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放大招!大拆遷時代來了!
P04/技術部2024年第三季度質控情況說明
P15/《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價格與指數》發布
P20/北京超高層辦公樓造價指標
P34/ 固定總價包干合同結算價款能否調整?
本期導讀
知不足而奮進
望遠山而前行
采集/編輯:恒誠信集團技術部
精益求精/領航未來
技術Online
11
2024
第13期
contents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
九層之臺,起于累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 ? ? ?
? ? ? ?合抱的大樹,生長于細小的萌芽;九層的高臺,筑起于每一堆泥土;千里的遠行,是從腳下第一步開始走出來的。任何事物,都有一個由小到大、從細微到顯著的過程,要想有所成就,除了堅忍的意志和腳踏實地的努力,沒有第二條道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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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2024年11月
總第13期
采集/編輯:恒誠信集團技術部
技術Online
質控簡報速覽
一
質控情況說明
典型問題匯總
工作經驗總結
04
09
11
二
13
15
16
17
18
以信接人,天下信之
行業/政策前沿動態
住建部放大招!大拆遷時代來了!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價格與指數》發布
海南省建設標準定額站關于印發《2023年版海南省建設工程典型案例造價指標》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現行
《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
其他總價措施項目費計取標準和工程量清單計價表的通知
關于發布《湖北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全費用基價表》(2024)等9項定額的通知
數據庫/指標精選
技術/案例經驗分享
三
北京超高層辦公樓造價指標
北京市城市更新工程造價指標
風電項目基本方案千瓦造價標準值
20
28
32
學習園地/造價技巧
五
海南分公司經驗案例精選匯總
工程審計-關于“招投標”問題答疑匯總
高速公路常見計量問題解析
52
55
62
四
固定總價包干合同結算價款能否調整?
某EPC總承包合同稅率變化調整的風險分析
關于防排煙風管材質選擇與驗收、對復合風管的要求
34
44
47
質控簡報速覽
2024年第三季度集團技術部在云平臺以及線下共審核了38個項目,其中重大項目審核13項,其他質控項目25項。具體復審項目情況匯總如下:
Quality control report
——
質控簡報
質控類型 | 項目名稱 | 所屬事業部/分公司 | 項目類型 |
重大項目 | 黃渡500千伏變電站主變增容及配電裝置改造工程(土建) | 上海分公司 | 結算審核 |
中國核建上海科創園建設項目-A(31-03)地塊總包土建 | 上海分公司 | 結算審核 | |
三亞市海棠區(B1-h6-2地塊)安居型商品房項目精裝修工程(13456#樓) | 海南分公司 | 結算審核 | |
濟寧市任城區2016年(南楊莊)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結算 | 國際公司 | 結算審核 | |
魯能城三期(商業)項目JW萬豪公共區域精裝修工程 | 國際公司 | 預算審核 | |
魯能城三期(商業)項目JW萬豪批量客房精裝修工程預算 | 國際公司 | 預算審核 |
質控簡報速覽
重大項目 | 庫爾勒華美勝地酒店項目一期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 | 海南分公司 | 重計量審核 |
準東電廠2X660MW燃煤機組工程EPC總包 | 濟南分公司 | 結算審核 | |
S1濟聊高速聊城西互通立交改擴建工程(SG-1標段) | 濟南分公司 | 結算審核 | |
濟寧市第一糧倉片區城市更新項目一期(EPC)項目 | 國際公司 | 結算審核 | |
石島灣核電廠址海工工程(擴建一期工程)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一標段 | 濟南分公司 | 招標控制價 | |
S1濟聊高速聊城西互通立交改擴建工程(SG-1標段) | 濟南分公司 | 結算審核 | |
三亞東岸04地塊建安總承包工程結算 | 海南分公司 | 結算審核 |
質控簡報速覽
質控簡報
質控類型 | 項目名稱 | 所屬事業部/分公司 | 項目類型 |
其他項目 |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南校區2、3、4號學員公寓維修項目 | 其他分公司 | 結算審核 |
望都縣賈村鎮2024年以工代賑項目 | 結算審核 | ||
淶水縣禁煤區氣代煤項目義安鎮、胡家莊鄉收尾工程燃氣管道安裝工程 | 結算審核 | ||
高陽縣2024年老舊小區主體及配套設施工程改造項目 | 結算審核 | ||
高碑店市第八中學東校區校舍改造項目 | 結算審核 | ||
北京市合成生物制造轉化加速中心裝修改造工程 | 預算評審 | ||
開封大紅門室外雨水管網改造工程 | 結算審核 | ||
豐鎮市大紅門農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安全設施改造升級項目 | 結算審核 | ||
長鑫集電(北京)存儲技術有限公司B13地塊外電源工程 | 結算審核 | ||
大連東港區C05地塊項目冷卻塔供貨及安裝工程 | 結算審核 |
質控簡報速覽
篇幅有限,此處僅列取部分項目
其他項目 | 鞍山東鞍山-公園π入崔家變電站66千伏線路工程-結算審核 | 其他分公司 | 結算審核 |
高碑店市城區雨水管網水毀重建項目 | 預算審核 | ||
高碑店市學校、幼兒園維修項目EPC總承包一標段 | 預算審核 | ||
保定市中茂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場站監控系統改造工程 | 結算審核 | ||
2024年中茂年度維修項目 | 預算審核 | ||
新興66千伏變電站2號主變擴建等兩項工程 | 預算評審 | ||
永旺110千伏變電站輸配電工程征拆及交通導行 | 預算審核 | ||
亦莊南區南街控制價 | 預算審核 |
質控簡報速覽
QUALITY CONTROL REPORT
——
質控情況說明
集團技術部依據各項目的具體實際情況,全面開展項目的復核工作。復審人員依據相關法規、行業準則、國家標準清單或企業清單要求,同時緊密結合各省、各地區特定的定額規定及取費程序,執行復審流程。本季度被審項目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四大方面:一、成果資料的整理工作存在不夠全面的情況,部分關鍵資料缺失,導致整體支撐材料顯得單薄不足;二、報告撰寫中出現了關鍵性表述的錯誤,可能對項目的準確理解和后續執行產生誤導;三、工程量的計算出現偏差,關鍵計算公式錯誤、清單綜合單價不統一,這直接影響了項目造價的精準度;四、違背合同結算原則,易產生審計風險。
質控簡報速覽
“發現問題是貢獻,分析問題是遠見,解決問題才是關鍵”
典型問題匯總
1.出具的成果文件不完整、不仔細,出現部分支撐資料缺失以及重要表格資料未提報的情況。
1.1上報結算成果缺少保險合同和發票、臨時占地畝數統計、開竣工報告、隱蔽驗收記錄、墊付永久征地、拆遷費計取依據等重要支撐資料,成果資料完整性不夠。(案例出處:國際公司)
1.2 海上風電相關工序隱蔽驗收記錄未提供。(案例出處:濟南分公司)
1.3上報結算成果缺少工程一切險以及第三方責任保險的保單資料、臨時占地的過程及審批資料。(案例出處:濟南分公司)
2.出具的成果資料項目概況、工作內容、項目特征等關鍵性表述不一致。
2.1此項目為預算編制,其出具的預算編制報告中,對工程概況的描述包含了木地板、地毯、軟裝及門窗工程等安裝內容。然而,經過仔細核查發現這些內容并不屬于本次精裝施工的實際范圍。這一狀況反映出報告編寫工程師在處理項目信息時存在不嚴謹之處,未能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修改和調整。(案例出處:國際公司)
2.2此項目為預算編制,其中存在部分清單項的特征描述不夠嚴謹的問題。如:在精裝界面劃分中,門套與房間號牌的工作內容僅限于基層部分,而清單項目的特征卻涵蓋了面層做法。(案例出處:國際公司)
質控簡報速覽
3.清單工程量的計算偏差、關鍵計算公式錯誤,清單綜合單價不統一,影響了項目造價的精準度
3.1此項目為招標控制價編制,經核查公區精裝中電梯轎廂的天棚工程量與其地面工程量相差較多,為工程師計算工程量時出現偏差。(案例出處:國際公司)
3.2簽證清單中出現多項“編碼一致,但是單位不統一,單價不統一”的情況。(案例出處:國際公司)
4.違背合同結算原則,易產生審計風險。
4.1此項目為EPC合同,結算時很多簽證實質上都是合同內構成實體內容的配合、拆改工作,已在合同價款內包含,作為簽證出現違背EPC合同原則,且會出現較大的審核風險,建議把此筆費用揉入到合同清單內,項目咨詢人員應著重注意由此帶來的審計風險,做好證據留存。(案例出處:國際公司)
質控簡報速覽
工作經驗總結
1. 重視細節,報告中應杜絕低級錯誤出現;
2. 注重提升專業能力,積極學習,切不可原地踏步;
3. 各事業部/分公司應嚴格執行三級復核制度和考核,明
確二級審核人和三級審核人的審核重點,務必強化二級審
核環節;
4. 各事業部/分公司應重視員工業務培訓,經常組織內部
交流分享會、項目復盤會等,進一步提高整體員工的業務
素質。
“專業源于細節,成功源自專注”
行業/政策前沿動態
Frontier Dynamics
——
行業/政策前沿動態
NO1.住建部放大招!大拆遷時代來了!
