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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王光友? ?楊佳強? ?李永毅? ?常? ? 寅?
編? ? 委:任超偉? ?劉? ? 琪? ?徐? ?璐? ?石亞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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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守租賃本源? 服務實體經濟
Following the best practice for financial leasing,?
Serving the real economy.?
詩以言志、文以載道,汲水即取水,汲,解釋為從井里打水:汲水、汲引,引申為形容心情急切、努力追求,如“汲汲于富貴”。井莫若深也,水則為生命之源,集且為匯聚、融合之意。《汲水集》表意為:汲取若水般的廣袤知識,匯集成冊,供大家以閱讀之;再層含義且是:一棵小苗、扎根大地、汲取水分、方可成為參天大樹。
梁任公扛鼎之作——《少年中國說》即言“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富則國富;少年強則國強,少年獨立則國獨立;少年自由則國自由;少年進步則國進步;少年勝于歐洲,則國勝于歐洲;少年雄于地球,則國雄于地球。紅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瀉汪洋。” 且是雄心壯志、氣吞山河。陳獨秀在《新青年》創刊詞中所述“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動,如利刃之新發于硎,人生最可寶貴之時期也。”青春之氣,躍然紙上。《汲水集》——一個懵懵懂懂的少年,蹣跚而來,咿呀學步地走到了我們的面前。
一個期刊,一個陣地,不僅是文字的堆砌,材料的匯集,更多的希望是:
思考而非凝滯的!
飽滿而非空洞的!
開放而非保守的!
進取而非退步的!
系統而非片面的!
發展而非倒退的!
2024年03月
卷首語
Contents
目錄
行業與政策解讀
76
淺議新公司法“縱橫一體化”的人格否認制度?
行業中的我們
71
ESG為融資租賃帶來的機遇
52
論融資租賃在儲能發展中的作用
56
淺析融資租賃在工業氣體行業的應用
67
從漏斗--喇叭模型理解新能源汽車產業史
79
關于社會保險的解讀與應用?
60
兩部制電價下,實現工商業儲能收益最大化的路徑淺析
64
淺析融資租賃在充電樁行業的優勢與挑戰
37
1.6億,央企租賃入股融和元儲
行業動態
01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強調研究
推動新一輪設備更新和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問題
02
地方金融體制改革洶涌而來融資租賃監管會更好嗎?
04
天津市人民政府:提升融資租賃行業核心競爭力
05
南沙方案重大利好!
綠色融資租賃企業成功享受優惠政策所得稅
19
新《公司法》引發的稅務思考
06
《公司法》修訂十大亮點解讀?
23
解讀《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對租賃物的要求?
26
2024年7月起施行的《流貸辦法》進行了哪些調整?
27
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監管趨嚴
31
人民銀行回應國內信用證發展問題?
35
央企融資租賃公司:求解服務主業之道
33
“數”看融資租賃業2024開年: 登記與融資是否提速?
40
“天津資本”+“天津制造”首艘出口租賃船舶交付
“東疆方案”再度刷屏
41
農銀金租落地首筆跨境人民幣綠色船舶租賃項目
38
首破百億!前海船舶租賃產業爆發式增長
42
分散式風電,融資租賃布局的危與機
42
陜西財控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首批氫能重卡正式投運
汲水集? 02
01? 汲水集?
行業政策與解讀
THE INDUSTRY POLICY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強調研究推動
新一輪設備更新和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問題
? ? ? 會議聽取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匯報,聽取了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商務部關于有效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的匯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鐵路集團作了書面匯報。
會議強調,實行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將有力促進投資和消費,既利當前、更利長遠。要打好政策組合拳,推動先進產能比重持續提升,高質量耐用消費品更多進入居民生活,廢舊資源得到循環利用,國民經濟循環質量和水平大幅提高。要堅持市場為主、政府引導,堅持鼓勵先進、淘汰落后,堅持標準引領、有序提升。
會議指出,要推動各類生產設備、服務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鼓勵汽車、家電等傳統消費品以舊換新,推動耐用消費品以舊換新。推動大規模回收循環利用,加強“換新+回收”物流體系和新模式發展。對消費品以舊換新,要堅持中央財政和地方政府聯動,統籌支持全鏈條各環節,更多惠及消費者。
會議強調,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是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的重要舉措。物流降成本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基本前提是保持制造業比重基本穩定,主要途徑是調結構、促改革,有效降低運輸成本、倉儲成本、管理成本。優化運輸結構,強化“公轉鐵”、“公轉水”,深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改革,形成統一高效、競爭有序的物流市場。優化主干線大通道,打通堵點卡點,完善現代商貿流通體系,鼓勵發展與平臺經濟、低空經濟、無人駕駛等結合的物流新模式。統籌規劃物流樞紐,優化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大力發展臨空經濟、臨港經濟。
中央財經委員會委員出席會議,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新華社北京2月23日電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財經委員會主任習近平2月23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研究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問題,研究有效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問題。習近平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加快產品更新換代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要鼓勵引導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物流是實體經濟的“筋絡”,聯接生產和消費、內貿和外貿,必須有效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提高經濟運行效率。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中央財經委員會副主任李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財經委員會委員蔡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財經委員會委員丁薛祥出席會議。
行業政策
? ?與解讀
NO.01
ONE
文章來源:新華社?
地方金融體制改革洶涌而來
融資租賃監管會更好嗎?
地方金融監管機構改革,監管職能集中至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對于地方金融的監管力度相對之前加大,對業務合規性要求提高。在此背景下,地方金融企業應當積極進行業務自查,整改原有不合規業務,同時保證后續業務的發展質量,才能保證自身的健康持續發展。
1月2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決定發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任命陳穎為山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長;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副局長,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職務自然免除。這意味著,山東省也已完成地方金融管理機構改革并更名。
截至目前,30個省(市、區)的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中,已有14家完成更名,去掉原有的“監管”字樣,變成地方金融管理局。
文章來源:清華金融評論、證券時報、引力播新聞
汲水集? 04
03? 汲水集?
行業政策與解讀
THE INDUSTRY POLICY
在即將結束的2024年1月份里,各省份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悄然啟動:檢索30省(市、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發現,重慶、廣西、海南、黑龍江、甘肅等五省(市、區)的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網29日已正式上線。據悉,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轉為地方金融管理局是新一輪地方機構改革的重點工作之一。截至目前,30個省(市、區)的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中,已有14家完成更名,去掉原有的“監管”字樣,變成地方金融管理局。
而據多個省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相關人士透露,在省級以下的機構改革中,除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計劃單列市外,普通地級市、各區縣已設立的地方金融監管局(或地方金融辦)或將不再保留。這兩個字的變更,意味著地方金融管理機構的角色和定位發生了重大變化。從此以后,地方金融管理局專注于“發展”,而“監管”則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的地方派出機構協同負責,以往的“重發展輕監管”模式將不復存在!對于地方金融業來說,無疑是“要變天了”!
而此次地方金融體制的大變動,其實并不突然,在去年一系列國家高層會議中已有明確信號:從2023年3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地方層面的改革任務力爭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到10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對國內金融領域的評價“金融亂象和腐敗問題屢禁不止,金融監管和治理能力薄弱”;再到11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三定”方案公布、中央層面的金融監管機構改革基本落定,接下來勢必是進行地方層面的改革了。
天津市人民政府:
提升融資租賃行業核心競爭力
1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入推進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建設的方案》,提出大力發展科技金融、產業金融、航運金融、數字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不斷壯大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特色優勢業態。現就政策解讀如下:
文章來源:雪球
天津印發《關于深入推進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建設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到2035年,全面建成國際一流國家租賃創新示范區和全國商業保理之都,建成服務實體有特色、改革創新有活力、金融標準有品牌、金融監管有成效、金融發展有質量的“金創區”。
《方案》從總體要求、重點任務、重點區域、保障措施四大方面,提出包括持續推動科技金融、產業金融、航運金融、數字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高質量發展以及持續提升完善配套服務功能等具體要求和措施,旨在為深入實施推動天津高質量發展“十項行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金融支撐,為走好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提供天津實踐樣本。
《方案》要求,未來3年,天津融資租賃持續保持全國領先優勢,整體資產規模達到2.5萬億元,在全國占比力爭達到30%;商業保理行業領先地位進一步鞏固,商業保理創新基地機構入駐率達到90%;選擇部分基礎扎實、資源集聚、特色鮮明、優勢明顯的重點區域,打造一批有主題、有特色的金融集聚標志區,推動錯位、協同、高效、聯動發展。
《方案》提出,未來5年,天津金融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5%左右,租賃整體資產規模達到2.7萬億元,飛機、國際航運船舶、海工平臺租賃和處置業務規模占全國比重保持80%以上,商業保理行業資產總額和保理融資余額保持全國首位,基本實現“金創區”功能定位。
一、變革來襲
二、待明確的下一步:融資租賃的未來會變好嗎?
2018年地方金融監管改革拉開序幕后,各地陸續掛牌成立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并加掛金融工作辦公室、金融工作局等牌子。同時,在2018年機構改革中,針對地方金融監管的部署明確了“7+4”類機構監管范圍。具體來說,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7類金融機構,以及轄區內的投資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所。
剝離“發展”職能后,保留下來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將主司監管,目前劃歸地方監管的“7+4”地方金融組織無疑是主要監管對象。“7+4”中,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和商業保理公司的數量較多。據中聯合資信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9月末,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總數為9170家,雖然數量龐大,但是規模大多數都比較小;而外部環境與地方金融組織自身專業性不足等內部因素,導致許多地方金融組織發展困難,在不少爆雷案件中,私募公司、理財機構也常把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作為虛假融資操作的工具。
總體來看,地方金融監管機構改革,對金融行業整體是有利的,對持牌金融機構影響不大。但對于地方金融企業尤其是數量龐大的融資租賃公司而言,則是喜憂參半:監管力度的加大,對企業業務合規性要求會瞬間拔高,一部分依賴不合規業務的地方金融組織自然會被淘汰,但此后整體業務質量會得到提升,有利于整個金融行業的長期發展。
汲水集?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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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政策與解讀
THE INDUSTRY POLICY
近日,廣東能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能源租賃”)充分學習《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以下簡稱“南沙方案”),全面落實《關于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2〕40號)、《關于廣州南沙現行啟動區鼓勵類產業企業實質性運營有關問題的公告》等文件要求,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申請企業所得稅減按15%執行,成為廣東省第一家享受15%所得稅優惠的融資租賃公司。
廣東能源租賃是廣東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來深耕廣東能源行業,為發供電設備等制造業提供了超百億元租賃業務服務,該公司“十四五”期間聚焦清潔能源產業,截至目前服務廣東海上風電、光伏、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天然氣儲運等多類項目超過40個,全力打造成為廣東綠色能源租賃的龍頭企業。2022、2023年,廣東能源綠色租賃收入占收入總額均超過60%。
《南沙方案》賦予南沙的15%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涵蓋了金融業等8大類140條鼓勵類產業目錄,其中“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明確納入了產業明細目錄之一。同時《廣東省大力發展融資租賃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23〕1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推動南沙加快落實鼓勵類產業目錄政策,支持符合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條件的租賃企業依法依規享受稅收優惠”。南沙積極落實上級部門文件要求,相繼印發《關于廣州南沙現行啟動區鼓勵類產業企業實質性運營有關問題的公告》及《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簡稱“南沙金融15條”)。專項稅收優惠政策及“南沙金融15條”獎勵政策的出臺為培育“綠色租賃”起到政策引領、效益示范的關鍵作用,對促進融資租賃公司綠色轉型有重大指導意義。據統計,對于類似廣東能源租賃規模超百億的租賃公司使用15%所得稅優惠政策,每年節約所得稅費可達千萬元以上,這對綠色租賃企業降低經營成本,進一步擴大綠色租賃業務規模,發揮融資租賃金融服務實體專業優勢,打造南沙融資租賃聚集區起到非常重要作用。
接下來,南沙將繼續貫徹落實《南沙方案》及《指導意見》目標任務,持續大力優化融資租賃營商環境,切實為融資租賃企業降低經營成本,攜手融資租賃企業持續共同成長,進一步夯實南沙中國融資租賃第三極地位。
南沙方案重大利好!
綠色融資租賃企業成功享受優惠政策所得稅
南沙專項稅收優惠政策及“南沙金融15條”獎勵政策的出臺為培育“綠色租賃”起到政策引領、效益示范的關鍵作用,切實為融資租賃企業降低經營成本,對促進融資租賃公司綠色轉型有重大指導意義。南沙對融資租賃行業的支持方向為我們開拓融資租賃業務提供了參考,同時也堅定了我們堅持發展綠色租賃的信心。
文章來源:南沙金融?
《公司法》修訂十大亮點解讀
新修訂的公司法在股東出資責任與權益保護、公司資本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決議效力等內容上均有顯著變化。本文針對公司訴訟等司法實務中的重點適用條款,梳理公司法修訂的十大亮點。
我國公司法自1993年12月29日公布以來,已歷經大大小小五次修訂或修正。第六次修訂于2019年啟動,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四次審議,并經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修訂后的公司法于2023年12月29日正式審議通過,并將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公司法共十五章、二百六十六條,較之現行公司法實際增減、修改超過四分之一,無論是在體例上,還是在股東出資責任與權益保護、公司資本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決議效力、公司登記、公司債券等規定方面均有較大變化。本文針對公司訴訟等司法實務對公司法的重點適用條款,總結梳理公司法本次修訂的十大亮點,以期為辦理公司訴訟實務提供簡明規范指引。
作者:劉相文 朱琳 史宏靜
鑒于注冊資本全面認繳制在我國施行以來,實踐中股東承諾的認繳出資數額巨大、繳付期限過長等現象屢見不鮮,因“公司股東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引發的司法糾紛亦大量涌現且數量呈上升趨勢[1],修訂后的公司法對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作出了一定限縮,要求“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由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強制規定有限公司股東最長認繳出資期限,同時明確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可以對注冊資本實繳及最低限額、股東出資期限作出特別規定,為重點行業領域設定短于五年的認繳期限留出制度空間。該項修訂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修正完全的注冊資本認繳制在適用
亮點一:增設有限公司股東認繳出資最長期限,將股東出資加速到期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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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政策與解讀
THE INDUSTRY POLICY
中產生的弊端,促使股東投資時更加理性地評估自身資產狀況和經營需求,并保障債權人債權實現的合理預期,降低交易風險及公司經營的不穩定性。而以五年作為最長出資期限標準,則是參照登記機關統計的企業平均生存期限而定。但新公司法關于認繳出資最長期限的規定在如今經濟低迷的環境下,也可能進一步挫傷投資、創業的積極性,并引發更多公司注銷、減資及公司訴訟等問題。
? ? ? ?修訂后的公司法增加股東出資加速到期制度,規定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司或已到期債權的債權人,有權要求已認繳出資但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東提前繳納出資。該規定在《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下稱“《九民紀要》”)第6條規定[2]基礎上,將原則上不支持股東出資加速到期,僅在兩種特定情形下(一是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中法院窮盡執行措施無財產可供執行,已具備破產原因,但不申請破產的;二是公司債務產生后,股東會決議或以其他方式延長股東出資期限的)方可允許出資加速到期,轉變為將股東出資加速到期常態化,只要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即可要求出資期限尚未截至的股東提前繳納出資,突破了破產程序的限制,可一定程度上減少債權人申請公司破產的情況,有助于貫徹商法上的企業維持原則。另一方面,我國公司法規定注冊資本最長認繳期限并使股東出資加速到期常態化后,也可能導致注冊資本認繳制的靈活籌資功能被削弱。
? ? ? 亮點二:增加董事會催繳出資責任及股東失權制度,完善有限公司股東出資不實的處理規則
修訂后的公司法增加規定,有限公司成立后,董事會對股東的出資情況負有核查義務,發現股東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由公司向股東發出書面催繳書催繳出資。未履行上述義務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負有責任的董事應承擔賠償責任。股東未按公司書面催繳書載明的期限履行出資義務的,公司經董事會決議可向股東發出失權通知,自通知發出之日起,該股東即喪失其未繳納出資的股權。該等喪失的股權應依法轉讓,或相應減少注冊資本并注銷,六個月內未轉讓或注銷的,由公司其他股東按照其出資比例足額繳納相應出資。股東對失權有異議的,應自接到失權通知之日起30日內提起訴訟。
上述新增規定,一方面明確了董事會的資本充實責任,區分履職情況不同的董事,對導致董事會未履行對股東出資核查及催繳義務的董事,苛以賠償公司損失的責任,避免了集體責任制的弊端;另一方面,對股東出資不實的行為進行了有效制約,有助于督促股東及時繳納出資,保護公司和債權人的利益,并為失權股東提供了權利救濟途徑,有助于避免因股東失權制度的濫用而損害股東權益。
? ? ? ?亮點三:擴大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范圍,增加股份公司股東的復制權及特定股東查賬權,完善股東知情權制度
就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而言,新法對股東有權查閱、復制的資料范圍增加了股東名冊,對股東有權查閱的資料范圍增加了會計憑證,擴大了股東行使知情權的對象,有助于改善法院基于裁判依據缺失而對是否支持股東查閱會計憑證的訴求猶豫不決甚至對查閱材料范圍持保守態度的困境[3]。同時,新法吸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四)(2020修正)》(下稱“《公司法司法解釋四》”)關于股東有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第三方中介機構行使查閱權的規定,并刪除了需有股東本人在場的限制[4],強化了對股東知情權的保護。
就股份公司股東知情權而言,新法在規定股東對公司章程、股東名冊等相關資料享有查閱權的基礎上,增加了股東對該等資料的復制權;此外,增加規定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股3%以上的股東有權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會計憑證,并賦予公司章程對有權查賬的股東持股比例作出較低規定的權利;同時將股份公司股東查賬權的前置程序和保密義務等規定與有限公司的規定保持一致。
基于我國公司集團化日益明顯的趨勢,新公司法還分別針對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增加了股東可以查閱、復制公司全資子公司相關資料的規定,進一步擴大了股東知情權的范圍。
股東知情權糾紛之訴作為公司股東了解公司經營及財物狀況的手段,往往也是公司控制權爭奪以及其他公司訴訟的基礎性程序,對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維護自身權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修訂后的公司法從多個層面加強對股東知情權的保護,順應了實務中股東知情權糾紛的裁判需求。
就有限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其一,修訂后的公司法取消有限公司股東對外轉讓股權需經其他股東同意的規定,改為僅需通知其他股東即可,并參照《公司法司法解釋四》關于認定股權轉讓“同等條件”的規定[5],在法律層面明確了股東對外轉讓股權時書面通知的具體事項,包括股東轉讓的數量、價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該修訂簡化了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的程序,并為股東履行通知義務提供了清晰的行為指引,有利于保障轉讓股東的轉股自由以及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其二,新法增加規定股東轉讓股權應書面通知公司,請求變更股東名冊、辦理變更登記,并吸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2020修正)》(下稱“《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6],針對公司拒絕或在合理期限內不予答復的情形,賦予了轉讓人和受讓人起訴救濟的權利,明確受讓人自記載于股東名冊時起有權向公司主張行使股東權利。該項修訂有助于解決司法實務中股權轉讓后變更登記難的問題。其三,新公司法還在吸收《公司法司法解釋三》規定[7]的基礎上,增加了對瑕疵出資股權轉讓責任承擔的規定,即應由轉讓人與受讓人在出資不足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受讓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存在瑕疵出資情形的,由轉讓人承擔責任。
就股份公司股東的股份轉讓,修訂后的公司法細化了現行公司法關于股份自由轉讓的原則性規定,明確股份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可對內向其他股東轉讓,也可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并賦予公司章程規定轉讓受限股份轉讓規則的權利,與類別股的規定相銜接。
修訂后的公司法對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也進行了修訂。針對有限公司新增一項適用情形,即公司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嚴重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利益的,其他股東亦有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該項修訂借鑒了國外股東壓制的救濟規則,針對大股東濫用權利的情形,為中小股東提供了退出公司的途徑,有利于加強對中小股東的保護,并緩解公司解散制度的適用,為公司僵局提供更多解決機制[8]。針對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股份公司,新公司法亦賦予了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但相比于有限公司,在適用情形上刪除了公司合并、分立的情形。該項修訂有助于解決封閉性股份公司中股東壓迫問題。而關于回購股權的處置方式,新法對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統一規定,公司收購股權后,應在六個月內轉讓或注銷。
亮點四:完善公司股權轉讓規則,增加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的適用情形
汲水集? 10
09? 汲水集?
