打造實用、高速、節能的人工智能輔助設備的重大成果。這些設備與各種傳感器(例如智能手表、監控攝像頭和音頻傳感器)相結合,預計將為各個行業提供有用的工具,包括醫學、防災、制造和安全。

2. 雙電層晶體管利用在電解質和半導體之間的界面處形成的雙電層的充電和放電引起的電阻變化來充當開關。由于這種晶體管能夠模仿人類大腦神經元的電反應(即充當神經形態晶體管),因此它在人工智能設備中的應用具有潛在的前景。然而,現有的雙電層晶體管在導通和截止狀態之間切換緩慢。典型的轉換時間范圍為數百微秒至 10 毫秒。因此,需要開發更快的雙電層晶體管。
3. 該研究小組通過使用脈沖激光高精度沉積陶瓷(氧化釔穩定的多孔氧化鋯薄膜)和金剛石薄膜,在陶瓷/金剛石界面形成雙電層,開發出雙電層晶體管。氧化鋯薄膜能夠將大量的水吸附到其納米孔中,并允許水中的氫離子輕松地遷移通過它,從而使雙電層能夠快速充電和放電。這種雙電層效應使晶體管能夠非常快速地運行。該團隊通過向晶體管施加脈沖電壓,實際測量了晶體管的運行速度,發現其運行速度比現有雙電層晶體管快8.5倍,創下了新的世界紀錄。
4. 該研究項目產生了一種新型陶瓷薄膜技術,能夠對幾納米厚度的雙電層進行快速充電和放電。這是打造實用、高速、節能的人工智能輔助設備的重大成果。這些設備與各種傳感器(例如智能手表、監控攝像頭和音頻傳感器)相結合,預計將為各個行業提供有用的工具,包括醫學、防災、制造和安全。

技術前沿

05

專業評論

Professional?comments

從建筑功能角度分析BIPV的火與冰

來源:光伏資訊

專業評論

01、BIPV的概念

BIPV是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的縮寫,直譯是光伏建筑一體化,就是將光伏發電裝置融入建材,合二為一,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兼具建材和發電功能。
不同于常見屋頂上的太陽能屋頂電站(BAPV:Building Attached Photovoltaic),即光伏發電系統附著在建筑上,BIPV本身就是屋頂,BIPV本身就是幕墻。

專業評論

實現“雙碳目標”需要全社會、各行業、各區域共同的努力,建筑行業自然概不能外!無論是存量市場,還是增量市場,讓所有的建筑能發電,可想象的空間實在是太大,大到每個人想到都會多巴胺增多,從事BIPV的欲望不能自已。

02、BIPV的火熱

03、BIPV的現狀

與欲望相比,得到更加讓人心安。然而中國BIPV市場近年來,雖有增長,但遠遠沒有達到大家的預期,自然有疫情、經濟因素的影響,然而筆者覺得要想根本改變,還是要從自身找原因,我是一切問題的根源,只有改變我,才會改變一切。
因此我們需要分析BIPV行業本身的問題。

