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問答
2021年5月
海大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人事管理
海大學院協助出版
排版設計:羅陽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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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
SPRING
05
2021辛丑牛年
MAY
05
2021辛丑牛年
MAY
二十四節氣
問: 2021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是多少?
答:《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21年1月18 日,國家統計局官網發布《2020年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情況》,公布202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3834 元。
故2021年發生的工傷,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確定為 876680 元( 43834 元×20倍)。
以上也可得出,缺失社保基本保障,一旦發生工傷,企業將面臨極大損失。
05-06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五險一金
問:協議離職領了經濟補償,還能投訴補繳社會保險費嗎?
答:可以。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
但是,社保問題不只是私權利范疇的問題,還有公權利內容,如果當事人普遍以社保“你情我愿”方式解決問題,直接沖擊的并不只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而可能沖擊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從而造成社保斷層,由此帶來的系列問題難以彌補,最終造成社會生活的負擔。
因此,協商私了社保問題,后續本人反悔再去投訴,大概率依然會被判定為需要重新補繳。
05-07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公司“違法”辭退員工并未提前通知,是不是除了解除勞動合同的的經濟補償、代通知金外,還要給2倍的賠償金?
答:在“違法”解除的情況下,此類最極端情況,公司也只需要支付2N的經濟賠償金,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和代通知金。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賠償金不能重復主張。
但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如單位違法解除,員工可以選擇要求支付賠償金也可以選擇要求恢復勞動關系。如果最后被判定為恢復勞動關系,公司將非常被動,所以說,“違法辭退”法律風險依然較大。
05-08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員工在公司的工齡17年,現在要做協商離職,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計算17個月還是說經濟補償金有12年的上限?
答:要看該員工的月工資數額。如果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如果沒有超過,則可按17年的年限去計算。
05-10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員工從公司離職后一個月又重新入職,他
在本單位的工齡是否應該重新計算?
答:勞動者在單位的工齡計算是需要計算連續工齡的,該員工已經離職一個月后再重新入職,其工齡已經中斷,所以不能在連續計算。
05-11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未婚先孕的能休產檢假、流產假、產假等法定假嗎?
答:違反計生政策的,均不享受產檢假等工資待遇,但是可以給予休假,按照事假處理。
05-12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考勤工時
問: 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不給員工,所存在的風險大嗎?
答:要把員工的那份勞動合同給員工,也沒必要不給員工。同時要確保,公司保管那份已填寫完整。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05-13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為方便外聯或客戶支持,可以通過給外聯單位或客戶的“人員”,以工資方式支付公關費或市場費用嗎?可以幫客戶或經銷商親屬代買社保嗎?
答:絕對不可以。
給外聯單位或客戶的“人員”發工資是典型的 “掛人頭”,法律風險及后果對公司極為不利:有可能被認定為存在勞動關系,一旦出現糾紛,百口難辯,同時影響公司編制、人事數據的真實性,人事行政部將背負起沉重管理壓力。購買社保的前提是有勞動關系,給客戶人員購買社保,即使費用自付,也將大概率形成用工關系,一旦產生糾紛,必定陷入糾纏,同時也會引起勞動監察,將被認定為騙保,后果嚴重。
05-14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薪酬福利
問:員工在入職體檢檢查出肺病、神經性耳聾等職業禁忌癥癥狀,但部門很缺人,新崗位也無任何職業禁忌要求,本人也愿意簽訂免責協議,此類操作可以嗎?
答:針對職業病或職業禁忌的免責協議是無效的。同時,即使協議有效,成功免責了也做不到免去醫療期。 一旦放由帶病入職,面對的都將是后續無窮的麻煩和困擾。
05-15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試用期員工,辭退需要提前3天通知嗎?當天辭退需要賠償嗎?
答:試用期內辭退員工不需要提前三天通知。
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是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但用人單位應當有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沒有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辭退的,屬于違法辭退,用人單位大概率需要支付員工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
05-17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如果勞動合同簽一年,格式合同約定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違法約定,視為無試用期,對嗎?
答:屬于違法約定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公司與勞動者簽訂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05-18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員工下班途中自己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摔傷的算不算工傷?
答:不屬于。因為不是交通事故,也不是非本人主要責任,所以自己騎車摔傷自己的行為大概率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05-19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五險一金
問:員工拒絕在處罰通知書上簽字,進行公告欄和微信群通告有效嗎?
