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揚清風
中國再保紀檢工作學習交流
內部資料
再揚清風
2024年5月
要聞
沿革
解讀
案例
要聞
03
習近平:組織開展好黨紀學習教育,引導黨員
干部學紀、知紀、明紀、守紀
李希:以更高標準學好用好黨紀處分條例,把
黨紀學習教育進一步引向深入
沿革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歷次修訂情況
目錄/contents
05
解讀
準確把握《條例》總則修訂的重點——總則部
分修訂內容解讀
07
案例
精心包裝的“兩面人”中央巡視組原副組長董
宏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警示
靠企吃企 難抵誘惑終自毀 湖南省婁底經濟技
術開發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
事長謝玉敏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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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
習近平:組織開展好黨紀學習教育,引導黨員
干部學紀、知紀、明紀、守紀
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在湖南考察時指出,推動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要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持續深化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組織開展好黨紀學習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學紀、知紀、明紀、守紀,督促領導干部樹立正確權力觀,公正用權、依法用權、為民用權、廉潔用權。
要聞
李希:以更高標準學好用好黨紀處分條例??
把黨紀學習教育進一步引向深入
? ? 4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就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舉行專題輔導報告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李希在主持會議時強調,紀檢監察機關肩負維護黨的紀律的重要職責,在學習《條例》上要做到高標準、高質量,學得更深入、更透徹,以深入學紀、帶頭守紀、嚴格執紀的實際行動,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縱深推進新征程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李希指出,開展黨紀學習教育,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確保全黨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是解決對黨規黨紀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問題、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也是紀檢監察機關鞏固拓展主題教育和教育整頓成果的題中應有之義。紀檢監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本著對黨、對事業、對自己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參與黨紀學習教育,充分發揮表率作用,努力在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的紀律上有新進步、新提升。要在全面系統學紀上下功夫,堅持原原本本學、逐章逐條學,從總則到分則,從基本原則到具體規定,每一條都要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在高度自覺守紀上下功夫,以《條例》為標尺從嚴從實檢身正己,從身邊人身邊事中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努力把他律要求轉化為內在追求,把遵規守紀刻印在心。要在準確規范執紀上下功夫,把學習《條例》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緊密結合,與紀檢監察工作實踐緊密結合,通過學習不斷提升依規依紀依法履職水平,切實維護紀律的剛性、嚴肅性。要抓好黨紀學習教育的組織實施,認真落實黨中央部署要求,根據工作實際開展豐富多樣的學習活動,堅決防止搞形式主義,防止虛化發散走過場,確保全員覆蓋、不落一人,確保黨紀學習教育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2024年5月
畏,努力把他律要求轉化為內在追求,把遵規守紀刻印在心。要在準確規范執紀上下功夫,把學習《條例》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緊密結合,與紀檢監察工作實踐緊密結合,通過學習不斷提升依規依紀依法履職水平,切實維護紀律的剛性、嚴肅性。要抓好黨紀學習教育的組織實施,認真落實黨中央部署要求,根據工作實際開展豐富多樣的學習活動,堅決防止搞形式主義,防止虛化發散走過場,確保全員覆蓋、不落一人,確保黨紀學習教育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沿革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歷次修訂情況
2024年5月
解讀
準確把握《條例》總則修訂的重點
——總則部分修訂內容解讀