行業政策與解讀
? ? ? ?亮點五:強化公司董監高的義務,加重控股股東和實控人的責任
新公司法增加董監高忠實、勤勉義務條款的細化規定,明確忠實義務為應當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與公司利益沖突,不得利用職權牟取不正當利益;勤勉義務為執行職務應當為公司的最大利益盡到管理者通常應有的合理注意。
新公司法完善了限制董監高關聯交易、謀取公司商業機會及同業競爭的規定。其一,就關聯交易,新法增加監事作為與公司進行關聯交易的限制對象,規定董監高應對關聯交易進行報告等信息披露義務,并在現行公司法對關聯關系定義的基礎上,通過列舉加兜底的方式規定關聯方包括董監高的近親屬、董監高或其近親屬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以及與董監高有其他關聯關系的關聯人。其二,就禁止謀取公司商業機會,新公司法規定董監高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將監事增列入禁止的對象范圍,同時規定兩項禁止謀取商業機會的除外情形,包括已向董事會或股東會報告,并經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通過的,以及根據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不能利用該商業機會的。其三,就禁止同業競爭,新公司法規定董監高未向董事會或股東會報告,并按公司章程規定經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其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新增監事作為同業競爭的義務主體,并增加董事會作為豁免同業競爭的機關。其四,新公司法增加規定在關聯交易、謀取公司商業機會和同業競爭情形下關聯董事需回避表決、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股東會審議的規定。
新公司法對于董監高義務的強化還體現在:(1)規定有限公司董事會對股東出資的核查和催繳義務以及負有責任的董事的賠償義務;(2)規定股東抽逃出資的,除股東應返還出資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負有責任的董監高應就由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與股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3)增加違反規定提供財務資助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負有責任的董監高應承擔賠償責任;(4)增加董事、高管職務行為致他人受損的責任規定,即原則上應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董事、高管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也應承擔賠償責任;(5)將股東代表訴訟的被告范圍擴大至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的董監高,構建雙重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等。
值得一提的是,新公司法在加重董事責任的同時,還引入了董事責任保險規定,即公司可在董事任職期間為董事因執行公司職務承擔的賠償責任投保責任保險,同時明確投保或續保后,董事會應向股東會報告責任保險的投保金額、承保范圍及保險費率等內容,為降低董事的履職風險提供了制度渠道。
針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責任強化,新公司法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是增加規定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雖不擔任公司董事但實際執行公司事務的,也應負有董監高的忠實、勤勉義務,強化了對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約束;二是借鑒了英國公司法上的“影子董事”條款[9],規定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管從事損害公司或股東利益行為的,與該董事、高管承擔連帶責任。該規定實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下稱“《民法典》”)關于共同侵權的規定[10]在公司法上的具體化,有助于規范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行為,降低其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風險。
? ? ? ?亮點六:完善公司決議撤銷、不成立制度規定,明確決議效力瑕疵不影響公司與善意相對人的? 法律關系
修訂后的公司法對股東提起決議撤銷之訴的情形增加了除外規定,即股東會、董事會會議的召集程序或表決方式僅有輕微瑕疵,對決議未產生實質影響的,無法提起決議撤銷之訴
該修訂迎合了司法實踐的需求,有助于避免濫訴。而對于股東提起決議撤銷之訴的期限限制,新法在原“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規定基礎上,增加了未被通知參加股東會的股東提起決議撤銷之訴的期限規定,即“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股東會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更加符合實際需要。修訂后的公司法還吸收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11],新增股東行使決議撤銷權一年除斥期間的規定,實現了民商事法律規定之間的有效銜接。
? ? ? 修訂后的公司法吸收《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五條的規定[12],在法律層面明確規定決議不成立的四種情形,較之司法解釋的規定,新法采取有限列舉的方式,刪除了“導致決議不成立的其他情形”這一兜底條款,同時進行了條文表述的優化。
? ? ? ?修訂后的公司法還吸收《民法典》第八十五條[13]及《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六條[14]內容,規定決議被宣告無效、撤銷或確認不成立的,公司根據該決議與善意相對人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不受影響,在法律層面確立了公司決議存在效力瑕疵的后果。
對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的一般適用規則,考慮到司法實務中橫向法人人格否認裁判依據缺位的現狀,新法增加規定,股東利用其控制的兩個以上公司實施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各公司應對任一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該項修訂在法律層面確立了非母公司的關聯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的直接規范依據,有助于使司法實務中對相關糾紛的裁判告別需參照適用順向法人人格否認規則的局面,降低司法裁判的技術難度[15]。
而對于一人公司人格否認的特殊規則,新法在取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一節的背景下,規定只有一個股東的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從而將一人公司人格否認的適用范圍擴大至包括一人股份公司在內的所有形式的一人公司。
總體而言,新公司法面向實務中形式多樣的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有限責任的情形,擴大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適用范圍,有助于進一步保障公司債權人利益。
亮點七:擴大公司法人人格否認適用情形,完善人格否認制度
在2017年4月24日公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16]的基礎上,修訂后的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均可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監事會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同時,對股份公司審計委員會的成員要求及表決權行使作出具體規定,即股份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需為三名以上,過半數成員不得在公司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且不得與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響其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審計委員會作出決議,應經成員過半數通過,表決應一人一票。新法增設審計委員會的規定,有助于在公司治理中監事會制度嚴重失位的情況下,對董事會形成監督和制約。
關于董事的離任,新公司法增加了董事主動辭任和被動解任兩種離任方式的規定,統一適用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就董事主動辭任而言,新法規定,董事辭任應書面通知公司,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辭任即生效,且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辭任的,視為同時辭去法定代表人。而法定代表人辭任的,公司應在法定代表人辭任之日起30日內確定新的法定代表人。上述修訂可防止董事辭任后還以法定代表人身份
亮點八:增設審計委員會及董事離任規定,規范董事會出席及表決人數并取消董事會成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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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從事法律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害,同時也有助于避免法定代表人無法確立、造成公司治理混亂的情況。就董事被動解任而言,新法規定,股東會可決議解任董事,決議作出之日解任生效;無正當理由,在任期屆滿前解任董事的,該董事可要求公司予以賠償。該規定承襲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五)(2020修正)》(下稱“《公司法司法解釋五》”)第三條的規定[17],從法律層面賦予股東會有權無因解任董事的權利,體現了股東會中心主義治理結構的立法傾向,但也可能加劇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的局面。
? ? ? 修訂后的公司法增加規定,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且董事會決議應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與股份公司的規定保持一致。新法同時取消了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13人上限的規定,有利于充分發揮有限公司董事會的作用。
新公司法規定,公司的全部股份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擇一采用面額股或無面額股。采用面額股的,每一股金額相等,面額股股票的發行價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額,發行面額股的每股金額應在公司章程中載明;采用無面額股的,應將發行股份所得股款的1/2以上計入注冊資本;且公司可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面額股和無面額股進行轉換。在當前經濟環境下,新法引入允許折價發行的無面額股,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融資效率,優化營商環境。
修訂后的公司法吸收2013年《國務院關于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規定,在法律層面正式引入類別股。其一,新法規定公司可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發行三種與普通股權利不同的類別股,包括(1)優先或者劣后分配利潤或者剩余財產的股份,(2)每一股的表決權數多于或者少于普通股的股份,(3)轉讓須經公司同意等轉讓受限的股份,并設置了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類別股這一兜底條款。同時限定公開發行股份的公司在公開發行后不得發行第(2)項表決權型、第(3)項限制轉讓型類別股,且公司發行表決權型類別股的,對于監事或審計委員會成員的選舉和更換,類別股與普通股每一股的表決權數相同。其二,新法明確了公司章程應載明的類別股相關內容,包括類別股股東的股份數及其權利和義務,類別股分配利潤或剩余財產的順序、表決權數、轉讓限制、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的措施,以及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規定的其他事項。其三,新法吸收《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關于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明確了類別股股東表決權的行使規則,即發行類別股的公司,對于需出席股東2/3以上表決權通過的特別決議事項等可能損害類別股股東權利的事項,除經股東會決議外,還應經出席類別股股東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2/3以上通過,同時授權公司章程規定需經類別股股東會決議的其他事項。新法引入類別股的規定,迎合了實踐中對股東權利的多元化需求,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刺激投資。
新公司法的另一重要突破在于引入授權資本制,允許股份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在三年內決定發行不超過已發行股份50%的股份,并要求相應董事會決議應經全體董事2/3以上通過,而以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的仍應經股東會決議。同時規定股份公司發起人應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認購的股份全額繳納股款。授權資本制的引入,使得公司不必一次性發行全部股份,而是授權董事會后續可根據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和外部市場環境決定發行資本,有助于降低公司設立難度,簡化股份發行程序,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機動性及融資效率,激發投資熱情。但另一方面,授權資本制使得公司章程載明的公司資本僅停留在紙面,可能導致公司資本與公司實際資產存在較大差距,公司債權人難以判斷公司實際資本狀況,從而增加其聘請專業機構審計評估公司資產的交易成本甚至危害交易安全[18]。
? ? ? ?亮點九:增加規定股份公司可發行無面額股和類別股,引入授權資本制
本次公司法修訂,在體例上增加“公司登記”和“國家出資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兩章,由原來的十三章變為十五章,新增的“公司登記”作為第二章,在現行公司法的基礎上,提取原分列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章節項下有關公司登記的事項,統一以專章共12個條文(第29-41條)進行系統化規定,優化了篇章結構。
修訂后的公司法增加公司設立申請材料真實、合法、有效的保證義務規定,并吸收我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采用列舉方式明確規定了六項公司登記事項,包括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此外,修訂后的公司法新增公司對非登記事項進行公示的義務,采用列舉加兜底的方式,將有限公司股東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日期,有限公司股東、股份公司發起人的股權、股份變更信息,行政許可取得、變更、注銷等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信息規定為公司應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事項,有助于提高相對人獲取公司信息的效率,降低與公司的交易成本。
新法明確規定變更登記申請書由變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簽署,可避免原法定代表人不配合簽署申請書而導致無法完成變更登記的實務困境,并降低變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已在公司內部履行經營管理職責,但對外公示的登記信息與實際不符、導致責任主體不清的風險。
新法還較為全面地規定了公司登記的法律效力,即公司登記事項未經登記或變更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同時明確規定虛假登記的,登記機關應予撤銷。在法律責任方面,針對虛假登記的,新法在對公司責任進行優化修訂外,還增加了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罰則,可更為直接地遏制潛在違法行為,提升法律威懾力;同時,新公司法針對不按照規定公示或不如實公示有關信息的情形,增加了對公司及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罰則,在法律后果上為公司切實履行公示義務提供保障。
亮點十:增列公司登記一章,完善登記事項、信息公示及登記效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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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公司法本次修訂立足于我國司法實踐需要,在借鑒域外規范的基礎上,在股東出資責任、公司資本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決議效力、股東權利保護、公司登記制度等方面均體現了顯著變化。公司法作為處理商事法律關系的基礎性法律,其本次修訂將對公司訴訟等司法實務產生較大影響,而其修訂效果還有待于實踐的進一步檢驗。
[注]
[1] 參加朱慈蘊:《有限責任公司全面認繳制該何去何從?———兼評<公司法(修訂草案三審稿)>第 47 條》,載《現代法學》2023年第6期。
[2] 《九民紀要》第6條規定,“在注冊資本認繳制下,股東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債權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請求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東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窮盡執行措施無財產可供執行,已具備破產原因,但不申請破產的;(2)在公司債務產生后,公司股東(大)會決議或以其他方式延長股東出資期限的”。
[3] 參見黃輝:《<公司法>修訂背景下的股東知情權制度檢討:比較與實證的視角》,載《比較法研究》2023年第3期。
[4] 《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股東依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查閱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該股東在場的情況下,可以由會計師、律師等依法或者依據執業行為規范負有保密義務的中介機構執業人員輔助進行”。
[5] 《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判斷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及本規定所稱的‘同等條件’時,應當考慮轉讓股權的數量、價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
[6]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二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依法履行出資義務或者依法繼受取得股權后,公司未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當事人請求公司履行上述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7]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向該股東提起訴訟,同時請求前述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受讓人根據前款規定承擔責任后,向該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 參見李建偉:《再論股東壓制救濟的公司立法完善——以<公司法>修訂為契機》,載《北京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5期。
[9] 參見齊礪杰:《董事第三人責任條文的理解與適用辯難》,載《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22年第5期。
[10]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條規定,“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11]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12] 《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五條規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主張決議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公司未召開會議的,但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規定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而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的除外;(二)會議未對決議事項進行表決的;(三)出席會議的人數或者股東所持表決權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四)會議的表決結果未達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通過比例的;(五)導致決議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13] 《民法典》第八十五條規定,“營利法人的權力機構、執行機構作出決議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法人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法人章程的,營利法人的出資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決議。但是,營利法人依據該決議與善意相對人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不受影響”。
[14] 《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六條規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無效或者撤銷的,公司依據該決議與善意相對人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不受影響”。
[15] 參見李建偉:《關聯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的實證研究》,載《法商研究》2021年第6期。
[16]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指出:“董事會應當設立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為董事會決策提供咨詢,其中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應由外部董事組成”。
[17] 《公司法司法解釋五》第三條規定,“董事任期屆滿前被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有效決議解除職務,其主張解除不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董事職務被解除后,因補償與公司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綜合考慮解除的原因、剩余任期、董事薪酬等因素,確定是否補償以及補償的合理數額”。
[18] 參見馬更新、安振雷:《重塑資本形成:授權資本制的本土化建構》,載《經貿法律評論》2023年第3期。
新《公司法》對公司治理結構的重建
作者:李強
公司法律制度是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基礎性制度。我國現行《公司法》(以下簡稱“現行《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1999年、2004年對個別條款進行修改,2005年進行全面修訂,2013年、2018年又對公司基本制度相關問題作出兩次重要修改。《公司法》頒布實施30年來,對建立健全中國式現代企業制度、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本次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公司法》(以下簡稱新《公司法》)在現行《公司法》13章218條的基礎上,實質新增和修改70條左右,對公司治理的諸多制度進行了重構。
1986年作為我國民事基本法的《民法通則》第一次從法律上確定法定代表人制度。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根據該規定,法人代表僅指法定代表人,且法定代表人僅能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1988年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七條規定,“企業實行廠長(經理)負責制”。其第四十五條規定,廠長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現行《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從這些歷史的痕跡看,我國法定代表人制度強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應該是公司的“領導者”。
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對法定代表人制度進行了修改,該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依照法律或者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新《公司法》借鑒《民法典》該條款的規定,在其第十條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代表公司執行公司事務的董事或者經理擔任。新《公司法》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主體賦予由章程的約定。即公司章程可以約定由董事會授權任何一名或者多名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再強制性將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確定為法定代表人的擔任主體,放權給公司自治,更具靈活性。
新《公司法》對法定代表人制度的重構,將法定代表人回歸其“代表人”的法律屬性,弱化商事主體的“官本位”思維。
1.法定代表人回歸“代表人”的法律地位
英、美國家是單層制的公司架構,公司治理機構由股東會和董事會組成。董事會兼有經營和監督之責,公司可設立獨立董事,但不設置監事會。而在德國等大陸法系國家,則是雙層制的公司治理架構,由股東會、監事會和董事會組成,董事會不設獨立董事。而監事會作為董事會上位機構,享有董事任免權、報酬決定權、重大決策權和監督權等權利。
從1993年《公司法》至今,我國公司治理制度沿襲大陸法系傳統,設立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雙層架構,在上市公司中又借鑒了英美法系的獨立董事制度設立獨立董事。在此背景下,新《公司法》引入單層制,為公司治理結構提供可選方案,為本次修法的一大亮點。新《公司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
2.單層制公司治理架構的引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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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本法規定的監事會的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公司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可以成為審計委員會成員。該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本法規定的監事會的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為三名以上,過半數成員不得在公司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且不得與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響其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
新《公司法》賦予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自行選擇公司的治理結構,是單層制還是雙層制或者既設置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監事)又設置審計委員會這樣架構的混合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既設置審計委員會又設置監事會或監事,則需要將這兩個監督機構的職能在章程中進行約定,以更好發揮各自的監督作用。新《公司法》引進單層制的公司治理機構,豐富了公司治理模式的多樣性,對市場主體自行設計符合其公司發展的治理架構具有重大意義。
首先,監事會(監事)不再是強制設置機構。在引進單層制的公司治理架構的同時,本次新《公司法》將設置公司的監事會(監事)作為任意性規范進行了規制。新《公司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規模較小或者股東人數較少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設置一名監事,行使本法規定的監事會職權;經過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設監事。其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規模較小或者股東人數較少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設置一名監事,行使本法規定的監事會職權。該條意味著,規模較小或者股東人數較少的有限責任公司在股東一致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不再設立監事會(監事)這樣的監督機構。但是對于股份有限公司,如果也沒有設置審計委員會,則需要至少設置一名監事。
其次,簡化非上市股份公司董事會的設置。新《公司法》尊重市場主體的實踐,將現行《公司法》中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置移轉到了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規模較小或者股東人數較少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設一名董事,行使本法規定的董事會職權。
新《公司法》的上述規定也符合公司商事的實踐。因為規模較小或者公司股東人數較少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東一般也是公司的決策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其所有權和經營權歸于一人,減少監事會(監事)或者董事會這樣的監督機構或者執行機構,降低代理成本,是對公司自治的尊重,具有現實意義。但是規模較小和股東人少較少的量化標準是否需要統一規制,筆者認為也可以完全賦予股東根據公司治理需要自行考量。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設立審計委員會,成員全部由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占多數。審計委員會承擔審核公司財務信息及其披露、監督及評估內外部審計工作和公司內部控制等職責。財務會計報告及其披露等在重大事項應當由審計委員會事前認可后,再提交董事會審議。中國證監會2023年8月1日公布于同年9月4日實施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核公司財務信息及其披露、監督及評估內外部審計工作和內部控制,下列事項應當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過半數同意后,提交董事會審議:(一)披露財務會計報告及定期報告中的財務信息、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二)聘用或者解聘承辦上市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財務負責人;(四)因會計準則變更以外的原因作出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或者重大會計差錯更正;(五)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 ? ? ?本次新《公司法》首次將其用法律的形式規定并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是立法者對于在有限責任公司領域適用審計委員會制度的嘗試。根據上述新《公司法》第六十九條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的職能是在公司不設立監事會(監事)時,行使監事會的職權。對于國家出資企業,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也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本法監事會職權的,不設監事會或監事。
? ? ? ?因此,如果公司設置監事會(監事),那么審計委員會的職權,需要在公司章程中進行設定。其基本職權也應遵循上述國務院辦公廳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則中對于審計委員會職權的規定;如果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而不設置監事會(監事),則審計委員會行使監事會的職權。
3.對規模較小和人數較少的公司可簡化公司治理架構
借鑒英美法系公司治理的經驗,并參考中國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實踐,本次新《公司法》中創設設立審計委員會的重大制度創新。
我國關于審計委員會制度的確立始于2002年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率先在上市公司中設置審計委員會。其后國務院辦公廳在2017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中的董事會建設部分提出,“董事會應當設立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為董事會決策提供咨詢,其中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應由外部董事組成”,提出了在國有企業中設立審計委員會。2023年4月7日,
4.建立審計委員會的監督制度
從對公司的控制而言一般存在兩種形式:一種是股東控制,即股東通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對公司管理者進行監督和約束;第二種是企業內部的管理層控制,即獨立于股東之外的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等管理層掌握公司實際控制權。除控股股東和管理層之外,在公司實踐中還存在控制權掌握在控股股東之外的其他股東,甚至是非股東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手中的情形,構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對于上述能夠實際控制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雖然沒有董事身份,但是如果實際行使了董事的職權,成為所謂的“影子董事”,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亦指出,“控制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控制多個子公司或者關聯公司,濫用控制權使多個子公司或者關聯公司財產邊界不清、財務混同,利益相互輸送,喪失人格獨立性,淪為控制股東逃避債務、非法經營,甚至違法犯罪工具的,可以綜合案件事實,否認子公司或者關聯公司法人人格,判令承擔連帶責任。”
此次公司法修訂的一大亮點就是借鑒了司法實踐中的有益嘗試,強化了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責任。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股東利用其控制的兩個以上公司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各公司應當對任一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對于實際控制人利用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的控制,而共同損害公司利益的,新《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事損害公司或者股東利益的行為的,與該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5.強化對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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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三款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擔任公司董事,但是實際執行公司事務的,適用前兩款規定。即適用新《公司法》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的規定。新《公司法》的上述規定,將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納入公司治理,以保護公司利益相關人的權利。