NO2.《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價格與指數》發布
NO3.海南省建設標準定額站關于印發《2023年版海南省建設工程典型案例造價指標》的通知
NO4.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現行《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其他總價措施項目費計取標準和工程量清單計價表的通知
NO5.關于發布《湖北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全費用基價表》(2024)等9項定額的通知
行業/政策前沿動態
住建部放大招!大拆遷時代來了!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實增量政策措施要求,進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動符合條件的項目盡快啟動實施。10月17日,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倪虹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提出了“四個取消、四個降低、兩個增加”的政策“組合拳”,其中一個“增加”就是通過貨幣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實施100萬套城中村改造和危舊房改造。本次通知印發后,這項增量政策將加速落地。
一是擴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圍。通知明確,地級城市資金能平衡、征收補償方案成熟的項目,均可納入政策支持范圍。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圍從最初的35個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大城市,進一步擴大到了近30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這些城市符合條件的城中村改造項目均可以獲得政策支持: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適用有關稅費優惠政策,鼓勵商業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供城中村改造貸款等,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 ? ? ? ?11月15日消息,住建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通知,提出:
- 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圍從最初的35個大城市,擴大到近30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
- 新增實施100萬套城中村改造和危舊房改造這項增量政策,將加速落地。
具體如下:
行業/政策前沿動態
二是推進城中村改造貨幣化安置。通知強調,各地要結合當地房地產市場形勢,統籌考慮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從實際出發,穩妥推進城中村改造貨幣化安置,城市危舊房改造可參照執行。通過貨幣化安置等方式實施城中村改造,能夠更好地滿足群眾自主選擇房型、區位等需求,縮短群眾在外過渡時間,讓群眾盡早住上新房;對城市來講,可以消除安全隱患,改善居住環境,完善城市功能;同時,在當前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也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可謂一舉多得。
三是將城中村改造作為城市更新的重要內容有力有序有效推進。當前,我國城市發展已經進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時期,由大規模增量建設轉為存量提質改造和增量結構調整并重,由外延粗放式發展向內涵集約式發展轉變。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內容。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實好城中村改造財稅、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嚴格落實“一項目兩方案”,即每個項目都要制定完備的征收補償方案、資金平衡方案等,這樣既能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又能確保征收工作順利推進、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推動各項支持政策盡快落地見效。這將充分釋放我國新型城鎮化的巨大潛力,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近日,由上海市建筑建材業市場管理總站組織編寫的《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價格與指數》在2024年世界城市日中國主場活動上海主場暨2024城市可持續發展全球大會建筑產業創新發展研討會上發布。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價格與指數》作為長三角區域發布的價格與指數,是構建長三角區域統一大市場、引領資源有效配置、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的有力舉措,將進一步發揮對長三角區域工程造價宏觀決策的指導作用。本書對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造價指標與指數體系進行了規劃,遵循“頂層設計,分級分類”的原則,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標準規范的分類,兼顧新業態、新產業、新質生產力,明確指數體系構成的分級深度和分類層次。
本書主要內容:
1、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要素價格指數
遵循“市場導向,動態更新”的原則,建筑工程要素價格指數的組成及權重分配源自近期市場大數據,充分體現真實性、時效性。
2、長三角區域建設工程要素價格指數
貫徹落實長三角區域一體化國家戰略,展示2019年至2024年長三角三省一市人工、材料、機械租賃等價格與指數,體現了長三角區域建設工程經濟共同圈的行業融合發展。
3、上海市房屋建筑典型工程造價指標及分析
遵循“關注民生,聚焦低碳”的原則,工程造價指標項目樣本選取市場中較有代表性的裝配式保障性住房典型項目和超低能耗建筑工程,兼顧通用性、公益性、創新性,助力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科技推廣。
下一步,市市場管理總站將秉承全局性、系統性思維,持續做好建設工程造價指標指數體系的研究與發布工作,統籌謀劃、有序推進,進一步促進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不斷完善宏觀調節與監管,創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實現“放得活”與“管得住”的雙向奔赴,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譜寫上海城市建設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行業/政策前沿動態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價格與指數》發布
2023-11-07
行業/政策前沿動態
各有關單位:
為了更好引導建筑市場主體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同時也為政府和社會投資提供參考,我站組織編制了《2023年版海南省建設工程典型案例造價指標》,現予以發布。本指標是編審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施工圖預算和工程造價對比分析的參考資料,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向我站反映。
聯系電話:0898-65346894;
電子信箱:zjk_dez@hainan.gov.cn。
附件下載鏈接: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行業動態-通知公告
//zjt.hainan.gov.cn/szjt/detzgg/202410/2cdd66824fc94382ab6af58042174743.shtml?ddtab=true
海南省建設標準定額站 ???
2024年10月8日 ?????
海南省建設標準定額站
關于印發《2023年版海南省建設工程
典型案例造價指標》的通知
瓊建標定〔2024〕3號
行業/政策前沿動態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現行
《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
其他總價措施項目費計取標準和工程量清單計價表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10-22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四川省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價管理辦法》(川建行規〔2024〕15號)的有關要求,現對我省現行《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以下簡稱“2020定額”)的其他總價措施項目費計取標準和工程量清單計價表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一、其他總價措施項目費計取標準
調整“2020定額”其他總價措施項目費計取標準中的取費基礎和費率,如下表所示:
//jst.sc.gov.cn/scjst/otherDocument/2024/10/22/e056f865a04d480da2799250ccfb3215.shtml
二、工程量清單計價表
調整“2020定額”工程量清單計價表中“總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具體調整詳見附件。
三、其他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發出招標文件的招標工程,或依法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非招標工程,按本通知要求執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下載鏈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策文件>
行業/政策前沿動態
關于發布
《湖北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全費用基價表》
(2024)等9項定額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關單位:
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滿足我省建設工程項目的計價需求,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范標準,我廳組織編制了《湖北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全費用基價表》《湖北省通用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全費用基價表》《湖北省建設工程公共專業消耗量定額及全費用基價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全費用基價表》《湖北省園林綠化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全費用基價表》《湖北省海綿城市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全費用基價表》《湖北省裝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全費用基價表》《湖北省裝配式內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全費用基價表》《湖北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2024)等9項定額(以下簡稱“本定額”),經審定通過,現予發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定額是編制工程造價成果文件和企業內部管理及核算的重要參考。
二、本定額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與本定額對應的原定額同時停止使用。2024年12月1日前已進行招投標或已簽訂合同的工程,仍按原約定執行。
三、本定額由湖北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管理總站負責管理和解釋,在執行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反饋。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0月24日
發布時間:2023-10-27
//zjt.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410/t20241025_5387802.shtml
附件下載鏈接: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開>政策>文件庫
行業/政策前沿動態
如何設置按最短距離識別管線?
適用范圍:如管線確定按最短距離計量工程量時,可使用此方法。
注意:必須在管線識別之前設置按最短距離識別,管線識別后就不能修改了。
步驟一:將識別的管線先刪除。(未識別直接執行步驟二)
步驟二:在CAD識別選項中將“電氣管線識別方式”修改為“按最短距離識別管線”,重新識別回路即可。如圖:
備注:一般折線可以按最短距離識別,弧線不支持按最短距離識別。
漲知識
數據庫/指標精選
DATABASE/Selected indicators
