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吳區)稅務局
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
匯算清繳
申報指引
2021年4月
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指引
?引言?
? ? ? ? 2020年以來國家出臺多項減稅降費優惠政策增強抗疫合力,企業所得稅匯繳管理工作在危機與發展并存的新格局新形勢下更具復雜性。為加大輔導宣傳力度,確保政策落實到位,讓納稅人知曉并用好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提高匯繳申報質量,現將2020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相關申報操作介紹如下:
?目錄?
年度申報表修訂情況
電子稅務局匯繳退稅操作
請點擊查看《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無錫市新吳區)稅務局關于2020年度匯算清繳事項及資料報送要求的通知》
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指引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公告》
一、有關背景? ??
? ? ? ? 2020年以來,為落實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促進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等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聯合我局及相關部門密集出臺了多項企業所得稅政策,主要如下:
?(一)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政策;
(二)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政策
(三)促進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
(四)其他政策
二、主要內容:
? ? ? 本次共對13張表單進行了修訂。其中,對表單樣式及其填報說明進行調整的表單共11張:
(一)《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
? ? ? ? 一是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1號),調整“203選擇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項目,將“203選擇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改為“203-1選擇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新增“203-2海南自由貿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資信息”,適用于填報享受境外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條件的相關信息。
? ? ? ? 二是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規定,在“209集成電路生產項目類型”下新增“28納米”選項,同時調整“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的填報說明。
? ? ? ? 三是調整“107適用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的填報說明,在《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類型代碼表》中新增“800政府會計準則”。
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指引
1、“203境外所得信息”下新增“203-2海南自由貿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資信息”選項
2、“209集成電路生產項目類型”下新增“28納米”選項
3、“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的填報說明,增加代碼“160|線寬小于28納米(含)的企業”
4、“107適用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的填報說明,新增“800政府會計準則”
表單填報要點
(一)當“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選擇選140、150、160任意一項的,或者“209集成電路生產項目類型”有勾選,A106000表“彌補虧損企業類型”可選擇“400線寬小于130納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清單年度之前5個納稅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總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當“105所屬國民經濟行業代碼” 為交通運輸53**-5910、餐飲62**,住宿61**、旅游7291、786*的, A106000表“彌補虧損企業類型”可選擇“500受疫情影響困難行業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當 “105所屬國民經濟行業代碼”為873*、875*、876*, A106000表“彌補虧損企業類型”可選擇“600電影行業企業”,對電影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二)208項勾選后,A107040表可以填報第6行至第16行、26至27行,以及28.4行及28.4下屬行次;209項勾選后,A107020表可以填報第19至第27行。
(三)A107042表“減免方式1”和“減免方式2” 要根據208項和209項填報的類型和實際經營情況,從《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方式代碼表》“代碼”列中選擇相應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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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
? ? ? ?
? ? ? ?為減輕金融企業填報負擔,結合原《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修訂情況,在第39行“特殊行業準備金”項目中新增保險公司、證券行業、期貨行業、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相關行次,用于填報準備金納稅調整情況。
(三)《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
? ? ? ?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和《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杭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8號)等政策,優化表單結構。對“全額扣除的公益性捐贈”部分,通過填報事項代碼的方式,滿足“扶貧捐贈”“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測試賽捐贈”“杭州2022年亞運會捐贈”“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贈”等全額扣除政策的填報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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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填報要點:
(一)第8行至第10行“項目”:納稅人在以下事項中選擇填報:1.扶貧捐贈;2.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測試賽捐贈;3.杭州2022年亞運會捐贈;4.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贈(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國家機關捐贈);5.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贈(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一個項目填報一行,納稅人有多個項目的,可自行增加行次填報。
(二)第8行至第10行“項目”的 “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本年發生且已計入本年損益的可全額稅前扣除的捐贈支出金額,包括該支出已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30行“(十七)其他”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
(四)《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
? ? ? ?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1號)政策規定,新增第10行“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第12行“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單價500萬元以上設備一次性扣除”、第13行“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第31行“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無形資產加速攤銷”、第32行“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無形資產一次性攤銷”,適用于填報上述政策涉及的資產折舊、攤銷情況及優惠統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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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填報要點:
(一)第10行“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適用于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企業填報,填報新購置(含自建)5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按照稅收規定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方法的有關情況及優惠統計情況。若固定資產同時符合重要行業加速折舊政策條件,納稅人自行選擇在本表第8行或本行填報,但不得重復填報。
(二)第11行“500萬元以下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填報新購進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等,按照稅收規定一次性扣除的有關情況及優惠統計情況。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其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其按照稅收規定一次性扣除的有關情況及優惠統計情況在本行填列。
(三)第13行“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填報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新購置(含自建)固定資產,按照稅收規定采取一次性攤銷方法的有關情況及優惠統計情況。若固定資產同時符合“500萬元以下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的,由納稅人自行選擇在第11行或本行填報,但不得重復填報。
(五)《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
? ? ? ? 結合原《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修訂情況,進一步明確數據項填報口徑。如,將第1列名稱修改為“資產損失直接計入本年損益金額”,新增第2列“資產損失準備金核銷金額”和第18行“貸款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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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貸款損失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