現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其第一百四十八對董事高管的忠實義務進行了列舉,即“八大”不得有的行為。但是何為勤勉義務,沒有作出規定。
在司法實踐中,對董監高的勤勉義務有了較多的審判實踐。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山東海之杰紡織有限公司、艾哈邁德.蓋博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中認為,“勤勉義務是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時,應當為公司的最佳利益,具有一個善良管理人的細心,盡一個普通謹慎之人的合理注意……,從法律規定看,現行《公司法》僅原則性規定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勤勉義務,并未規定違反勤勉義務的具體情形。縱觀公司法實踐,勤勉義務所要求的盡一個普通謹慎之人在類似情況下應盡到的合理注意,是一個經過實踐而被逐漸總結出來的標準。面對市場不斷變化的商業交易實踐,如要求每一個經營判斷都是正確的,其結果會使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過于小心謹慎,甚至褒足不前,延誤交易機會,降低公司經營效率,最終不利于實現公司和股東權益。特別是在不涉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沖突等可能違反忠實義務的情形中,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履行經營管理職責的行為,應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
該案例中確立的對勤勉義務的標準,最終被新《公司法》所采納,其第一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勤勉義務,執行職務應當為公司的最大利益盡到管理者通常應有的合理注意。
新《公司法》對公司董監高勤勉義務的界定,將在公司實踐中進一步接受司法實踐的檢驗。
6.首次界定勤勉義務的概念
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保障職工民主權利、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資關系、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現行《公司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公司依照先發和有關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新《公司法》進一步對職工代表參與公司治理作出了制度性的設計。如新《公司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為三人以上,其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職工人數三百人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除依法設監事會并有公司職工代表的外,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在新《公司法》的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司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可以成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而現行《公司法》中只有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應當設置職工代表董事。根據新《公司法》的上述規定則強制要求在300人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中,除非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代替監事會(監事),或者監事會(監事)無職工代表時,那么公司董事會中應該有職工代表參與公司治理。
此規定進一步強化了職工代表通過參與公司治理來實現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
7.進一步強化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從2020年6月30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開始,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大幕正式拉開。同年10月份,國務院出臺《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在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方面形成了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黨的二十大報告也提出,“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新《公司法》順應國企改革的熱潮,為減少企業委托代理成本,簡化國有企業在面對市場競爭時的決策流程。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可以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但是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配利潤,必須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
該規定直接修改了現行《公司法》第六十六條要求的國有獨資公司在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的重大事項上須經監督管理機構審核以及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方可實施的規定,將國家出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權統一交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刪除需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規定,將國家出資企業所有事項的決策權統一交由企業管理層以及出資人,簡化企業在面對市場經濟發展變化時的決策程序,減少了企業委托代理成本。
自2018年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到2022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在國務院國資委的示范引領下,地方國資委持續推動本轄區內國有企業的合規辦理。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國家出資公司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合規管理。
上述規定將合規管理從部門規章提升為制定法層面,昭示著國有企業的合規管理進入一個新時代。
8.簡化國家出資企業的決策程序,將合規管理提升到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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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引發的稅務思考
文章來源:普華永道公眾號
新《公司法》規定,公司減少注冊資本以全體股東等比例減資為原則,另有規定的可以定向減資。
未繳出資減資的稅務影響
企業對未實繳出資部分進行減資的情況下,公司無需向股東實際支付減資對價,公司凈資產未減少。這類減資通常不產生稅務影響。
已繳出資減資的稅務處理
企業已繳出資減資的情況下,企業股東和個人股東分別適用企業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下不同的規定:
公司減資對于企業股東的稅務處理主要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34號文。根據該文件,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于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公司減資對于個人股東的稅務處理,主要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41號文。根據該文件,個人股東從被投資企業減資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進行稅務處理。換言之,不同于企業股東的所得稅處理,個人股東減資不采用“分段”稅務處理方法,無需按照投資收回、股息分配和財產轉讓的順序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同時,如果涉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67號文“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如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主管稅務機關可能會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公司等比例減資和定向減資的不同安排,可能產生不同的稅務影響。一般來說,等比例減資的安排較為簡單,股東減資前后的持股比例保持不變,涉及的稅務風險較小,若僅減少
? ? ? 變化二:新增及細化企業減資規定
立之日起五年內,投資者認繳的出資額未到位,就屬于“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的”的情況。若公司章程約定了比五年更短的實繳期限,則以約定的實繳期限為準。鑒于此,企業需要格外關注認繳出資和借款的情況,是否需要在匯算清繳時納稅調增不符合規定的利息支出。
? ? ? ?欠稅可能導致公司股東提前繳納出資
? ? ? 新《公司法》規定了實繳義務加速到期條款。如果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公司或已到期債權的債權人,有權要求已認繳出資但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東提前繳納出資。這意味著,稅務機關作為債權人,若企業到期未能夠繳納稅款,有權要求欠稅企業已認繳出資但未屆繳資期限的股東提前繳納出資。
? ? ? ?關于納稅人欠稅的情況,《稅收征管法》規定了責令繳納、加征滯納金與罰款、以及通知銀行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等強制措施。采取這類措施的前提是,納稅人仍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因此,當企業納稅人已無可執行的財產時,新《公司法》規定的實繳義務加速到期條款,為稅務機關提供了更多稅款追繳的手段。
? ? ? ?轉讓未實繳股權的稅務影響
? ? ? ?新《公司法》規定,股東轉讓已認繳出資但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權后,如果受讓人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轉讓人對受讓人未按期繳納的出資承擔補充責任;股東轉讓未按規定日期繳納出資的股權,轉讓人與受讓人在出資不足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上述規定給轉讓方在股權轉讓交易后承擔出資責任費用的稅前扣除帶來了不確定性。具體來說,如果轉讓方由于上述補充或者連帶責任為已轉讓股權繳納了剩余的認繳出資部分,這部分出資是否能認定為企業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合理的支出,從而被允許稅前扣除;或者是否能認定為股權轉讓成本的一部分,從而重新計算股權轉讓所得并要求退稅。股東轉讓未實繳股權時應謹慎考慮承擔補充或連帶責任導致的潛在稅務風險。
2023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案(新《公司法》)。新《公司法》在公司資本制度、公司治理結構、董監高職責及簡化流程等方面作出了重要修訂,并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公司法》自1993年首次頒布以來一次最為全面的修訂。普華永道2024年第2期《中國稅務/商務新知》就此次修訂的重要條款從法律層面進行了解讀。
隨著新《公司法》的頒布,納稅人也需要關注到一些修訂條款帶來的稅務影響。本期《中國稅務/商務新知》將從稅務層面解析新《公司法》實施后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提出建議。
借款利息支出的稅前扣除限制
新《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由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這與原《公司法》的規定有所不同。原《公司法》采用注冊資本認繳制,除少數行業之外,基本上所有公司均對實繳期限不做要求,交由公司股東自行決定。這意味著《公司法》由認繳制改為限期實繳制。
根據國稅函[2009]312號文規定,凡企業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的,該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相當于投資人實繳資本額與在規定期限內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計付的利息,不得稅前扣除。這一規定的出臺主要是考慮到未在規定期限內足額出資導致的借款利息支出,是企業投資人未按規定履行出資義務導致的,不應由企業來承擔。在原《公司法》下,由于實繳期限由投資人自行決定,實踐中企業投資者可以通過設置足夠長的實繳期限來避免觸發“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的情況,以避免上述文件對借款利息扣除的限制。然而,新《公司法》下,自公司成
變化一:修訂企業認繳出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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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通常被認為是單純的股東投資成本收回而無需納稅。但定向減資的情況下,部分股東減資而其余股東出資金額不變,減資后股權比例會發生一定變化。企業定向減資的背景原因一般比較復雜,股東之間如何確定減資金額及減資后的股權比例,會影響其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處理,需要針對個案分析,股東也可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合適的稅務處理方式以減少潛在的稅務風險。
? ? ? 變化五:新增非貨幣性出資方式
新《公司法》新增了股權和債權兩類出資方式。從稅務角度,非貨幣性出資視不同情況會產生不同的稅務影響。企業所得稅角度,根據財稅[2014]116號文的規定,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按非貨幣性資產的公允價值扣除計稅基礎后的余額,確認為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這項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可分五年均勻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符合特殊性稅務重組條件的,也可以選擇依據財稅[2009]59號或財稅[2014]109號文享受遞延納稅。
個人所得稅角度,根據財稅[2015]41號文,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按非貨幣性資產的公允價值減除資產原值及合理稅費后的余額確認所得。納稅人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遞延五年分期繳納個稅。
增值稅角度,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企業以上市公司股票出資,屬于轉讓金融商品,應按6%繳納增值稅。投資者應根據實際出資的形式,綜合考慮納稅時點及稅務成本。
新《公司法》新增簡化公司合并的規定。具體而言,公司與其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司合并,或公司合并支付的價款不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百分之十的,可以不經股東會決議,另有規定的除外。顯然,簡化公司合并的程序有利于促進企業的重組活動。
從稅務角度,企業合并符合相關條件的有機會享受各稅種的優惠稅務處理。企業所得稅方面,根據財稅[2009]59號文,若企業合并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條件,可享受遞延納稅。增值稅方面,通過企業合并實現的整體資產轉讓,其中涉及的貨物、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符合條件的有機會適用增值稅不征稅處理。此外,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針對企業合并也有特殊優惠待遇。各稅種優惠的適用條件不同,建議企業在計劃公司合并的階段,就將其稅務影響提前綜合納入考量。
? ? ? 變化六:新增簡化公司合并的規定
《公司法》修訂引發的法律事項的變化,很可能對企業的業務、投資和重組等方面的稅務處理產生連鎖效應,繼而影響企業的稅務成本,帶來稅務風險;但與此同時,這些變化也蘊含了稅務優化的機會。鑒于此,建議企業在了解所涉及的修訂條款的基礎上,提前考慮相關稅務風險,強化合規處理,尋求稅務優化機會,與稅務機關保持充分溝通,必要時咨詢專業人士。
? ? ? ?注意要點
原《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新《公司法》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規定,股東利用其控制的兩個以上公司逃避債務的,各公司應當對任一個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實踐中,一些股東通過設立多家公司,構建關聯交易來轉移業務和資產、逃避繳納稅款,希望能夠“金蟬脫殼”。但是,原《公司法》僅規定了公司與股東之間的穿透。根據原《公司法》的規定,即使稅務機關能證明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只能向股東追責,無法直接向股東控制的其他關聯公司追責。新規定實現了公司法人之間的橫向穿透,成為追究股東控制的其他公司責任的法律依據,為稅務機關追繳稅款提供更多途徑。
此外,若股東控制的其他公司因承擔“連帶責任”而實際發生了經濟利益的流出,那么這部分支出很可能不屬于《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明確的“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因而面臨不能稅前扣除的風險。企業需要關注關聯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帶來的稅務風險。
? ? ? 變化三:關聯公司的連帶責任
新《公司法》增加了簡易注銷情形。根據新《公司法》,公司在存續期間未產生債務,或者已清償全部債務的,經全體股東承諾,可以按照規定通過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登記。同時,公司通過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登記,但股東對債務清償承諾不實,則應當對注銷登記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一方面,簡易注銷條款將大大縮短公司注銷所需的時間;另一方面,隨著公司注銷過程的加速與簡化,稅務機關向已注銷公司股東追征公司所欠稅款的案例引發更多納稅人的關注。實踐中,如何判定股東“承諾不實”仍存在一定爭議。如果股東在承諾的當下,企業帳上沒有應繳稅款,股東和管理層也沒有發覺有少申報應稅收入,但稅務機關在簡易注銷后認定企業曾經有少申報、漏申報應稅所得的,是否屬于股東“承諾不實”的情形?此外,個別基層稅務機關發現已稅務注銷企業存續期間發生偷漏稅行為,也曾要求已稅務注銷的企業恢復稅務登記,但這一要求是否有足夠的法規依據支撐值得商榷。無論如何,新《公司法》賦予稅務機關向已注銷企業的股東追繳企業所欠稅款的權利。從企業的角度,建議在開始注銷程序之前,開展全面的稅務自查,及時更正,避免對股東或企業本身帶來的潛在的稅務風險。
? ? ? ?變化四:新增簡易注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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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中對租賃物的要求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日前由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這是10年一次的修訂,內容豐富,意義重大,反映了行業的新變化,也顯示了監管對于金融租賃行業的定位和期待,網上已經有較多解讀。
我主要想從租賃物的規定這個角度來分析一下對整個行業的影響以及租賃公司如何應對。征求意見稿中很多明顯是僅針對金融租賃公司的要求,如發起人資質的要求,準入業務的要求,而對于廣大商租公司而言,對于租賃物的規定是很有導向意義的。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很可能會向其看齊,具有普適性。
更重要的是,監管的導向是希望融資租賃回歸到服務實體經濟,逐步脫虛向實,那么租賃物是一個很好的監管抓手。
文章來源:中國融資租賃資源網
征求意見稿【租賃物類型】金融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物類型,包括設備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以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其他資產。
2014管理辦法適用于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銀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征求意見稿采取的是明示的形式,明確設備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可以作為租賃物,而2014年管理辦法提到只要是固定資產都可以作為租賃物。這主要反映了監管認為融資租賃行業應回歸租賃本原,服務實體經濟的責任。
在過去這些年的發展過程中,有大量的融資租賃業務實際上背離了這一方向,做的其實是類信貸的業務,大量的構筑物、地方管網、市政道路等都成為了租賃物,因為這一類租賃物金額大,資料要求簡單,非常適合在業務實操中使用。監管也發現了這一問題,對于上述租賃物已經出臺規定予以禁入。這一次則更進一步,監管辦法中明確設備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可以作為租賃物,而且監管已經著手(8號文)制定鼓勵類和禁入類的設備清單,租賃公司通過放松租賃物的要求來達到展業的目的,在監管層面的風險已經越來越大。
生產性生物資產之前是否能作為租賃尚有爭議,這一次則予以了明確,這反映了監管鼓勵融資租賃行業支持三農的發展。這對于奶牛、生豬、經濟林等租賃物有所利好,但生產性生物資產本身所固有的特點與一般的設備類資產還不一樣,如何確認價值、孳息歸屬、生物生周期管理還需要在實踐中探索。
一、租賃物類型
征求意見稿【租賃物適格性】金融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物應當權屬清晰、特定化、可處置、具備經濟價值并能夠產生使用收益。
二、租賃物適格性
金融租賃公司不得以低值易耗品作為租賃物,不得以乘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之外的消費品作為租賃物,不得接受已設置抵押、權屬存在爭議或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的財產或所有權存在瑕疵的財產作為租賃物。
2014管理辦法新增
征求意見稿中對于租賃物的適格性作了明確的規定,源自2023年8號文的要求。特別是對于租賃物要求中的可處置、具備經濟價值并能夠產生使用收益這一系列要求,就將傳統的公益性資產與構筑物排除在外,這也是租賃公司扎堆的地方,這一規定倒逼租賃公司轉型,否則將難以匹配適格的租賃物。
同時明確,金融租賃公司不得以低值易耗品和乘用車之外的消費品作為租賃物。比如玉石、古玩、字畫等就屬于禁止之列,因為這類資產評估具有較大的難度,而且不屬于設備類資產,對于促進產業發展意義不大。之前業內有發生過石頭租賃的案件,幾千萬的壽山石評估了幾個億,這次監管也是引為為戒,杜絕這類資產成為租賃物。
低值易耗品本身不符合租賃物的本意,管理的難度也非常大。而消費品本身所對應的融資產品就非常豐富,而且面向消費者本身是需要專門的監管要求,這也不是監管所鼓勵的方向。
征求意見稿【租賃物所有權】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合法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
租賃物屬于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財產類別,金融租賃公司應當依法辦理相關登記。
除前款規定情形外,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在國務院指定的動產和權利統一登記平臺辦理融資租賃登記,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對租賃物的合法權益。
2014管理辦法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合法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
租賃物屬于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所有權轉移必須到登記部門進行登記的財產類別,金融租賃公司應當進行相關登記。租賃物不屬于需要登記的財產類別,金融租賃公司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對租賃物的合法權益。
最大的變動是,租賃物需要在國務院指定的動產和權利登記平臺辦理融資租賃登記。這一指定平臺就是中登網,2021年,國務院正式印發《關于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的決定》,融資租賃等由當事人在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自主辦理登記。中登網登記的法律效力得到了國務院規章制度的確認,在征求意見稿中也進行了更新,今后租賃公司應更加重視中登網登記對租賃物權屬的公示作用。
? ? ? ?三、租賃物所有權
征求意見稿【資產評估管理】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按照評購分離、評處分離、集體審查的原則,優化內部部門設置和崗位職責分工,負責評估和定價的部門及人員原則上應當與負責購買和處置租賃資產的部門及人員分離。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租賃物價值評估體系,制定估值定價管理辦法,明確估值的程序、因素和方法,合理確定租賃物資產價值,不得低值高買。
2014管理辦法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租賃物價值評估和定價體系,根據租賃物的價值、其他成本和合理利潤等確定租金水平。
售后回租業務中,金融租賃公司對租賃物的買入價格應當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準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強調租賃物價值的評估的公允性和合理性,租賃公司應當建立相關的制度并由專人來負責租賃物價值評估。這針對的是當前部分租
? ? ? ?四、租賃資產評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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賃公司對租賃物價值的重視程度不夠,經常出現以評估報告甚至直接以客戶給出的價格來直接確定租賃物的價值。關于租賃物價值的確定,筆者之前有專門撰寫過一篇文章說明租賃物價值如何確認,應是比較符合監管的意圖的,即需要租賃公司發揮主觀能動性思考租賃物價值確定的問題。
租賃公司未來的重點是建立相關的制度,設立專門的職責崗,大概率是由風控崗或商務崗來執行租賃物價值評估的工作。另外,取消了只針對售后回租要求不得低值高買,而是直接租賃也不得低值高買。這是為了避免名為租賃實為借貸的情況,在實踐中,這種情況也不鮮見。
征求意見稿【租賃物管理】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持續提升租賃物資產管理能力,強化租賃物風險緩釋作用,充分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密切監測租賃物運行狀態、租賃物價值波動及其對融資租賃債權的風險覆蓋水平,制定有效的風險管理措施,降低租賃物持有期風險。
2014管理辦法金融租賃公司應當重視租賃物的風險緩釋作用,密切監測租賃物價值對融資租賃債權的風險覆蓋水平,制定有效的風險應對措施。
租賃物管理更加強調運用信息科技手段,密切監測租賃物運行狀態,這也是適應新形勢下設備科技化、智能化水平越來越高的情況下,所應采取的應對措施。比如現階段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IT設備等大都可以通過信息科技手段來做到對租賃物的實時監測,這為租賃物的監控管理大大提供了方便。
這一條包括后面的【租賃物未擔保余值管理】、【未擔保余值限額管理】和【處置租賃物】,均有強調的是租賃物對于項目風險的覆蓋水平和緩釋作用。在類信貸業務模式下,租賃物的這部分管理大都有所忽視或缺失,而在回歸租賃本源后,租賃物的管理需要重新提上議事日程,建立租中租賃物未擔保余值和限額管理制度,對租賃物變賣和處置進行探索,真正發揮租賃物在業務中的作用,這也是回歸租賃本源重要標志。
五、租賃物管理
2024年7月起施行的《流貸辦法》
進行了哪些調整?
文章來源:金融租賃及融資租賃圈公眾號
為進一步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信貸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務質效,金融監管總局對《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1號)等信貸管理制度進行了修訂,形成《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現正式發布,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訂合理拓寬了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的用途范圍,并明確參照適用范圍,著力涵蓋當前市場各類合理的融資用途需求。同時進一步明確借款人對象范圍,有效滿足不同類型市場主體融資需求。《流貸辦法》明確,流動資金貸款是指貸款人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發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經營周轉的本外幣貸款。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于股東分紅,不得用于金融資產、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于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本次修訂對貸款用途范圍和貸款對象整?
對于流動資金貸款,規定支付對象明確且向借款人某一交易對象單筆支付金額超過一千萬元人民幣,應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增加借款人緊急用款相關規定,提高受托支付靈活性。對于固定資產貸款、流動資金貸款及個人經營貸款,明確對貸款資金使用記錄良好的借款人,在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范圍內,出現合理的緊急用款需求,貸款人經評估認為風險可控的,可適當簡化受托支付事前證明材料和流程,并于放款后及時完成審核。
本次修訂對貸款受托支付相關要求進行了哪些調整?
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對經營現金流回收周期較長的,最長不超過五年。
本次修訂對貸款期限進行了哪些明確規定?
本次修訂結合當前信貸辦理的實際需求及良好實踐,對相關貸款流程進行了明確與規范:一是關于貸款調查。明確流動資金貸款和個人貸款應采取現場與非現場相結合的形式履行盡職調查。同時,對于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及二十萬元以下個人貸款,在非現場調查可有效核實相關信息真實性的前提下,可簡化或不再進行現場實地調查。
本次修訂對貸款辦理流程有哪些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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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政策與解讀
THE INDUSTRY POLICY
考慮不同類型流動資金借款人差別較大,實際需求不盡相同,本次修訂更加注重流動資金貸款的靈活性,支持商業銀行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流貸辦法》明確,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經營規模、業務特征、資金循環周期等要素測算其營運資金需求。辦法后附測算方法示例供參考,貸款人可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針對不同類型借款人的測算方法。對于小微企業借款人,貸款人可通過其他方式分析判斷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
本次修訂對流動資金貸款測算要求進行了哪些調整?
一是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借款人出現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等情形時,如個人經營貸被挪用于房地產領域等,借款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貸款人可采取的提前收回貸款、調整貸款支付方式、調整貸款利率、收取罰息、壓降授信額度、停止或中止貸款發放等措施,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二是貸款人應健全貸款資金支付管控體系,加強金融科技應用,有效監督貸款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發現借款人挪用貸款資金的,應按照合同約定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管控。
本次修訂對防控貸款資金挪用行為提出哪些要求?
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監管趨嚴
文章來源:中國融資租賃資源網
2023年11月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本新規》),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與2023年初《資本辦法(征求意見稿)》相比,國內信用證信用轉換系數調整是《資本新規》所作的幾項重要修改之一。國內信用證的信用轉換系數最后將按國內信用證是否為貨物貿易進行區分,即非貨物貿易項下的國內信用證將把信用轉換系數調高到50%。這一調整對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業務將有較大影響,結合其他監管要求,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業務總體監管趨嚴。
近年來,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是國內信用證福費廷業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部分銀行的國內信用證業務中,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的業務量甚至能占到三分之一以上,在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的業務構成中,售后回租業務項下的國內信用證占比尤其高。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主要應用在以下不同場景的不同環節,如在售后回租中用國內信用證支付租金及租賃物購買價款、在直租業務中用國內信用證支付租金及租賃物購買價款等。實務中,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的使用主要集中在售后回租類型的融資租賃業務中,用國內信用證來支付租金。
但不同銀行對于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這一業務的態度相差較大。實務中,一些銀行可開立融資租賃(售后回租)國內信用證并敘做一手福費廷,也有一些銀行主要在二級市場買入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項下的福費廷,自身開證較少或基本不開,還有一些銀行不但不開立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甚至也不參與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的二級市場交易。
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的使用發端于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以下簡稱《結算辦法》)拓寬了國內信用證的使用場景。與國際信用證不同,按照《結算辦法》,國內信用證可用于非貨物貿易場景,也適用于銀行為國內企事業單位之間貨物和服務貿易提供的信用證服務。
《結算辦法》列舉了服務貿易包括但不限于運輸、旅游、咨詢、通訊、建筑、保險、金融、計算機和信息、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廣告宣傳、電影音像等服務項目。雖然上述列舉中并沒有明確融資租賃這一項目,但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的確可以被認為是服務貿易的一種,按照《結算辦法》規定,國內信用證逐步開始在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中使用。
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的發展
國內信用證最關鍵的單據是發票,在使用國內信用證進行結算的場景中,國內信用證項下的發票金額應等同于服務貿易業務金額。而在融資租賃售后回租等業務中,一般僅對利息部分開具發票,但國內信用證的金額需對應本金加利息之和,由于發票金額與國內信用證金額的不統一,造成了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中使用國內信用證結算的困難。請解釋為何困難?