?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總則部分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嚴的基調,強化系統觀念,集中體現了新時代新征程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新任務新要求。
一是豐富了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作為黨的紀律建設的基本法規,《條例》堅持用貫穿黨的創新理論的立場觀點方法引領紀律建設工作,更好反映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強化正風肅紀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堅強紀律保障。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重要論述和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三個務必”等要求,《條例》第二條指導思想中增寫“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自我革命”、“推動解決大黨獨有難題、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等內容,第三條總體要求中增寫“堅守初心使命”、“切實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等內容,明確紀律建設的功能定位和宗旨目標,引導全黨始終牢記為什么出發,永遠保持中國共產黨人的理想信念和奮斗精神,解決好“我是誰、為了誰、依靠誰”的問題,心懷“國之大者”,勇于推進自我革命,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強化紀律建設的責任和遵規守紀的自覺,在新征程上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
2024年5月
“我是誰、為了誰、依靠誰”的問題,心懷“國之大者”,勇于推進自我革命,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強化紀律建設的責任和遵規守紀的自覺,在新征程上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
二是堅持從嚴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堅持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條例》第二條指導思想中增寫“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第四條工作原則中對“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作出總體規定,又在違紀與紀律處分等總則各章中進行具體細化。比如,第十條在規定警告、嚴重警告影響期內不得提拔職務的基礎上,增寫不得“進一步使用”,第十一條增寫“對于在立案審查中因涉嫌違犯黨紀被免職的黨員,審查后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應當按照其原任職務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使錯責相當、過罰一致,違紀黨員受到應有的嚴肅處理。再比如,第十四條增寫黨紀處分和組織處理可以合并使用方面的規定,推動形成懲戒合力。這些從嚴規定,進一步嚴密制度規范,奠定整部法規嚴的基調,對各種違紀行為形成持續震懾。
? ?三是完善紀法銜接條款。《條例》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進一步完善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規范,主要體現在第三十條的三款規定中。針對執紀實踐中明確應受黨紀處分的有關違法行為范圍的需求,第一款細化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其他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違反治安管理等違法行為”,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處分。落實黨中央嚴肅財經紀律的要求,突出重點事項,第二款具體列舉了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法行為類型。進一步嚴格執紀,增加第三款規定,重申和強調“黨員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為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2024年5月
予處分。落實黨中央嚴肅財經紀律的要求,突出重點事項,第二款具體列舉了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法行為類型。進一步嚴格執紀,增加第三款規定,重申和強調“黨員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為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四是促進執紀執法貫通。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必須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增強監督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執紀執法貫通,是發揮黨紀和國法協同作用的重要內容。《條例》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做到“黨紀政務等處分相匹配”,第十一條、第三十五條細化規定對黨員撤銷黨內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以及黨員依法受到撤職以上處分的,同時給予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將第四條中增寫的“執紀執法貫通”原則落實落細。