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法律資訊與監管動態
德恒金融證券合規及風險處置團隊
SECURITIES LAW AND REGULATION
2024年4月19日
金融證券
第102期
本期內容速覽 (2024年4月13日-2024年4月19日)
一、法律資訊
1.新“國九條”重磅出爐 公募高質量發展綱舉目張(04/12)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資本市場新“國九條”。針對加強證券基金行業監管、大力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持續壯大長期投資力量、優化權益投資政策環境等方面,《意見》均有相關詳細表述。
2.第四家外資獨資券商獲批設立 境內外機構正“雙向奔赴”(04/15)
4月15日晚間,中國證監會官網信息顯示,法巴證券的設立申請被核準,注冊地為上海市,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1億元,業務范圍為證券經紀、證券自營、證券投資咨詢、證券資產管理,由法國巴黎銀行100%持股。
3.“黑名單”制度將強化中介機構“扶優限劣”(04/16)
近年來,監管嚴厲打擊中介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中介機構提升執業質量,最大限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新“國九條”提到,強化發行上市全鏈條責任,進一步壓實發行人第一責任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建立中介機構“黑名單”制度。堅持“申報即擔責”,嚴查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問題等。
本期內容速覽(2024年4月13日-2024年4月19日)
4.強化現金分紅 逾10 家多年“零分紅”公司披露分紅預案(04/16)
據統計,包括京糧控股、中國鐵物、浙江世寶、永貴電器、撫順特鋼、安孚科技等在內的逾10家2018年至2022年均未分紅的上市公司近日陸續披露了《關于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4月17日,大富科技披露控股股東安徽配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被蚌埠市遠大創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申請破產重整(含預重整)。配天集團持有大富科技42.51%的股份。
5.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新海退摘牌(04/17)
4月17日晚,新海退(曾用名“新海宜”)發布公告稱,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將在4月18日被摘牌。這意味著,上市近18年的新海宜將正式結束其A股之旅。
6.大富科技控股股東被申請破產重整 董事長稱另有隱情已提出異議(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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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商協會對6家中小金融機構涉嫌代持等違規行為啟動自律調查(04/12)
4月12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簡稱“交易商協會”)官網發布消息稱,近日,交易商協會根據市場機構反映的情況發現,部分中小金融機構存在涉嫌違規代持、出借債券賬戶等行為。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交易商協會對6家中小金融機構啟動自律調查。
二、監管動態
2.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 多家券商被立案(04/16)
4月16日,東吳證券發布公告稱,因公司涉嫌在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中未勤勉盡責,被證監會立案。東吳證券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這是一周之內,第三家被證監會立案的證券公司。4月12日,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雙雙披露公告,因在相關主體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兩家券商均被證監會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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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監管加碼 新規發威 一批上市公司為業績預告“打補丁”(04/18)
據上海證券報記者統計,截至目前已有35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2023年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其中,4家公司上調業績,而向下調整業績的有31家,包括3家上市公司由盈轉虧,業績突現“變臉”。
1.證監會就《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等6項制度規則公開征求意見(04/12)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以及《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推動資本市場“1+N”政策體系形成和落地實施,證監會制定并陸續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規則,現就涉及發行監管、上市公司監管、證券公司監管、交易監管等方面的6項規則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2.北交所就修訂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審核規則等6項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04/12)
在中國證監會的統籌指導下,北交所對照政策文件提出的各項要求,研究評估交易所層面的細化落實措施,針對性完善了公開發行并上市、重大資產重組、股份減持、分紅、退市等制度安排,修訂了相關配套業務規則。
三、新規速遞
本期內容速覽 (2024年4月13日-2024年4月19日)