問題隨后得到了解決,中國支付清算協會2017年12月發布《關于明確國內信用證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于融資租賃業務是否適用國內信用證進行支付的問題給予了解答。《通知》提出,在確保交易背景真實的情況下,銀行可為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項下的承租人開立國內信用證,用于向出租人支付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內的租金,并應嚴格審核相關材料。《通知》明確,融資方可提供融資租賃公司就售后回租合同項下收取的利息部分向承租人出具的原始正本增值稅發票。
《通知》對只需出具利息部分發票的解釋為國內信用證在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當中的應用提供了重要背書,一定程度上成為業務得以開展的依據之一,推動了國內信用證在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中的應用。
發票問題的解決助推業務發展
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的快速發展并非只由產品本身決定,也與近幾年的金融大環境相關。近年來,商業銀行普遍面臨“資產荒”的困擾,在新冠疫情、經濟下行等因素作用下,銀行面臨資產負債表保持信貸余額的壓力。基于此種放貸壓力,商業銀行開始尋找各種機會來擴大投放,包括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福費廷在內的各種非傳統信貸投放就進入了商業銀行的考慮范圍。
在融資租賃售后回租等業務場景中,客戶往往是國企、央企、類政府平臺等企業。銀行早已經給予這些企業授信額度,但很多時候由于使用場景的缺乏,這些企業并沒有使用此類授信。通過融資租賃售后回租等方式,這些企業能將銀行已批的授信額度用起來。從這個角度來看,這相當于售后回租場景為已授信企業使用銀行授信額度提供了信貸落地場景,擴大了銀行的信貸投放。
此外,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也有采用低風險模式的,即銀行基于客戶的保證金開證。在這種模式下,由于開證申請人提交了全額或高比例的開證保證金,給銀行帶來大量存款,開證本身又為銀行增加了中間業務收入,之后開展福費廷融資又創造了信貸資產,通過二級市場賣出后,銀行可獲得福費廷買賣收益。上述各環節為銀行帶來了好處,使得銀行本身也有動力去推動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的發展。
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發展的其他助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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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政策與解讀
THE INDUSTRY POLICY
隨著融資租賃特別是售后回租國內信用證業務的廣泛開展,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逐漸產生了一些合規問題,主要表現在租賃物適合性、貿易背景真實性、資金流向以及資本占用等方面。
在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早期業務當中,常見的租賃物出現了如地下管網、景區道路、高速公路、地鐵設施等公益性資產,由于申請人不具有所有權,因此這些租賃物明顯不適格。當大部分銀行都不接受管網等作為租賃物以后,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又開始使用大型建筑物的附屬設備等作為租賃物,比如體育場館等大型場館的空調、空氣轉換系統、上下水系統、電梯以及桌椅等,此類租賃物屬于低值易耗品或附屬設施,無法承載融資租賃中融資物的本意。另外,在租賃物的估價、權屬證明、特定化等方面,也存在著較多的瑕疵,例如在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業務中,融資物估價過高、同一租賃戶重復融資、租賃物權屬不清晰或已抵押等情況時有發生。
在售后回租業務當中,售后回租的真實性也備受質疑。真實的售后回租一般時間較長,由于國內信用證的期限僅為一年,所以配合國內信用證福費廷的售后回租業務期限也多在一年之內,這一期限就與真正的售后回租業務有著較大的差別。此外,在售后回租國內信用證業務處理過程中,租賃物物權的轉移也無法準確地關聯售后回租業務的時間節點,比如在福費廷融資資金取得后不久融資方就將租賃物物權短期內再次劃轉等做法。
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業務還存在著資金流向的問題。與流動資金貸款相比,融資租賃的資金流向管理相對寬松,如當融資租賃公司購買租賃物的款項僅為過橋款項,國內信用證受益人完成融資后,資金有時又回流開證申請人。如果穿透資金用途來看,可以認為此類操作將原本一筆流動資金貸款通過融資租賃售后回租國內信用證的形式實現了放款,繞開了我國對于資金流向的相關監管要求。
最后,從風險資本占用的角度來看,如果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是一筆變相貸款,那開證的風險占用就應等同于貸款,也就是風險占用應是100%,而非之前的按國內信用證的20%來占用。
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的合規問題
對融資租賃業務的監管
當前,我國針對融資租賃公司的監管文件較多。2019年,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頒布的《關于開展“鞏固治亂象成果 促進合規建設”工作的通知》;2020年,原銀保監會發布《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21年,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央企業所屬融資租賃公司健康發展和加強風險防范的通知》;2022年,原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業務合規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等。上述各監管文件對租賃物進行了越來越嚴格的細化規定,原因在于在業務發展過程中部分租賃公司偏離融物本源,忽視租賃物合規管理和風險緩釋作用,存在以融物為名開展“類信貸”業務、虛構租賃物、租賃物低值高買、涉嫌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等問題。因此,我國對融資租賃標的物等的監管要求越發具體,這也對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相關的租賃物提出了越發嚴格的要求。
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監管趨強
2023年10月2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促進金融租賃公司規范經營和合規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8號文”),對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經常關聯的租賃物以及售后回租等場景加強了規范。
8號文規范了對租賃物的適格性,如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加強租賃物適格性管理,確保租賃物權屬清晰、特定化、可處置、具備經濟價值并能夠產生使用收益。同時,明確嚴禁將古玩玉石、字畫、辦公桌椅、報刊書架、低值易耗品作為租賃物。對于消費品作為租賃物,8號文規定,嚴禁以乘用車之外的消費品作為租賃物。對于融資租賃中的售后回租業務,8號文直接規定嚴禁新增非設備類售后回租業務。
8號文也對融資租賃關聯的國內信用證福費廷業務加強了規范,“嚴格規范與同業及其他機構的業務合作,不得協助承租人或合作機構虛構貿易背景,通過福費廷、國內信用證等方式違規套取金融機構資金,進行監管套利”。此條款直接指出了以國內信用證福費廷為手段,虛構貿易背景并套取資金的套利行為,這將對未來各方在類似場景中使用國內信用證帶來一定壓力。
我國對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的監管趨嚴
國內信用證作為銀行的表外業務,需按信用轉換系數計算風險資本的占用。信用轉換系數可用來衡量銀行對于表外風險的暴露,比如分析授信額度中尚未使用的信用額度等,這種信用額度雖未提用,但在違約發生時對于銀行風險暴露也會產生影響,所以應按信用轉換系數來計算違約時額外增加的信用暴露。
之前,國內信用證按《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來計算風險占用,該辦法第七十一條“商業銀行各類表外項目的信用轉換系數”中有下述規定:“與貿易直接相關的短期或有項目,信用轉換系數為20%。”這也是國內信用證20%風險占用的由來。
而即將施行的《資本新規》規定,與貿易直接相關的短期或有項目,信用轉換系數為20%,其中基于服務貿易的國內信用證的信用轉換系數為50%。按新的規定,從2024年開始,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業務將與其他國內信用證業務的資本占用有著重大區別,特設的信用轉換系數將造成以后在融資租賃中使用國內信用證的經濟資本成本成倍增加。
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的資本占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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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政策與解讀
THE INDUSTRY POLICY
2023年初發布的《資本辦法(征求意見稿)》,曾將全部國內信用證的信用轉換系數從20%調高至100%,目前雖然將服務貿易項下國內信用證改為調高到50%,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已有改觀,但與《資本新規》相比,融資租賃項下的國內信用證畢竟被提高了資本占用,這也是一種監管趨嚴,會對未來在融資租賃中使用國內信用證產生明顯的抑制作用。
近期以來不斷出現的售后回租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違規方面的監管通報,暴露出對融資租賃與國內信用證的組合使用中的諸多具體問題。如部分銀行存在借融資租賃公司向開證申請人發放無指定用途融資,將國內信用證業務異化為融資業務等具體問題。
對于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的監管也在不斷趨嚴,這種監管趨嚴,既體現在對融資租賃本身的監管上,也體現在對融資租賃和國內信用證組合使用的監管方面,還體現在對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征收更高的經濟資本占用上。
在此大背景下,有越來越多的銀行對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業務采取了“一刀切”的應對方法,即全面暫停國內信用證在融資租賃業務中的使用,甚至在福費廷二級市場交易中也整體放棄融資租賃這一品類。不過,隨著之后該項業務的不斷改進和合規到位,未來國內信用證應可以在直接租賃等融資租賃業務中,發揮其應有的功效和價值。
由此,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業務黃昏已至。
世間所有的熱烈,盡頭大都卻是幻滅。租賃證作為一項金融業務亦是如此,既然太過迅速地增長,飛躍式地發展,那離監管拆解業務,重拳出擊的日子也就不遠了。曾經的P2P,影子銀行,非標等同業業務,最近的房地產等,概莫能外。
對融資租賃國內信用證業務的展望
人民銀行回應國內信用證發展問題?
文章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2024年1月30日,人民銀行公布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1280號建議的答復,就國內信用證有關建議進行答復。答復從建立統一的國內信用證交易平臺、優化國內信用證辦理手續、降低開證手續費和融資成本、加大國內信用證的宣傳力度四個方面展開。
中國人民銀行積極推動國內信用證業務發展,不斷完善有關業務制度。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銀發〔1997〕265號文),對國內信用證業務進行規范。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原銀監會修訂《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6〕第10號文,以下簡稱《辦法》),并指導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配套出臺國內信用證審單規則,統一審單標準,規范審單操作,從制度層面提升國內信用證接受程度。《辦法》發布以來,國內信用證業務穩步發展,為企業貿易活動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2022年,國內信用證開證金額近3萬億元。
2019年,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建設了電子信用證信息交換系統(簡稱“電證系統”),實現國內信用證全業務流程電子化。電證系統提升了國內信用證業務操作便利性及辦理效率,規避了紙質信用證業務操作風險。2022年,通過電證系統開立的國內信用證金額達1.47萬億元,占同年國內信用證開證總金額的50%。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結合業務需求,持續優化電證系統功能,鼓勵商業銀行將紙質證以及各自行內系統開立的電子證統一通過電證系統辦理,提升國內信用證業務電子化水平。
一、關于建立統一的國內信用證交易平臺問題
國內信用證作為跟單流轉的信用支付工具,只有當賣方提供的相關單據(例如發票、貨物運輸單據等)符合信用證上列明的相關要求時,銀行才予以付款,其對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核要求更為嚴格,業務流程長,操作繁瑣,開證銀行和交單銀行往往需要交替進行7至10步操作。2021年,為適應電子發票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關于明確國內信用證項下電子發票交單有關規則的公告》(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公告〔2021〕第21號文),規范國內信用證項下電子發票交單操作流程。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鼓勵商業銀行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積極研究通過線上方式辦理相關業務,進一步豐富網上銀行功能,優化國內信用證辦理手續,促進國內信用證更好服務于實體經濟發展。
二、關于優化國內信用證辦理手續問題
由于國內信用證業務流程復雜,對業務人員專業性要求較高,商業銀行需建立專業、專職的審單隊伍,人才培養周期較長,綜合投入較大,且目前國內信用證市場規模相對較小,辦理成本和融資成本均較高。中國人民銀行將持續踐行“金融為民”理念,鼓勵商業銀行加大國內信用證業務推廣力度,在平衡成本收益的前提下,研究降低各項手續費和融資成本等問題,特別是加大對中小企業作為國內信用證受益人的融資支持力度,降低客戶綜合成本。
四、關于加大國內信用證的宣傳力度問題
《辦法》及配套審單規則發布后,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組織開展了4場大型培訓,參訓人員累計超2000人。電證系統上線以來,中國人民銀行通過線上線下各種形式組織50余場業務培訓,覆蓋140家銀行共計9000余人次。此外,中國人民銀行將持續聽取市場主體意見與建議,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業務培訓、行業交流,引導商業銀行加強對企業的宣傳培訓,提升客戶滲透率和業務知悉度。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會同金融監管總局持續穩步推動國內信用證業務發展,積極探索國內信用證適用場景,督促引導商業銀行不斷優化業務流程、提高辦理效率,更好滿足市場和企業需求,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三、關于降低開證手續費和融資成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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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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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動態
“數”看融資租賃業2024開年:
?登記與融資是否提速?
文章來源:中國融資租賃資源網
2024年開年以來,融資租賃行業項目登記數量明顯增加。融資租賃公司不僅忙于新增的項目登記,還幫助作為承租人的中小微企業做好注冊工作。從承租人所屬的細分行業來看,制造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的新增融資租賃登記數量占比位居前三。
與此同時,多家融資租賃公司密集進行了債權融資,其中,2家融資租賃公司首次使用債權融資工具進行融資。另外,工銀金租發行的一筆30億元金融債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
有業內人士向《金融時報》記者表示,作為資本密集型行業,一直以來,無論是融資租賃公司還是金融租賃公司都十分重視外部融資渠道的運用與拓展,新的監管框架對機構投融資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這必然涉及流動性的補充。
《金融時報》記者注意到,僅今年1月,新增融資租賃登記筆數同比翻了一番。據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租賃業工作委員會數據,2024年1月,新增融資租賃登記約70萬筆,同比增長111.8%;新增融資租賃初始登記約48.2萬筆,同比增長106.6%;小微企業作為承租人的新增融資租賃登記數量占比71.2%,同比增長0.6%。
從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以下簡稱“中登網”)的總體登記情況來看,2024年1月,新增動產融資登記1127250筆,與2023年同期相比增長166.2%。新增融資租賃初始登記數量占新增融資租賃登記數量的79.4%。
在融資租賃用戶注冊方面,截至2024年1月31日,中登網累計融資租賃行業注冊用戶達3707家。
就地區分布而言,融資租賃登記主體主要集中在天津、上海、廣東,今年1月,上述三地融資租賃企業登記數量占比高達86.2%。其中,上海與廣東兩地的登記數量占比分別增長12.4%和0.8%。
在融資租賃行業中,主要可以分為三類主體,即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開年,內資與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新增融資租賃登記明顯提速。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租賃業工作委員會數據顯示,其登記數量占比從40.2%增長至46.4%,內資租賃公司占比從16.8%增長至21.8%,而金融租賃公司登記數量占比則由41.9%下降至18.5%。
從登記的融資租賃業務類型來看,2024年1月,售后回租登記數量占比下降3.5%,直接租賃登記數量占比增長2.7%。
加大直接租賃是監管部門持續引導的方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促進金融租賃公司規范經營和合規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金融租賃公司要轉變經營理念和發展方式,大力培養租賃、法律、稅收等方面專業人才,加大對租賃細分行業領域的研發投入,緊緊圍繞企業新購設備資產融資需求,逐步提升直接租賃業務能力。
一看登記:新增數量翻番
據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租賃業工作委員會數據,今年1月,涉及融資租賃行業的債權融資總額達599.92億元,環比增長2.84%,同比增長53.88%。
具體來看,1月占比最高的債權融資工具是資產支持證券(ABS),業內有18家融資租賃公司共發行20筆,融資總額209.57億元,其中,單筆ABS規模最大的一筆由平安租賃發行,發行金額為25億元。
其次是短期融資券和超短期融資券(CP和SCP),共發行24筆,融資總額168億元。具體來看,在24筆融資券中,發行利率最低的一筆由國網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發行,發行金額為10億元,發行利率為2.27%。
排名第三的是公司債,共發行7筆,融資總額69億元。除中國環球租賃有限公司發行了1筆9億元、5年期的公司債外,其余6筆發行金額均為10億元。
隨后是資產支持票據(ABN),共發行7筆,融資總額63.85億元。其中,ABN最低優A級利率為2.33%,該筆發行人為上海璞能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發行金額達6.21億元,這也是該公司首次發債。
另外,今年1月,工銀金租和江蘇金租各發行一筆金融債,合計融資總額45億元,期限均為3年。
在中期票據(MTN)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方面,全行業1月共發行7筆,融資總額44.5億元。
二看融資:融資總額實現“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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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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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關注的是,今年開年,融資租賃業融資成本有所下降。據了解,從SCP發行利率來看,1月全行業SCP月度加權平均發行利率為2.59%,較2023年1月的2.90%下降了31個基點。
圍繞新一年的發展,《金融時報》記者注意到,“主動出擊”“轉型變革”“提質增效”成為關鍵詞。實際上,隨著租賃業高質量創新轉型的持續推進,近些年,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扎根實體的大方向不變,但戰略方針、業務重點在不斷調整和優化。
比如,交銀金租在2024年工作會議上強調,要突出抓好五項工作,其中之一是要切實服務“國貨國運”“國輪國造”“國能國運”,加大綠色化、智能化船舶租賃產品創新和投入。
平安租賃提出了“三新三型”的新戰略,加快布局新能源、新基建、新生活,積極探索經營型、管理型、服務型發展模式。
“2024年是公司高質量發展的奮進躍升之年。”河北金租董事長徐敏俊表示,河北金租要打造強有力的業務產品和營銷體系,下更大決心和力量提高風險管理能力,著力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壯大人才隊伍。
三看變化:新的一年這么干
央企融資租賃公司:求解服務主業之道
文章來源: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
央企融資租賃平臺具備集團產業稟賦,有其獨特的發展資源,同時也需面對其特有的發展困境。這篇文章從央企融資租賃公司實際情況出發,探討央企破圈的全方位發展之道,為君成租賃發展提供了參考。
2023年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完善機構定位,支持國有大型金融機構做優做強,當好服務實體經濟的主力軍和維護金融穩定的壓艙石。
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融資租賃行業發揮著重要作用。其中,央企融資租賃公司通過創新租賃業務模式,為產業升級和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與此同時,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央企融資租賃公司也面臨諸多挑戰。如今,央企融資租賃公司展業思路是否發生了變化?有何難點與問題?如何破局?