與《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相銜接,第十七條第五項從輕或者減輕處分的情形中增寫“主動退賠違紀所得”;與《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相貫通,第二十一條增加規定黨員在黨紀處分影響期內又受到黨紀處分的影響期計算規則;參考刑事法律規則,將第二十六條經濟方面共同違紀的處分,修改為“按照個人參與數額及其所起作用,分別給予處分”,第四十二條進一步完善經濟損失計算標準,第四十三條規定對主動上交的經濟損失賠償可以接收處理,以解決執紀審查難題,促進適用紀律和適用法律雙向融合。
??五是深化運用“四種形態”、落實“三個區分開來”。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加強對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經常性監督,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激勵干部敢于擔當、積極作為。二十大黨章修正案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作了完善,在第一種形態中增寫了“責令檢查、誡勉”的內容。《條例》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在第五條中充實第一種形態處理方式,增寫“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強化日常管理監督,推動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層層設防。完善紀律處分運用規則,區分一般違紀、輕微違紀、不追究黨紀責任等不同情形給予相應處理,第十九條中增寫對“黨員有作風紀律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者違犯黨紀情節輕微的”給予第一種形態處理,以及對沒有故意或過失的行為不追究黨紀責任的具體情形。兩條內容前后呼應,通過明方向、立規矩、正風氣、強免疫,切實把從嚴管理監督和鼓勵擔當作為統一起來,更好激發廣大黨員、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營造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
2024年5月
位管理和經常性監督,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激勵干部敢于擔當、積極作為。二十大黨章修正案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作了完善,在第一種形態中增寫了“責令檢查、誡勉”的內容。《條例》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在第五條中充實第一種形態處理方式,增寫“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強化日常管理監督,推動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層層設防。完善紀律處分運用規則,區分一般違紀、輕微違紀、不追究黨紀責任等不同情形給予相應處理,第十九條中增寫對“黨員有作風紀律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者違犯黨紀情節輕微的”給予第一種形態處理,以及對沒有故意或過失的行為不追究黨紀責任的具體情形。兩條內容前后呼應,通過明方向、立規矩、正風氣、強免疫,切實把從嚴管理監督和鼓勵擔當作為統一起來,更好激發廣大黨員、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營造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
總則是黨內法規的基礎部分,具有統領性。我們要深入領會黨中央要求,準確把握《條例》總則修訂的重點,帶動分則各項紀律的學習理解,不折不扣貫徹《條例》,切實維護紀律的剛性、嚴肅性,不斷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推動形成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的濃厚氛圍和生動局面。
案例
精心包裝的“兩面人”
中央巡視組原副組長董宏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警示
? ? 董宏,男,漢族,遼寧海城人,1953年11月出生,197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3年5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2006年3月任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2006年5月任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兼秘書長,2010年2月任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2013年8月任中央巡視組副組長。2018年7月退休。2020年10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董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并對其采取留置措施。
