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書刊名稱:嚴打黑惡犯罪 弘揚社會正氣
發布作者:Chihiro
發布時間:2021-06-28
閱讀次數:2280
書刊簡介:使用FLBOOK電刊平臺制作嚴打黑惡犯罪 弘揚社會正氣通用模板,可替換文字和圖片。
其他信息:《嚴打黑惡犯罪 弘揚社會正氣》電子宣傳畫冊作品由Chihiro于2021-06-28制作并發布于FLBOOK電子雜志制作平臺。FLBOOK是一款HTML5電子雜志、電子書刊、電子畫冊制作平臺,使用FLBOOK可以快速制作和發布電子書刊作品。
閱讀3D版
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有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不斷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自2018年1月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3年。
2018年:治標。啟動,打掉一批涉黑涉惡組織,懲處一批黑惡勢力“保護傘”,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循線深挖、逐一見底,使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取得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壓倒性勝利。
1、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
2、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眾;
3、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4、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
5、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電視電話會議,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始。
五、中央關于依法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打擊黑惡勢力犯罪要堅持打早打小,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確保將黑惡勢力消滅在萌芽狀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開展一輪新的掃黑專項斗爭,重點是農村,城市也要抓,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行業和領域,應采取強有力的措施,依法重點整治。
七、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是什么?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是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務必把這個基礎夯實筑牢。
1、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
2、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
3、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占地、濫開濫采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 、境外黑社會入侵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11、組織或雇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12、地區、城鄉結合部盤踞一方的黑惡勢力。
13、涉槍涉爆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黑惡勢力。
十一、掃黑除惡的第一責任、直接責任、行業監管責任是什么?
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各級政法機關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級行業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行業監管責任人。
既要查辦黑惡勢力,又要追查黑惡勢力背后的“關系網”和“保護傘”,還要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掃黑除惡要與反腐、基層“拍蠅”結合起來,要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
對涉黑涉惡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敗問題;
對黑惡勢力“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針對當前涉黑涉惡問題新動向,切實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 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有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
打,打的只是一個點;掃,掃的就是一大片。雖然一字之差,但對廣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黨中央國務院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保障社會安定有序、保障國家長治久安的堅定決心。
十八、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幾家?
中央成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由中央政法委牽頭,中央紀委機關、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綜治辦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 、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文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中國銀監會、國家旅游局、中國海警局、武警部隊等參加,共28個單位。
“黑”是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惡”是指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解釋》,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2、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3、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4、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二十、“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哪“四個特征”?
1、是具有一定的組織形式,人數較多(一般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對明確的組織者或者首要分子,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2、是一般無合法經濟來源,經濟實力較弱,沒有大的經濟實體,保護傘和關系網不明確,層次較低。?
3、是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多次(一般為3起或3起以上)以暴力、威脅、干擾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具有一定的公開性和暴力性;
4、是嚴重擾亂一定區域或行業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
1、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
2、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3、地方黨委和政府、政法機關、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不力問題。
二十三、紀檢監察機關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重點查處的3類問題指的是什么?
即“六個圍繞,六個重點”
1、圍繞政治站位,重點督導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和中央決策部署情況,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總體要求和實施步驟情況,專項斗爭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切實履行掃黑除惡重大政治責任情況。
2、圍繞依法嚴懲,重點督導掃黑、除惡、治亂的成效,特別是發動群眾情況,嚴守法律政策界限,嚴格依法辦案,確保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情況。
3、圍繞綜合治理,重點督導各部門齊抓共管,相關監管部門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加強日常監管,形成強大合力、整治突出問題情況。
4、圍繞深挖徹查,重點督導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治理黨員
干部涉黑涉惡問題,深挖黑惡勢力背后“保護傘”情況。
5、圍繞組織建設,重點督導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 織,嚴防黑惡勢力侵蝕基層政權,為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情況。
6、圍繞組織領導,重點督導各級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統籌力度,層層壓實責任,推動解決經費保障、技術裝備、專業隊伍建設等重要問題情況。
7類典型案件: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斗毆、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
11類常見伴生行為(案件):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制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眾“打砸搶”。
二十六、兩高兩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的惡勢力7類典型案件和11類常見伴生行為(案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千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18〕1號)
二十五、兩高兩部針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專門出臺的配套司法文件是什么?
指暴力、威脅色彩雖不明顯,但實際是以組織的勢力、影響和犯罪能力為依托以暴力威脅的現實可能性為基礎 ,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的手段,屬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五款第(三1)項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以及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
二十八、為了排除辦案干擾,政法機關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上提一級、異地用警、異地羈押、異地起訴、異地審判。
1、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
2、強力掃黑,鐵腕懲惡,重拳治亂;
3、堅決掃除黑惡勢力,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把掃黑除惡與反腐結合起來,與基層“拍蠅”結合起來;
5、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是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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