央企融資租賃公司的一大特點是了解集團主業,有著先天的產融結合資源與優勢。如何切入主業,是央企融資租賃公司實現以融促產、推進實業更好發展的“必答題”。
一、探尋切入主業路徑
華寶租賃作為寶武鋼鐵集團的子公司,聚焦于集團的“一基五元”,即以鋼鐵制造業為基礎,形成新材料產業、智慧服務業、資源環境業、產業園區業、產業金融業多元發展的格局。租賃業務有效切入“一基五元”,成為華寶租賃一直推動的方向。
“從產品端來看,集團的主要產品是材料,而非成套設備,不適合做廠商租賃。”華寶租賃副總經理李瑞超坦言,“從供應商來看,我們面臨的一大問題是集團內部有財務公司,在供應商領域已有相應業務,另外,鐵礦石、煤炭等也并不完全適合租賃介入。”除了要考量標的物是否適合進行租賃外,資金成本也是央企融資租賃公司展業過程中需要權衡的一個重要因素。某融資租賃公司工作人員告訴《金融時報》記者:“因為融資租賃公司歸屬于企業集團,集團內部的兄弟單位可能會對資金價格提出比較苛刻的要求。考慮到資金成本,我們有時想把業務做大,但有心無力。”
中海油租賃也有類似的“煩惱”。據了解,中海油租賃所屬的中國海洋石油集團現金流充裕,旗下有財務公司負責統籌集團內部各板塊的資金歸納與運用。“財務公司的資金成本在1%至2%左右。”中海油租賃副總經理姜萍表示,“財務公司為集團提供產融結合服務,會比我們一家依靠外部融資的融資租賃公司更有優勢。如何走出自己的租賃特色?這是央企融資租賃公司面臨的共同問題。”
據了解,央企融資租賃公司的定位普遍是產融結合、以融促產,聚焦主責主業。在這一定位下,通過打造“朋友圈”與“生態圈”,塑造并發揮自身核心優勢,正成為越來越多央企融資租賃公司的選擇。
“朋友多了路好走。”結合自身經驗,電建租賃董事長沈沉表示,電建集團在各個領域都有專業人才,扎實的業務能力是筑牢“朋友圈”的基礎。據介紹,電建租賃正打造生命力工程。“對融資租賃來說,項目生命力是‘道’,產品生命力是‘樹’,團隊生命力是‘河’。通過三個‘力’的打造,不斷提升市場的生命力和行業的生命力,才有可能做得更好。”沈沉說。
華寶租賃則將發力點更多聚焦于產業“生態圈”的打造。“如果局限于集團內部或者上下游的話,公司是很難做大的。”李瑞超表示,華寶租賃采用創新思維,在業務的選擇上不再局限于公司的上下游,而是打開視野,做足產業“生態圈”。目前,華寶租賃已經落地了一些符合自身產業“生態圈”方向的業務,如基礎設施建設、船舶、車輛等。產業“生態圈”的打造需要企業集團完善的頂層設計作支撐,目前已有央企在此布局。
中煤科工金租董事長王志剛介紹說,中國煤炭科工集團設立了集團公司金融業務領導小組,同時,設立產融協同辦公室,以此推動實現集團公司產業和金融業務之間的協同。
二、打造“朋友圈”與“生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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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痛點問題、做好產融結合、服務實體經濟,手中有“矛”,更要有“盾”。央企融資租賃公司需要持續鍛造經營和管理模式,在風險識別、結構安排、財務管理、數字化轉型等方面下功夫。
雖出身鋼鐵行業,但是華寶租賃在行業的選擇上從未停下腳步,而是通過多元化展業來規避風險。“我們涉足的行業比較多,并沒有專門只做鋼鐵行業,這樣可以主動規避一些波動比較大的行業,還可以挑選既適合做融資租賃,現金流又比較穩定,同時,與鋼鐵產業有關系的領域。”李瑞超說。
在風控體系的建設上,中海油租賃搭建了自己獨特的管理架構。“風控一直是公司整體發展的重中之重。”姜萍表示,中海油租賃形成了“六位一體”的全閉環風險管理模式。從具體模式看,采用了風險量化模型來對每一個項目進行細致的量化風險管控,通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立項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實現全閉環風險管理。“我們在風險管理層面已經實現了三個階段風險管控的跨越。成立10年來,實現了不良資產率為零的風險管控局面。”姜萍說。
三、風險管理出實招
1.6億,央企租賃入股融和元儲
文章來源:全球租賃業競爭力論壇
融和元儲是國家電投旗下融和租賃為加深在儲能領域的產業布局,融和元儲定位和能力都比較復合,“投資+產業+運營”三者的復合定位既不同于國內的單一電站,也不同于單一集成商。君成租賃以融和租賃為標桿企業,充分學習融和租賃的發展模式,用以指導公司戰略,加強產融結合,為集團在儲能行業的拓展提供強大的支撐。
近日,融和元儲完成1.6億元A輪融資,此輪融資由招商局創投及招商租賃、格力金投、鐵發基金、源樺資本共同投資。
融和元儲成立于2019年6月,是國家電投旗下融和租賃為加深在儲能領域的產業布局,而成立的儲能行業專業的系統集成商和系統服務商。
一、關于融和元儲
據了解,目前融和元儲累計裝機量超過4GWh,自主運營電量1.5GWh,單個獨立儲能電站裝機容量400-500GWh,單體電站項目1GWh左右。儲能場景已超500WMh。
成立以來,融和元儲定位和能力都比較復合,“投資+產業+運營”三者的復合定位既不同于國內的單一電站,也不同于單一集成商。創立4年,業務正式開展后,2022年營收增長5倍,2023年營收增長預計5倍。業務圍繞儲能終端客戶的價值達成——資產運營——進行開展,設備出售與資產運營并舉,目前運營規模近1GWh。創始團隊都是儲能行業10年老兵,即有國家風光儲的參與者,也有國內第一批火電聯合調頻的親歷者,技術團隊源于ABB,產業資源源于國家電投。
融和元儲資產運營策略總監談一鳴在出席年度峰會時表示,經營性租賃在儲能領域需要有不同的思路和方向。他強調儲能的關鍵在于運營,經營租賃可以解決投資品高杠桿的需求。
有業內自媒體表示,在工商業儲能領域,租賃公司和優質頭部儲能廠商合作已是趨勢。
2021年開始,招商租賃確定了“五新”特色行業(新海工、新航運、新物流、新能源、新基建)轉型戰略,2022年“五新”行業投放占全年新增投放36.62%。此次儲能投資項目的落地,也是招商租賃轉型新能源行業的典型案例。
儲能是一個強運營的賽道,在實操過程中,電站運營核心指標主要有充放電效率、設備在線率、故障平均修復時間、全生命周期的充放電量等。
目前已有多家租賃公司正式下場。平安租賃光儲充換停城市合伙人計劃正在如火如荼;海通恒信進軍工商業儲能的聲浪很大;蘇銀金租、浙銀金租、蘇州金租、永贏金租、越秀租賃等都相繼落地了工商業儲能項目。另外,據悉,華夏金租要推出其工商業儲能經營性租賃產品。
二、多家租賃公司入局
首破百億!前海船舶租賃產業爆發式增長
文章來源:中國融資租賃資源網
1月26日,深晚記者從前海管理局獲悉,2023年前海船舶租賃產業實現爆發式增長,全年招引租賃資產總價值143億元,首次突破百億大關。其中,引進培育船舶海工設備資產總價值125.3億元,相對2022年底增長12.5倍,累計注冊船舶租賃SPV公司43家,落地31艘船舶租賃業務,集聚國銀金租、華夏金租、中廣核租賃、甌洋海工、正力海工等一批頭部出租、承租方在前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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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前海管理局在前海合作區全球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大會上發布航運服務集聚區等新一批六大產業集聚區,旨在推進前海航運服務等重點產業要素集聚。截至目前,前海合作區已集聚招商局、中遠海運旗下部分航運板塊,安通控股、國銀金租、華光控股、華林海事等近500家重點航運相關企業,在港口運營、船舶運輸、船舶租賃、船舶管理、船員服務等部分領域形成集群優勢。
2023年4月26日,交通運輸部《關于創新海事服務 支持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的意見》正式發布,提出4大類、13個方面海事服務創新舉措,是交通運輸部首次印發支持前海海事領域工作的重磅文件。記者了解到,截至2023年底,《意見》部分重要舉措已落地。值得一提的是,前海蛇口自貿片區“簡化粵港澳游艇自由行海事審批手續制度創新”“創新碼頭口岸中轉便捷通關模式”入選國務院服務貿易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最佳實踐案例》(第三批、第四批),相關創新成果首次在全國復制推廣,有效推進前海粵港澳游艇自由行建設、助推前海打造國際郵輪樞紐港,促進旅行服務貿易發展。
2023年6月,“大灣區組合港”的“深圳蛇口-江門高新”線路正式開通,標志著前海合作區“大灣區組合港”已100%覆蓋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該模式通過“共享代碼+水路調撥”統籌港口間監管資源,提升域內水上運輸效能,助力粵港澳大灣區一體化發展。截至目前,前海已開通大灣區組合港航線28條,2023年度完成集裝箱吞吐量29.9萬標箱,大灣區港口群的規模化效應將有助于區域港口群吸引更多貨物匯集,輻射至更廣闊的海外國家和地區。
“天津資本”+“天津制造”
首艘出口租賃船舶交付,“東疆方案”再度刷屏
文章來源:新華社
近日,民生金租在東疆綜保區落地的首單天津制造的出口租賃業務船舶——MSC ANITA輪,在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交付。該艘船舶為16000TEU集裝箱船,交付后將租予國際知名班輪公司地中海航運使用,是“天津資本”+“天津制造”的首艘出口租賃船舶。
1月8日,民生金租在東疆綜保區落地的首單天津制造的出口租賃業務船舶-MSC ANITA輪,在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交付。該艘船舶為16000TEU集裝箱船,交付后將租予國際知名班輪公司地中海航運使用,是“天津資本”+“天津制造”的首艘出口租賃船舶。
船舶行業是重資產、長周期行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引入船舶是國際航運企業的通行做法。作為落戶在天津濱海新區的金融租賃公司,近年來,民生金租依托東疆綜合保稅區的良好政策環境,在船舶租賃領域實現多項創新,不斷強化與國內外優質航運企業的合作關系,持續支持中國造船及航運產業升級,服務中國制造“新名片”走向世界。
此次交付的“MSC ANITA”輪,即民生金租根據國際知名班輪公司地中海航運需求,向中船(天津)公司訂購的。該船歷經兩年建造完成,總長約366米,型寬51米,型深30.2米,設計吃水14.5米,結構吃水達到17.0米,可運載16520個標準集裝箱,從設計、營運到拆船等全生命周期均滿足節能環保要求,裝載能力、航速、油耗等各項性能和經濟指標均為國際領先水平。這艘高技術、高造價、高附加值集裝箱船舶的成功交付,將有效提升中船(天津)公司國內外知名度、影響力,進一步帶動天津船舶制造業發展,推動實體經濟提質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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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金租自在東疆設立項目公司開展業務以來,得到了管委會、海關、外匯、稅務等管理部門的大力支持。比如這單業務就成功采用了出口租賃模式,就充分運用東疆綜保區、自貿區政策優勢,享受到出口退稅、海關異地監管、美元結算等服務。”民生金租相關負責人表示。企業未來也將進一步幫助國內造船企業拓展海外訂單,為中國船舶工業由“大”向“強”邁進做出積極貢獻,也為中國制造“走出去”和“一帶一路”建設貢獻力量。
作為國家租賃創新示范區,近年來,東疆綜保區始終堅持以推進產業發展、創新產業模式為己任,率先形成了服務“中國造”船舶海工設備全生命周期的租賃鏈條。截至目前,東疆已累計完成近700艘船舶租賃業務,累計資產價值近200億美元,這里已成為全國最大的船舶海工租賃聚集地。
未來,東疆將繼續緊扣國家發展戰略,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營商環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業在東疆設立專業子公司、項目公司開展船舶租賃業務,通過更深層次的創新,形成更加完備的航運租賃產業鏈,助力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建設。
農銀金租落地首筆跨境人民幣綠色船舶租賃項目
文章來源:JIC投資觀察
近日,農銀金租與農行福建分行、天津分行等多方聯動,“Min Lu”輪LNG運輸船在香港順利交割,公司首筆跨境綠色人民幣船舶租賃項目成功落地。
作為公司首筆跨境人民幣業務,本項目投放和租金收入全部采用人民幣結算,不僅能夠較好地規避匯率波動風險,也符合國家政策導向,充分利用國內人民幣低成本優勢,為公司未來跨境業務中的人民幣使用打下堅實基礎。
LNG運輸船是造船業皇冠上的明珠之一,該類船型技術難度高、建造工藝復雜、市場需求大,具有較強的環保意義和戰略價值。本項目租賃物“Min Lu”輪于2009年交付,是滬東中華造船(集團)有限公司自主設計并建造的第四艘LNG運輸船,具有美國船級社(ABS)和中國船級社(CCS)的雙重認證,是標準的高價值高端裝備資產。項目將服務于中海油福建LNG項目,保障中國液化天然氣運輸和能源供應鏈穩定。
未來,農銀金租將繼續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支持高端裝備制造產業發展,推動清潔能源建設,為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發揮積極作用。同時還將進一步推廣跨境人民幣業務,用實際行動助力人民幣國際化進程。
分散式風電,融資租賃布局的危與機
文章來源:新華社
這篇文章對比國外分散式風電的發展現狀,深入分析國內分散式風電目前所取得的成績,以及存在的問題。同時文章落腳至融資租賃布局,針對性的分析融資租賃在分散式風電行業的發展機會,同時根據客觀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融資租賃方案的解決措施。
近年來,我國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發展成效顯著,裝機規模穩居全球首位,發電量占比穩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截至2023年11月底,我國風電裝機4.1億千瓦,同比增長17.6%。我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風電裝備制造基地,部分關鍵零部件的產量占全球市場的70%以上。
隨著風電裝機規模的不斷擴大,集中式風電開發在電網接入、送出、消納及土地資源等方面的制約因素開始顯現。與集中式風電相比,分散式風電項目具有環境適應性強、輸電損耗低、操作簡單、建設邊界限制條件較少等優勢,有利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突出。同時,分散式風電與光伏、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具備一定互補性,有利于推動多能互補、微電網等新型能源系統的發展,促進能源開發模式創新。
分散式風電項目是指位于用電負荷中心附近,不以大規模、遠距離輸送電力為目的,所產生的電力可以自用,也可上網且在配電系統平衡調節,單點接入系統的裝機容量不超過50兆瓦的風電項目。
在國外的風電開發上通常是根據資源、電網、負荷條件等情況,確定風電場的開發規模,并接入合適的電壓等級。相較于國內,歐洲和美國在分散式風力發電方面起步較早,激勵政策已相對完善。
丹麥、德國等歐洲國家都較早開展了小規模風電開發,接入配電網并鼓勵就地消納,類似于我國的分散式風電開發,其中丹麥風電機組主要并入配電網,接入20千伏或更低電壓配電網的風電裝機容量約占全國風電裝機容量的86.7%,接入30千伏至60千伏電網的約占3.1%。
德國由于陸地風電場裝機規模較小,基本接入到6千伏至36千伏或110千伏電壓等級的配電網。而英國政府則一直試圖通過能源效率最佳方案計劃(EEBPP)促進風光互補分布式能源的發展,在過去20年間,已有超過1000個類似的能源系統被安裝在英國農場、機場、港口和海島。
一、國外:發展已具規模,就地消納成主流模式
早在2009年,我國就提出了分散式風電概念。2010年開始著手進行相關研究。2011年,國家能源局先后印發《關于分散式接入風電開發的通知》《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指導意見》,分散式風電市場正式啟動。盡管分散式風電項目規模較小,但審批流程、建設模式與集中式風電沒有實質差異,分散式風電發展進程較為緩慢。
二、國內:政策利好頻出,從“蹣跚學步”到“健步如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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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家能源局2017年《關于加快推進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2018年《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等在政策上解決了部分困擾分散式風電發展的不利因素,沉寂多年的分散式風電重新受到行業重視,分散式風電市場規模逐步擴大。2021年,國家能源局正式提出“千鄉萬村馭風計劃”,進一步釋放了大力推進分散式風電開發的政策信號。
2022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起草的《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明確提出積極推進鄉村分散式風電開發、推動風電項目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同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指出,積極推動風電分布式就近開發。在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油氣礦區及周邊地區,積極推進風電分散式開發;重點推廣應用低風速風電技術,合理利用荒山丘陵、沿海灘涂等土地資源,在符合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進中東南部風電就地就近開發;創新風電投資建設模式和土地利用機制,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以縣域為單元大力推動鄉村風電建設,推動100個左右的縣、10000個左右的行政村鄉村分散式風電開發。截至2022年底,我國分散式風電累計裝機容量1344萬千瓦,同比增長34.9%。
2023年3月,國家能源局等四部門發布的《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方案》指出,充分利用農村地區空間資源,積極推進風電分散式開發。同年4月,國家能源局在《2023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中提出大力推進分散式陸上風電建設。目前,已有十幾個省(區、市)在“十四五”相關規劃中提及分散式風電發展,特別是結合鄉村振興等戰略,創新分散式風電應用場景。
當前,分散式風電的應用場景正在不斷拓展,工業園區和鄉間地頭之外,經濟開發區、油氣礦區、荒山丘陵、沿海灘涂等也成為分散式風電推進的重點區域。同時,低風速技術的進步拓寬了風資源的可開發范圍,政策提振使得分散式風電具備大規模開發的條件,促使分散式風電步入快速發展期,成為陸上風電的重要增量市場。隨著項目收益共享機制等商業運營模式的逐漸成熟,分散式風電開發將有效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幫助更多企業、園區、城市節能降碳,助推能源消費綠色低碳轉型。
我國分散式風電發展前景廣闊,但與此同時也面臨著諸多挑戰。一方面,對于接入消納方面,農村地區由于電網架構相對薄弱,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瓶頸和電能質量問題較為突出,同時農村地區用電負荷較低,分布式新能源消納空間有限。另一方面,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面臨更高的生態環保要求,征地難、項目建設成本高、商業模式不成熟、融資不暢等問題困擾分散式風電的進一步發展。
針對上述問題,各省(區、市)在“十四五”相關規劃中均有所考慮。例如,《貴州省分散式風電開發建設“十四五”規劃》提出,鼓勵各類企業、社會機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參與投資分散式風電項目,在確保不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鼓勵合法合規地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為分散式風電項目提供一體化融資租賃服務。《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出,科學引導分散式風電規范建設。在科學測算項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基礎上,因地制宜,結合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油氣礦井及周邊地區,就地就近就負荷開發分散式風電。強化風電場建設的生態環境要求,提高建設標準,支持風電開發采取新技術、新模式,與當地農業發展、村鎮規劃及人文景觀相融合,助力鄉村振興。
在國家政策大力支持、商業模式逐步創新突破的情景下,分散式風電作為風電行業的重要細分領域,有望在“十四五”期間持續發力,助力“雙碳”目標的實現。目前,風電行業已形成較為成熟的融資渠道與產品模式,但在發展過程中仍面臨著一些挑戰,其中更多聚焦于集中式風電領域。而分散式風電項目主要受限于單體項目容量小、開發主體以民營企業為主,項目融資面臨主體信用不強、融資規模不具備吸引力等問題。具體而言,主要包括:第一,項目單體規模小、數量多,若各環節流程按單體項目推進,融資效率低,建設期付款手續復雜;第二,單體項目發電波動性較大,項目可能因資源條件波動、機組故障檢修等因素觸發違約風險;第三,項目建成后,多個單體項目的電費管理、賬戶支付管理等工作成倍增加,資產管理難度較大;第四,受單體項目規模較小影響,項目出售及轉讓困難。
三、發展:機遇和挑戰并存,融資租賃如何作為
一是優化方案設計。為提高分散式風電項目融資效率,避免以單一項目、法人主體對項目進行區分,轉而選擇同一開發主體,將零散項目組合形成“項目包”,從源頭上解決分散式風電小而多的問題;同時,為確保融資交易穩定性,需要對融資方案統籌設計,實現資金與項目的統一籌措與調配。
二是升維審查視角。為提升項目審批效率、緩釋單一項目風險,不應局限于某一項目經濟性指標等單一要素,而是要著眼于項目所在區域政策及電力市場情況對項目包進行分析判斷。通過對各典型區域政策要求、地方電力市場情況進行調研梳理,形成區域政策與市場畫像;以項目包整體風險可控為核心風控審查理念,通過對其中各項目實際情況分層分類,實現項目包內統一測算評價,形成規模效應,有效緩解單一項目風資源波動、運行維護等原因帶來的不確定性風險。
三是優化項目管理。在項目建設階段,對建設進度及資金進行全面把控,保障項目按期并網發電。在工程進度管理上,關注項目建設參與方(設備供應商、工程項目總承包方等)的資質與能力,通過委派監理等方式把控項目關鍵建設節點的設備生產、工程建設進度與質量。在項目融資資金使用上,按照核定的各項設備供貨與工程建設節點需求分筆投放融資本金,并對于資金使用進行管理,在保證資金切實用于項目建設的基礎上,節約財務成本,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
針對上述問題,融資租賃項目可采取如下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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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財控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首批氫能重卡正式投運
文章來源:中國融資租賃資源網
1月18日,以“氫動西韓 零碳未來”為主題的龍門鋼鐵首批氫燃料電池重卡投運儀式在陜西韓城隆重舉行。本次投運儀式的成功舉辦,標志著陜西財控融資租賃公司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的首批陜汽氫燃料重卡正式投入運營使用。
本次投運的33輛氫燃料重卡是陜西省目前最大規模的氫能源運力,該運力以龍鋼集團的原材料、產品等運輸為核心場景,以Tass系統作為運營管理支撐,在實現零碳環保的同時,也將創造顯著的經濟效益。
公司自成立以來,始終將黨和國家的金融戰略方針作為指引,以“綠色發展”為主要業務方向,圍繞純電動、氫燃料等各類新能源商用車輛進行了大量探索與實踐。本批車輛投運給公司新能源業務發展再次注入一劑強心針,后續,公司將緊跟國家和陜西省氫能源產業布局,進一步加強與產業鏈的協同與合作,做強做專綠色租賃,加大對綠色產業的支持力度和融資租賃模式的創新探索,積極助推“雙碳”目標的實現。
陜西省融資租賃糾紛案件大數據報告
文章來源:中國融資租賃資源網
近年來融資租賃業務在全國范圍內發展勢頭極為迅猛,而與融資租賃相關的糾紛,已成為常見的商事爭端之一。對于融資租賃糾紛訴訟與仲裁進行實務統計和研究,為融資租賃行業風險控制、法務管理、日常經營等提供實踐經驗,促進融資租賃行業健康合規發展。
筆者通過Alpha法律專業數據庫,對陜西省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融資租賃糾紛案件進行檢索,共得到1941份裁判文書。本報告以此數據為樣本,針對陜西省近一年內融資租賃糾紛案件司法審判實務情況,并分析其中的重點法律問題,從法律角度提出相應的建議,僅供我省融資租賃從業者參考使用。
從上方的年份分布可以看到自2020年開始陜西省融資租賃糾紛案件數量開始逐年下降。? ? ? (一)近一年融資租賃糾紛案件案由分布
從上面的案由分類情況可以看到,近一年最主要的案由是民事案件,有1350件,占比69.56%,其次是執行,刑事。民事案件主要涉
一、陜西省融資租賃近年來糾紛案件發展趨勢
及合同、準合同糾紛,有1269件,占民事糾紛的94%。
? ? (二)近一年融資租賃糾紛涉行業分布
? ? ? ?從上面的行業分類情況可以看到,近一年融資租賃糾紛涉及的行業分布主要集中在金融業,占到了全部案件的70.49%,其后依次為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制造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 ?(三)近一年融資租賃糾紛程序分類
? ? ? ?從上面的程序分類統計可以看出,近一年陜西省審結的融資租賃糾紛案件審理程序分布狀況,其中一審案件有1243件,二審案件有78件,再審案件有13件,執行案件有590件。由此,能夠推算出一審上訴率約為6.28%,近一半的案件需要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 ? (四)近一年融資租賃糾紛裁判結果
? ? ? ?一審裁判結果
? ? ? ?通過對近一年陜西省融資租賃糾紛案件一審裁判結果的統計可以看到,全部/部分支持的有706件,占比為56.80%;撤回起訴的有236件,占比為18.99%;其他的有198件,占比為15.93%。
? ? ? ?二審裁判結果
? ? ? ?通過對近一年陜西省融資租賃糾紛案件二審裁判結果的統計可以看到,維持原判的有43件,占比為55.13%;改判的有16件,占比為20.51%;發回重審的有8件,占比為10.26%。
? ? ? ? 再審裁判結果
通過對近一年陜西省融資租賃糾紛案件再審裁判結果的分析可以看到,駁回再審申請的有13件,占比為100.00%。
? ? ? ?執行裁判結果
通過對近一年陜西省融資租賃糾紛案件執行裁判結果的統計可以看到,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有371件,占比為62.88%;其他的有72件,占比為12.20%;終結執行的有69件,占比為11.69%。
? ? (五)近一年融資租賃糾紛標的額情況
通過對近一年陜西省融資租賃糾紛案件標的額的統計可以看到,標的額為10萬元以下的案件數量最多,有662件,10萬元至50萬元的案件有302件,100萬元至500萬元的案件有42件,50萬元至100萬元的案件有35件,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案件有5件。
? ? ?(六)近一年融資租賃糾紛審理期限情況
通過對近一年陜西省融資租賃糾紛案件審理期限的統計可以看到,當前條件下的審理期限更多處在31-90天的區間內,平均審理期限為80天。
? ? (七)近一年陜西省融資租賃糾紛案件審理法院情況
通過對近一年陜西省融資租賃糾紛案件審理法院的統計可以看到,審理融資租賃糾紛案件最多的是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然后依次為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案件數量最多,主要原因在于平安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在陜的絕大多數案件均在該院審理。
(一)近一年融資租賃糾紛案件訴請主要涉及問題
1.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2.出租人主張承租人支付未付/欠付租金;