? ? 經查,董宏理想信念坍塌,“四個自信”喪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大搞迷信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利;腐化墮落,家風敗壞;大肆收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項目開發、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2021年4月,董宏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22年1月董宏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
? ? ?(一)信念崩塌,立場動搖“兩面人”。董宏理想信念坍塌,? “四個自信”喪失,
2024年5月
? ? 原因剖析:
? ? (一)信念崩塌,立場動搖“兩面人”。董宏“四個自信”喪失,把自己當特殊黨員,長期忽視應付組織生活,背棄馬克思主義信仰,大搞迷信活動。受西方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想影響,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失去信心,推崇資本主義價值觀念,追求優越奢華的物質生活。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平素習慣高談闊論,精心打造自己“體制內的學者”“睿智多識、儒雅、善言”的讀書人形象,張口“廉潔”、閉口“清正”,實際上特權思想嚴重,奢靡腐化、貪圖享受,長期接受商人老板提供的生活保障,暗中培植商人老板做其權力尋租的代理人、“白手套”,構建自以為安全的“防火墻”。
? ? (二) 自恃特殊,幻想進了“保險箱”。董宏身處要害崗位,自恃進入“保險箱”,認為自己是“門里人”,堅信“門里門外總是有個差別吧”,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目無黨紀國法,肆意濫權妄為。董宏刻意打造特殊光環,有意彰顯其所謂“特殊性”,經常假借詢問工作之名,幫助與其有不正當經濟往來的商人老板打探消息、通風報信,說情抹案、逃避處罰,從中收受巨額利益輸送。長期用假象欺騙組織、蒙蔽群眾,將組織賦予的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淪為紀檢監察隊伍的“內鬼”,是典型的“燈下黑”。
? ?(三)以勢謀財,參加巡視“夾私貨”。董宏放松思想改造,放縱貪婪欲望,名利思想抬頭作祟,利用職權和政治影響力以勢斂財、以權謀私,極力追求所謂“精致”“有品位”“有質量”的生活。董宏對廉潔自律各項要求置若罔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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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質量”的生活。董宏對廉潔自律各項要求置若罔聞,“有時聽到某某干部或私人老板被查處了,風聲緊就收縮一下,待事情過去了,又繼續我行我素”。董宏參加巡視工作期間,明知巡視有嚴格的政治要求和紀律規定,卻明知故犯、執紀違紀,有意避開組織監督,私下安排商人老板在巡視組駐地或附近陪同保障,多次打探巡視情況,幫助巡視對象說情打招呼,嚴重損害了巡視工作的權威性和公正性,嚴重破壞了巡視干部隊伍的政治形象和政治聲譽。
? ?(四)家風不正,縱容家人“搞特權”。董宏不僅自己貪腐,而且帶壞了家風,把公權力變成為親屬謀利的私器參與、支持、縱容家屬謀取巨額利益,致使他們一同陷入非法斂財的泥潭。董宏支持其妻成立藝術團,披著公益團體的外衣,通過為有關私營企業主辦事再收受贊助的方式,收取巨額贊助款。藝術團“鳩占鵲巢”,無償占用城市公園等公共設施用于排練、存放服裝設備等,有的公共設施甚至專供藝術團使用而不允許對外開放。有關地方領導干部私心作祟、濫用職權,以支持藝術團的名義借機攀附董宏,為董宏家屬插手干預有關人事安排和案件審查調查工作打招呼,嚴重影響了當地政治生態。
? ??懺悔反思:
? ? 我從未把自己擺進去“走心”“用心”地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更沒有做到真學、真信、真懂、真用。初心和使命是對共產主義、社會主義事業的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有機結合,是理想、信念、宗旨的高度統一,最終體現為“四個自信”。只有堅定“四個自信”,才能達到全面的政治自覺,才是一個合格的共產黨員,永遠不會動搖,永遠不會退火,永遠不會腐爛。而我動搖了,退火了,初心已經潰爛,腐敗是動搖的必然結果。
政治上的“兩面人””,工作上、生活上往往也是“兩面人”。我知道自己身上有不少不能見光的臟東西,以權謀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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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自信”。只有堅定“四個自信”,才能達到全面的政治自覺,才是一個合格的共產黨員,永遠不會動搖,永遠不會退火,永遠不會腐爛。而我動搖了,退火了,初心已經潰爛,腐敗是動搖的必然結果。
? ? 政治上的“兩面人”,工作上、生活上往往也是“兩面人”。我知道自己身上有不少不能見光的臟東西,以權謀私,收受私人老板財物是違紀違法的事,得想方設法欺騙組織、逃避紀律是因為違反了紀律,不愿意受到紀律處分和約束,又不愿意改正。于是就得把自己偽裝起來,白天一個樣,晚上一個樣,工作時一個樣,生活上又一個樣,人前一個樣,人后又一個樣,整日“假裝”做人。
? ? 我看到自己的演變軌跡。第一,由于不加強思想改造,不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慎獨慎微慎始慎終,以至職務越高,政治影響力越大,自己的思想覺悟道德境界反而越低,最終政治失守,一落千丈,成為嚴重違紀違法之人。第二,經濟貪腐是表象,根子在思想政治。政治動搖乃至發生蛻變,權力越大,政治影響力越大,所造成貪腐的惡果就越大。我之所以出現這么大的貪腐問題,原因在于政治動搖的蟻蟲深植于我思想政治堤壩筑穴造巢,形成越來越大的管涌,這些管涌潛伏蓄勢,迅速掏空了壩基,終至大壩決口導致垮壩。