——
數據庫/指標精選
(一)北京超高層辦公樓造價指標
建筑面積(㎡) | 47812.81 | 結構類型 | 框架核心筒結構 |
地上建筑面積(㎡) | 44446.16 | 檐高(m) | 125.45 |
地下建筑面積(㎡) | 3366.65 | 層高 | 地下三層5.3+地下二層5.0+地下一層7.05首層4.9m+2-3層4.6m+標準層3.1m+頂層3.1m |
層數(層) | 43 | 地上層數(層) | 40 |
地下層數(層) | 3 | ||
抗震烈度 | 8 | 抗震等級 | 三級 |
基礎埋置深度(m) | 18.05 | 基底面積(m2) | 1111.15 |
交付形式 | 毛坯 | 編制日期 | 2023-12 |
一、工程概況
數據庫/指標精選
二、施工范圍
土(石)方工程 | / | 排水與降水 | / |
樁工程 | / | 地基與支護工程 | / |
主體結構工程 | 1、全部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設備基礎、圈梁、過梁、構造柱等結構工程);2、所有砌筑工程、磚胎膜及洞口封堵等(包含配合其他專業的洞口封堵). |
防水工程 | 屋面防水、地面防水、地下室底板防水、生活泵房、消防泵房、熱交換站、水、暖井防水 |
保溫隔熱工程 | 屋面保溫、采暖與非采暖墻面保溫、地下頂板保溫 | 粗裝修工程 |
1、天棚除面層外施工到位。2、墻面除面層外施工到位。3、細石砼地面,水泥砂漿地面施工到位,其余地面施工至基層。
|
精裝修 | / | 門窗工程 | / |
給排水工程 |
1、包含給水、排水、熱水、雨水系統;
2、均計算至地下車庫外墻皮1.5m處。
|
||
電氣工程 | 1、包括預埋管線和樓棟動力總箱和照明總箱出線至末端設備系統,包括配電箱、電管、電線電纜、橋架、防雷接地的安裝; 2、包含普通及應急照明系統全部和A類應急照明系統的配管、線纜及設備。
|
||
采暖工程 | 1、包含各單體采暖立管、戶內散熱器、采暖管、管井閥門及溫控等施工2、單體計算至室外或者外墻1.5m處。 |
||
消防工程 | 1、包含消防電氣預埋管、接線盒;2、包含消防水專業套管預埋。 | ||
智能化系統 | 僅包含預埋智能化弱電線管、接線盒。 | ||
電梯工程 | / | 通風空調工程 | / |
數據庫/指標精選
?2. 主體建筑主要工程量指標表 | ||||
序號 | 科目名稱 | 單位含量 | 單位 | 面積(計算口徑㎡) |
1 | 地下一次砼 | 1.51 | m3/m2 | 3366.65(地下) |
2 | 地下二次砼 | 0.01 | m3/m2 | 3366.65(地下) |
3 | 地下一次鋼筋 | 166.75 | kg/m2 | 3366.65(地下) |
4 | 地下二次結構鋼筋 | 2.25 | kg/m2 | 3366.65(地下) |
5 | 地下砌筑 | 0.18 | m3/m2 | 3366.65(地下) |
6 | 地下模板 | 2.70 | m2/m2 | 3366.65(地下) |
7 | 地下地面找平 | 0.85 | m2/m2 | 3366.65(地下) |
8 | 地下墻面抹灰 | 1.80 | m2/m2 | 3366.65(地下) |
9 | 地下天棚抹灰 | 0.20 | m2/m2 | 3366.65(地下) |
10 | 地上一次砼 | 0.45 | m3/m2 | 44446.16(地上) |
11 | 地上二次砼 | 0.04 | m3/m2 | 44446.16(地上) |
12 | 地上一次鋼筋 | 65.52 | kg/m2 | 44446.16(地上) |
13 | 地上二次結構鋼筋 | 1.86 | kg/m2 | 44446.16(地上) |
14 | 地上砌筑 | 0.08 | m3/m2 | 44446.16(地上) |
15 | 地上模板 | 2.45 | m2/m2 | 44446.16(地上) |
三、技術指標
數據庫/指標精選
?2. 安裝主要工程量指標表 | ||||
序號 | 科目名稱 | 單位含量 | 單位 | 面積(計算口徑㎡) |
1 | 給水管 | 0.10 | m/m2 | 47812.81(總) |
2 | 排水管 | 0.13 | m/m2 | 47812.81(總) |
3 | 雨水管 | 0.05 | m/m2 | 47812.81(總) |
4 | 熱水管 | 0.29 | m/m2 | 47812.81(總) |
5 | 配電箱/柜 | 0.02 | 臺/m2 | 47812.81(總) |
6 | 電線電纜 | 2.39 | m/m2 | 47812.81(總) |
7 | 線槽橋架 | 0.06 | m/m2 | 47812.81(總) |
8 | 配管 | 0.90 | m/m2 | 47812.81(總) |
9 | 燈具 | 0.24 | 個/m2 | 47812.81(總) |
10 | 開關插座 | 0.34 | 個/m2 | 47812.81(總) |
11 | 采暖管 | 0.77 | m/m2 | 47812.81(總) |
12 | 消防電管 | 0.46 | m/m2 | 47812.81(總) |
13 | 預埋線管 | 0.42 | m/m2 | 47812.81(總) |
16 | 地上地面找平 | 0.31 | m2/m2 | 44446.16(地上) |
17 | 地上墻面抹灰 | 1.64 | m2/m2 | 44446.16(地上) |
18 | 地上天棚抹灰 | 0.08 | m2/m2 | 44446.16(地上) |
19 | 地上外墻抹灰 | 0.95 | m2/m2 | 44446.16(地上) |
20 | 屋面找平 | 1.01 | m2/m2 | 1111.15(基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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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頁
序號 | 科目名稱 | 單位造價(元/㎡) | 占造價比例(%) | 計算口徑(建筑面積㎡) |
1 | 主體建筑工程費 | 1549.10 | 77.60 | 47812.81 |
2 | 主體安裝工程費 | 447.11 | 22.40 | 47812.81 |
合計 | 1996.21 |
四、經濟指標
2.主體建筑工程造價費用指標明細表 | |||||
序號 | 部位 | 科目名稱 | 單位造價(元/㎡) | 占造價比例(%) | 計算口徑(建筑面積㎡) |
1 | 地下結構工程 | 地下混凝土工程 | 61.49 | 3.97 | 47812.81 |
2 | 地下鋼筋工程 | 63.02 | 4.07 | 47812.81 | |
3 | 地下建筑工程 | 地下砌筑工程 | 10.44 | 0.67 | 47812.81 |
4 | 地下防水工程 | 6.67 | 0.43 | 47812.81 | |
5 | 地下保溫工程 | 1.76 | 0.11 | 47812.81 | |
6 | 地下粗裝修工程 | 地下地面工程 | 2.97 | 0.19 | 47812.81 |
7 | 地下內墻面工程 | 3.50 | 0.23 | 47812.81 | |
8 | 地下天棚工程 | 0.25 | 0.02 | 47812.81 | |
9 | 地上結構工程 | 地上混凝士工程 | 249.15 | 16.08 | 47812.81 |
10 | 地上鋼筋工程 | 333.36 | 21.52 | 47812.81 | |
11 | 地上建筑工程 | 地上砌筑工程 | 33.32 | 2.15 | 47812.81 |
12 | 地上防水工程 | 4.14 | 0.27 | 47812.81 | |
13 | 地上保溫工程 | 6.34 | 0.41 | 47812.81 | |
14 | 地上粗裝修工程 | 地上地面工程 | 12.58 | 0.81 | 4781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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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地上粗裝修工程 | 地上內墻面工程 | 41.69 | 2.69 | 47812.81 |
16 | 地上天棚工程 | 1.29 | 0.08 | 47812.81 | |
17 | 地上外墻抹灰工程 | 38.73 | 2.50 | 47812.81 | |
18 | 屋面工程 | 屋面找平、找坡層 | 2.72 | 0.18 | 47812.81 |
19 | 屋面防水工程 | 3.64 | 0.23 | 47812.81 | |
20 | 屋面保溫工程 | 1.34 | 0.09 | 47812.81 | |
21 | 措施費 | 模板工程 | 223.07 | 14.40 | 47812.81 |
22 | 內外腳手架工程 | 37.88 | 2.45 | 47812.81 | |
23 | 其他措施費 | 143.24 | 9.25 | 47812.81 | |
24 | 建筑工程費其他項 | 建筑工程費其他項 | 30.76 | 1.99 | 47812.81 |
25 | 規費 | 規費 | 82.26 | 5.31 | 47812.81 |
26 | 稅金 | 稅金 | 127.91 | 8.26 | 47812.81 |
2.主體安裝工程造價費用指標明細表 | |||||
序號 | 部位 | 科目名稱 | 單位造價(元/㎡) | 占造價比例(%) | 計算口徑(建筑面積㎡) |
1 | 給排水工程 | 給水系統 | 17.14 | 3.83 | 47812.81 |
2 | 排水系統 | 26.63 | 5.96 | 47812.81 | |
3 | 熱水系統 | 14.73 | 3.29 | 47812.81 | |
4 | 雨水系統 | 4.86 | 1.09 | 47812.81 | |
5 | 措施費 | 5.09 | 1.14 | 47812.81 | |
6 | 規費 | 2.90 | 0.65 | 47812.81 | |
7 | 稅金 | 6.42 | 5.02 | 47812.81 | |
給排水工程(合計) | 77.77 | 17.39 | 4781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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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表 | |||||
1 | 電氣工程 | 動力系統 | 60.02 | 13.42 | 47812.81 |
2 | 照明系統 | 103.74 | 23.20 | 47812.81 | |
3 | 防雷接地 | 10.22 | 2.29 | 47812.81 | |
4 | 措施費 | 11.87 | 2.65 | 47812.81 | |
5 | 規費 | 7.13 | 1.59 | 47812.81 | |
6 | 稅金 | 17.37 | 13.58 | 47812.81 | |
電氣工程(合計) | 210.34 | 47.04 | 47812.81 | ||
1 | 采暖工程 | 采暖工程 | 104.43 | 23.36 | 47812.81 |
2 | 措施項目費 | 3.69 | 0.83 | 47812.81 | |
3 | 規費 | 2.27 | 0.51 | 47812.81 | |
4 | 稅金 | 9.93 | 7.77 | 47812.81 | |
采暖工程(合計) | 47812.81 | ||||
1 | 消防工程 | 消防預埋 | 20.15 | 4.51 | 47812.81 |
2 | 措施項目費 | 2.29 | 0.51 | 47812.81 | |
3 | 規費 | 1.41 | 0.32 | 47812.81 | |
4 | 稅金 | 2.15 | 1.68 | 47812.81 | |
消防工程(合計) | 25.99 | 5.81 | 4781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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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表 | |||||
1 | 智能化工程 | 弱電預埋 | 9.62 | 2.15 | 47812.81 |
2 | 措施費 | 1.26 | 0.28 | 47812.81 | |
3 | 規費 | 0.76 | 0.17 | 47812.81 | |
4 | 稅金 | 1.05 | 0.82 | 47812.81 | |
智能化工程(合計) | 12.69 | 2.84 | 4781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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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市城市更新工程造價指標
——老舊小區樓內上下水管線改造工程
編制說明
? ? ? 一、《北京市城市更新工程造價指標——老舊小區樓內上下水管線改造工程》(以下簡稱本指標)主要適用于我市老舊小區多層、高層住宅樓內共用上下水管線改造,可作為投資控制的參考。
? ? ? 二、本指標所采集市場工程數據符合國家現行設計規范、施工及驗收規范、技術操作規程、質量評定標準、產品標準、安全操作規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和計算規范等規范標準。
? ? ? 三、本指標包括多層和高層住宅兩部分,為建筑安裝工程造價指標。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以及綜合費用(包括相應措施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不包括工程建設其他費。
? ? ? 四、本指標的人工、材料、機械等價格按照2024 年6月《北京工程造價信息》的工程造價信息價確定,造價信息中未包括的材料價格參照同期市場價。
? ? ? 五、本指標的改造范圍包括樓內上下水管道拆除安裝及室內裝飾裝修拆除及恢復,包括:干管、立管,至用戶水表前,首層下水管道改為單排;衛生間地面按全部恢復考慮,廚房地面按滿足管道施工工作面恢復考慮。
? ? ? 六、本指標未考慮為小區居民集中提供臨時衛生間、臨時洗浴及生活用水等措施費用及擾民民擾因素。
? ? ? 七、多層住宅指標按地上 6 層無地下室、無底商編制,如出現有地下室或首層有底商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 ? ? 八、本指標依據典型工程編制,其中室內裝飾裝修拆除及恢復工程單方造價按照衛生間、廚房的裝修拆除恢復使用面積計算。該指標單方造價與每戶衛生間、廚房拆除恢復使用面積有較大的關聯-3-性。在室內裝飾裝修拆除范圍及恢復標準相同時,每戶衛生間、廚房拆除恢復使用面積越大則單方造價越低,相關單位在使用時應結合改造項目實際情況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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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九、本指標將替換《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技術經濟指標》(2017) 安裝工程中多層住宅給排水系統改造工程和高層住宅給排水系統改造工程指標。