答:可以通過郵箱、微信、短信發給員工,并將紙質的處罰通知書通過EMS發給員工,也可當面送達現場錄音錄像,這是都是有效的送達方式。
05-20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員工合同到期續簽,對薪資不滿意,不接受續簽,又不辭職。可以怎么處理?
答: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雙方勞動關系解除,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可直接與員工辦理離職手續。
05-21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公司的重要制度及《員工手冊》等的發布,除了民主程序問題,還應公示宣貫,更要注重學習簽收,有什么好的呈現方式給員工呢?
答:公司的員工手冊可以以多種形式呈現給員工,如通過公示欄、郵件、現場培訓等方式均可,注意:非紙質的員工手冊效率會有一定瑕疵。
要求:各公司應采用以書面形式將制度及《員工手冊》等重要規范文件呈現給員工,并保留好學習簽收證據,如制作簽收頁、閱讀記錄表格附表,考試答題試卷等。
05-22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試用期員工表現不好怎么解除?
答:員工試用期表現不佳,一般有兩個解除通道,一是以不勝任為由解除,一是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的解除。公司可以可根據實際的情況來決定具體按照哪種情況操作。
1.不勝任解除
首先,公司應設有試用期考核,明確過崗位職責和量化的考核要求,并能夠結合員工的實際表現得出員工考核不合格。其次,公司應對不勝任的員工進行培訓或者調崗,如員工在培訓或者調崗后仍不勝任的,才可以解除。此時解除情形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或者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并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2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
很多人常常把不勝任解除和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解除混淆起來,認為只要試用期不勝任(考核不合格)就可以按照不符合錄用條件來解除。其實不然,除了按照前述得出員工考核不合格的結論之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應事先通過規章制度或者勞動合同明確過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屬于不符合錄用條件,并能證明員工知曉該錄用條件,如簽收記錄,兩者結合在一起才可解除,缺一不可。
按照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公司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05-24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答:一年。因此推導,從管理上而言,員工入職滿2年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風險,基本就不存在了。見下示意圖。
? ? ?不論懂得任何技術技巧,各單位都需注意,入職即簽勞動合同、買社保,是基本和底線的工作原則。
05-24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知識點: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問: 有一員工勞動合同未到期,但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像這種情況是否可以直接讓其辦理離職手續?還需要給予補償嗎?
答:可以。
員工在合同存續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應發出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告知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達到退休年齡,公司依法終止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確因工作需要要繼續用工的,必須簽署《返聘協議》。
05-26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未經人社部門審批,公司可否直接與員工約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答:不能,約定了也無事實上的法律效果。
? ?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作制,有嚴格的適用主體和適用程序要求。只有符合規定的特殊崗位勞動者,并經過人社部門正式批復,實行特殊工時才能真正有效。
? ? 集團對特殊工時管理的導向要求是,不定時工時制:管理人員、營銷人員;綜合計算工時制:生產人員。
05-27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考勤工時
問:與普通員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是否有效?
答:與非核心高管人員簽署競業限制協議是嚴重錯誤的!
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用工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以及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非適用的員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是無效的,且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并不是無償的,簽訂之后公司需要向離職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最長2年),普遍簽訂競業協議的做法會增加企業的經濟負擔和法律責任。
同時,競業限制期限、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支付標準及支付時間、競業限制啟動及解除條件都有嚴格的支付標準及時間要求,操作上也比較復雜,一旦操作不當反而得不償失。
如有相關疑問,請及時與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咨詢溝通。
05-28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勞動法規
問: 員工之間的借款可以約定互相約定從工資中返還嗎?
答:不可以。
員工之間的借款屬于私人行為,即使自行約定從借款人工資中扣除返還,也對公司沒有任何效力。
按照勞動監察法律規定,無法定理由是不可以扣減勞動者工資的,如果借款發生在境外,更是需要考慮是否適用中國法律相關規定。
關于工資中扣除的內容,以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為例: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從勞動者工資中代扣下列款項:
(一)勞動者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二)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三)人民法院判決、裁定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約定應當代扣的其他款項。
05-29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薪酬福利
問:病假超過多少天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答: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 ?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 ? 實務操作中,對于長期病假人員,多數通過協商進行勞動關系解除處理。
05-31
2021辛丑牛年
NOVEMBER
考勤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