04、BIPV的問題

1.不是一個人的事
BIPV是建筑和光伏兩大行業的融合,所以,有建筑行業干BIPV的,也有光伏行業干BIPV的,從已有競爭優勢去延伸業務發展,是企業常見的發展之道。
BIPV牽涉到兩個行業,所以BIPV的發展依賴于兩個行業的共同努力!然而,BIPV的現狀卻是干光伏的不懂建筑,干建筑的不懂光伏(準確說不夠全面深入了解),這就使得大家都是從自己行業角度去看BIPV,然而看到的不是同一個BIPV。
所以,BIPV發展的基礎是建筑和光伏兩個行業的雙向奔赴,相互了解,讓干光伏的像是干建筑的一樣了解建筑,讓干建筑的像是干光伏的一樣了解光伏,只有這樣BIPV才能真正開始發展之路。
2.以誰為主
上文已言,BIPV不是一個行業的事,就像結婚生子,也不是一個人的事,需要雙方相識、相知、相愛、走進婚姻的殿堂,方能開花結果、子孫滿堂。
那么問題來了,兩人以誰為主,哪個行業是男人,哪個行業是女人呢?
依筆者淺見,建筑行業是女人,光伏行業是男人。原因如下:
1)BIPV中的光伏與建筑更重要的建筑,光伏只不過賦予了建筑發電的功能,從根本上BIPV必須要首先滿足建筑功能需求。因此,應以建筑為主、光伏為輔發展BIPV。
2)建筑需要滿足多種功能,尤其是美觀;而光伏只是一股陽剛之氣,發電掙錢。猶如男人除了掙錢,好像沒啥用了。(別問我是咋知道的)
3.上船(chuan,沒有后鼻音!)買票了嗎?
不以婚姻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這是指人。對于企業,我們還是要相信,企業自然是懷有真心的,不然就沒有生存發展。
然而,兩個人可以就這樣偷偷摸摸在一起了嗎?當然不行,必須要民政登記,結婚辦酒,這樣才能合法生子。
BIPV亦是如此,兩個行業突然走到一起了,就直接開干,各種安裝BIPV,偷稅漏稅,量大不了的!如何才能迅速起量,答案是標準!權且比喻為結婚證。一個是國家給兩個人的,一個是國家給兩個行業的。
只有有了標準,BIPV有了權威認可,BIPV才能在標準劃定的范圍內,迅速起量,快速發展。

BIPV牽涉到兩個行業,所以BIPV的發展依賴于兩個行業的共同努力!然而,BIPV的現狀卻是干光伏的不懂建筑,干建筑的不懂光伏(準確說不夠全面深入了解),這就使得大家都是從自己行業角度去看BIPV,然而看到的不是同一個BIPV。
所以,BIPV發展的基礎是建筑和光伏兩個行業的雙向奔赴,相互了解,讓干光伏的像是干建筑的一樣了解建筑,讓干建筑的像是干光伏的一樣了解光伏,只有這樣BIPV才能真正開始發展之路。
2.以誰為主
上文已言,BIPV不是一個行業的事,就像結婚生子,也不是一個人的事,需要雙方相識、相知、相愛、走進婚姻的殿堂,方能開花結果、子孫滿堂。
那么問題來了,兩人以誰為主,哪個行業是男人,哪個行業是女人呢?
依筆者淺見,建筑行業是女人,光伏行業是男人。原因如下:
1)BIPV中的光伏與建筑更重要的建筑,光伏只不過賦予了建筑發電的功能,從根本上BIPV必須要首先滿足建筑功能需求。因此,應以建筑為主、光伏為輔發展BIPV。
2)建筑需要滿足多種功能,尤其是美觀;而光伏只是一股陽剛之氣,發電掙錢。猶如男人除了掙錢,好像沒啥用了。(別問我是咋知道的)
3.上船(chuan,沒有后鼻音!)買票了嗎?
不以婚姻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這是指人。對于企業,我們還是要相信,企業自然是懷有真心的,不然就沒有生存發展。
然而,兩個人可以就這樣偷偷摸摸在一起了嗎?當然不行,必須要民政登記,結婚辦酒,這樣才能合法生子。
BIPV亦是如此,兩個行業突然走到一起了,就直接開干,各種安裝BIPV,偷稅漏稅,量大不了的!如何才能迅速起量,答案是標準!權且比喻為結婚證。一個是國家給兩個人的,一個是國家給兩個行業的。
只有有了標準,BIPV有了權威認可,BIPV才能在標準劃定的范圍內,迅速起量,快速發展。
4.天下無難事,只要肯細分
有行業同仁跟我說,你說的,我都懂,然而做標準很難啊!最近參加培訓,學到一句話,天下無難事,只要肯細分!剛好用下。
BIPV的標準細分,先細分BIPV,分類方法很多,這里簡單的從建筑功能來進行分類。
建筑需要基本滿足安全、美觀、節能等功能,當然現在從雙碳角度還要加上發電功能,然而加了發電功能是否會影響其他功能,或者說如何能保證依舊實現其他功能?這是關鍵!
安全是基本需求、根本需求,如果上了光伏,導致建筑防水,防火等安全功能受到了影響,那就別“BIPV”了,只剩下“B”了。當然,好在大家對這塊,都有共識。
其次就是看這個建筑是更看重美觀,還是更看重節能(光伏發電,經濟性)。
如果是前者,也就是說光伏發電多少已經不是主要關注點,只要能發電就行,另外成本也變得不那么敏感,重要的是美觀,這樣的話,我們的光電建材,就想著如何展現建筑之美。(如公共建筑,民用建筑等)
如果是后者,也就說好不好看,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滿足建筑安全基本功能上,接下來就是要重點關心光伏的投資收益率,這樣的BIPV一定是與上一類BIPV有天壤之別。(如工業廠房、產業園區等)
各位BIPV從業者可對號入座,看看大家重點關注的是哪一類。
標準亦是如此,我們不能一蹴而就,我們可以對BIPV進行細分,可以先在BIPV的細分領域,去建立行業標準,再慢慢建立地方標準、國家標準。