3.出租人主張承租人解除合同;
4.出租人主張承租人賠償損失;
《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后在合理期
二、陜西省融資租賃糾紛案件所涉法律問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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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 ? (二)近一年融資租賃糾紛案件主張賠償范圍
? ? ? ? 1.到期未付租金;
? ? ? ? 2.全部未付租金;
? ? ? ? 3.逾期利息;
? ? ? ? 4.滯納金;
? ? ? ? 5.罰息、復利;
? ? ? ?6.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費用與收回租賃物價值之間的差額;
? ? ? ? 7.租賃物回購款;
? ? ? ? 8.應付未付其他費用;
? ? ? ?9.實現債權的費用,如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 ? ?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第六十五條規定,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并以拍賣、變賣租賃物所得的價款受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承租人逾期履行支付租金義務或者遲延履行其他付款義務,出租人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利息、相應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二十二條規定:“出租人依照本解釋第十二條的規定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同時請求收回租賃物并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前款規定的損失賠償范圍為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費用與收回租賃物價值的差額。合同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后租賃物歸出租人所有的,損失賠償范圍還應包括融資租賃合同到期后租賃物的殘值。”
近一年陜西省融資租賃糾紛案件中融資租賃公司訴訟請求不能得到全部或部分支持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因訴訟請求不明確而被駁回起訴
1、出租人同時要求支付全部租金和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出租人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剩余租金,經法院釋明后,出租人訴訟請求未予變更。法院因出租人的訴訟請求不具體明確,不符合起訴的受理條件裁定駁回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出租人既請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全部未付租金又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告知其依照《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條的規定作出選擇。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全部未付租金,人民法院判決后承租人未予履行,出租人再行起訴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租賃物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出租人可以在兩種違約救濟方式中進行選擇,但出租人不能同時要求支付全部租金和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2、出租人不能提供承租人等被告準確的送達地址
出租人不能提供承租人等被告準確的送達地址,人民法院經查證后仍不能確定送達地址,可以被告不明確為由裁定駁回起訴。《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八條第三款之規
三、近一年融資租賃糾紛案件出租人敗訴原因分析
定,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訴狀時,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且不屬于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需要補充必要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在補齊相關材料后,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立案后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裁定駁回起訴。
? ? ? ? 3、管轄法院約定不明
?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對于合同糾紛,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均有管轄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 ? ?《融資租賃合同》中關于管轄法院約定的常見問題是約定出租人所在地而非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信息為準;而出租人所在地是指出租人實際的辦公地址。若合同中約定的管轄法院為出租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并且出租人注冊登記住所地與實際辦公地址不一致,就會導致住所地法院無管轄權而被裁定駁回起訴。
? ? ?(二)駁回部分訴請
? ? ? ? 1、因違約金標準過高被部分駁回
? ? ? ?遲延履行金性質屬于違約金,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出租人實際損失情況,法院依法將年利率調整為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同時因出租人要求支付遲延履行金之訴請已得到支持,且出租人未提交證據證明因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給其造成的具體損失,故對出租人要求另行支付違約金之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 ? ? ?2、因出租人未提交律師代理費、公告費等證據被駁回
? ? ? ?出租人僅在訴訟中提出律師代理費、公告費等主張,但并未提交實際產生該等費用的證據而被駁回訴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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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一年融資租賃糾紛案件所涉主要法律問題,律師建議如下:
(一)嚴格盡職調查
承租人具備良好的經營實力和較高的商業信譽,是確保融資租賃合同順利履行的重要基礎。部分案件中,承租人在租賃物交付后或僅支付少數幾期租金后,即停止支付租金,并失去聯系,導致融資租賃企業經營風險大幅增加,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也常常因被告拒不到庭而面臨事實查明的困難。為防范此類風險,融資租賃企業應加強承租人的資質審查,就承租人的需求、經營管理情況、財務情況、涉訴情況等進行了解,尤其是個人承租人的資信、融資融物的實際需求、償債能力等為基礎進行審慎判斷,以有效規避和控制融資租賃業務風險。
(二)合理確定租賃物價值
在中國銀保監會于2020年5月26日印發的《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售后回租業務中,融資租賃公司對租賃物的買入價格應當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準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融資租賃企業在接受融資租賃時,應盡可能通過審核租賃物購買手續、原始買賣合同、憑證等確定租賃物價值,建立健全對租賃物價值評估和定價體系,并根據租賃物的價值、其他成本和合理利潤等確定租金水平,減少糾紛的發生。
(三)細化、完善合同條款
對現有合同條款進行梳理,盡可能細化、完善合同條款。對融資租賃企業來說,應特別注意:
1、承租人違約責任條款
在合同中除了需要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外,還需要針對違約責任進行明確,一方面可以督促承租人自覺積極履行合同,另一方面在出現違約情形時,根據合同及時確定違約責任,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出租人的損失降至最低,在訴至法院或仲裁機構時,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以依據相關條款直接確定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防范訴訟舉證不利及敗訴風險。例如針對承租人出現租金繳納逾期情況,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當致使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承租人應負賠償責任。承租人利用租賃物從事非法活動,出租人不承擔責任,并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并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應按合同約定接受并檢驗租賃物,承租人未及時行使接受租賃物的義務造成的損失,出租人不負任何責任。承租人按融資租賃約定占有和使用租賃物,未經出租人同意不能有租賃物轉讓、抵押、拍賣等侵害出租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的行為。
但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設置的違約責任不宜過重,建議參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確定。否則會導致訴訟費、律師費等訴訟成本的增加,同時存在法院根據公平原則將違約責任進行調整的風險。融資租賃企業需要根據潛在的違約行為估算相應損失,設置合理的違約責任,最大程度的維護自身利益。
2、送達方式條款
不僅須列明當事人的聯系信息和文書的送達地址和方式,還建議就送達時間進行明確約定,包括但不限于:
(1)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以傳真、電子郵件、微信、短信發出的,自前述電子文件內容在發送方正確填寫地址且未被系統退回的情況下,進入對方數據電文接收系統即視為送達。若送達日為非工作日, 則視為在下一工作日送達,且傳真、電子郵件、微信、短信上載明的文件名稱即為送達文件。上述電子送達產生與書面送達同等效力。以EMS方式按合同確定的郵寄送達地址發出的,簽發之日起三日視為送達,且快遞單上載明的快遞物即為郵寄物件;
四、律師建議
(2)若任何一方的傳真、電子信箱、微信、短信等通信終端、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發生變更,應立即將變更后的聯系方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對方的,按原傳真、電子信箱、微信、短信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發出的通知仍然有效;
(3)上述約定適用于合同履行期間、仲裁期間及民事訴訟(一審、二審、再審)、強制執行等程序中的所有送達事項,且按上述約定方式送達均為有效送達,當事人對此均無異議。如民事訴訟、強制執行期間任一方送達地址變更,該方應及時告知受訴法院變更后的送達地址。如果提供的送達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送達地址,導致法律訴訟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效果。受訴法院將法律訴訟文書按照原送達地址送達的即視為有效送達。公告送達程序將會導致案件的訴訟流程拖沓,不利于融資租賃公司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因此融資租賃公司應在融資租賃合同以及從合同中對法律訴訟文書的送達方式和送達地址進行明確具體的約定。
3、管轄權條款
融資租賃公司可以結合各區域法院不同的司法裁判尺度及結案效率,參考針對融資租賃案件的相關判例,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爭議解決管轄法院。在約定管轄法院時,應注意盡量不要出現容易產生歧義的表述,例如前述“×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建議表述為“×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
4、租賃物殘值估值條款
租賃物是租金債權的擔保,一旦涉及到解除合同的損失問題,實際上都需要對租賃物的殘值進行確定。但實踐中,這個問題往往因租賃合同未明確約定,必須委托第三方評估來解決,這在很大程度上導致訴訟周期的延長以及不必要的設備折舊損失。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針對租賃物的殘值估值進行約定,出租方自行估值容易引發法院、承租方的質疑。所以簡便的方法是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違約后,拖回設備的殘值計算方法,比如以工作小時和購買時間等參數綜合確定。如果根據計算公式不利于得出公允價格的,則建議在合同中直接約定通過市場詢價法或公開拍賣方式+客戶通知(而非征求同意)的方式來確定。
5、租賃物期滿歸屬權條款
明確租賃物期滿歸屬權條款直接影響著融資租賃合同到期后,融資租賃公司能否主張返還租賃物。因此,如果確定合同期滿后,歸承租人所有的,則在設計租金方案時,就應該充分考慮業務的收益狀況及風險狀況,以資金為主線索來確定設備成本之外的收益率和違約項目;如果確定合同期滿后,歸出租人所有的,則沒有必要設置期滿保留價,而應該設置余值擔保條款(即到期后承租人負有返還設備,負責賠償余值損失的義務),以設備為主線索,充分考慮設備的回收、續租條款。
6、做好履約跟蹤
部分融資租賃企業重視業務拓展卻怠于進行適當的履約跟蹤。一方面,在部分案件中,出租人在簽約后即不再關心承租人的經營狀況,導致承租人違約風險積聚;另一方面,部分出租人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承租人逾期支付一期租金出租人即有權解除合同或宣布全部租金提前到期,導致承租人短時間內面臨巨大資金壓力。為此,建議融資租賃企業加強對業務的風險管控,做好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回訪跟蹤,及時發現承租人可能發生租金延遲支付等問題風險,合理維權。在承租人輕微違約時,力爭采取協商等方式解決爭議,避免濫用合同權利強行收回租賃物、融資款,造成承租人巨大損失。
7、針對訴訟策略進行風險研判,提出合理的訴訟請求
根據租賃物期滿的歸屬不同,起訴解除合同并取回租賃物時的訴請應有區別。在明確歸屬租賃物為承租人所有的,或者約定名義保留價的,出租人取回租賃物的同時,只能提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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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之訴,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主張所有下欠租金及合理的違約金以及車輛殘值之間的差額。實際上,出租人在取回租賃物后客觀上將導致合同履行不能,將出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出賣人的原因致使融資租賃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除非出租人在取回租賃物給予承租人一定的贖回期明確限期付款后可繼續履行合同,否則承租人喪失了對租賃物的占有使用,無法繼續獲得收益,如果出租人再主張支付全部租金,客觀上對承租人不公。即使出租人有合同約定,但也不排除法院據此認定為無效格式合同。
隨著融資租賃業務的蓬勃發展,有關于融資租賃的糾紛案件勢必會進一步增多。筆者希望通過對于近一年陜西省內出現的融資租賃案件進行檢索分析,使得作為出租方的融資租賃公司能夠最大程度降低融資租賃業務中存在的風險,實現標本兼治,在經營理念上嚴格執行審慎原則,減少風險業務準入,在條款設定上遵循公平原則和權責利相統一原則提高條款公允性,從而在源頭上減少融資租賃糾紛的產生。此外在訴訟已經產生的情況下,能夠采取精準有利的訴訟方案與訴訟請求,避免因訴訟不當引發的審判復雜,甚至是審判結果不利的后果。最終能夠實現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達到交易利潤最大化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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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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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融資租賃在儲能發展中的作用
總經理? ? ? 王光友
戰略業務部? 劉? 琪
在過去的幾年中,中國儲能行業經歷了市場的快速增長和技術的不斷創新。面對電力需求的不斷增長、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波動性、電網彈性調節能力的建設滯后,儲能技術成為了平衡能源供需、提高電力系統穩定性和靈活性的非關鍵解決方案。市場上大量的儲能項目亟需落地,面對旺盛的設備需求,融資租賃在行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期尋找到了回歸實體經濟的重要契機。
(一)儲能的分類
從能量的角度分類,儲能技術可以分為熱儲能、電儲能和氫儲能幾大類,其中電儲能包括機械儲能、電化學儲能和電磁儲能等。以上除抽水蓄能外,其他以輸出電力為主要形式的儲能都可以稱為新型儲能。
一、儲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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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抽水蓄能相比,新型儲能選址靈活、建設周期短、響應快速靈活、功能特性多樣,正日益廣泛地嵌入電力系統源、網、荷各個環節。在新型儲能中,目前使用最為廣泛的為鋰電儲能,占比超過70%以上,是主要的儲能技術。
? ? ? (二)儲能的應用場景
? ? ? ?儲能根據應用場景分為:發電側儲能、電網側儲能、用戶側儲能。發電側儲能主要是建在各個火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是各種類型的發電廠用來促進電力系統安全平穩運行的配套設施;電網側儲能是指電力系統中能接受電力調度機構統一調度、響應電網靈活性需求、能發揮全局性、系統性作用的儲能資源;用戶側儲能通常是指在不同的用戶用電場景下,根據用戶的訴求,以降低用戶的用電成本、減少停電限電損失等為目的建設的儲能電站。
(一)儲能資產的適租性
電化學儲能電站中設備占比約為95%,且儲能電站本身具備直接的現金流創造能力,便于搭建符合融資融物特征的交易結構。此外,儲能電站建設項目一般為獨立的項目公司負責推進,可通過“資產+股權”形式對租賃資產進行較好的風險隔離,資產的流動性和變現性較強。
(二)提供鏈式服務
由于前期投入大、回款周期長等問題,大部分儲能項目的投資方亟需獲取匹配期限和規模的金融支持。融資租賃公司可以上游儲能設備企業為抓手,為其核心客戶推薦直租業務方案,通過直租模式幫助儲能企業及時實現回款,改善資金流狀況,并擴大產品銷售。與此同時,融資租賃公司可為儲能下游客戶企業緩解一次性支付的資金壓力,通過融資租賃方式獲取儲能設備用以投資建設工商業分布式儲能電站,實現三方的優勢互補、合作共贏。
(三)精準匹配儲能電站投資回收需求
在儲能項目開發過程中,存在前期投入大、回款周期長、傳統金融機構支持力度有限等難題,項目進展一度面臨巨大的資金壓力。面對企業需求,融資租賃可為企業量身定制租賃業務方案,為其提供能夠匹配儲能電站投資回收期的長期限資金支持。融資租賃服務不僅能有效盤活企業儲能電站投資資金,還能大大提高企業當期收現率和資本回報率,真正助力企業抓住產業發展“窗口期”,實現做大做強。
三、融資租賃對儲能發展的作用?
(一)培養儲能場景經濟價值的判斷力
君成租賃在參與儲能電站建設時,不僅需要從項目自身合規性角度予以審查,更為重要的是研究項目所在地儲能相關產業政策及儲能需求空間,理清儲能場景的獲利機制,結合儲能電站的基礎技術信息,做好項目經濟測算,控制住項目第一還款來源。儲能項目相對于其他項目,場景更為豐富,受地域產業政策影響更大,所以其經濟價值測算更為復雜,需要進行系統性分析。
電化學儲能可以根據設置環節不同大體分為三類場景:電源側儲能、電網側儲能和用戶側儲能。電源側儲能主要以新能源項目配儲的形式出現,配儲部分作為建設成本,不考慮其單獨的運營收益,因此在開展電源側儲能業務時需嚴格控制造價成本,基于“資源、電價、消納、合規、造價”五位一體的評價體系與新能源風光電站項目合并評估;電網側儲能獲利模式主要為容量租賃、輔助服務、現貨交易、容量電價等,這些收益受地域政策影響較大,君成租賃需要選擇產業政策較為友好的區域,同時結合陜投集團資源稟賦尋求協同化解風險的策略,在此基礎之上綜合評估項目收益;工商業儲能項目單體融資額度相對較小,隨著建設成本的降低以及分時電價政策不斷完善,其風險較分散、盈利性較好、收益確定性較強,因此君成租賃可將工商業儲能項目作為主要開拓領域之一,并作為中長期資產持有。
(二)以儲能業務帶動負荷側能源管理業務的拓展
在新型能源體系建設的背景下,負荷側能源管理業務逐漸形成以綜合能源服務為代表的促進電力行業綠色發展的管理模式創新業態。綜合能源服務的內涵是多能互補,旨在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為用戶提供穩定、安全、高效的能源服務與可能的增值收益。當前,綜合能源服務在工業園區微電網、需求側管理等場景迅速推廣,將整個園區的能源生產、輸配和消耗納入一個系統,完善、優化園區內部配網結構,提高一次能源利用率,可有效降低園區整體能耗水平,保證供電穩定性。這其中,儲能發揮的作用不可小覷,主要表現為:
四、君成租賃開展儲能的建議?
(一)儲能行業發展階段
2016 年以前抽水儲能占主導地位。當時,儲能以抽水蓄能為主,技術路徑單一,截至 2016 年末,全國抽水蓄能電站裝機規模約為 26.7GW,占國內儲能裝機規模的比重約為 99% 。但抽水蓄能受地理及自然條件的約束較強,靈活性較低,且建設周期較長,難以滿足短期內快速增長的資源調節需求。
2017 年以來電化學儲能技術穩步發展以鋰離子電池為主的電化學儲能技術不斷取得突破,電化學儲能開始穩步發展。近年來,新型儲能獲得政策鼎力支持。
截至2023年底,全國已建成投運新型儲能項目累計裝機規模達3139萬千瓦,平均儲能時長2.1小時。2023年新增裝機規模約2260萬千瓦,較2022年底增長超過260%,近10倍于“十三五”末裝機規模。
根據《“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預計到2025年,新型儲能由商業化初期步入規模化發展階段,具備大規模商業化應用條件。其中,電化學儲能技術性能進一步提升,系統成本降低30%以上;預計到2030年,新型儲能進入全面市場化發展階段。
(二)區域分布與發展形式
? ? 截至2023年底,新型儲能累計裝機規模排名前5的省區分別是:山東、內蒙古、新疆、甘肅、湖南,裝機規模均超過200萬千瓦,寧夏、貴州、廣東、湖北、安徽、廣西等6省區裝機規模超過100萬千瓦。分區域看,華北、西北地區新型儲能發展較快,裝機占比超過全國50%,其中西北地區占29%,華北地區占27%。從發展形式來看,電源側與電網側為目前的主流類型,我國新增新型儲能在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裝機占比分別為41%、56%和3%。國央企是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國家隊,也是新型儲能項目采購的主力軍。2023年我國新增投運新型儲能裝機top10采購單位規模合計占比達90%,以“五大六小、兩網、兩建”為主。
二、我國儲能產業發展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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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綜合能源系統集成各種不同特性的電源,而電能系統需要實時平衡,通過儲能充放電調節可解決這一問題;
其次,大量風電、光伏等隨機性、間歇性電源接入給電網穩定運行帶來一定挑戰,配備儲能可平滑輸出,保證電能質量;
第三,通過低谷充電、高峰放電,儲能發揮削峰填谷的作用,提高能源系統利用效率。
所以,儲能與綜合能源建設關系密切,儲能是綜合能源建設的紐帶,同時,綜合能源建設也是儲能發展的重要驅動力。國網綜合能源集團以及其他大型綜合能源服務商都在積極布局儲能業務,以保證綜合能源業務的發展。工商業用戶尤其是高耗能用戶對于能源系統優化有著迫切需求,而綜合能源建設周期較長,且需要迭代優化,所以儲能往往作為其建設綜合能源的第一步。君成租賃在開拓業務中,可以儲能為錨點,集結優質資源推動客戶綜合能源系統的建設,滿足客戶能源需求,實現多方共贏。
(三)產融相互結合,推動集團業務發展
陜投集團以能源行業起家,能源行業占據集團壓艙石的作用。2023年能源業務對集團利潤的貢獻超過60%,2024年的新增投資中,能源行業也超過60%。能源行業過去以及未來在業務領域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同時,能源行業在“碳中和與碳達峰”的大背景下,逐步從傳統“以荷定源,重視源”的發展模式,而逐步走向“源-網-荷-儲”齊頭并進的發展思路,負荷側能源、分布式能源等能源新賽道發展在不斷提速。能源新賽道發展更加面向用戶,更加面向市場,而集團能源與金融的資源稟賦,將是此項發展的重要保證。
傳統“源端”能源業務發展重在相關部門的審批環節,審批完成之后即可組織設計、施工,按部就班地進行項目建設及后續運營,后續企業經濟效益更多受到國家相關政策影響。而新型儲能業務、特別是用戶側儲能以及綜合能源業務更加市場化,在市場中首先拿下“負荷”,即要在市場中選擇場景,取得大負荷終端用戶的認可,選擇與我方共同開展能源類業務,未來的運營與收益的市場化程度會更高。未來用戶側的綜合能源業務“負荷為王”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傳統的能源企業目無論從機構設置還是人員儲備,并不具備相當數量面向市場的人員,覆蓋市場范圍有限,無法取得負荷優勢,后續的虛擬聚合以及輔助服務市場的競爭更無從談起。
而金融機構,特別是是與實體結合緊密的融資租賃機構,本身從事的就是制造業的融資租賃業務,而很多制造企業本身也是“高耗能”企業,完全可以在拓展融資租賃業務的同時兼顧成為“能源業務”的市場人員,一方面為能源業務尋找客戶,另一方面為租賃業務尋找新的業務方向。因此在集團層面對能源企業和租賃力量的整合,將更有力促進雙方的業務發展。
未來市場化的能源業務,集團內能源企業與金融企業的結合可以集合雙方優勢共同開拓市場,能源行業中國電投融和、越秀集團等就是依靠金融和實業兩個抓手,在新能源行業快速布局。融資租賃可以起到前期市場開拓以及資金支持作用,能源企業則發揮專業優勢以及后續能源設施建成后運維的相關職責。租賃為實業拓展業務場景,實業則為租賃建設運維業務場景,能源企業取得新增業務,租賃企業也提升資產規模,實現“1+1>2”的雙贏局面。
參考文獻:
[1] 陳正潔:《「金融ESG」把握綠色租賃發展先機,搶灘可持續金融市場》,第一財經2023.4.
[2]《擁抱“雙探”為新型儲能行業送“金融東風”》浙江金租公眾號2022-05-17.
[3]儲能領跑者聯盟 普華永道 TUV南德意志《2023中國新型儲能行業發展白皮書 機遇與挑戰》.
[4]《綜合能源服務將是儲能發展的重要驅動力》,中國能源報何鈺瑩.
