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駿法稅資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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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
申駿法稅
2021年1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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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 錄
- 全國: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
- 全國:關于納稅信用評價與修復有關事項的公告
新法速遞
2021年11月
申駿法稅
- 國新辦舉行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政策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
- 彰顯稅法公平 專家學者解讀查處網絡主播偷逃稅案件(來源:新華社)
- 12366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首家稅收服務站進駐臨港新片區
- 全國:關于北京證券交易所稅收政策適用問題的公告
- 全國:關于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
- 上海:關于繼續執行本市增值稅起征點有關規定的通知
熱點問題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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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造消費者訂單享受跨境網購稅收優惠,法院以走私罪判決
精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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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發布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
【發布日期】2020-10-29
【生效日期】2020-11-01
【主要內容】
1.本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制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企業(以下稱制造業中型企業)和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企業(以下稱制造業小微企業)。
銷售額是指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
2.本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年銷售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銷售額確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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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業,按照首個申報期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3.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繳納)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
4.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后,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3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緩繳的稅費。
5.納稅人不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騙取享受緩稅政策的,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處理。
6.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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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關于納稅信用評價與修復有關事項的公告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1號
【發布日期】2020-11-15
【生效日期】2021-01-01
【主要內容】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
1)破產企業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并糾正相關納稅信用失信行為的。
2)因確定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的納稅人,失信主體信息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請前連續12個月沒有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行為記錄的。
3)由納稅信用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納稅信用關聯評價為D級的納稅人,申請前連續6個月沒有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行為記錄的。
4)因其他失信行為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的納稅人,已糾正納稅信用失信行為、履行稅收法律責任,申請前連續12個月沒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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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納稅信用失信行為記錄的。
5)因上一年度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本年度納稅信用保留為D級的納稅人,已糾正納稅信用失信行為、履行稅收法律責任或失信主體信息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請前連續12個月沒有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行為記錄的。
2.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修復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37號)所列條件的納稅人,其納稅信用級別及失信行為的修復仍從其規定。
3.符合本公告所列條件的納稅人,可填寫《納稅信用修復申請表》,對當前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稅務機關核實納稅人納稅信用狀況,按照《納稅信用修復范圍及標準》調整相應納稅信用評價指標狀態,根據納稅信用評價相關規定,重新評價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級別。
申請破產重整企業納稅信用修復的,應同步提供人民法院批準的重整計劃或認可的和解協議,其破產重整前發生的相關失信行為,可按照《納稅信用修復范圍及標準》中破產重整企業適用的修復標準開展修復。
4.自2021年度納稅信用評價起,稅務機關按照“首違不罰”相關規定對納稅人不予行政處罰的,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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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關于北京證券交易所稅收政策適用問題的公告
【發布單位】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3號
【發布日期】2020-11-14
【生效日期】2020-11-14
【主要內容】新三板精選層公司轉為北交所上市公司,以及創新層掛牌公司通過公開發行股票進入北交所上市后,投資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相關政策,暫按照現行新三板適用的稅收規定執行。涉及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相關政策,按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 上海:全國:關于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發布文號】國辦發〔2021〕45號
【發布日期】2020-11-22
【生效日期】2020-11-22
【主要內容】深入落實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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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征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等稅收優惠政策。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按規定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研究適時出臺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續政策。持續清理規范涉企收費,確保政策紅利落地。
? 上海:上海:關于繼續執行本市增值稅起征點有關規定的通知
【發布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發布文號】滬財發〔2021〕7號
【發布日期】2020-11-02
【生效日期】2020-11-01
【主要內容】根據《上海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經對《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關于本市增值稅起征點的通知》(滬財稅〔2016〕77號)進行評估后,有關本市增值稅起征點的規定需繼續執行,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1.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0元。
2.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20000元。
3.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500元。
4.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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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關于本市增值稅起征點的通知》(滬財稅〔2016〕77號)相應廢止。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增值稅起征點,按照《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繼續執行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后本市增值稅起征點有關規定的通知》(滬財發〔2021〕2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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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新辦舉行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政策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