? ? ?十、本指標將按照每半年一次發布動態指標或動態調整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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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風電項目基本方案千瓦造價標準值
一、陸上風電 | ||||||||
序號 | 地形 | 單位 |
50MW (分散式)
|
50MW | 100MW | 200MW | 500MW | 1000MW |
1 | 平原 | 元/KW | 5076 | 4524 | 4341 | 4201 | 4121 | 4080 |
2 | 山地 | 元/KW | 5027 | 4838 | 4532 | 4370 | ---- | |
3 | 復雜山地 | 元/KW | ---- | 5419 | 5203 | 4912 | 4795 | ---- |
二、海上風電 | |||||
序號 | 區域 | 單位 | 300MW | 500MW | 1000MW |
1 | 遼寧、山東 河北 | 元/KW | 10977 | 9981 | 9399 |
2 | 江蘇、浙江 | 元/KW | 11052 | 10044 | 9455 |
3 | 福建、粵東 | 元/KW | 12132 | 11049 | 10393 |
4 | 粵西、廣西 海南 | 元/KW | 11490 | 10461 | 9836 |
說明:
1.基本方案千瓦造價標準值以基本方案造價為基礎,電站裝機規模與表中數據不同時,陸上風電:分散式風電(平原與山地)以50MW標準值為準;集中式風電裝機規模低于50MW的以50MW標準值為準,高于1000MW的以1000MW標準值為準,其他裝機規模利用線性插值法按比例調整。海上風電:裝機規模低于300MW的以300MW標準值為準。
2.設備購置費由設備出廠價、運雜費、運輸保險費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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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陸上風電項目主要設備價格表 | |||
序號 | 設備類別 | 單位 | 價格(含稅) |
1 | 箱式變電站 | 元/kVA | 100 |
2 | 主變壓器110kV 50MVA | 萬元/臺 | 200 |
3 | 主變壓器110kV 100MVA | 萬元/臺 | 350 |
4 | 主變壓器220kV 100MVA | 萬元/臺 | 580 |
5 | 主變壓器220kV 170MVA | 萬元/臺 | 750 |
6 | 高壓開關柜 | 萬元/臺 | 18 |
7 | 無功補償裝置 | 元/kVAR | 50 |
四、海上風電項目主要設備價格表 | |||
序號 | 設備類別 | 單位 | 價格(含稅) |
1 | 66kV海底電纜3x95mm2+2x36芯光纖 | 萬元/km | 110 |
2 | 66kV海底電纜3x150mm2+2x36芯光纖 | 萬元/km | 135 |
3 | 66kV海底電纜3x240mm2+2x36芯光纖 | 萬元/km | 165 |
4 | 66kV海底電纜3x400mm2+2x36芯光纖 | 萬元/km | 245 |
5 | 66kV海底電纜3x500mm2+2x36芯光纖 | 萬元/km | 285 |
6 | 220kV海底電纜127/220kV,XLPE絕緣,光電復合,鋼絲鎧裝,3x500mm2+2x48 芯光纖 | 萬元/km | 480 |
7 | 220kV海底電纜127/220kV,XLPE絕緣,光電復合,鋼絲鎧裝,3x800mm2+2x48 芯光纖 | 萬元/km | 580 |
8 | 500kV海底電纜XLPE絕緣,光電復合,鋼絲鎧裝3x800mm2+2xSM48C | 萬元/km | 1250 |
9 | 220kV主變壓器(海上)160MVA | 萬元/臺 | 970 |
10 | 220kV主變壓器(海上)270MVA | 萬元/臺 | 1450 |
11 | 220kV主變壓器(海上)550MVA | 萬元/臺 | 3000 |
技術/案例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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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總價包干合同結算價款能否調整?
? ? ? ?固定價合同俗稱“包死價合同”“一口價”“包干價”,包括總價包干和平方米包干等形式,具體是指承包人在完成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工程量以及為完成該工程而實施的全部工作范圍內,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不作任何調整。
? ? ? ? 對此,《2020年建工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 ? ?實踐中,因工程發生變更、人工、材料、設備、機械在施工期間或者工期延誤期間發生漲價等情況,是按照合同約定的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還是據實結算,亦即能否調整合同價款。從公平原則和利益平衡角度講,不宜一概而論,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工程發生變更時,能否調整合同約定的固定價?
? ? ? ?工程變更主要包括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額外的工作、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轉由他人實施的工作除外、改變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質量標準或其他特性、改變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和尺寸、改變工程的時間安排或實施順序。
? ? ? ? 工程變更會導致工程量或者工程質量發生變化。工程量的變化屬于“量”的增減,實踐中常見情形主要是合同內工程量增減和合同外工程量增加。
? ? ? ? 對于合同內工程量的增減,如果是工程子項目施工工藝發生變化導致的工程量增減,一般不影響工程價款;如果是因設計變更、增加或者取消某子項目導致的工程量增減,則影響工程價款。
吉林省建筑業協會法律保障服務中心主任?劉懷偉
吉林省建筑業協會法律保障服務中心律師?王思明
技術/案例經驗分享
? ? ? ?對于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已超出了固定總價的范圍,必然影響工程價款。工程質量的變化屬于“質”的變化,包括質量標準的提升和降低,質量提升意味著承包人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和辛勞,需要在工程建設中投入更大成本,質量降低意味著承包人投入的成本減少。
? ? ? ?當工程量或者工程質量發生變化而影響工程價款時,如果繼續適用合同約定的固定價結算,可能顯失公平,會造成承、發包雙方利益嚴重失衡。
? ? ? ? 此種情況下,法院對當事人調整合同價款的請求多予以支持。
? ? ?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浙法民一〔2012〕3號)第十二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固定總價包干方式,當事人以實際工程量存在增減為由要求調整的,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總價包干范圍明確的,可相應調整工程價款;總價包干范圍約定不明的,主張調整的當事人應承擔舉證責任。”
? ? ?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會議紀要》(2013年9月1日發布)第32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中當事人約定按包干價結算,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范圍完工后,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結算工程款。因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變化或質量標準變化,當事人要求對工程量增加或減少部分據實結算的,應予支持。”
技術/案例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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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審理指南》(冀高法〔2018〕44號)第11條規定:“合同約定固定價款的,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變更的,承包人能夠證明工程變更增加的工程量不屬于合同約定包干價范圍之內的,有約定的,按約定結算工程價款,沒有約定的,可以參照合同約定標準對工程量增減部分予以單獨結算,無法參照約定標準結算可以參照施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主張調整的當事人對合同約定的施工具體范圍、實際工程量增減的原因、數量等事實負有舉證責任。”
? ?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2020年11月4日發布)第4條規定:“合同約定按照固定總價結算工程價款,實際施工未超出約定施工范圍的,應當適用固定價結算。當事人主張施工范圍增減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對增減的工程量進行結算;(2)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參照合同約定標準對工程量增減部分予以單獨結算,無法參照約定標準結算的,可以參照施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
? ?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2020年12月10日發布)第2條規定:“合同約定固定價款的,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變更的,承包人能夠證明工程變更增加的工程量不屬于合同約定包干價范圍之內的,有約定的,按約定結算工程價款;沒有約定的,可以參照合同約定標準對工程量增減部分予以單獨結算;無法參照約定標準結算的,可以參照施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
? ?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2022年12月28日發布)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在合同約定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內,按照合同約定執行,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工程造價進行鑒定并依據鑒定結論結算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請求對工程價款予以調整的,如果合同對工程價款調整的計算方法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合同約定標準對變更部分予以結算,無法參照合同約定結算可以參照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涉及新材料、新工藝等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中沒有規定的項目,可根據市場行情據實結算。”
? ? ? ?對變更部分價款的結算,首先要區分未發生變化與發生變化的工程量和工程質量,對合同包干范圍內的工程量和工程質量應按合同約定的固定價結算。對發生變化的工程量或者工程質量,結算的基本原則是尊重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只要合同對工程量增減或者工程質量變化如何結算有明確具體的約定,根據增減工程的性質、質量標準,如果適用合同約定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不會導致當事人之間利益顯失公平的,那么原則上應按照或者參照合同約定結算變更部分的價款。
? ? ? 具體到結算實務中,如何按照或者參照合同約定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變更部分的價款,《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已有明確規定。
? ? ? ?實踐中,因工程發生重大變更,導致工程量增減或者工程質量標準發生巨大變化,致使難以區分未發生變化與發生變化的工程量和工程質量,此時已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固定價結算價款,也無法按照前述辦法結算變更部分的價款。筆者認為,首先要在同一取費標準下,分別計算出合同約定的工程量和工程質量范圍內的工程價款和實際完成工程的價款,然后確定合同約定的固定價與合同約定的工程量和工程質量范圍內的工程價款的對比比例,再用實際完成工程的價款乘以該比例,即為實際完成工程的結算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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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期間人工、材料、機械費價格大幅上漲,能否對約定不調差的固定價合同調整價款?