3.上交所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7項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04/12)
4月12日,上交所官網發布公告,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上交所制定修訂了相關配套業務規則,現就7項業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
4.深交所就《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6項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04/12)
4月12日,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深交所官網發布公告,深交所制定修訂了相關配套業務規則。今日,深交所就6項業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
5.證監會就上市公司分紅和退市有關問題答記者問(04/16)
4月16日,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司司長郭瑞明就分紅和退市有關問題答記者問。郭瑞明指出,本次股票上市規則修改,引入了分紅不達標實施ST的安排,主要著眼于提升上市公司分紅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重點針對有能力分紅但長期不分紅或者分紅比例偏低的公司。而本次證監會發布的《關于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旨在加大力度出清“僵尸空殼”、“害群之馬”,且已在在標準設置、過渡期安排等方面均做了穩妥安排,短期內不會對市場造成沖擊。
CONTENTS
REGULATION
01
法律資訊
02
監管動態
LEGISLATION
8
21
03
新規速遞
NEW RULES
26
ABOUT US
04
關于我們
37
本期內容速覽 (2023年9月1日-9月8日)
? ? ? ?法律資訊
LEGISLATION
01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資本市場新“國九條”。針對加強證券基金行業監管、大力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持續壯大長期投資力量、優化權益投資政策環境等方面,《意見》均有相關詳細表述。
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吳清表示,本次出臺的資本市場新“國九條”,是繼2004年、2014年兩個“國九條”之后,又時隔10年,國務院再次專門出臺的資本市場指導性文件。本次出臺的新“國九條”不回避熱點關切,充分體現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特別是針對去年8月以來股市波動暴露出來的制度機制、監管執法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及時補短板、強弱項,回應投資者關切,推動解決市場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加快建設安全、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
新“國九條”重磅出爐?公募高質量發展綱舉目張
根據新“國九條”,上市公司監管要突出全鏈條監管和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圍繞嚴把上市關、嚴格持續監管、加大退市監管力度三個方面持續發力。機構監管要推動回歸本源,做優做強,進一步壓實“看門人”責任,引導證券期貨基金等各類行業機構端正經營理念,提升合規水平、專業服務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積極培育理性投資、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理念和健康的投資文化。交易監管要促進公平高效,規范各類主體和資金的交易行為,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秩序。
(來源:中國證券報)
? 觀點解讀?
“國九條”的發布,不僅體現了中國對資本市場法治化、市場化改革的堅定決心,也展示了監管部門對市場規律的深刻理解和對國家戰略的堅定支持,預示著中國資本市場將朝著更加成熟、透明和國際化的方向發展,為建設金融強國和實現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實的資本市場支撐。
同時,“國九條”特別強調問題導向和針對性,加強了對證券期貨違法犯罪的聯合打擊力度,預計將對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壓實中介機構責任、保護投資者權益等方面產生積極影響。
02
第四家外資獨資券商獲批設立
境內外機構正“雙向奔赴”
4月15日晚間,中國證監會官網信息顯示,法巴證券的設立申請被核準,注冊地為上海市,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1億元,業務范圍為證券經紀、證券自營、證券投資咨詢、證券資產管理,由法國巴黎銀行100%持股。
自2020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以來,境外金融機構積極在境內展業興業,與境內機構良性競爭互動。2020年以來,星展證券、大和證券等外資控股的券商陸續獲批設立。截至2023年末,全行業共有17家外資參控股券商,其中外資控股9家(外資全資控股2家)。2023年外資券商總資產超6500億元,實現營業收入超275億元。2024年3月22日,首家獲準新設的外資獨資券商渣打證券宣布正式展業。截至目前,我國證券行業共有4家外資獨資券商,分別為高盛(中國)、摩根大通(中國)、渣打證券和法巴證券。
近年來,我國證券業對外開放成效顯著。中證協最新數據顯示,2023年券商代理客戶港股通交易金額7.18萬億港元,通過中國香港子公司積極服務滬深股通交易金額25.12萬億元人民幣,互聯互通機制持續優化。截至2023年末,獲準開展跨境業務的券商共10家,跨境業務存續規模9826.83億元,同比增加33.34%,隨著境內外客戶的跨境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需求日益上升,跨境業務成為券商重要的業務板塊之一。
(來源:證券日報)
03
“黑名單”制度將強化中介機構
“扶優限劣”
近年來,監管嚴厲打擊中介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中介機構提升執業質量,最大限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新“國九條”提到,強化發行上市全鏈條責任,進一步壓實發行人第一責任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建立中介機構“黑名單”制度。堅持“申報即擔責”,嚴查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問題等。