11月5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落實稅費優惠政策支持工業經濟平穩運行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等情況。國家稅務總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道樹,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黃運和收入規劃核算司司長蔡自力、國際稅務司司長蒙玉英出席吹風會并回答記者提問。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道樹介紹,總體來看,今年以來國家推出的稅費措施體現了鮮明的政策導向,主要體現在“四個聚焦”上:一是聚焦支持工業經濟平穩運行。比如,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煤電和供熱企業實行“減、退、緩”稅措施等,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提振工業經濟運行。二是聚焦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比如,除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稅費優惠措施外,繼續實施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由3%降至1%的政策,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原有優惠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通過這些措施,助力面廣量大的中小微企業渡難關、增后勁、保就業。三是聚焦支持科技創新。比如將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至100%,同時允許企業提前享受前三季度加計扣除政策優惠,進一步降低企業研發成本,增強科技創新的活力和動能。四是聚焦支持外商投資。今年出臺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外資企業同樣可以依法享受。同時還繼續實行外資企業利潤再投資
熱點問題
遞延納稅等專門優惠政策,服務擴大對外開放,增強外商在華投資信心。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道樹就稅務部門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階段性稅收緩繳問題的具體落實、本年度前三季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的政策效應,國家稅務總局收入規劃核算司司長蔡自力就小微企業稅費優惠政策整體享受情況及成效、稅務部門采取措施幫助煤電企業和供熱企業紓困解難情況,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蒙玉英就支持外商投資稅費政策落實情況等問題作出了詳細解答。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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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顯稅法公平 專家學者解讀查處網絡主播偷逃稅案件(來源:新華社)
1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稅務部門公布了擬對網絡主播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稅的處罰結果。二人因偷逃稅款,將被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分別計6555.31萬元和2767.25萬元。
據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設立多家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將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稅,將被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以偷稅金額1倍的罰款。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在本案中,稅務部門查實當事人偷逃個人所得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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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稅收法律法規,依法進行處理,體現了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與此同時,稅務部門考慮到當事人在稅務稽查立案后較為配合,在案情查實前主動補繳部分稅款,具有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等情節,依法對二人作出擬處偷稅金額1倍罰款的決定,體現了法律的公正性和適當性,對于網絡直播等新興業態規范發展將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網絡直播不能成為稅收“灰色地帶”。專家認為,此次稅務部門依法依規對網絡主播稅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并非對平臺經濟進行“打擊”,而是通過規范監管,推動網絡直播行業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下健康、持續發展。
“近年來,直播帶貨等網紅經濟快速興起,伴隨其市場規模不斷擴張、從業群體日益龐大,網紅經濟中復雜的業務形態、盈利模式、勞務關系等,給行業監管帶來考驗。”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認為,此次稅務部門依法對兩名主播偷逃稅違法行為作出處理,警示網紅等高收入群體在享受新興業態紅利的同時,更要提高依法納稅意識,切實履行法律義務,承擔社會責任。
“直播帶貨等網紅經濟具有高流動性、強虛擬性、高技術性等特點,對政府部門監管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廣東財經大學教授姚鳳民建議,要繼續充分發揮稅收大數據等技術手段,精準查處偷逃稅行為,加速推動稅收征管數字化轉型升級。
江西財經大學副校長李春根認為,網絡直播行業秩序的引導規范亟需全社會、各部門綜合治理,形成合力。要加快構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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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行業—平臺”監管、從業人員自律相結合的良性體系,推動行業在規范中健康發展。
? 12366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首家稅收服務站進駐臨港新片區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發布,在上海市外國投資促進中心、上海臨港新片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與12366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等機構聯合舉辦“聚焦十四五,走進南匯新城”主題推介大會上,國家稅務總局12366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首家稅收服務站在臨港新片區南匯新城正式揭牌。
在各級稅務機關全面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和臨港新片區掛牌成立兩周年之際,12366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在臨港新片區建立精細服務“前哨站”,助力臨港新片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是一次深化稅收共治格局、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更好服務跨境納稅人繳費人的創新實踐。
據介紹,臨港稅收服務站,將主要圍繞稅法宣傳、涉稅咨詢、納稅服務需求響應、意見建議征集等內容,充分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先進技術,全力打造12366稅費服務新模式。以臨港新片區稅費服務需求為導向,強化稅費政策措施精準推送,向全球投資者尤其是自貿區內的中外企業,提供個性化納稅繳費咨詢、宣傳輔導和風險提示提醒等服務,以智慧稅務賦能跨境企業發展。
目前,臨港簽約項目已超過700個,涉及投資額超過43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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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功申報5個市級特色產業園區。臨港新片區成立兩周年之際,被賦予了更大改革自主權、重大改革舉措優先試點、“政策從優”等功能,12366稅收服務新模式的建立將與臨港新片區的發展同頻共振。
12366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副主任朱杰表示:“下一步,將重點聚焦提升中國國際稅收服務熱線智能咨詢服務效能,創新對外合作理念,優化資源配置,在服務跨境經營主體上取得重要進展,以服務臨港新片區的“前哨站”為試點,不斷探索跨境稅收服務可推廣可復制的數字化升級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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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6年3月至2017年8月間,被告單位及被告人在香港攬收進口奶粉,以跨境電商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進口后存放在保稅倉庫。之后組織人員偽造跨境直購進口奶粉訂單、支付單、國內物流運單并向海關推送上述偽造單據,將應當通過一般貿易申報的奶粉化整為零,偽報為個人跨境直購奶粉申報出倉并在境內銷售。經海關關稅部門核定,被告單位及被告人通過上述方式偷逃應繳稅款共計人民幣2621萬余元。
精品案例
?偽造消費者訂單享受跨境網購稅收優惠,法院以走私罪判決
【裁判結果】
廣州中院一審認為,被告單位及被告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走私普通貨物入境,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根據被告單位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被告單位罰金2000萬元,判處被告單位主要負責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
被告單位及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行為人利用跨境電子商貿平臺,通過偽造消費者訂單的方式,將本應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商品申報成稅率更低的個人跨境直購商品,偷逃稅款數額較大的,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故廣東高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米玲玲 合伙人
電話: 15921798347 郵箱: milingling@sunjunlaw.com
劉旭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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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嘉揚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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