淺析融資租賃在工業氣體行業的應用
工業氣體,作為現代工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其穩定供應和高效利用對于企業的持續運營以及產品質量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工業氣體是國民經濟基礎之一,它涉及到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被稱為工業生產的“血液”。它們在制造流程中發揮著關鍵的作用,如提供保護氣氛、參與化學反應、實現熱傳遞等,在鋼鐵、石油化工、電子、半導體、醫療、食品等多個行業領域都有著廣泛的應用。
業務三部 ? ? 童祥煒
工業氣體根據應用領域的不同,可分為大宗氣體和特種氣體(圖一)。
大宗氣體指純度要求低于5N? ,產品銷量大的工業氣體。根據制備方式不同可分為空分氣體(如氧氣、氬氣和氮氣等)和合成氣體(如氨氣、甲烷和乙炔等)。
特種氣體指被應用于特定領域,對純度、品種、性質有特殊要求的工業氣體。根據應用領域的不同,可分為標準氣體、醫療氣體、激光氣體、食品氣體、電光源氣體以及電子氣體等。
一、工業氣體的分類及市場規模
?注:N:指9的個數,4N為99.99%,5N為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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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球工業氣體行業市場規模為10,238億元,2026年有望增長至13,299億元,2022-2026年年均復合增長率CAGR+6.8%。國內約2,000億市場規模,預計2022-2026年CAGR+9.7%,2026年占全球比例達21.4%。
隨著新興領域的發展,工業氣體需求結構不斷優化,特種氣體占比有望持續提升。我國特種氣體占工業氣體比例有望從2022年的21%提升至2026年的28%。電子特氣占特種氣體比例超60%,為拉動特種氣體需求增長的主要驅動力(圖二)。
工業氣體行業產業鏈包括上游原材料和設備供應商、中游工業氣體供應商和下游應用領域(圖三)。上游主要包括空氣、工業廢氣、基礎化學原料等原材料以及空分設備、提純設備、儲罐等儲存容器設備、槽車等運輸設備等。下游應用領域非常廣泛,包括鋼鐵冶煉、有色金屬加工、冶金、化工、農業化肥、電子半導體、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光伏、光纖通信、高端制造等行業。其中,普通工業氣體終端用戶市場主要集中在冶金和化工等傳統行業,而特種氣體終端用戶市場主要在電子半導體、生物醫藥、新能源等領域。
二、工業氣體的產業鏈及市場梯隊
圖三 中國工業氣體產業鏈
在市場梯隊方面,國內工業氣體行業的企業主要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以德國林德集團、法國液化空氣集團、美國空氣化工產品集團等為代表的跨國企業,第二梯隊是以氣體動力科技有限公司、杭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為代表的國內綜合性氣體公司,第三梯隊是以各類專業氣體公司為代表的企業。在市場份額方面,2021年林德集團、液化空氣、空氣化工、大陽日酸等國際巨頭占據了國內56%的市場份額,而國內氣體動力和杭氧股份的市場份額分別為10.1%和6.3%。
其中電子特氣行業具有較高的進入壁壘,林德集團、液化空氣、空氣化工和日本大陽日酸等四大公司控制著全球90%以上的市場份額,呈現寡頭壟斷的格局。在國內市場,海外四大氣體巨頭控制了我國電子特氣市場88%的份額,國內氣體公司市場份額合計僅占12%,國內企業占比較低。電子氣體長期處于“卡脖子”狀態。
(一)行業特點
1.工業氣體行業是一個典型的資本密集型行業。大型現場制氣項目是打造供氣網絡的基礎,需要在布局期進行高昂的資本投入,且因初期客戶單一,項目初期盈利能力較差,待周邊氣體客戶增加時利潤上升。而從生產設備的購置、工廠的建設到后續的運營和維護,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
2.氣體企業依賴高技術含量的穩定運營管理技術,保證氣體的品質和供給穩定性,具有一定技術壁壘。大宗工業氣體依托空分設備而生產研發,具備空分設備核心生產工藝的企業,可以通過自身不斷的技術更新,優化自身設備運行效率,從而提升氣體產品的質量和穩定性。特種氣體因其生產工藝難度大,品類多、單一產品用量少,客戶主要集中在新興成長領域,需求增速快等特點也需要持續性的資金投入。
3.工業氣體項目的周期較長且有一定的排他性。工業氣體項目往往是伴隨著一家大型廠商或者工業園區的氣體需求而建設,同時合作雙方一旦簽訂15-30年的長期供氣協議,新進入的工業氣體廠商由于無法發掘新的管道氣需求,而無法實現良好經營,工業氣體項目往往具備時間和空間上的唯一性和排他性,“圈地”對于工業氣體企業具有重要意義。
(二)工業氣體企業的融資需求
由于工業氣體行業的上述特點,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往往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這些資金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設備購置和工廠建設:企業需要大量的資金來購置先進的生產設備、建設現代化的工廠和生產線。
2.技術研發和創新:為了保持產品的競爭力和滿足市場的不斷變化,企業需要持續投入資金進行技術研發和創新。
3.市場營銷和品牌建設:為了提高產品的知名度和市場份額,企業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用于市場營銷和品牌建設。
4.運營資金:企業在日常運營中也需要一定的資金支持,以確保生產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三)融資租賃在工業氣體企業中的應用
1.湖北和遠氣體股份有限公司為拓寬融資渠道、優化籌資結構,增強公司市場競爭力以及項目建設資金需求,補充公司流動現金。以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部分設備資產向中集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中電投融和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開展直接租賃和售后回租等融資租賃業務,融資金額不超過8.5億元。
三、工業氣體領域的行業特點與融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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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場空間廣闊
中國工業氣體行業擁有巨大的市場潛力,市場占有量顯著增長。通過減輕空氣污染、優化氣體比例、滿足特定生產需求等功能,該行業在特定工藝和設備加工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隨著中國經濟的穩步增長,各行各業對工業氣體的需求不斷提升,進一步推動了行業的發展。因此,中國工業氣體行業的市場空間將持續擴大。
(二)節能環保與技術革新激發潛在需求
面對能源短缺和環境污染的嚴峻挑戰,“節能減排”已成為國家和社會的共同關注。空分氣體在冶金、化工等傳統高耗能領域的應用,迫切需要進行生產工藝的革新和能耗的降低。通過傳統產業的工藝改進和升級,空分氣體存量市場的潛在需求將得到大規模釋放。
(三)下游產業多元化助力行業拓展
工業氣體行業未來的主要新增需求將來源于新能源、新材料、電子半導體、環保和生物制藥等新興產業。得益于國家產業政策的積極扶持,這些新興產業近年來實現了快速發展,對工業氣體的需求量迅速增長。這不僅極大地拓展了工業氣體行業的發展空間,還有助于減少行業受傳統產業周期性波動的影響。
四、工業氣體領域的發展前景
隨著全球工業化的進程加速,工業氣體的需求呈現出持續增長的態勢。特別是在新興市場,隨著新型制造業的崛起和技術的不斷進步,工業氣體的需求增長尤為明顯。同時,工業氣體市場的競爭格局也日益激烈,各大供應商紛紛通過技術創新、服務優化和市場拓展等手段來增強自身的競爭力。
然而,工業氣體領域的企業在設備購置、技術研發、市場拓展等方面常常面臨資金短缺的困境。此時,融資租賃作為一種靈活而高效的金融服務模式,開始在工業氣體領域得到廣泛應用。融資租賃通過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和風險管理服務,使工業氣體企業能夠更加靈活地調配資金,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和市場適應能力,促進技術更新和市場擴張,進而推動工業氣體行業的持續發展。
五、總結
參考文獻:
[1]《2023年中國工業氣體市場現狀及發展前景預測分析》。
[2]《2022年工業氣體行業研究報告》
[3]《電子特種氣體,是集成電路制造的第二大制造材料,僅次于硅片》
兩部制電價下,實現工商業儲能
收益最大化的路徑淺析
工商業儲能應用的本質是利用儲能系統充放電的性能,既可以作為“電源”,也可以作為“負荷”,來幫助用戶獲利或節約成本。對于耗能較大的工商業用戶,其配儲的需求更為強烈,條件更為成熟。而耗能大的工商業用戶一般執行兩部制電價,對儲能收益的影響相對于單一制電價更為復雜,以下部分結合我司項目經驗,對兩部制電價下如何實現工商業儲能收益最大的路徑進行分析,
戰略業務部 ? ? 胥珍
(一) 兩部制電價的含義
根據目前電力政策,工商業用戶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間的,可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需要執行兩部制電價。
相對于單一制電價主要依據用戶實際用電量作為計費依據,兩部制電價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稱為基本電費,也稱為容(需)量電價,它反映企業用電成本中的固定成本,這個固定成本是電網企業為用戶隨時用電配備專門裝備而耗用的費用。另一部分稱為電度電價,它反映企業用電成本中的電能成本,在計算電度電費時,以用戶實際用電量為計費依據。
兩部制輸配電費=電量電費+基本電費。
(二) 兩部制電價的分類
執行兩部制電價的工商業用戶可選擇按變壓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實際最大需量等三種方式之一計收基本電費。
1、選擇按變壓器容量計收基本電費的,按用戶實際運行變壓器容量(不含已辦理減容、暫停業務的容量)進行計算:
基本電費=變壓器容量×容量電價
2、選擇合同最大需量方式計收基本電費的,用戶可提前5個工作日申請變更下一個月的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
基本電費=合同最大需量×需量電價
同時需要注意:
(1)用戶實際最大需量超過需量核定值105%時,超過105%部分的基本電費加一倍收取;
(2)未超過需量核定值105%的,按需量核定值收取。
(3)申請最大需量核定值低于變壓器容量和不通過變壓器接入的高壓電動機容量總和的40%時,按容量總和(不含已辦理減容、暫停業務的容量)的40%核定合同最大需量。
3、選擇按實際最大需量方式計收基本電費的,以用戶當月抄見的最大需量值為準,且不受運行總容量(變壓器容量及不通過變壓器接入高壓電動機容量總和)40%下限限制。
基本電費=實際最大需量×需量電價
綜上,需量電價與容量電價存在差異,兩部制用戶需要結合自身需量及容量情況,從經濟性角度評估并選擇合適的兩部制電價方式。同時,由于兩部制基本電價根據用戶容量與需量情況來確定,所以也對儲能的收益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一、 兩部制電價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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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業配儲的收益模式
工商業用戶配置儲能,其主要目的包括錯峰用電、節約電費、方便進行需(容)量管理。從目前情況來看,工商業儲能收入來源包括峰谷價差套利、需量管理、配電增容、需求側響應、電力現貨交易、電力輔助服務等等,其中,需求側響應、電力現貨交易、電力輔助服務受本地政策影響較大,且收益較小,目前工商業儲能最為主要的收益是峰谷價差套利、需量管理與配電增容。
(二)兩部制電價對工商業儲能收益的影響。
峰谷價差套利是工商業儲能最為主要的收益,兩部制電價用戶與單一制電價配儲后的峰谷價差套利收益基本一致。而需量管理收益與配電增容收益僅針對兩部制電價用戶,以下從這兩部分收益來說明兩部制電價對用戶側儲能收益的影響。
1、對需量管理收益的影響
對于兩部制電價且基本電價按需收費的工商業用戶,其基本電價按照合同最大需量或者是實際需量進行收費,合同最大需量亦是參考實際需量進行確定,而實際需量取決于用戶的最大功率,最大功率越高,則需量電價越高。用戶安裝儲能系統后,在功率高峰時,可利用儲能放電,降低用戶最大功率,從而降低用戶的實際需量,也就降低了用戶的需量電價,為用戶帶來需量管理的收益。反之,安裝儲能系統后,如果并不能降低用戶的最大功率,或者是配儲反而增加了用戶的最大功率,也就不會給用戶帶來需量管理的收益,甚至是增加用戶的需量電價。
2、對配電增容收益的影響
對于兩部制電價用戶來說,當容量需求超過變壓器容量時,需要對變壓器擴容以滿足其需求,變壓器擴容不僅會增加變壓器的設備投資,也會增加用戶的容量電價。用戶安裝儲能后,當實際功率超過變壓器容量時,可利用儲能進行放電,滿足實際容量需求,同時在實際功率處于低位時,可對儲能進行充電,這種情況下既可以保證用戶的實際容量需求,同時避免擴容而增加的變壓器投資,減少容量電費。反之,用戶安裝儲能后,如果不能滿足其容量需求,或者因為儲能充電而增加了容量需求,也無法給用戶帶來配電增容的收益,甚至是會增加用戶的擴容成本以及容量電價。
二、 兩部制電價對工商業配儲收益的影響
從以上分析可知,兩部制電價是會影響儲能的容量管理收益與配電增容收益。 從總體來看,兩部制電價下,用戶配儲的總體收益=峰谷價差收益+需量管理收益+配電增容收益,不同儲能方案的收益存在較大差異,而要保證儲能方案收益的最大化,需要貼合用戶具體情況進行設計。以下結合我司實際項目經驗,梳理出實現儲能收益最大化的關鍵路徑,以供參考。
(一) 適配用戶用能負荷曲線的特點
從一定角度上來說,峰谷價差收益與需量管理及配電增容收益的計算基礎是存在差異的,峰谷價差主要是根據當地高峰與低谷的電價差來確定收益,是與當地電價政策強相關的;而需量管理收益及配電增容收益主要是依據用戶用能負荷曲線的削峰填谷作用來確定收益,所以用能負荷曲線的峰谷效應越明顯,則需量管理收益及配電增容收益的收益越大。如果用戶用能負荷曲線與當地電價峰谷時段基本一致時,峰谷價差收益與需量管理及配電增容收益可同時達到最大,如下圖所示;如果用戶負荷曲線與當地電價峰谷時段存在較大差異,則需要平衡三者的收益。
三、 兩部制電價下,最大化儲能收益的路徑分析
圖1:加入儲能前后的用戶用能負荷曲線
以公司J儲能項目為例,該主體為選擇按照需量電價計費方式的兩部制用戶,全天24h開工,產能平穩,所以用能曲線基本沒有明顯峰谷時段差異。該主體配儲后,由于其按照需量電價計費,且對配電增容無特別需求,故該項目總體收益=峰谷價差收益+需量管理收益。對于需量管理收益,由于該主體用能負荷基本為直線,在儲能充電時反而會增加用戶的最大需量,從而增加其需量電價,其需量管理收益為負值,且儲能容量越大,其需量電價損失就越大;而對于峰谷價差收益,儲能容量越大,其收益越大。所以為保證該項目的收益實現最大化,在仍然執行需量電價的情況下,需要依據該用戶負荷曲線的特點,設計合理的儲能容量及充放電方案,保證總體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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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關注儲能對用戶容量需求的影響
對于工商業企業用戶而言,如果原配電容量不能滿足其容量需求時,一般情況下,需要對變壓器進行增容,增加變壓器投資,而增容投資涉及金額較大,對企業經營形成較大的壓力,所以需要密切關注儲能對變壓器容量的影響。
當用戶有配電增容需求時,本身變壓器容量不足,當其用能負荷曲線峰谷差異明顯,如上述,具備配電增容的基礎,此時可通過安裝儲能優先滿足其增容需求,減少增容投資,保證儲能配電增容的收益;而當其用能負荷曲線峰谷差異較小,就不具備增容收益的基礎,如安裝儲能,則儲能充電反而增加了用戶的容量需求,若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配儲就不具備經濟性,也無法解決客戶配電增容需求。
當用戶沒有配電增容需求時,本身變壓器容量充足,仍然需要避免由于不合理的配儲容量及充放電策略,導致在儲能充電時而提升了用戶的容量需求,從而增加其增容投資,使得本末倒置,所以設計合理的儲能方案非常關鍵。
(三) 采用合理的兩部制電價形式
如上所述,兩部制電價包括按需量電價計費與按容量電價計費兩大類,同時需量電價與容量電價存在較大差異,下圖為陜西省(不含榆林)的容(需)量電價,110kv用戶的需量電價為32元/千瓦·月,容量電價為20元/千伏安·月,且如果每月每千伏安用電量達到260千瓦時及以上,當月需量電價按核定標準的90%執行,即此時110kv用戶的需量電價為28.8元/千瓦·月。對于兩部制電價用戶而言,其自身需要根據實際的容量和需量選擇基本電價計費方式,保證電價成本最低。在兩部制電價用戶配儲后,其容量與需量都可能發生調整,所以需要重新考慮使用需量電價還是容量電價,其目的仍然為電價成本最低。
圖2:陜西電網(不含榆林地區)輸配電價表
參考文獻:
[1]陳軼瑋、錢嘯:《兩部制電價引導下儲能系統優化運行方法》,中國電力,2022.5
[2]《工商業儲能7種盈利模式》,電氣應用,2023.5
[3]《容量VS需量,誰劃算?兩部制電價用戶看過來》,浙電e家,2023.6
淺析融資租賃在充電樁行業的優勢與挑戰
本文描述了新能源車與充電樁行業發展現狀,探討了融資租賃對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作用。通過分析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趨勢及相關政策環境,揭示了融資租賃面臨的挑戰和潛在的發展機遇。
2020年,我國基于推動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責任擔當,習近平總書記在75屆聯大會議上提出了“雙碳戰略”,政策影響下,近幾年來新能源行業實現了高速發展,新能源汽車已經成為未來交通工具發展的關鍵方向,其快速增長正在驅動對充電基礎設施的廣泛需求增加。這種需求不僅體現在城市中,也逐漸擴散到鄉村和偏遠地區。在這樣的背景下,為融資租賃業務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業務二部 ? ? 陳佳倩
2020 年 11 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提出,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車銷售滲透率達到20%左右,到 2035 年純電動汽車成為新銷售車輛的主流,
公共領域用車全面電動化。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技術的進步使得新能源汽車成為了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首選。
根據數據統計,從2015年到2023年末新能源車輛銷量顯示出了顯著的上升趨勢,截至2023年年末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 940萬輛,同比2022年增長33.82%。這不僅減少了對傳統化石燃料的依賴,也顯著增加了對充電基礎設施的需求。下圖為2015-2024年1月我國新能源車輛累計銷量圖。
一、我國新能源汽車政策及市場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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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應對這一增長趨勢,并推動新能源汽車的普及,中國能源局在2023年發布了《2023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目標,包括上線運行國家充電基礎設施監測服務平臺,提高充電設施的服務保障能力。緊接著,國務院和能源局在2023年5月頒布了《關于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旨在加強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的布局建設。政策提出,加快實現新能源汽車使用地區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鄉鄉全覆蓋”,并通過增大用地保障、開展配套電網建設改造等措施,增強農村電網的支撐保障能力。這些政策不僅為充電樁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明確的方向,也為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模式在此領域的應用奠定了基礎。
下圖為新能源車輛及充電樁保有量比例圖,根據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新能源車輛的保有量相對于充電樁的保有量呈現出較高的比例。具體車樁比為2.4:1,意味著每2.4輛新能源車對應1個充電樁。與新能源車輛的快速增長相比,充電樁的建設速度顯然滯后。這可能是由于多種原因造成的,包括投資不足、規劃不合理、土地和電力資源限制等.理想的車樁比應當接近2:1,以確保新能源汽車車主能夠方便、快捷地找到充電樁。當前2.4:1的車樁比表明充電樁的供給還遠未滿足新能源車輛的充電需求表明充電樁仍有較大市場需求。
二、我國充電樁行業政策及市場現狀
(一)融資租賃在充電樁行業的優勢
在中國新能源產業蓬勃發展的浪潮中,融資租賃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充電樁行業這一新興領域,融資租賃為企業帶來了全新的發展契機。通過租賃的方式,企業能夠靈活地獲取所需的資產,而無需承擔立即購買所帶來的高昂成本,從而優化了資金流和財務結構。
充電樁行業作為新能源產業鏈的重要環節,對于推動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和綠色出行方式的轉變具有重要意義。然而,由于充電樁建設初期投入巨大,許多企業在面臨資金壓力時望而卻步。此時,融資租賃直租模式的出現,為這些企業提供了一種有效的支持方式。企業能夠使用所需的資產,而無需承擔立即購買所帶來的高昂成本,從而優化了資金流和財務結構。并且融資租賃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為客戶量身定制交易結構,靈活的還本計劃和還租頻次,企業能夠減輕壓力,同時確保設備的及時投入使用。這種模式不僅降低了企業的初始投資門檻,還使得企業能夠更快地占領市場,滿足日益增長的充電需求。
此外,融資租賃直租模式還為企業帶來了更多的靈活性和選擇權。隨著市場的不斷變化和技術的不斷進步,企業可能需要更新或升級充電樁設備。通過融資租賃,企業可以更加便捷地實現設備的更新換代,保持與市場的同步發展。
(二)融資租賃在充電樁行業的挑戰
伴隨新能源行業的發展不斷壯大,最開始主要以電力系融資租賃公司為主,依靠產業背景和專業能力介入新能源領域。近幾年隨著綠色金融政策力度的不斷加大,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逐漸成為市場的主要資金提供方,他們的資金成本低、期限長、優勢比較明顯,導致利率逐步下降。在這種背景下,融資租賃尤其直租業務在充電樁行業中遭遇了顯著的競爭壓力。
在充電樁行業的風險管理中,技術風險是不可忽視的一環。隨著科技的快速發展,充電樁技術也在不斷更新換代。融資租賃公司需要評估當前技術的成熟度、穩定性和未來發展趨勢,以確保所能夠跟上技術變革的步伐,避免因技術落后而導致的風險。此外,市場風險也是風險管理中的重要一環。充電樁行業的市場需求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如政策環境、消費者偏好、競爭對手的策略等。融資租賃公司需要對市場進行深入研究,了解行業趨勢和市場需求,以便制定合理的融資租賃方案,降低市場風險。同時,運營風險也是不容忽視的。在充電樁項目的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各種操作上的困難和挑戰,如設備故障、管理不善等。融資租賃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操作風險管理體系,確保業務能夠順利推進。
這些挑戰要求融資租賃公司考慮更為穩健和靈活的融資租賃方案和策略。
盡管挑戰存在,但新能源汽車和充電基礎設施領域的政策支持為融資租賃行業帶來了長期的機遇。政府的扶持政策和補貼措施有望降低風險,提高項目的吸引力。此外,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的持續擴大,對充電基礎設施的需求將持續增長,這為融資租賃行業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優化直租模式,如通過靈活的融資租賃解決方案,可以進一步促進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融資租賃在充電樁行業的優勢與挑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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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漏斗--喇叭模型理解新能源汽車產業史
研究技術與產業史的學者張笑宇在演講時曾玩過這樣一個游戲:他先說出某種技術的發明人,然后讓聽眾想象如果自己是發明人,要怎么用這個新技術賺到第一桶金。然而,絕大多數人所設想的一項剛發明的新技術的盈利模式都是錯的。聽眾們幾乎想象不到,早期的印刷機盈利是靠贖罪券,早期蒸汽機的盈利是靠給煤礦抽水,早期鐵路的盈利則是靠煤礦,而早期化工的盈利需要靠染坊。