? ? ? ? 一是為減輕金融企業填報負擔,大幅度縮減了原《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的填報范圍,僅發生貸款損失準備金的金融企業、小額貸款公司的納稅人需要填報,并將表單名稱修改為《貸款損失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同時,取消保險公司、證券行業、期貨行業、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相關行次,將相關行次簡并、優化至《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
? ? ? ? 二是根據金融企業貸款準備金業務財務核算方式,以貸款資產和準備金的“余額”為核心數據項,重新確定了表單結構和填報規則,更好地與企業財務核算方式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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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
? ? ? ?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號)、《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規定,新增第5列“合并、分立轉入的虧損額-可彌補年限8年”,同時更新“彌補虧損企業類型”代碼表,增加“線寬小于130納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受疫情影響困難行業企業”和“電影行業企業”選項,納稅人可根據最新政策規定填報。
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指引
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指引
表內關系:
1.當第 2 列<0 且第 3 列>0 時,第 3 列<第 2 列的絕對值;當第 2 列≥0 時,則第3 列=0。
2.第 10 列第 11 行=第 10 列第 1+2+3+4+5+6+7+8+9+10 行;當第 2 列第 11 行≤0時,第 10 列第 1 行至第 11 行=0;當第 2 列第 11 行>0 時,第 10 列第 11 行≤第 2 列第 11 行。
3.第 11 列第 11 行=第 11 列第 1+2+3+4+5+6+7+8+9+10 行。
4.第 12 列第 12 行=第 12 列第 1+2+3+4+5+6+7+8+9+10+11 行。
5.第 1 行第 12 列=0;第 2 至 10 行第 12 列=第 9 列的絕對值-第 10 列-第 11 列;
第 11 行第 12 列=第 9 列的絕對值。
表間關系:
1.第 11 行第 2 列=表 A100000 第 19-20 行。
2.第 11 行第 10 列=表 A100000 第 21 行。
3.第 11 行第 11 列=表 A108000 第 10 行第 6 列-表 A100000 第 18 行。
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指引
先到期虧損先彌補、同時到期虧損先發生的先彌補
表單填報要點:
黃色部分是自動帶出或是自動計算;
綠色部分是手工錄入;
藍色部分是需要填報但是根據其他表格數據自動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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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
? ? ? ? 一是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規定,新增“線寬小于28納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項目減免企業所得稅”項目,納稅人可根據最新政策規定填報。
? ? ? ? 二是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知識產權局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特定區域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61號)規定,修改第10行至第12行“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項目”的填報規則,納稅人可根據最新政策規定,選擇相應項目進行填報。
(九)《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
? ? ? ? 一是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1號)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8號),新增第28.2行“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的重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和第28.3行“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適用于填報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企業優惠政策和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企業優惠政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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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是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規定,新增第28.4行“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政策”及下級行次,適用于填報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況。
? ? ? ? ?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的規定,對原有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政策進行全面更新,稅率類舊政策停止執行,按新政策執行,在第7、8、12、14行增加“*”號禁止填報。
? ? ? ?三是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證監會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公司型創業投資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63號)規定,增加了第32行“符合條件的公司型創投企業按照企業年末個人股東持股比例減免企業所得稅”行次,適用于填報公司型創投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況。
? ? ? ?四是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23 號)等規定,調整第21 行項目為“二十一、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主營業務收入占比____%)“,增加”主營業務收入占比____%“填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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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對表單進行全面精簡,數據項由22項壓減至11項,納稅人可根據有關政策規定,選擇相應的數據項填報。
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一)稅收優惠基本信息
? ? ? ?企業以前年度符合軟件、集成電路稅收優惠政策條件且已開始享受優惠政策的,可選擇延續適用原有優惠政策;符合最新軟件、集成電路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可選擇適用新出臺的優惠政策。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在“選擇適用優惠政策”中勾選“□延續適用原有優惠政策”或“□適用新出臺優惠政策”。
? ? ? ?當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存在按項目享受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報“減免方式1” “減免方式2”…,并同時填報對應的“獲利年度\開始計算優惠期年度1” 和 “獲利年度\開始計算優惠期年度2”…
? ? ? ?1.減免方式:納稅人根據《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的企業類型和實際經營情況,從《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方式代碼表》“代碼”列中選擇相應代碼,填入本項。除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納稅人存在按項目享受優惠的情況外,納稅人僅可從中選擇一項填列;若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納稅人存在多個項目的,應將所有享受優惠的項目減免方式等情況填入本表,項目數量可以增加。
(十)《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2)
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指引
? ? ? ?2.“獲利年度\開始計算優惠期年度”:適用選擇“二免三減半”“五免五減半”“十免”等定期減免類型的納稅人填報。其中,“開始計算優惠期年度”按照財稅〔2012〕27號、財稅〔2015〕6號、財稅〔2018〕2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確定。
(十一)《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后所得明細表》(A108010)
? ? ? ?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1號),新增“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所得”部分,適用于填報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免稅政策有關情況。
? ? ? ? 此外,根據上述附表調整情況,同步對主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和一級附表《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相關數據項的填報說明進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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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度以及前三個年度匯算清繳尚余的多繳稅款都可以在電子稅務局進行退稅操作,即2017、2018、2019以及2020年度。
2020年匯繳有退稅時:
點擊“申報”,跳出提示“您可能有2020年度匯算清繳多繳稅款,申報成功后可在‘我要辦稅-一般退(抵)稅管理-匯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稅’申請匯算清繳退稅’”:
具體操作流程請見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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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確定“,繼續跳出提示:“您選用“風險提示服務”了嗎?如您已選擇該服務功能,或確定忽略該服務功能,點擊“是”;如您需要選擇該服務功能,請點擊“否”,返回后點擊右上角“風險提示服務”按鈕。”
點擊“是”,繼續提示“您本次申報的應補(退)稅(費)額為:-*****元。您確定要執行操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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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電子稅務局首頁,在“我要辦稅”菜單,點擊“一般退(抵)稅管理”子菜單中的“電子退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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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理稅務事項“下拉菜單選擇“匯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稅”
跳出提示“納稅人存在未確認的匯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稅,金額為XX,請核實!”:
點擊“確定”,在“退抵稅費原因類型”下拉菜單選擇“匯算清繳退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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