“黑名單”制度將進一步提高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成本,倒逼中介機構更加審慎地開展業務。以券商投行業務為例,如果說暫停保薦業務資格,已經是“難以承受之重”,那么登上“黑名單”的中介機構或將面臨更嚴重的處罰。“黑名單”制度的建立,或將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能夠促推中介機構形成不敢犯、不能犯、不踩紅線,勤勉盡責的執業氛圍。“黑名單”制度凸顯出更強的監管力度,配合行業的“白名單”制度,有助于加強對于中介機構的“扶優限劣”。以券商為例,證監會于2021年5月份開始對公司治理、合規風控有效的券商實行“白名單”制度,并采用動態調整機制。今年,監管部門對評估標準進行了更新,包括全面風險管理系統覆蓋情況和重點業務風險兩方面。
“一黑一白”兩類名單,一種有助于篩選出合規經營、風險控制能力較強、有專業化競爭優勢的券商,改善整體行業生態;另一種或將側重處罰監管。兩者配合,既體現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也為優質券商創新發展打開空間,實現“扶優限劣”。
(來源:證券日報)
04
強化現金分紅 逾10 家多年“零分紅”公司
披露分紅預案
據統計,包括京糧控股、中國鐵物、浙江世寶、永貴電器、撫順特鋼、安孚科技等在內的逾10家2018年至2022年均未分紅的上市公司近日陸續披露了《關于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截至4月15日,有423家公司在上市后從未進行過現金分紅。這些公司主要分布在機械設備、電子、化工、醫藥等行業。多家公司曾直言可供分配利潤連年為負,不具備利潤分配的條件,因此始終未進行利潤分配。但也有部分公司即便手握大把現金,滾存的未分配利潤頗多,也多年“一毛不拔”。
4月15日,吉林高速就因吝嗇分紅遭到上交所問詢。4月12日披露的2023年年報顯示,2023年公司實現凈利潤5.46億元,同比增長38.84%。
然而,與公司業績大增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該公司董事會在審議通過2023年利潤分配預案時,擬不進行利潤分配,不進行現金分紅、不實施送股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對此,上交所在問詢函中要求其說明在貨幣資金余額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連續多年不進行或少進行現金分紅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額資金閑置的情況等問題。
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對記者表示,“一方面,公司可能將利潤再投資以支持公司的擴張和增長,或者用于研發和創新以維持競爭優勢。另一方面,公司可能存在資金管理不當、財務透明度不高等問題,或者管理層可能更傾向于通過股票回購等方式來提升股價而非直接分紅。公司應當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解釋不分紅的原因,并在適當時候調整分紅政策以滿足投資者的期望。 ”
(來源:證券日報)
05
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新海退摘牌
4月17日晚,新海退(曾用名“新海宜”)發布公告稱,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將在4月18日被摘牌。這意味著,上市近18年的新海宜將正式結束其A股之旅。
今年2月5日,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新海退2014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事實及新海退已披露的年度報告,新海退2016年至2018年連續三個會計年度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負值,2019年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負值,觸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9.5.1條第(一)項、第9.5.2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3月18日,新海退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關于新海宜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決定稱,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9.5.8條的規定及深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的審議意見,深交所決定新海退股票終止上市。
新海退表示,公司擬聘請興業證券擔任公司股票在股份轉讓系統轉讓業務的主辦券商,公司將盡快與興業證券簽訂《委托股票轉讓協議》,委托其為公司提供股份掛牌、轉讓服務,并授權其辦理證券交易所市場的股份退出登記、股份重新確認、退市板塊的股份初始登記、提供股份轉讓服務等事宜。
(來源:上海證券報)
4月17日,大富科技披露控股股東安徽配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被蚌埠市遠大創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申請破產重整(含預重整)。配天集團持有大富科技42.51%的股份。
據公告,配天集團于4月12日收到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法院(2024)皖0304破申3號《通知書》,蚌埠遠大創投向禹會區法院申請對配天集團進行重整。蚌埠遠大創投是配天集團的債權人之一。公告顯示,2023年8月14日,蚌埠遠大創投以6億元受讓了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對配天集團的6億元到期債權。拿到債權后的第三天,蚌埠遠大創投曾向配天集團發出催款函。
蚌埠遠大創投給出的理由是:配天集團負債數額巨大,曾于2019年12月由信達深圳對其進行債務重組,但仍未恢復償債能力。配天集團不僅不能清償對蚌埠遠大創投的到期債務,還有義務于2024年4月7日償還18.98億元重組債務本金及相應的重組寬限補償金,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06
大富科技控股股東被申請破產重整?