? ? ? ?固定價施工合同中如果約定人工、材料、機械費不調差或者風險包干,施工期間人材機價格大幅上漲時,承包人要求調價差,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司法實踐中有兩種觀點:
? ? ?2.1、不支持調差。
? ? ? ?理由是,承、發包雙方是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約定不調差或者風險包干,司法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且人材機的價格波動屬于可以預見的商業風險,不屬于情勢變更,故承包人要求調差沒有依據。
? ? ? 如在(2020)最高法民申5763號成都市浩航勞務有限公司與四川川交路橋有限責任公司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最高院認為,浩航公司與川交公司對案涉工程采取固定價計價標準,并且約定了單價包含了材料、勞務、機械及其他一切風險。原審判決根據上述司法解釋規定,認定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固定價結算工程款,并無不當。浩航公司稱案涉《協作合同》無效,應按市場價格結算工程款的再審理由沒有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 ? ?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
? ? ? ?據原審查明,案涉合同于2010年底已履行完畢,且浩航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在案涉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間,因發生“5.12大地震”導致人工和材料價格大幅上漲,繼續履行合同會產生顯失公平的結果,亦未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合同。故浩航公司關于本案應適用情勢變更原則調增工程款的主張,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在(2018)最高法民終380號中國第十三冶金建設有限公司與陜西黃延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2019)最高法民申1969號浙江大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新余市新王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2019)最高法民申5829號重慶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重慶市榮昌區榮新環保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2020)最高法民申4587號新疆新通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與喀什遠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等案件中,最高院均認為雙方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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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工程單價及風險范圍進行了約定,建筑材料和人工價格上漲不構成情勢變更,承包人要求調整工程價款沒有依據。
? ?2.2、支持調差。
? ? ? 司法審判中主要有兩種理由:
? ? ? ?第一種理由認為,人材機價格大幅上漲,如果超出當事人可預見范圍,已不屬于商業風險,構成情勢變更,應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 ? ?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2022年12月28日發布)第十四條規定:“固定價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鋼材、水泥等對工程造價影響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價格發生重大變化,超出了正常市場風險范圍,合同對建材價格變動風險調整計算方法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調整;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當事人請求調整工程價款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 ? ?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場價格風險防范與控制的指導意見》(京建發〔2021〕270號)第三條規定:“合同對風險范圍和幅度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或者合同有約定但采用固定價包干的,以及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發承包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發承包雙方一方明顯不公平的,發承包雙方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本著誠信、公平的原則,參考以下原則簽訂補充協議,合理分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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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上海市建筑建材業市場管理總站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人材機市場價格波動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滬建市管〔2021〕36號)第五條第三項規定:“合同約定采用固定價格包干,對市場價格波動不作調整的,當人工、材料、施工機械等要素價格變化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勢變更時,雙方根據相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本著誠信、公平的原則,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合理分擔風險。”
? ? ? ?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建筑材料市場價格波動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瓊建定〔2021〕244號)第二條規定:“合同中未設置建筑材料市場價格波動風險條款或約定不明確的,發承包雙方應盡快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約定采用固定價格包干的,當市場價格出現了發承包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異常波動時,雙方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33條規定的情勢變更原則,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如在(2017)最高法民申3108號沈陽公路公司與孫建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最高院認為,《民法通則》第四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予以變更。本案中,當事人在2005年7月簽訂合同時柴油價格每噸550元,到2007年8月施工結束時上漲到每噸1250元,其訂立合同時并不能預見到柴油油價巨幅上漲,以致按照2005年柴油價格計算工程款的計算方式顯失公平,因此一審判決對工程價款的計算考慮了油價上漲因素符合法律規定。
? ? ? ?第二種理由認為,人材機價格大幅上漲,如果繼續履行合同對承包人明顯不公平,承包人將遭受重大損失,應依據公平原則,合理分擔價格上漲風險。
? ? ? 審判實踐中多參照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調差文件的意見或者行業規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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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法發〔2020〕17號)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導致人工、建材等成本大幅上漲,或者使承包方遭受人工費、設備租賃費等損失,繼續履行合同對承包方明顯不公平,承包方請求調整價款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進行調整。”
? ? ?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京高法〔2012〕245號)第12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價結算,在實際履行過程中,鋼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對工程造價影響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價格發生重大變化,超出了正常市場風險的范圍,合同對建材價格變動風險負擔有約定的,原則上依照其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該當事人要求調整工程價款的,可在市場風險范圍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體數額可以委托鑒定機構參照施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處理建材差價問題的意見予以確定。”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市場材料價格波動風險預警的通知》(閩建筑〔2021〕19號)第二條規定:“保障工程項目順利實施。各地近期應加強監測主要建材市場行情,對價格波動較大的水泥等主要建材,必要時增加價格信息發布頻次和預警信息,為建設各方應對價格波動提供參考依據。協調在建項目參建各方按照風險共擔、合理分攤原則,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防范和化解因建材價格異常波動引起的工程質量安全潛在風險。”
? ? ?《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材料價格風險管控的指導意見》【寧建(建)發〔2021〕24號】第一條第4項規定:“施工合同中約定不調整材料價格或約定承包人承擔無限材料價格風險的,合同履行期間,當主要材料價格漲跌幅度過大,繼續履行合同對合同一方顯失公平的,發承包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簽訂主要材料價格調整的補充協議。”如在(2018)最高法民再145號李天明與湖南新華曬北灘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最高院認為,涉案工程施工期間,湖南省水利廳發布的相關文件針對物價上漲導致的水利工程建設人工、材料、設備等價格調整提出了意見……從原審爭議的焦點問題以及查明的事實等問題來看,雙方對工期也不存在爭議。在涉案工程按期完工且鑒定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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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合格的情況下,施工過程中因物價上漲導致的人工、材料價格上漲,依據上述文件規定,應調整合同價格。雖然陽光公司主張不調整工程價款,按照合同約定的固定單價進行結算,但相關文件明確指出,凡建設合同實施期約定不予調整的均應調整。可見,按照合同約定的固定單價進行結算,已經不符合本案的實際情況。
? ? ? ?另外,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人材機價格大幅上漲時,如果發包人已將價差補償給承包人,依據公平原則,承包人應當給分包人補償價差。如在(2017)最高法民申4858號蘇州市雄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與錢雙仕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最高院認為,鑒于在施工過程中,爆破材料漲價是客觀事實,其價格上漲了1倍左右,雄姿公司對此亦未否認,且案涉路段的發包人樅陽縣人民政府實際已將該部分的材料差價補償給雄姿公司。如此情況下,原判決支持錢雙仕、張啟亮主張的爆破材料調差款1214141.32元不屬于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 ? ? ?最高院民一庭在《最高人民法院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一)理解與適用》第二十八條【條文理解】中認為:“適用情勢變更原則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的,一般不宜適用情勢變更原則來調整承包人與發包人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和風險分配。如果出現了導致承包人與發包人之間利益的重大失衡,可以慎重適用公平原則進行調整,使當事人的利益得到平衡。”
? ? ? ?筆者認為,情勢變更與公平原則的裁判路徑,雖然在論證邏輯上不同,但在最終結果上并無實質差別,皆為避免當事人利益嚴重失衡而在契約自由與契約公正之間作出的選擇。無論是哪一種裁判路徑,對當事人的交易秩序和利益影響都很大,需慎用。尤其是公平原則,其作為法律漏洞的填補方式,只有在法律沒有規定且運用其他法律漏洞補充方式仍無法對案件作出處理時,才能適用這一基本原則作為裁判依據,否則會出現“向一般條款逃逸”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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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另外,“當事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固定價格條款,實際上是起著分配風險的作用,由此決定著誰在實際上防御風險和承擔風險。如果不承認這類合同條款的法律效力,那么實際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就很可能是另外一種狀況,實際上的合同當事人也會發生變化。
? ? ?因此,對于當事人雙方來說,利益和風險分配的結果是一樣的。作這樣規定,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限制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發生和蔓延,有利于建立和發展健康的建筑市場秩序(注:出自《最高人民法院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一)理解與適用》第二十八條【條文理解】)。”故在審判中,為防止裁判者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或者單純機械地根據價格漲幅作出判決,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綜合判斷應否調差:
? ? ?首先,要審查承包人調差請求是在施工或者結算過程中提出的,還是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的,運用文義解釋、體系解釋、目的解釋、習慣解釋和誠信解釋等合同解釋方法,探求當事人“真意”,查清承、發包雙方是約定不調差,還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如果是前者,則可能依據前述的情勢變更或者公平原則處理;如果是后者,則可能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和第五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處理。
? ? ? ?其次,要根據投標報價的價格構成和預期利潤率審查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對價是否已經包含在合同價款內,如果已經包含,則調差請求與當事人的締約目的相悖。
? ? ? ?再次,要審查調差金額占整個工程造價的比例,以及人材機價格上漲對承、發包雙方利益的影響程度。如果部分人材機的價格上漲雖然巨大,但是對整個工程造價的漲幅影響并不大,未達到利益嚴重失衡程度,則不宜調差。
? ? ? ?最后,要審查爭議工程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調差文件規定的適用范圍和適用條件,考察同期其他同類工程人材機調差情況,必要時可以征詢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者行業協會專家的意見,確定調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適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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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背景:
(二)某EPC總承包合同稅率變化調整的風險分析
作者:集團技術部 李玉井
(一)承包范圍及合同價款約定
? ? ? ?某EPC項目,2016年簽訂總承包合同,承包范圍為全部勘察、設計、設備和材料采購、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設備監造、調試、驗收、培訓、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過程的總承包。
總承包合同中關于合同價款的約定如下:
?15.1 合同價格
? ? ? 本合同固定總價16.0784億元,除非合同條款中另有規定
? (1) 本工程的付款應以固定總價為基礎,按照合同規定進行調整。
? (2) 承包商根據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發生的各項稅費,應由承包商支付,合同價格不得因上述稅費政策變化而調整;但是第15.2 [因法律改變的調整]款所述情況除外;
? ? ? ? 承包商應按工程進度(或付款進度)向業主提供發票,其中設備費(含運雜費)、設計費為可抵扣的增值稅發票,設備費(含運雜費)在支付到貨款時陸續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15.2 因法律改變的調整
? ? ? ?在合同簽訂后,國家的法律有改變,或對此類法律的司法或政府解釋有改變,對承包商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產生影響時,合同價格應考慮由上述改變造成的任何費用的增減,進行調整。
? ? ? ?在合同有效期內國家及地方的行政法規、政策和行業標準的變更,由承包商承擔因此變更引起的費用或工期的改變,不調整固定價范圍內合同價格(除稅費)和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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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過程中事件及補充協議約定
? ? ? ? 項目實施過程中,增值稅稅率進行了二次調整,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為16%,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由16%調整為13%。由于增值稅率的調整,發承包雙方對增值稅率是否調整存在爭議,并在多次協商后簽訂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針對性約定條款如下:
補充協議條款:
? ? ? ?工程建設期間,歷經2018年和2019年兩次增值稅率調整,雙方依據EPC總承包合同第 15.1款、第 15.2 款約定,經過多次協商,就稅率調整引起的合同含稅價格調整,確定原則如下:
? ? ? ?在合同有效期內,固定價價款不因增值稅稅率變化而調整合同固定總價(含稅),承包商按照履約期現行稅率開具發票。
(三)因增值稅率變化造成的價款差額
? ? ? ?由于差額變化主要集中在設備采購費用上,根據計算,調整和不調整增值稅稅率影響差額在5000萬元左右。
二、風險性分析:
1.補充協議的有效性問題
? ? ? ? 從原合同合同價款的約定15.2條中可以看出,固定價范圍內合同價格“除稅費”外不做調整,也就是約定了稅費可以調整。原合同中合同價格條款為實質性內容的主要條款,且對合同價格調整有明確約定,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對實質性內容的主要條款進行改變是否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中規定的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的問題。能否認為補充協議是有效的存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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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根據民法等價有償原則,增值稅的調整為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調整,開票稅金的減少也導致抵扣額的減少,實質即為增加了價款,從審計角度考慮,如果發包方為央企或者國企單位,則可能會涉及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
三、處理建議:
? ? ? 根據以上分析來看,作為中介咨詢機構在實際處理過程應區分不同角度和角色的不同來處理。
? ? ? ?1.作為造價咨詢(全過程或者結算咨詢)第三方審核機構。由于發承包雙方簽訂了正式的補充協議,雖然改變了原合同的關鍵條款約定,但是仍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故作為造價咨詢方可以依據合同文件、補充協議等相關條款約定按照“有約從約”的原則進行處理是否調整稅率的問題。
? ? ? ?2.作為發包方或發包方上級單位委托的審計服務中介單位(全過程跟蹤審計或結算審計)。應站在審計的角度來看問題,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風險要考慮或者披露:
? ? ? 1)補充協議的有效性問題,是否涉及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 ? ? 2)審查發包方“內部管理規定”,對擅自變更合同中涉及合同范圍、安全、質量、工期、價款支付、結算原則等實質性內容的條款的事項,是否需要履行審批程序的規定。如果有相關的管理規定,應審查補充協議是否履行了審批手續;
? ? ? 3)如果發包方為央企或者國企單位的國有資產投資,則應關注是否會涉及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并向委托方作出風險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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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防排煙風管材質選擇與驗收、對復合風管的要求
2023 年 10 月 11 日下午,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召開建筑防排煙系統設計技術難點專家咨詢會議。會議邀請了應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編制組成員王炯、尹航兩位專家進行答疑。王炯、尹航兩位專家根據規范編制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的,就前期收集的建筑防排煙系統技術疑點、難點問題一一解答。與會人員就建筑防排煙系統設計技術疑點、難點問題進行了充分討論并達成一致意見。現紀要如下:
一、防排煙設計疑點、難點
(一)防煙類
1.建筑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的前室和合用前室應采用何種防煙方式,應根據《消防設施通用規范》(GB55036-2022)第 11.2.1 的規定進行判定。對于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公共建筑,裙房中符合自然通風條件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的前室和合用前室可采用自然通風防煙方式;主體建筑中僅服務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50m 部分且符合自然通風條件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的前室和合用前室,可采用自然通風防煙方式,但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50m 部分與建筑高度大于 50m 部分之間交界處應采用防火分隔措施(防火墻、甲級防火門或特級防火卷簾)。(兩部分樓梯火災時不共用)
2. 電動汽車庫的防火單元的補風管應獨立設置 ,不可在同一防火分區的兩個防火單元之間的防火隔墻上設置防火風口進行間接補風。
3.老年人照料設施和醫院的避難間,其自然通風設施的設置應符合《消防設施通用規范》(GB 55036-2022)第 11.2.4的規定,即避難間應至少有一側外墻具有可開啟外窗,可開啟有效面積應大于或等于該避難間地面面積的 2%,并應大于或等于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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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煙類
1.關于固定窗的設置要求:
(1)《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第 2.2.4條及 2.2.5 條中所述的應急排煙窗及應急排煙排熱設施,即代指《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 51251-2017)相關條文所述的固定窗;
(2)應急排煙窗及應急排煙排熱設施的設置場所、設置部位及功能要求應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第 2.2.4 條及 2.2.5 條的規定,設置面積等其他具體設置要求應符合《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 51251-2017)有關固定窗的相關條款規定;
(3)《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第 2.2.5 條所述的有特殊功能、性能要求,可不在外墻或屋頂設置應急排煙排熱設施的場所,主要指為滿足建筑的實際使用功能要求,不允許設置應急排煙排熱設施的建筑或建筑中的某些區域。例如,具有高潔凈度要求的實驗室、生產車間,具有高傳染性或毒性的生物安全實驗室,有特殊防護要求或有高電磁屏蔽性能要求的場所,有特殊安保要求的金庫和藏品庫等。
2. 自動扶梯區域四周應設置擋煙垂壁,并宜設置排煙設施 。當設置排煙設施確有困難時,自動扶梯區域應無可燃物且無其它使用功能,且自動扶梯區域四周防火卷簾的聯動控制邏輯應確保火災發生時自動扶梯區域內人員的安全疏散。
3.空間凈高不大于 3.0m 的走道或者室內場所,擋 煙垂壁底距地不應小于 2.0m ,當確有困難時, 可采用與消防信號聯動的活動擋煙垂壁 ,且垂壁底距地高度應有利于逃生人員以彎腰低姿快速安全疏散。
4. 當“2022 年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技術問答”相關解釋與《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相關條文有沖突時,應以《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的相關規定為準執行。
5.既有建筑改造不改變使用功能的,應執行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受條件限制確有困難的,應不低于建成時的消防技術標準。具體的建筑改造消防設計要點應根據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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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排煙防火閥應具有在 280℃ 時自行關閉的功能,但僅設置于排煙風機入口處的排煙防火閥需在 280℃ 關閉時聯鎖關閉相應排煙風機、補風機。
7.對于建筑中需要設置排煙系統的場所,當設置氣體滅火系統等在滅火劑釋放前必須關閉通風系統、防護區開口的滅火系統時, 允許將排煙系統改為事故通風系統, 當設置排煙系統(包括自然排煙系統和機械排煙系統)時, 不應采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啟動的方式自動開啟系統排煙 ,以保證滅火系統實施有效滅火。
8.《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2018 版)第 8.5.2.2 條中所述的“建筑面積大于 5000m2的丁類生產車間”,其中的建筑面積指的是建筑中單個車間的面積。
(一)目前市面上防排煙風管產品種類多樣,應如何判定相關產品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會議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判定:1.防排煙風管產品的耐火極限需根據《通風管道耐火試驗方法》(GB/T 17428-2009)進行判定,并同時滿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熱性的要求,需提供相關檢測報告 。
2.防排煙風管產品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需提供相關檢測報告;板材不應含有在高溫下會產生煙氣或釋放有害氣體的EPS聚苯顆粒或木屑等有機物,且根據火災標準溫升曲線, 產品熔點應大于800℃為宜 ,玻璃棉、酚醛板等類型產品在當前技術水平下較難滿足上述要求,不建議采用。
二、防排煙管道的審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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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防排煙風管采用復合風管時,復合板材的覆面層粘貼應牢固,表面平整無破損,內部絕熱材料不得外露。
4.《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 50981-2014)規定當防排煙管道用于高層建筑及9度地區的建筑時,應采用熱鍍鋅鋼板或鋼板制作。 故用于高層建筑及9度地區建筑的復合風管需內外襯鋼板,可不對內外襯鋼板厚度做相對應要求 ,風管整體滿足風壓強度測試即可, 且需廠家提供復合風管滿足抗震要求的抗震檢測報告 ,以確保風管系統具有足夠的牢固性與韌性,進而確保防排煙系統的可靠性與安全性。
(二)如何對施工現場風管實際性能與測試性能的一致性進行確認?
