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書刊名稱:德昭律師微雜志——第二十七期
發布作者:山西德昭律師事務所
發布時間:2019-12-26
閱讀次數:2039
書刊簡介:山西德昭律師事務所出品
其他信息:《德昭律師微雜志——第二十七期》電子宣傳畫冊作品由山西德昭律師事務所于2019-12-26制作并發布于FLBOOK電子雜志制作平臺。FLBOOK是一款HTML5電子雜志、電子書刊、電子畫冊制作平臺,使用FLBOOK可以快速制作和發布電子書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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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德昭律師事務所是一家集傳統與新型管理模式為一體的精品化律師事務所。“德昭”二字出自《詩經·小雅》:“呦呦鹿鳴,食野之蒿。我有嘉賓,德音孔昭。”
我們的優勢是采用團隊化辦案方式,集中團隊成員優勢所長,打破傳統律師個人辦案能力有限的壁壘。“大家”辦案,人人出力,將每個人的價值和效率發揮到最大。
我們的使命是將德昭所打造成山西省乃至全國一家有影響力的精品化律師事務所,做一群德才兼備的律師。我輩中人躬身入局,一起做一些事情,力爭為法治化進程做綿薄貢獻。
律所簡介
德昭原創
法治前沿
德昭劇場
一周動態
一周動態
2020年12月22日,馬傳省律師就張某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在尖草坪區人民檢察院閱卷。
2020年12月21日,靳秀秀、郭曉寧律師就某刑事案件,在洪洞縣人民法院開庭。
2020年12月21日,馬傳省、李薇律師就呂某某涉嫌詐騙罪,在迎澤區法院開庭。
一周動態
一周動態
2020年12月22日,朱帥主任、竇淵律師、李薇律師參加山西省青年聯合委員地鐵測試體驗行活動。
2020年12月24日,馬傳省律師就王某某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案,在辦案機關進行遠程會見。
2020年12月24日,朱帥、郭曉寧律師就某強迫交易案,到廣靈縣人民檢察院遞交法律意見,并與檢察官溝通案情。
2020年12月24日,靳志斌、靳秀秀律師就榆社縣某公司、夏某某涉嫌合同詐騙一案,在榆社縣人民法院參加一審開庭。
一周動態
一周動態
2020年12月24日,山西德昭律師事務所全體同仁在平安夜,參加由行政部門組織的即興演講活動,現場演講、點評都是精彩絕倫,展現各自的風采的同時,增強了大家的思想交流。
德昭原創
德昭原創
前言:
? ? 建設工程施工領域違法分包、非法轉包情形屢禁不止,尤其以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包工頭)招用勞動者(農民工)承包工程(干活)最為常見,而現實生活中的多數包工頭經濟實力較弱,抵抗市場風險能力差,導致農民工討薪、工地受傷索賠事件多發。
文 / 張燕霞律師 山西德昭律師事務所
前言:
? ?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近日召開全省農村不動產登記工作推進會,提出明年年底前,山西省各地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要全部完成登記發證,實現“應登盡登”,所有登記成果完成數據整合并匯交。
文 / 張曉斌律師 山西德昭律師事務所
法治前沿
法治前沿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關于依法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的
指導意見
? ? ? 為依法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有效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有關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偵查、起訴、審判實踐,制定本意見。
? ? ? ? 一、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從源頭上防控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 ? ?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定罪處罰。
? ? ?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狩獵罪定罪處罰。
? ? ? ?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的,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定罪處罰。
? ? ? ?二、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進出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犯罪行為,切斷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利益鏈條。
? ? ? ?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以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定罪處罰。
? ? ?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符合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以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印發《關于依法懲治
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的指導意見》
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司法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 ? ? ?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了《關于依法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的指導意見》。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分別報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20年12月18日
兩高兩部印發《關于依法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的指導意見》
法治前沿
法治前沿
(三)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的派出機構、直屬海關等出具的報告。
七、對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種屬類別,非法捕撈、狩獵的工具、方法,以及對野生動物資源的損害程度、食用涉案野生動物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程度等專門性問題,可以由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偵查機關或者有專門知識的人依據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等出具認定意見。難以確定的,依據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或者本意見第六條第二款所列機構出具的報告,結合其他證據作出認定。
八、辦理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案件中,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對不易保管的涉案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在做好拍攝、提取檢材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形態特征或者內容的照片、錄像等取證工作后,可以移交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及其指定的機構依法處置。對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疫病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應立即通知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依法處置。
九、實施本意見規定的行為,在認定是否構成犯罪以及裁量刑罰時,應當考慮涉案動物是否系人工繁育、物種的瀕危程度、野外存活狀況、人工繁育情況、是否列入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及行為手段、對野生動物資源的損害程度、食用涉案野生動物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程度等情節,綜合評估社會危害性,確保罪責刑相適應。相關定罪量刑標準明顯不適宜的,可以根據案件的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妥當處理。
十、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三、依法嚴厲打擊以食用或者其他目的非法購買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購買,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定罪處罰。
四、二次以上實施本意見第一條至第三條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二年內二次以上實施本意見第一條至第三條規定的行為未經處理的,數量、數額累計計算。
五、明知他人實施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一)提供貸款、資金、賬號、車輛、設備、技術、許可證件的;
(二)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運輸、倉儲、保管、快遞、郵寄、網絡信息交互等便利條件或者其他服務的;
(三)提供廣告宣傳等幫助行為的。
六、對涉案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可以根據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價值評估標準和方法核算。對野生動物制品,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核算,但核算總額不能超過該種野生動物的整體價值。具有特殊利用價值或者導致動物死亡的主要部分,核算方法不明確的,其價值標準最高可以按照該種動物整體價值標準的80%予以折算,其他部分價值標準最高可以按整體價值標準的20%予以折算,但是按照上述方法核算的價值明顯不當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妥當予以核算。核算價值低于實際交易價格的,以實際交易價格認定。
根據前款規定難以確定涉案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的,依據下列機構出具的報告,結合其他證據作出認定:
(一)價格認證機構出具的報告;
(二)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海關總署等指定的機構出具的報告;
德昭劇場
山西德昭律師事務所第一屆主題演講比賽
張燕霞——那些照片后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