董事長稱另有隱情已提出異議
大富科技此前公告,2019年12月,蚌埠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蚌埠高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蚌埠市城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與信達深圳、配天集團等相關方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債務重組合同》等系列交易文件,信達深圳收購配天集團29家債權人的債權。
同時,由信達深圳關聯方信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為管理人發起設立安徽信富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伙),信富基金通過配天集團間接持有大富科技的股份。公告顯示,蚌埠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劣后級(LP2)持有信富基金41.16%的股份,信富基金持有配天集團99%的股份。
大富科技董事長孫尚傳認為,由于蚌埠高新投資未能按照約定完成對《合作框架協議》約定的全部土地進行變性、掛牌出讓,使得配天集團失去約定的首期重組債務的還款來源,同時蚌埠方亦未履行協議約定的連帶擔保責任和代償義務,導致債務重組未能如約推進。
(來源:上海證券報)
監管動態
REGULATION
01
交易商協會對6家中小金融機構涉嫌代持等違規行為啟動自律調查
4月12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簡稱“交易商協會”)官網發布消息稱,近日,交易商協會根據市場機構反映的情況發現,部分中小金融機構存在涉嫌違規代持、出借債券賬戶等行為。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交易商協會對6家中小金融機構啟動自律調查。
交易商協會表示,近期市場機構反映,部分中小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與外部人員串謀,利用國債利率下行預期進行代持、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有所增加。各市場成員要加強內控,高度重視債券業務合規檢查,避免發生此類違法違規行為。
下一步,交易商協會將加強債券交易結算鏈條分析,加大對違法違規交易行為打擊力度,并加強市場警示教育,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銀行間債券市場規范健康發展。
(來源:證券日報)
監管部門持續壓實中介機構責任,近日已有多家券商收到了罰單,全方位、立體化資本市場監管體系正在形成,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涉及資本市場的方方面面。
4月16日,東吳證券發布公告稱,因公司涉嫌在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中未勤勉盡責,被證監會立案。東吳證券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這是一周之內,第三家被證監會立案的證券公司。
4月12日,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雙雙披露公告,因在相關主體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兩家券商均被證監會立案。
除了上述3家券商被立案,華西證券還領了罰單,被暫停保薦資格6個月。
02
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
多家券商被立案
4月12日,華西證券發布公告稱,近日收到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江蘇證監局擬對公司暫停保薦業務資格6個月。此次華西證券被罰與金通靈定增項目有關,金通靈在今年年初被江蘇證監局公布財務造假長達6年時間。
新“國九條”強化了發行上市的全鏈條責任,明確堅持“申報即擔責”,嚴查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問題,進一步壓實發行人第一責任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建立中介機構“黑名單”制度,提高發行上市輔導質效、擴大對在審企業及相關中介機構現場檢查覆蓋面。
(來源:中國證券報)
? 觀點解讀?