會議認為: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在材料進場時應要求風管的供貨方(即取得型式檢驗合格報告的送檢單位) 對其風管的耐火性能檢測提供相關型式檢驗報告原件,結合型式檢驗報告對應供貨材質進行檢測 ,非金屬及復合材料成品風管還涉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 50981-2014)、《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3-2016)、《非金屬及復合風管》(JG/T 258-2018)、《不燃無機復合板》(GB/T 25970-2010)等標準規定的 抗震、抗老化、受熱時不產生毒性氣體及任何環境下不吸潮、不返鹵的要求,需要廠家提供相關規范要求的檢測報告 。
不燃無機復合風管所形成的復合體或金屬風管外包覆結構復合體,經常采用現場加工方式,需嚴格控制其施工質量,建設單位可要求供貨方(即取得型式檢驗合格報告的送檢單位) 提供與送檢樣品一致的原材料及加工工藝說明,對各類主材、特殊輔材(如“耐火隔熱層”、“高溫膠”等)等材料,生產廠家必須提供其品牌、成分、耐高溫度、厚度、涂刷方式及部位的詳細說明以及安裝工藝流程,由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確認,施工單位嚴格按工藝施工;不燃無機復合風管視為一體化構件,其質量及產品一致性需符合所對應的型式檢驗報告要求。
(三)根據《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3-2016)的有關規定,當夾芯彩鋼板復合材料風管用于排煙系統時,內壁金屬板的厚度應符合表4.2.3-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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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內壁金屬板的厚度大于等于0.75mm)。若用于排煙系統的復合風管本身使用的板材為硬質,內襯不加彩鋼的情況下皆可滿足抗風壓強度要求,其風管內壁金屬板的厚度是否需要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 ? ? 會議認為:《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2016)中所述復合材料風管內壁金屬板的厚度要求是針對采用玻璃纖維等常規質地較柔軟的隔熱材料的雙面彩鋼板復合風管,鋼板厚度主要是為了確保系統的抗風壓強度。故其規定對象并不包含當下采用新工藝制作,且具備高強度的復合成品風管。當廠家提供對應風管系統滿足規范《非金屬及復合風管》JG/T258-2018要求強度的型式檢測報告時,即可視為其風管各組成部分的材質、厚度等參數均已足夠確保風管強度, 故復合風管需內外襯鋼板,可不對內外襯鋼板厚度做相對應要求,風管整體滿足風壓強度測試即可。
(四)《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 51251-2017)中6.3.1第5條要求“排煙風管的隔熱層應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絕熱材料”,復合風管板材的耐火隔熱層是否應滿足該厚度要求?
? ? ? ?會議認為:《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關于排煙風管的隔熱層應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絕熱材料是針對巖棉、玻璃棉等常規隔熱材料提出的要求。鑒于耐火性、隔熱性性能更好的新材料在復合風管制作過程中的應用, 當廠家能提供復合風管滿足相應耐火極限要求的型式檢驗報告時,該復合風管板材耐火隔熱層的材質、厚度等均不受40mm的限制 。
學習園地/造價技巧
(一)海南分公司經驗案例精選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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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樁基修復費用爭議解決?
?投稿人:王文簫?
案例背景:
? ? ? ? 某住宅小區樁基工程,樁基合同工期為55天,合同固定總價264.4萬元。樁基公司進場后,發現該小區表層土障礙物較多,不利于截面為250×250預制小方樁的施工,于是向房產公司提出修改施工方案,要求先挖除1.5~2.0米表層土再施工樁基,但房產公司擔心延長工期不同意,此后樁基公司又向房產公司提出修改設計方案,要求加大樁截面,但房產公司和設計院均不同意。此后樁基工程如期完工,但驗收時發現大部分樁基嚴重偏位。此后房產公司委托設計院提出技術處理方案,處理方案為:①在樁基偏位較大的部位補樁,且為了加快工程進度,采用后補樁方案,在承臺(基礎底板)上預留洞,在地下室施工完后再進行壓樁施工,壓樁完成后進行封孔;②加大部份樁基承臺,增加整體基礎厚度,增加其配筋量。此后樁承臺由土建單位施工,后壓樁工程由房產公司委托第三方施工。在樁基工程完成后,房產公司向樁基公司提出了260.5萬元的索賠。
爭議問題:
? ? ? ? 房產公司認為,由于樁基公司施工的樁基不符合施工質量要求,造成了樁基修復等一系列的工程內容,樁基公司應承擔由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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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樁基公司認為,此質量事故完合是因為地基土中障礙物太多和樁截面太小造成的,而且事前已向房產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未得到房產公司的采納,樁基公司不應該對此質量事故負責。
鑒定人意見:
? ? ? 在案卷資料中,有一份房產公司為了查明質量事故的真實原因而邀請本地區著名專家對該樁基工程質量事故的鑒定結論,當時承發包雙方均參與了該會議。會議專家組認為,此質量事故為土中障礙物太多和施工方未控制好施工質量有關。從施工技術上講,樁基公司提出的先挖除表層土再壓樁的建議是正確的,但會議專家組的意見是比較客觀的,并不能因為樁基公司所提合理化建議而免除其沒有控制好施工質量的質任。鑒定人認為按雙方責任來承擔樁基修復費用比較合理,責任比例由法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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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說明:
? ? ? ?因場站位置征地困難,按甲方要求需重新更換場站位置而進行補勘;部分居民房屋因自主建設過程中排污口位置未按原設計執行,需新增污水管道及一體化泵站,按甲方要求需對新增污水管道及一體化泵站進行補勘(涉及6個鉆孔)。甲方下發聯系單關于該項目場站位置變更補勘、新增排污管道及一體化泵站補勘的勘察費用。
爭議點說明:
? ? ? 1.勘察設計單位訴求:鉆探費、取樣費、測試費、試驗費按合同單價計取。
? ? ? 2.進場費15000元/每班組/次計取。
處理方案:
? ? ? ?通過查詢勘察設計一標段總承包單位施工合同,(1)合同工期30天;(2)合同為暫定總價合同。工程業務聯系單說明(1)勘察設計單位已完成了該工程的全部勘察、測量及設計工作,并通過了圖審中心的審查;(2)因場站位置征地困難,按甲方要求需重新更換場站位置而進行補勘。
? ? ? ?依據合同約定并結合甲方下發的聯系單,此簽證鉆探費、取樣費、測試費、試驗費按合同單價計取,工程量按現場收方資料,進場費按簽訂的收方單運輸機械臺班計取。
總結說明:
? ? ? ?全過程咨詢工作要仔細研讀合同條款約定、勘察設計方案資料并結合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及收費標準,不要主觀的去理解不同項目上的相同事例,合同條款中不經意的一條約定就有可能會轉變事情的走向。
NO2.? 某PPP項目勘察設計簽證處理方式分享
?投稿人:鞏曰申?
項目概況:
? ? ? ? 某PPP項目采用特許經營方式投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監管。本項目污水治理(處理)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污水處理 廠4座,一體化污水處理站359座,污水提升泵站27座。化糞池11256座,配套管網764.70千米以及道路、綠化、電力等附屬設施修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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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一 提問:
? ? ? ?我公司屬央企,有幾千萬裝修項目,資金自籌,是否可以不進行招標,直接和我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簽訂施工合同?全資子公司也有相應資質。如果需要招標是否還要按照招標法之規定進行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是否可行?招標時是否還要在政府有關部門備案、在相關媒體上公告、程序是否完全按照招標法進行?
(二)工程審計-關于“招投標”的十問十答
素材來源于:網絡
住建部回復:
1.你公司裝修項目如屬于《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中列明的情形,則必須進行招標。
2.依據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你公司不能直接與你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簽訂施工合同,因其不屬于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的情形。
3.能否邀請招標需要根據你公司裝修項目是否符合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列明的邀請招標的適用范圍。
4.招標程序需要嚴格依照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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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回復:
1.社會投資是指未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不包含國有資金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投資項目。
2.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可以不進行招投標,和某些項目進行依法招標不沖突,因為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已排除在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范圍之外。
網友三 提問:
? ? ? ?國有企業下屬參股子公司能否作為投標人公平參與國有企業組織的招投標工作?
發改委法規司回復:
? ? ?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本條沒有一概禁止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參與投標,構成本條第一款規定情形需要同時滿足“存在利害關系”和“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兩個條件。即使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某種“利害關系”,但如果招投標活動依法進行、程序規范,該“利害關系”并不影響其公正性的,就可以參加投標。
網友二 提問:
?1.社會投資如何理解,包含不包含國有資金占控股或主導地位?
?2.自主決定發包方式是否指可以不進行招標?和某些項目進行依法招標是否存在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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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四 提問:
? ? ? ?招標人隸屬于母公司一級子公司(科研單位),投標人屬于母公司另一級子公司(建筑單位)的二級子公司,投標是否屬于串標行為?
住建部回復:
? ? ? ?在招標人與投標人屬于一家公司控股的情況下,并未禁止投標人參與投標,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如果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則不得參加投標。招標人與投標人是否構成串通投標,需要依具體行為進行認定。
網友五 提問:
? ? ? ?同一母(總)公司的多家全資控股或絕對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的單位負責人不是同一人,他們之間也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關系的。這樣的情況下,各子公司同時參與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是否違反現行的法規要求?
財政部國庫司回復:
? ? ? ?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如果參與投標的子公司間不存在相互控股、管理關系或者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則不違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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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六 提問:
? ? ? ?400萬元以下建設工程類是否可以直接發包?
? ? ? ?國家發改委發的16號令規定:40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必須公開招標,但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如何發包,沒有規定。問:招標人是否可以直接發包,或者按財政采購的有關法律規定,采用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等方式發包?
發改委法規司回復:
? ? ? ?您好,《進一步做好<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發改辦法規〔2020〕770號)規定,《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2018年第16號令,以下簡稱16號令)第二條至第四條及《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發改法規規〔2018〕843號)第二條規定范圍的項目,其施工、貨物、服務采購的單項合同估算價未達到16號令第五條規定規模標準的,該單項采購由采購人依法自主選擇采購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干涉;其中,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網友七 提問:
? ? ?請問:必須招標的條件中,施工單價合同估算價是否包含400萬元人民幣?還是必須大于400萬元人民幣?
發改委價格司回復:
? ? 您好,“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包括40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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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八 提問:
?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6號令《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第二條(一)使用預算資金2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且該資金占投資額10%以上的項目屬于必須招標范圍。第五條(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必須招標。請問如果某一改擴建項目總投資360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預算資金,僅有一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額310萬元。如果按照第二條(一)條款,該項目屬于必須招標范圍,按照第五條(一)按施工合同額未在必須招標限額以上,那么該項目施工是否在必須招標范圍內?