? ?人家是被“圍獵”,而我更像一個尋找獵物的獵手,主動出擊,為企業老板幫忙謀利,收取巨額財物。到了中央紀委,我有過“進保險箱,查不到自己頭上”的想法,總認為門里門外還是有區別的。2015年后,先后查處了張化為等多名紀委機關干部,我感到不保險了,但仍有穿了一身盔甲的感覺。在中央紀委這樣要求高度自覺的部門,我不僅沒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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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還是有區別的。2015年后,先后查處了張化為等多名紀委機機關干部,我感到不保險了,但仍有穿了一身盔甲的感覺。中央紀委這樣要求高度自覺的部門,我不僅沒有做到高度自覺,反而放棄自律,屢屢突破底線。始終沒有把自己擺進去,沒有把自己當作一個需要被黨紀國法約束的人,我深知不論是《廉潔自律準則》,還是《紀律處分條例》每條都不是憑空寫出來的,是十八屆黨中央對以往黨內政治生活經驗教訓的一次重要總結。而我卻“冒天下之大不韙”搞權錢交易,這種嚴重破壞黨的執政基礎和反腐敗斗爭大局的行為,對黨的創傷是無法彌補的。最終,我徹底走向反面,由政治上動搖導致經濟上腐敗,成為嚴重違紀違法的巨貪。
? ? 梳理上述演變軌跡,回顧自已從年輕時代走來的每一頁歲月,每一串腳步,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思想政治堤壩上存在的嚴重蟻穴:一是自私,二是貪婪,三是名利,四是特權。這幾個蟻穴已深深植入自己的靈魂深處,侵蝕自己的思想根基、政治根基、黨性根基,并逐步連結起來毀滅自己的人生,如今地動山搖,堤壩垮塌。
? ? 我作為中央巡視組副組長,身處要害崗位,本該是黨的隊伍里最講政治、最忠貞不渝、最守紀律和最干凈的人,但我卻不收斂不收手,持續以權謀私,成為了巨貪。我的違法犯罪行為,在老百姓心中產生了惡劣影響,對黨的事業造成了無法估量的損害。我的“兩面人”行為,破壞了黨的執政根基,玷污了黨的旗幟,我愧對黨和人民,罪不可赦。
案例
靠企吃企 難抵誘惑終自毀
湖南省婁底經濟技術開發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謝玉敏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 ? 謝玉敏,女,曾任湖南省漣源市斗笠山鎮斗笠山中學教師;漣源市委組織部干部,研究室主任;斗笠山鎮黨委副書記;古塘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荷塘鎮黨委書記;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婁底經濟技術開發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婁底市新型城鎮化工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 2023年6月,謝玉敏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婁底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3年11月,謝玉敏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因為我忘記初心,貪欲貪婪、無知無畏和愚昧僥幸,最終滑向罪惡的深淵。”2023年11月,在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前,謝玉敏再次深刻懺悔。靠著組織培養和自己的勤奮努力,謝玉敏40歲走上了正處級領導干部崗位,那時她還在暗下決心:“不管多難,一定要鼎力前行,擔當作為。”言猶在耳,如今留下的卻只有悔恨與羞愧:“誓言猶記,我卻將永遠被釘在婁底經開投的恥辱柱上。”因難抵誘惑、初心盡失,謝玉敏走上了一條違法犯罪的不歸路。
2024年5月
? ? 底線失守,在私欲膨脹中迷失自我
1995年,謝玉敏畢業后被分配到漣源市斗笠山鎮斗笠山中學任教,那時的她勤奮好學,上進心強。無論在哪個崗位,她都名列前茅。在擔任鄉鎮主要領導期間,她一心撲在工作上,同事們開玩笑說她是個只知道搞工作的“土”書記。
謝玉敏人生的分水嶺出現在2012年。這一年,她升任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委員,成為副處級干部。隨著職務升遷、權力增大,恭維她的人也在逐漸增多。她的內心開始變得浮躁不安,此時的她開始將讀書學習看作走程序、裝樣子。當看到一些商人老板奢靡的生活時,她的信念開始慢慢動搖,逐漸迷失方向。
物必自腐,而后蟲生。沒有了堅定信仰,在跟商人老板的攀比中,謝玉敏喪失了辨別能力,迷失了初心。在她看來,自己是有身份和地位的領導干部,與別人交往時不能太寒酸。思想陣地被扭曲的價值觀占領,她開始心安理得地接受老板們的迎來送往,收受老板們送上的紅包禮金,接受邀請去高檔商場購置奢侈消費品等。
在謝玉敏任荷塘鎮黨委書記時,某企業老板李某某便與她認識,但交往不深。當獲悉謝玉敏升任婁底經開區黨委委員后,李某某逢年過節便給謝玉敏送上價值不菲的禮品禮金,從不間斷。在謝玉敏看來,李某某是一個講義氣、值得信任的朋友。2018年,為承攬工程項目,李某某多次請謝玉敏給予關照,謝玉敏答應幫忙。之后,謝玉敏陸續幫助李某某在婁底經開區承攬了上億元的工程項目。為了表示感謝,李某某將30萬元現金送到謝玉敏手中。
2024年5月
開區承攬了上億元的工程項目。為了表示感謝,李某某將30萬元現金送到謝玉敏手中。
“最開始我是不想要的,這么大的金額,心里也緊張害怕,一直在做思想斗爭。可是猶豫了好幾天后,還是收下了。”因為心存僥幸,謝玉敏以“不一定查到自己頭上”自我安慰、自我麻醉,收下了第一筆大額賄款。
不少落馬的領導干部誤入歧途,都是從第一次收受小紅包、第一次參加飯局、第一次笑納小禮品等眾多“第一次”開始,然而,就是這“第一次”,像是打開了潘多拉魔盒一樣,一發而不可收拾。有了第一次、必定有第二次、第三次……繼而欲壑難填,變得如泛濫之水,滔滔難遏。