部分券商受到監管措施的情況反映了監管機構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體現了監管層對市場秩序的維護和投資者權益保護的決心。通過這些立案,證監會傳遞出了強化市場紀律、提升市場透明度和公平性的明確信號。
同時,這也是對券商作為資本市場“看門人”角色履職情況的一次檢驗,要求券商在保薦、承銷等業務中更加勤勉盡責,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對于整個資本市場而言,通過加強監管和執法,可以促進市場主體歸位盡責,提高市場效率,增強投資者信心,從而為資本市場的穩定和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據上海證券報記者統計,截至目前已有35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2023年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其中,4家公司上調業績,而向下調整業績的有31家,包括3家上市公司由盈轉虧,突現“變臉”。
4月12日,中國證監會下發一系列文件進行嚴監管。“新規調低了財務造假、分紅等觸發退市的條件,降低退市門檻,加大退市力度,將有力遏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深度重塑資本市場誠信體系。”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對記者說,“部分公司此前業績就存在‘財務美化’嫌疑,如不進行修正,在當前監管態勢下極有可能直接因財務造假而觸發退市風險。”
記者注意到,修正“補丁”中,大部分是上市公司下調業績。其中,以預告凈利潤的下限為基準計算,有2家公司的業績減少了1億元多。并非所有業績預告的“補丁”都是壞消息,也有4家公司上修業績。記者梳理上修原因發現,業績上調主要因工程項目結算、重整收益確認等,并非是行業景氣等原因。
(來源:上海證券報)
03
監管加碼 新規發威?
一批上市公司為業績預告“打補丁”
新規速遞
NEW RULES
01
證監會就《科創屬性評價指引》
等6項制度規則公開征求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以及新”國九條“精神,推動資本市場“1+N”政策體系形成和落地實施,證監會制定并出臺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規則,現就6項規則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發行監管方面,證監會修訂《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修訂《中國證監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上市公司監管方面,證監會將原有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升為《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辦法》,修訂《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證券公司監管方面,主要是修訂《關于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旨在通過加強監管,發揮上市證券公司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引領示范作用。交易監管方面,證監會制定《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明確程序化交易的定義和總體要求,明確報告要求,明確交易監測和風險防控要求,加強信息系統管理。
此外,新規征求意見稿重點加強了高頻交易監管,明確監督管理安排和北向程序化交易納入報告管理,執行交易監控標準。
(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02
北交所就修訂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審核規則
等6項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
在中國證監會的統籌指導下,北交所對照政策文件提出的各項要求,研究評估交易所層面的細化落實措施,針對性完善了公開發行并上市、重大資產重組、股份減持、分紅、退市等制度安排,修訂了相關配套業務規則。
本次公開征求意見的規則分別是:《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審核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和并購重組委員會管理細則》《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8號——股份減持和持股管理》和《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10號——權益分派》。
為落實從嚴監管企業發行上市活動要求,本次規則修訂強化了發行人等的申報責任、中介機構的“看門人”責任以及交易所的審核主體責任,完善北交所定位相關規定,加強信息披露監管,是優化審核程序要求;本次《上市規則》修訂聚焦退市制度完善,對四大類退市指標進行了修改,并同步調整了配套的信息披露、停牌等安排;為支持上市公司通過規范實施并購重組提升投資價值,北交所對《重組審核規則》進行了修改;股份減持制度事關市場穩定運行和投資者切身利益,本次《減持指引》落實防范“繞道減持”要求,強化實控人、大股東、董事會秘書責任,取消過程性披露要求,規定敏感期交易限制;本次《權益分派指引》簡化中期分紅審議程序,并明確中期分紅基準。
(來源:北京證券交易所)
03
上交所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
審核規則》等7項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
4月12日,上交所官網發布公告,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上交所制定修訂了相關配套業務規則,現就7項業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
這7項規則分別是:《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征求意見稿)》《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征求意見稿)》《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和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征求意見稿)》《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征求意見稿)》《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征求意見稿)》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4號——詢價轉讓和配售(征求意見稿)》。