專業評論

能,然而加了發電功能是否會影響其他功能,或者說如何能保證依舊實現其他功能?這是關鍵!
安全是基本需求、根本需求,如果上了光伏,導致建筑防水,防火等安全功能受到了影響,那就別“BIPV”了,只剩下“B”了。當然,好在大家對這塊,都有共識。
其次就是看這個建筑是更看重美觀,還是更看重節能(光伏發電,經濟性)。
如果是前者,也就是說光伏發電多少已經不是主要關注點,只要能發電就行,另外成本也變得不那么敏感,重要的是美觀,這樣的話,我們的光電建材,就想著如何展現建筑之美。(如公共建筑,民用建筑等)
如果是后者,也就說好不好看,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滿足建筑安全基本功能上,接下來就是要重點關心光伏的投資收益率,這樣的BIPV一定是與上一類BIPV有天壤之別。(如工業廠房、產業園區等)
各位BIPV從業者可對號入座,看看大家重點關注的是哪一類。
標準亦是如此,我們不能一蹴而就,我們可以對BIPV進行細分,可以先在BIPV的細分領域,去建立行業標準,再慢慢建立地方標準、國家標準。

05、BIPV的未來

BIPV的未來,肯定是美好的,這一點是確定的。
不確定的是,美好的速度與廣度,BIPV的未來是美好的,但不一定每一個BIPV從業者的未來都是美好的;BIPV的未來是美好的,但不一定明天或明年的BIPV是美好的,因此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很重要!
未來,無錫新能源商會將與長三角BIPV研究院,廣泛聯合建筑協會,增加光伏行業與建筑行業的相互了解,形成共識,制定標準,促進中國BIPV快速健康發展!

專業評論

會展信息

寧波國際紡織服裝供應鏈博覽會

會展信息

EXHIBITION INFORMATION?

展會時間:2023-06-13 ~ 06-15
展會地點中國 - 浙江 - 寧波市鄞州區會展路181號
主辦單位:寧波市服裝協會、寧波東博展覽
展會簡介:寧波服裝紡織產業基礎雄厚,商貿交流活躍,市場機遇眾多。寧波作為長三角南翼的經濟中心和制造業中心,現已成為中國最大的服裝生產基地和中國服裝品牌、出口服裝品牌最多的城市之一,擁有針織服裝、童裝、休閑裝、西裝、女裝、襯衫、職業裝、羊絨服裝、皮裝等龐大的服裝產業群。
以上屆紡織展成功舉辦為契機;以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為己任;以聯動產業鏈,全力打造一站式商貿服務平臺為方向;以塑造品牌價值,滿足客商需求,不斷創造商貿價值為終極目標,傳遞最豐富的紡織行業資訊,為業界搭建專業、品質、實效的面輔料產品展示交流平臺,助力紡織服裝企業高質量發展。

會議直達:寧波國際紡織服裝供應鏈博覽會

做精做優新能源新材料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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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hycydt123@163.com
地址:山西省陽泉市礦區桃北西街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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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峰

主? ? ? ? 編

副主編

編輯部主任

副主任

編輯

武天宇

校對審核

馮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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