在任婁底經開區黨委委員時,謝玉敏還利用協管創建文明城區、創建衛生城市的職權,想方設法為同學杜某的公司謀取城市路面保潔業務,其目的是自己能從中分一杯羹。僅此一項,謝玉敏先后受賄90余萬元。
謝玉敏年紀輕輕就得到組織信任,擔當重任,本應不辱使命,盡職盡責努力工作。然而,她卻在權力、金錢和私欲面前底線失守,逐漸淪為金錢的奴隸和他人逐利的工具。
漠視紀法,在瘋狂斂財中作繭自縛
? ? 2017年,婁底市委、市政府把婁底經濟技術開發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改革升級為正處級國有企業,時年剛滿40歲的謝玉敏成為改革后的第一任公司董事長。因此,手握項目決策大權,項目交給誰做,她的意見最有分量,來找謝玉敏辦事的人越來越多,她也成為不法商人重點“圍獵”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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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她也成為不法商人重點“圍獵”的對象。
那時的謝玉敏已經徹底放松了自我要求,于是逢年過節,商人老板們輪流前來表達“心意”,謝玉敏來者不拒,將黨的紀律規矩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束之高閣。經查,謝玉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共計78萬余元。
有了曾經一筆收受幾十萬元賄款的經歷,“小打小鬧”的紅包禮金對謝玉敏來說已是欲壑難填。謝玉敏開始利用職權插手工程項目,直接指定工程由哪個公司承包,并交代下屬操縱招投標事宜,然后以入股、回扣、借錢的方式收受老板及下屬的賄賂。從收受到索取,由小額到巨款,貪欲如沖開閘口的洪水,想收也收不住了,謝玉敏在瘋狂斂財中將自己一步步送進深淵。
2019年,婁底經開投融資部部長姚某被查處。由于曾收受由姚某經手操作的某基金管理公司給予的55萬余元回扣款,謝玉敏深感惶恐。但此時的她再次選擇了錯誤的道路,沒有懸崖勒馬及時回頭、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而是想方設法對抗組織審查調查。她將受賄款退還給該基金管理公司,并與其負責人訂立攻守同盟,同時將收受的部分賄款退還給相關人員。在組織找到她核實有關問題時,她不但不如實說清問題,還為自己找理由,并向老板們要錢、要煙酒去“跑關系”,妄圖織起“關系網”、撐起“保護傘”。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后,謝玉敏以為安全過關,又舊病復發,費盡心思,向某建筑公司老板李某索回已經退還的受賄款60萬元。而當省委巡視組進駐婁底后,謝玉敏又將該筆受賄款退還李某,以為退還就沒事。拿錢不安、退錢不甘,錢收了后退,退了后又拿回來,反反復復,謝玉敏猶如驚弓之鳥,百般頑抗、百般煎熬。
2024年5月
婁底后,謝玉敏又將該筆受賄款退還李某,以為退還就沒事。拿錢不安、退錢不甘,錢收了后退,退了后又拿回來,反反復復,謝玉敏猶如驚弓之鳥,百般頑抗、百般煎熬。
經查,謝玉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錢款360余萬元,其中大部分是由其特定關系人丁某經手收受。為使丁某甘被利用,謝玉敏利用職權幫丁某打招呼在婁底經開區承攬了幾百萬元的裝修工程。謝玉敏將丁某作為收受賄賂的“合伙人”“工具箱”,利用其體制外的身份,大搞權錢交易。
膽大妄為,在打“小算盤”中失職失責
謝玉敏擔任婁底經開投董事長后,很快就忘記了肩負的“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的使命任務,為了自己的小利益、“小算盤”,她濫權逐利、靠企吃企,最終觸犯紀法紅線。
? ? 在對某資產進行收購時,謝玉敏明知公司回收這樣的資產沒有任何價值,但因時任婁底市市長楊懿文(2023年3月,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幾次過問,她啟動了資產收購,回收后在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又一意孤行拍板決定不支付收購款,因此造成違約,最終導致國有資產流失800余萬元。在處理某財務顧問公司顧問費時,謝玉敏明知省政府已下發文件明令禁止,不能支付該類顧問費用,但她考慮到該顧問公司負責人徐某有楊懿文“罩著”,經過再三權衡,她最終把個人得失、仕途上升“置頂”,把理想信念、黨紀國法拋于腦后,主動做持不同意見的班子成員思想工作,強硬主導黨委領導班子會議通過支付徐某公司顧問費的決定,造成國有資產損失900萬元。
2024年5月
工作,強硬主導黨委領導班子會議通過支付徐某公司顧問費的決定,造成國有資產損失900萬元。
就在謝玉敏“落馬”前兩個月,婁底經開投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肖新國已經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謝玉敏和肖新國主政婁底經開投期間,將黨和人民交付的“責任田”,作為他們為所欲為、瘋狂爭搶的“自留地”,兩人在項目承攬上為各自的特定關系人打招呼、下指令、強行干預,使得項目招投標程序被架空,一時間單位變得烏煙瘴氣。婁底經開投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由于謝玉敏、肖新國相互攻擊,給公司的部門負責人造成很大的壓力,經常讓大家無所適從。
“一把手”作為“關鍵少數”,被賦予重要權力,擔負著管黨治黨重要責任,其違紀違法極易產生連鎖反應,甚至造成系統性腐敗。在謝玉敏、肖新國兩人被查處前后,婁底經開投中層骨干負責人和重要技術中堅有10余人或被免職、或被處分,其問題之多、程度之深,令人咋舌。“既不愿去監督同志們遵紀守法,也不愿意其他人來監督提醒我,最終害人害己,嚴重破壞了經開投的政治生態。”對此,謝玉敏作出了深刻懺悔。
? ?“我連底線在哪都不知道,違法犯罪也就成了必然。”這句寫在謝玉敏懺悔書中的話,是她對自己一步步破紀破法步入歧途的沉痛總結。
中國再保紀委辦公室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