從內容來看,該7項規則涉及主板上市門檻提高、減持、重組、分紅、退市等。上市門檻方面,上交所擬完善主板上市條件,適度提高凈利潤、現金流量凈額、營業收入和市值等指標;股份減持制度事關市場穩定運行,本次起草的相關規則旨在完善與《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辦法》等規定的配套銜接,嚴格規范大股東、董監高等主體的股份減持行為、強化股份減持的信息披露監管要求、切實防范繞道減持;為支持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提升投資價值,本次修訂加大了對重組上市的監管力度,削減“殼資源”價值,同時完善重組小額快速審核機制,支持上市公司之間吸收合并;為優化上市公司分紅情況,征求意見稿提出對分紅不達標采取強約束措施,積極推動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紅;本次起草的相關規則對四大類強制退市情形作了針對性完善,拓寬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適用范圍,新增三種規范類退市情形,收緊財務類退市指標,完善市值標準等交易類退市指標。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04
深交所就《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6項業務
規則公開征求意見
4月12日,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深交所官網發布公告,深交所制定修訂了相關配套業務規則。
今日,深交所就6項業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包括:《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上市審核委員會和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管理辦法》《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號——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
在優化上市條件、完善板塊定位要求方面,深交所修改主板與創業板上市條件,增強穩定回報能力,突出抗風險能力和成長性;從審核機制、流程上落實從嚴把好“入口關”,壓緊發行人及“關鍵少數”責任,強化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豐富審核從嚴把關具體措施,進一步提升并購重組質效;對于市公司現金分紅制度,修訂規則對分紅不達標采取強約束措施,并動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紅;本次退市規則修訂,主要是突出從嚴監管鮮明導向,突出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導向。為確保制度順利實施,新舊規則有序銜接,深交所對相關制度規則落地執行的過渡期作了分類安排。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05
4月16日,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司司長郭瑞明就分紅和退市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本次股票上市規則修改,引入了分紅不達標實施ST的安排,主要著眼于提升上市公司分紅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重點針對有能力分紅但長期不分紅或者分紅比例偏低的公司。需要指出的是,ST不是退市風險警示(*ST),主要是為了提示投資者關注公司的風險。公司如僅因此原因被ST,并不會導致退市;滿足一定條件后,就可以申請撤銷ST。規則設置充分考慮了科創板和創業板企業研發投入大,部分企業仍處行業發展早期的特點。對于研發強度大(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研發投入占累計營業收入15%以上)或研發投入大(三年累計在3億元以上)的企業,即使分紅未達到上述條件的,也不會被實施ST。以2020-2022年度數據測算,滬深兩市可能觸及該標準的公司數量僅80多家。
證監會就上市公司分紅
和退市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對于本次證監會發布的《關于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證券交易所同步發布了修訂后的股票上市規則,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本次退市指標調整旨在加大力度出清“僵尸空殼”、“害群之馬”。在標準設置、過渡期安排等方面均做了穩妥安排,短期內不會對市場造成沖擊。根據測算,滬深兩市明年適用組合財務指標觸及退市的公司家數預計在30家左右;明年可能觸及該指標并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約100家,這些公司還有超過一年半時間來改善經營、提高質量,2025年底仍然未達標準,才會退市。市值指標方面,滬深兩市當前僅4家主板公司市值低于5億元,科創板、創業板暫無公司接近3億元市值退市指標。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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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合規專業委員會負責人。刑法學博士,研究員,原司法部預防犯罪研究所預防室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區律協副會長,全國律協刑委會委員,北京市律協行業規則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司法分會副秘書長;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聘為“控告申訴檢察專家咨詢庫”專家。主要從事刑事訴訟以及刑事風控與合規業務,代理刑事案件幾百起,其中在全國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幾十起,為多名原省(部)級領導、多家金融機構、上市公司提供刑事辯護、刑民(行)交叉以及刑事風控與合規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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