發改委法規司回復:
? ? ? ?您好,《進一步做好<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發改辦法規〔2020〕770號)規定,《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2018年第16號令,以下簡稱16號令)第二條至第四條及《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發改法規規〔2018〕843號)第二條規定范圍的項目,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單項采購分別達到16號令第五條規定的相應單項合同價估算標準的,該單項采購必須招標;該項目中未達到前述相應標準的單項采購,不屬于16號令規定的必須招標范疇。您所咨詢的項目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為310萬元人民幣,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下,不屬于16號令規定的必須招標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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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九 提問:
? ? ? ?按現行招投標法律法規,招標項目一般分為服務(勘察、設計、造價咨詢、監理、評估等)、施工和物資材料三大類,其招標限額分別為100萬、400萬和200萬。請問工程總承包(即EPC,包括勘察設計、施工和物資材料)應屬于哪一類,其限額怎么確定呢?
發改委法規司回復:
? ? ? ?您好,《關于進一步做好<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發改辦法規〔2020〕770號)規定,對于《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2018年第16號令,以下簡稱“16號令”)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范圍內的項目,發包人依法對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全部或者部分實行總承包發包的,總承包中施工、貨物、服務等各部分的估算價中,只要有一項達到16號令第五條規定相應標準,即施工部分估算價達到400萬元以上,或者貨物部分達到200萬元以上,或者服務部分達到100萬元以上,則整個總承包發包應當招標。
網友十 提問:
? ? 1、若干個應依法公開招標的項目是否可以合并在一起只進行一次招標?
? ? 2、應依法公開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是否可以委托其他機構(非招標代理機構)作為招標人(非招標代理)進行招標?
發改委法規司回復:
? ? ? ?問題一:現有招標投標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于您提到的情形沒有作出明確的禁止性規定。為了提高招標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招標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一定期限內的重復性招標項目或者不同實施主體的同類招標項目進行集中招標,但是不得有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等違法違規行為。
? ? ? ?問題二:項目業主可以委托其他單位作為招標人,如代建制、集中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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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官方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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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未按計量規范計算,多計工程量
在施工過程中,實際工程量可能大于設計工程量,但不等于實際工程量可以全部計量,而應根據計量規范的約定,正確計算應計量工程量。如:
1. 將非軟基處理路段沉降增加土方量和施工加寬部分進行計量。由于填筑路基較高,會因沉降而增加施工土方量。同時,施工過程中,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填筑截面會加寬,并在完工后削坡,這樣也會增加施工土方量。通常,承包商會按照現場監理工程師測量的數據申請計量這部分工程量。但在合同文件中,非軟基處理路段沉降土方量和施工過程中因加寬而增加的土方量,是要求承包商在投標單價中予以考慮,而不能單獨計量的。
2. 培土路肩以實際施工截面代替設計截面計算。培土路肩在實際施工中,截面呈矩形,在夯實后修坡達到設計的直角梯形,計量時往往按實際施工截面進行計算。但按照工程量清單計量規范,計量時應按設計截面進行計算,施工中實際增加的工程量也應由承包商在投標單價中予以考慮,不能進行計量。
3. 路面結構層未按頂面積計算,多計量工程量。由于路面面層施工完成后,其橫截面呈梯形。計量路面各結構層面積時,有按底面積計算,有按頂面與底面二者面積的平均值進行計算。但計量規范一般按頂面面積進行計算,只有在結構層厚度超過30cm時,其面積才按頂面與底面二者面積的平均值進行計算。
(三)高速公路常見計量問題解析
素材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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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多計量土方借方超運工程量。按設計要求,借方土需要摻石灰翻曬后填筑,計量是按灰土工程量進行計算的。但實際施工過程中,石灰通常運至施工現場,而不是運至取土場,因此 ,灰土中石灰所占體積不應計入借方超運工程量,應按設計規定的摻灰比進行計算后扣除。
5. 未正確計量樁基工程量。一是未根據對常水位的判定,將陸上樁作水中樁計量。二是柱式橋臺,結構形式為一樁到頂的樁,其樁身在部分地面以上,不需鉆孔,其單價應按下部結構砼計量,而不應按鉆孔樁單價套用。
? ?二、工程量清單中包含但實際未實施的工程量未予扣除
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時,按照施工圖提供的工程量進行了分類匯總,實際施工中,部分工程量未實施,或同一部分工程量在兩個清單子目中均進行了計量。如:
1.小型橋梁、通道、涵洞等構筑物在計算填筑土方時漏扣除。在計算填筑土方時,按照各路基截面面積和相應施工樁號間長度的積匯總。通常在相應樁號間,考慮扣除了大、中型以上橋梁的施工長度,而未扣除小型橋梁、通道、涵洞的長度,導致這些不需填筑土方的結構物處所占體積也進行了計量。
2. 未充分扣除結構物所占長度,多計量路面工程量。小型橋梁、匝道橋式通道、互通跨線橋、箱式通道等結構物處,路面設計面層結構與主線不完全一致,計量時相應面積易混入主線路面工程量中,而在計算結構物工程量時,又單獨計量,造成多計量的情況。
3. 溝塘清淤回填工程量重復計量。在計量溝塘清淤回填工程量時,一般會將清淤后底標高至溝塘處原地面標高之間的部分作回填方申報。但實際上,在計量路基填筑土方時,溝塘處路基填筑截面圖底標高與淤泥頂標高相同,工程量中已包含淤泥頂標高至原地面標高之間的部分,計量時不扣除該部分將造成重復。
? ? ? ?4. 橋梁、通道搭板處結構層多計。由于橋梁、通道接主線處采用搭板設計,搭板工程量單獨計算,但在相應路基、路面工程中,未扣除搭板所占體積,多計量了相應結構層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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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 未扣除通道處中央分隔帶工程量。由于在明通道處,不設置中分帶,因此在計量中分帶縱向盲溝、中分帶防滲層、中分帶回填土方及路緣石時,容易漏扣除明通道處相關工程量。
6. 原地面清理等工程量計量時未扣除河塘和軟基處理部分所占面積。在對原地面現場清理、原地面摻灰處理等清單子目計量時,往往將路基施工范圍內所有的地面處理工程予以計量,實際全線河塘、高壓旋噴樁等軟基處理部分不需要處理,該部分工程量應予扣除。
? ?三、將項目清單中包含的附屬工作內容單獨申報計量
項目編制工程量清單以及相應的工程量計量規范中,明確某一清單子目包含的工作內容,如:
1. 原地面翻松工作包含在路基填筑清單子目中。
2. 涵洞及通道構造物的基坑開挖和回填、特殊地基基底換填處理工作、橋梁基礎擴挖土方等,包含在結構物基礎處理清單子目中。
3. 路面各結構層之間由于施工間隔而必須采取的灑布粘層油等保護處理措施,包含在路面瀝青砼攤鋪清單子目中。
4. 定位鋼筋、鋼板墊塊等包含在相應的鋼筋工程中。
5. 水中樁施工時井點安拆和使用、圍堰、施工平臺、水中埋設護筒等工作包含在水中樁清單子目中,等等。
這些工作內容,承包人應在投標時考慮,并將相應的費用打入相應清單子目的投標單價,但實際上,承包人將上述工作內容作變更申請,單獨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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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設計變更時,不扣除或少扣除原工程內容相應工程量
工程施工中,經常會發生設計變更,設計變更意味著相應工作內容和工程量的調整,變更管理中,增加的內容一般會據實調整,但原工程內容常會出現差錯。例如:
1. 軟土路基處理段改為橋梁時,僅扣除路基截面填筑工程量,不扣除沉降土方量。
2. 新增溝塘,不扣除原地面清表、及相應的清表補償和壓實補償等工程量。
3. 通道寬度增加,結構形式改變后,僅扣除原通道工程量,少扣除寬度增加部分路基工程量。
4. 軟土地基處治路段設計變更取消砂墊層,變更時僅調減了砂墊層工程量,但原設計中相應土工格柵的工程量未扣除。
5. 中分帶變更增加,未扣除路面瀝青砼上、中、下面層及下封層工程量,等等。
? ? 五、應由承包商承擔的費用由業主支付
根據合同中變更和索賠相關條款的約定,施工過程中,部分應由承包人承擔的責任,不應申請變更并批準計量。如:
1. 承包商在不認真審圖、未明確施工位置前擅自施工,造成施工位置不符,申請變更增加費用。
2. 箱涵結構物設計圖與路基設計圖不一致,承包商按結構圖施工后發現與路基相應設計位置不吻合,導致變更增加結構物長度及拆除、換填工程量,增加費用。承包商在圖紙有矛盾的情況下,未經設計單位確認先行施工,有關費用不應補償。
3. 施工單位自行變更強夯施工方案,地基液化沉降,致使增加灰土填方量,增加工程款。不應變更增加費用。
4. 因借用地方道路造成損壞以及臨時用地等,應補償地方相關經費應由承包人負擔。
? ? ? ?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問題,是對應于具體的項目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工程量計量規范的規定產生的,在對工程量計量的實際審核工作中,應以對應項目的相應規定,做出適當判斷。
征稿啟事
征稿啟事
? ? ? ?為樹立集團品牌形象,豐富企業文化氛圍,進一步提高員工技術、文學素養,現誠邀全體員工積極參與,踴躍投稿,集思廣益,群策群力,把《技術Online》季刊辦成凝聚全體員工智慧和力量的學習交流中心,成為展示集團實力和凝聚力的平臺。現將征稿要求公布如下,以期珠玉華章絡繹而至。
征文時間:
長期有效!!!
征稿欄目:
(1)數據庫/指標精選,已完項目造價、含量指標分析,要求數據精確,特征明細詳盡;
(2)技術/案例經驗分享,實際工作中問題處理,例如:索賠、爭議解決等,要求事件原因、過程、處理結果描述清楚、詳實;
(3)學習園地/造價技巧,個人工作經驗總結、工作感悟、職業證書考試技巧分享等。
內容要求:
(1)原創!原創!原創!
(2)字數無要求!
(3)內容聚焦實際工作,具有案例示范價值或理論研究價值。
(4)格式排版參考《技術Online》往期刊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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