在張笑宇的新書《產業與文明》中,他提出,一項新技術想要實現商業化的應用,并在應用中得到持續改進,需要遵循一個普遍的規律,這個規律被張笑宇稱為:“漏斗——喇叭”模型。所謂“漏斗”,就是技術要通過商業化的淘汰與篩選,而喇叭,則是由需求所啟動的“放大效應”。
新能源汽車行業也是如此,新能源車的進化史,就是產業發展過程驗證“漏斗——喇叭”模型的典型案例。
電動車并不是什么新產品,實際上,1880年代,人類就已經發明了電動汽車。在1890——1900年這十年,當時的電動車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商用,且其優缺點與今天的電動車都是相似的:優點在于安靜、無尾氣,操作簡便,缺點則是續航里程短。其后,隨著商業巨子亨利·福特使用流水線生產的方式大規模制造汽車,內燃機汽車的成本大幅下降,于是電動汽車與蒸汽機汽車一起被歷史所淘汰。
1990年,在美國環保政策的壓力下,通用首次推出純電動汽車通用EV1,作為燃油車時代的全世界第一款電動汽車,該款車型的首次亮相堪稱驚艷。然而當時的通用EV1采用的還是鉛酸電池,續航不足150公里,且由于研發成本的原因導致該款車型售價畸高,只能采取租賃的方式運營。該款車型自然無法盈利。10年后的2000年,通用宣布徹底停產并召回通用EV1。
資金管理部 ? ? 張夢楚
以當時的視角來看,純電動汽車的電池技術不達標、續航里程嚴重不足、成本奇高,完全無法和燃油車在同一起跑線競爭。很明顯,電動汽車要實現大規模商用,依賴于其核心部件——電池技術的進步與電池成本的下降。早期的電池技術歷經了鉛酸電池、錳極電池、鋅碳電池和鎳鐵電池等幾代技術的演進,直到鋰離子電池的出現,才取得產業化的巨大突破。然而鋰離子電池作為一項技術創新,最初的商業化應用并不是在汽車上,而是應用于消費電子領域。
1960年代,羅伯特·哈金斯和卡爾·瓦格納(Carl Wagner)關于嵌入化合物的基礎研究,啟發了鋰離子電池的研究:如果把鋰離子嵌入石墨作為陽極,把鋰離子嵌入陰極氧化物作為陰極,則可以作為電池使用。
1970年代:美國爆發石油危機,加上軍事、航空、醫藥等領域對電源的新要求,推動了可充電電池來儲存可再生清潔能源的探索。期間,斯坦利·威廷漢(Stanley Whittingham)在研究超導體時,發現了一種能量極其豐富的材料,其后,他發明了第一個可重復充電的原型鋰電池。
1980年代:約翰·古迪納夫(John B. Goodenough)和水島公等人在英國牛津大學發現鋰離子電池的正極材質鈷酸鋰(LiCoO2)。賓夕法尼亞、貝爾實驗室和斯坦福大學的研究團隊先后提出各種鋰離子電池的技術原型。日本旭化成(AsahiKASEI)的吉野彰(Akira Yoshino)運用鈷酸鋰開發電池陰極,徹底消除金屬鋰,完成世界最初可商業化的含鋰堿性鋰離子電池。
1990年代:日本的索尼(Sony)和旭化成(AsahiKASEI)合作,索尼公司推出了第一款商業鋰離子電池(陽極為石墨,陰極為鋰化合物,電極液為鋰鹽溶于有機溶劑),鋰離子電池最終實現了商業化,在市場上得以廣泛使用。憑借著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的優勢,鋰離子電池迅速發展,并與其他二次電池拉開了差距。在短短的十幾年的時間里,鋰離子電池徹底占領了消費電子市場。
20世紀下半葉的日本是消費電子產品的生產大國。盡管芯片、半導體和計算機軟硬件的龍頭公司(如Intel、AMD、Nvidia、高通、微軟等)集中在美國,但是收音機、隨身聽、數碼相機和筆記本電腦的生產中心卻無疑是日本。這也是鋰離子電池技術領先在日本實現產業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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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述通用宣布徹底停產并召回通用EV1的2000年,曾在奧迪工作多年的萬鋼上書國務院,建議發展新能源汽車,以此實現國內汽車行業的跨越式發展。之所以要發展新能源車,一方面,曾被中央決策層寄予厚望的“技術換市場”方案已被證偽,向發達國家車企開放國內市場后,中國的合資車企不僅未能攻克燃油車核心技術三大件(發動機、變速箱、底盤),距國際先進水平依然相去甚遠; 另一方面,中國在電子制造領域有一定優勢,新能源汽車的三大核心(電池、電機、電控)技術跟美、日、德等汽車強國并沒有明顯的差距。因此,集中發力新能源汽車,相當于把汽車強國拉回同一起跑線,彎道超車的概率大大增加。
2008年,萬眾矚目的北京奧運會上,50輛純電大巴作為配套被投入使用。新能源汽車彎道超車的計劃也開始從構想走向現實。同年,硅谷鋼鐵俠馬斯克成為特斯拉公司董事長兼CEO。萬鋼覺得電動車基礎研究已經有所突破,大規模推廣的時候來了,于是一面尋路美國拜訪特斯拉,一面在國內大力推動“十城千輛”計劃,在全國范圍內力推電動汽車,新能源車的普及從政策層面按下加速鍵。但是,雖然彼時新能源車的動力電池產業鏈配套逐漸起步,但作為產業鏈最重要占據整車成本40%的動力電池領域,國內廠商處境尷尬,缺乏競爭力。這是因為手機等消費電子電池與電動車動力電池雖然技術原理相同,但在實際生產應用中的技術難度卻千差萬別。比如,動力電池有一個重要指標——一致性。手機只有一塊電池,但電動車則是幾百上千枚電池組合在一起,一旦電池一致性出問題,基本等同于裝載著一顆炸彈。
中國北方車輛研究所曾組織一批中外車用動力電池對比測試,結論是日本電芯一致性控制100%合格。當時,負責測試的專家言簡意賅地勸勉,“我們應該加大電池在研究、設計以及生產方面的投入,認真分析產生差距的技術原因,研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解決差距的辦法。
當時的鋰電產業鏈,核心的動力電池難敵日韓列強,配套的供應鏈被也海外壓制:正極領域,比利時的優美科背靠韓國電池廠高速增長;日本旭化成、東燃化學和美國Celgard三家壟斷了隔膜;日立化學和日本碳黑占領了負極的半壁江山;電解液層面,日韓企業份額高達75%。
在這樣的競爭格局下,中國新能源車產業政策的布局分成兩步走:第一階段:產業頂層設計+強補貼,通過補貼終端新能源車做大需求,真金白銀打造一個新賽道;第二階段:淘汰落后產能,重點扶持核心技術。培育有競爭力的動力電池廠商,帶領整個鋰電產業鏈完成技術爬坡,與海外巨頭正面對抗。新能源汽車關鍵的三電技術,在整個趕超過程中得到了悉心保護。
2015年10月,工信部下發了《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目錄,外資品牌想進入目錄,既要滿足產品技術指標,還要滿足在中國合資建廠的要求,并且外資入股不得超過50%。而沒有采用目錄內動力電池的新能源汽車都不能獲得補貼。這實質上把國外動力電池屏蔽在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之外。這種強力的產業保護,最終成就了全球動力電池巨頭寧德時代。寧德時代2013年開始成為國內客車龍頭企業宇通的電池供應商,并憑借補貼時代所獲取的利潤,拼命投研發,最后逐步打入了寶馬、大眾、戴姆勒等全球汽車巨頭的供應鏈。
產業保護和對國產電池的定向補助,使得國產電池廠商能在外強(三星、LG、松下)環伺的情況下高速發展,最終讓寧德時代為代表的“一超多強”脫穎而出,可以PK世界動力電池第一梯隊,達到了政策制定者的初衷。
2019年底,國產化的特斯拉Model 3正式獲得國家補貼。隨著國內動力電池龍頭的冉冉升起,國產新能源車品牌大放異彩,中國政府又在終端產品上引進鯰魚,中國造車新勢力跟全球頂尖選手短兵相接。
目前,在新能源汽車核心的三電領域,電池、電機領域基本實現了國產替代,電控部分核心零部件(IGBT)取得國產突破,但對外依存度仍然較高。不過相較于燃油車大幅落后世界先進水平的現狀,新能源產業鏈已經取得了長足進步。
強大的汽車工業是現代工業強國的標志之一,造車水平是一個國家工業水平的集中體現。美國的崛起伴隨著通用、福特等一批汽車企業的崛起;二戰后德國、日本工業的復興,也伴隨著大眾、豐田等頂級企業的發展壯大,最終登頂全球之巔,成就了兩個工業強國。
再回頭看這場新能源車競爭中的產業政策的作用,我們不能忽視,上世紀初美國工業的崛起以及二戰后的“東亞奇跡”,都少不了關稅壁壘、產業補貼和定向低息貸款這類產業政策的助力。在中國新能源產業的棋局上,無論是上游的光伏、特高壓,還是下游的新能源車,也都有一只若隱若現的“看得見的手”。
作為新能源車的心臟,動力電池顯然也是短時間內完成落后到追趕,再到領先的典型。而產業政策則以看得見的手扮演了“漏斗”和“喇叭”的角色。
首先,通過對終端產品的全方位補貼,創造出巨量的需求,把新能源產業商業化的路徑迅速“催熟”。盡管出現泡沫與騙補的問題,但大規模的補貼能夠讓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嘗到甜頭,迅速提高了行業對資本和人才的吸引力;
其次,通過全面補貼做大內需市場后,調整政策轉向供給側,提高準入門檻,淘汰落后產能,篩出種子選手精準扶持,讓種子選手迅速擴大產能規模。
最后,打開國門迎接"鯰魚",加大國內廠商競爭壓力,引導其從做大轉向做強。只要突破一個賽道的核心技術,就能和中國的大規模制造能力結合起來,從成本和規模上碾壓對手,最終站上產業鏈頂端。
從補貼大戰開始培育一個新賽道,到產業保護扶持三電企業,再到打開國門接受“鯰魚”加大競爭,環環相扣,盡管期間的產業政策種種非議,但在某些領域,我們完全可以說,中國新能源政策已經獲得了成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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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遠川研究所:《技術換市場:從關山難越,到暗度陳倉》
[3]《中國鋰電,用二十年坐上牌桌》作者:熊宇翔/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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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為融資租賃帶來的機遇
ESG投資不僅代表了一種金融創新,更體現了全球投資領域對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視。通過這種方式,投資不僅追求經濟效益,同時也推動了社會和環境的正面變革。需要特別強調,ESG是一系列綜合性指標,過度偏重其中的任何一項而忽略其它因素,都不能算真正秉承ESG所倡導的發展理念。
過去十年,ESG投資在全球發展得如火如荼,但在國內卻始終不溫不火。站在當前,可以認為中國ESG投資的黃金時代即將到來,原因有三:首先,在“碳達峰、碳中和”的時代背景下,環境(Environmental)將在很長一段時間持續受到市場關注;其次,我國邁入社會主義新階段,國家提出“三次分配”,注重公平與效率的平衡,未來政府、企業、個人都應該更加重視社會責任(Social);最后,隨著公司法修改,法律對公司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以及最近幾年的投資實踐表明,公司治理(Governance)本身即可貢獻較為顯著的超額收益。
隨著ESG概念發展的如火如荼,其對融資租賃行業的影響也得到業界的高度重視和廣泛關注。
業務一部 ? ? 張力揚
所謂ESG,即是Environment(環境)、Social(社會)和 Governance(治理)的縮寫。籠統的講,在當前大多數情況下, 我們語境中的ESG是一種投資理念,是衡量企業可持續經營能力的一種指標,屬于廣義可持續投資的一種。
環境因素 E(Environment)主要關注企業對于能源使用、環保投入、廢物防治等方面。具體包含環保投入、企業環保意識、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指標。
社會因素 S(Social)主要關注員工、消費者以及供應鏈管理等方面。具體包含員工數量、員工雇傭類型、員工發展、社區投資等指標。
治理因素 G(Governance)主要關注公司運作、管理系統以及企業政策等方面。具體包括股東結構、董事會結構、信息披露等指標。
評價一家公司,傳統分析框架關注財務狀況、盈利水平、行業發展空間等因素;ESG則將環境(E)、社會責任(S)以及公司治理(G)三大要素納入投資決策過程,更全面地評估一家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社會貢獻。
解決融資問題一直是融資租賃行業的永恒話題,各類融資租賃公司也在不同程度上依賴于股東注資、銀行借款、債券融資和銀團貸款等融資方式。從資金方的角度來看,杰出的ESG績效,可能代表潛在投資項目的風險低、可持續發展能力強,因而ESG會直接影響融資租賃企業的融資成本和融資競爭力,資金方也更愿意為有ESG信用披露的企業提供資金。
不僅如此,與ESG相關的各個因素還可以作為揭露企業信用風險的先行指標,影響企業的信用評級。許多研究表明,企業ESG的表現會影響債務人的現金流以及債務違約率,同時也和公司資產質量、盈利能力等財務表現存在一定相關性。優秀的ESG表現會帶來諸多正面影響,提升融資租賃公司的信用評級,促使公司得到更多資金支持。
此外,具有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融資租賃公司還可以有更多銀行的特別融資支持。據統計,在過去一年中,多家銀行在諸多領域推出了基于ESG的銀行信貸服務,包括富國銀行、美國銀行、花旗銀行、匯豐銀行、德意志銀行等。融資租賃公司可以申請這項資金來拉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并通過正常的流程進行管理。而完成這一融資的關鍵則是建立明確、可衡量以及可持續的ESG目標。
一、ESG績效有助于提升企業融資能力
隨著ESG概念的深入,融資租賃公司的資產也會朝著環境友好型轉變,所對應的資產管理也需要順勢而變。ESG聚焦循環經濟和低碳轉型,所以融資租賃公司的相應資產可能會具有資源節約、循環利用等特征,因而更需要行之有效的資產管理。不僅如此,循環利用的資產還需要考慮與新興產品競爭的可能性,因為變革往往會帶來一些不可預見的風險和機遇,甚至可能會出現資產過時風險。因此,融資租賃公司在實施ESG相關策略時,需要轉變資產管理的觀念,并定期審查資產組合,對設備資產的使用情況和現行狀況了然于胸,警惕相關風險。
另外,融資租賃公司與ESG相關的資產還會有不同的風險及處理措施,因而資產管理的成本也會有所不同。例如,電動汽車的成本通常高于燃油車,其維修成本也更高,所以電動汽車的資產管理成本可能更加昂貴。而其他因素如鋰離子電池引發電池火災的可能性、自動駕駛車輛的責任、與無人機相關的隱私及財產損失問題、氣候變化引起的與天氣相關的索賠增加等風險都需要資產管理部門做好相應處理。
二、ESG推動企業資產管理觀念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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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內外多家權威機構測算,中國實現雙碳目標所需資金規模在100萬億元以上。當前綠色金融以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為主要資金供給模式,而截至2022年末我國綠色信貸余額僅22萬億元,綠色債券規模約1萬億元,資金缺口顯著。面對綠色金融需求快速增長與有效供給不足之間的矛盾,以租賃為代表的多元金融模式應盡快入場填補市場空白。
市場從傳統融資轉向新興的ESG相關投資,為減少資源使用,同時延長設備利用率和生命周期,融資租賃公司也需要考慮交付循環經濟解決方案。隨著碳減排、可持續發展等目標的不斷實施,融資租賃行業各細分領域如清潔能源、交通運輸、醫療保健、農業等ESG相關產業也涌現出新的業務機會。
清潔能源:在我國,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融資租賃公司作為金融產業的一員,在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我國政府對可再生能源的重視,一系列政策利好為綠色能源設備租賃業務提供了有力支持。在環保意識的推動下,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關注碳排放問題,并尋求降低自身碳排放的手段。綠色能源設備租賃業務正是滿足這一市場需求的有效途徑。企業可以通過租賃風能和太陽能設備,提高可再生能源在生產過程中的比重,降低碳排放。綠色能源設備租賃業務具有長期、穩定的特點。企業在租賃期內需按期支付租金,為融資租賃公司帶來穩定的收入。同時,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綠色能源設備的性能和可靠性將進一步提升,租賃市場的潛力也將逐漸釋放。
交通運輸:交通運輸業是國民經濟中重要的服務性行業,也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隨著ESG投資需求的不斷高漲,交通運輸結構持續調整,新能源的運用以及低碳技術的研究迅速崛起,各種綠色環保技術迎來快速變革。以新能源汽車為例,其具有更低的燃料成本、更好的排放狀況、近乎無聲的運行以及諸多與ESG目標的一致性,因此許多地區正推出各種激勵政策以促進新能源汽車的銷售。融資租賃行業需要抓住這一領域的時機,把握其中的關鍵業務機會。
醫療保健:疫情的爆發以及全球人口結構的轉變,醫療保健領域正逐漸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在過去幾年中,醫療服務逐步從住院治療轉移到門診和替代護理設施治療,醫療保健行業出現高度整合;同時,人們的生活方式逐步向重視個人健康的方向轉變,越來越多的高凈值人群選擇健康消費,這些都是ESG在醫療保健業帶來的新機遇。根據德勤咨詢的一項研究,至2030年,傳統醫院的收入將比2020年減少35%,醫院床位需求將減少44%,但專業的健康護理設施卻會得到迅速擴張,廣泛分布于各個社區。這種醫療保健服務的再分配也為融資租賃行業創造了新的業務機會。
農業:據統計,與農業相關的碳排放量占總體的四分之一。人口的不斷增長和對糧食需求規模的增大,農業也會對環境造成沉重的壓力。農業方面需要以更具生產力、碳中和的和健康的方式來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企業需要在提高產量的同時減少碳排放,用可持續的方式來應對糧食需求的急劇增長。有機種植、物聯網農場和灌溉設施、再生農業等都是應運而生的新機遇,這些新機遇也為融資租賃行業帶來了新的關注點。
三、ESG為融資租賃帶來新興業務機會
四、ESG可以獲得更好的投資收益
盡管在國內市場,可持續投資與α收益之間的相關性尚未得到廣泛認可,但許多投資者已經認識到ESG因素可能成為α的來源。近年來,隨著ESG數據分析和回溯測試的不斷完善,PRI的一項研究也表明,使用ESG評分的同類最佳策略和傾斜策略都能帶來更好的風險調整后回報。通過將ESG因素納入傳統的財務分析,投資者能夠更全面地了解被投資公司的表現,有助于更好地識別財務表現優異的機會,尤其是中長期機會。
一是具有良好ESG指標的客戶具有更高市場競爭力。通過對企業ESG指標的評估,投資者可以更全面、深入地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以及未來發展潛力,從而有效識別潛在的投資風險。ESG表現不佳的企業往往面臨較高的經營風險,例如違規操作、環境污染等問題,這些問題可能導致企業遭受罰款、停產等處罰,影響投資回報。而ESG表現優秀的企業,通常具備較強的風險抵御能力,能為投資者帶來更為穩定的收益。ESG表現優秀的企業,則具備更高的管理水平,更能吸引人才、激發員工積極性,從而具有長期投資價值。同時,卓越的ESG成果為企業帶來良好聲譽,監管和財政方面受限較少。
二是綠色項目規模適中,資產質量佳,便于租賃公司風險管理。綠色項目的投資規模除部分大型基地式風電光伏、海上風電項目外,大部分適合單一租賃公司開展業務。以風電光伏項目為例,單體項目規模約6億元,一家租賃公司就可實現債權全覆蓋,便于采取股權質押、電費收費權質押等各類增信措施。同時直租需求強、標準化程度高、產業與同業的流通市場發達。另一方面,綠色項目的交易對手方多為國有企業及其產業鏈上下游機構,且綠色項目預期收益較為明確,履約能力強,投產后現金流穩定可預測,設備生命期大于項目投資期和租金償付期,有良好的還租來源。
五、ESG可以更好的規避業務風險
近年來,融資租賃行業監管整體趨嚴,金融監管部門多次出臺“12號文”“149號文”等監管規定,要求嚴格規范解決融資租賃偏離融物本源,嚴禁以融物為名開展“類信貸”業務等問題,并明確要求融資租賃公司“努力提升直接租賃業務占比”。
六、ESG引導融資租賃業務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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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新公司法“縱橫一體化”的人格否認制度
風險管理部 ? ? 楊景良
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又稱“刺破公司面紗”等。公司作為股東出資設立的、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與股東之間隔著一層“面紗”,這層“面紗”就是公司的獨立法人人格,一旦公司發生債務,公司應當以其自身的財產承擔責任。但公司的獨立人格一旦被濫用,則可能成為股東攫取不正當利益、逃避債務的工具——股東一方面破壞公司的獨立性、轉移或混同財產,另一方面以公司的獨立性為由逃避債務,致使債權人的債權不能實現。人格否認制度即當股東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債權人的利益時,要求股東及或關聯公司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制度。
2023年12月29日頒布即將于202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股東利用其控制的兩個以上公司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各公司應當對任一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只有一個股東的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新公司法的規定,在舊公司法人人格縱向否認的基礎上,在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中,進一步升級為“縱橫一體化”的人格否認,即在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時應承擔連帶責任的基礎上,升級為關聯公司之間橫向人格否認。這一規定,可以回應并有效遏制司法實踐中控制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有利于法律邊緣,控制多個子公司或者關聯公司,濫用控制權使多個子公司或者關聯公司財產邊界不清、財務混同,利益相互輸送,喪失人格獨立性,淪為控制股東逃避債務、非法經營的情況。
一、新公司法“縱橫一體化”的人格否認制度
ESG底層項目的設備需求量大且融資金額較為適中,便于融資租賃公司開展業務。在國家發改委發布的更新版《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23年版)》中,裝備制造、設施建設與運營等相關業態眾多,也不乏各類改造工程,此類項目的設備需求量大,存在大量潛在租賃物,具備發展租賃產融模式的天然土壤。以10萬千瓦的可再生能源風電項目為例,整體投資規模約5.5億,其中主機設備約2.5億、附屬設備約1.2億,設備投資占比高達67%。基于設備的融資租賃模式,可基本覆蓋項目資本金外的融資需求。伴隨著各企業對ESG理念的持續內化,以及各政策對ESG相關產業的支持,ESG為融資租賃業務在能源、交通運輸、醫療保健、現代農業等領域帶來諸多業務機會,目前的綠色租賃項目集中在清潔能源、新能源汽車,物聯網設備。分布式光伏、集中式風電、用戶側儲能等相關融資租賃項目的業務模式發展也較為成熟,成為諸多融資租賃公司業務轉型的重點方向。
對于融資租賃公司而言,積極關注和踐行ESG理念,不僅能為企業帶來實質性的經濟效益,還有助于提升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和品牌價值。
首先,從環境層面來看,在我國,政府對環保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綠色金融政策也日益完善。融資租賃公司在業務開展過程中,通過關注綠色產業的發展,以綠色融資租賃業務為核心,推動綠色產業升級。通過支持綠色產業,公司不僅能獲得政策扶持,還能提升企業在市場中的形象,為企業帶來良好的聲譽效應。
其次,在社會層面,融資租賃公司企業可以通過投身公益事業、扶貧幫困等方式,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此外,公司關注員工福利,打造良好的企業文化,可提高員工的歸屬感和滿意度。在客戶服務方面,公司秉持誠信經營原則,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贏得客戶的信任和口碑。
最后,在治理層面,融資租賃公司通過注重公司治理,提升企業透明度和規范性。企業應加強內部控制,防范風險,確保公司運營合規。進而在監管部門、投資者和行業協會中樹立了專業、可靠的良好形象。
總之,ESG對于融資租賃公司提升自身形象具有重要意義。公司不僅在業務中踐行ESG理念,也在自身運營管理中落實ESG理念,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通過關注綠色環保、承擔社會責任、加強公司治理等措施,融資租賃公司不僅能提升自身形象,還能為企業帶來長期的競爭優勢。在當前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下,融資租賃公司應抓住ESG發展的契機,為企業的長遠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七、ESG為融資租賃公司提升自身形象
參考文獻:
[1]PRI 《2023年中國政策簡報》 //www.unpri.org/download?ac=19742?
[2]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金融倡議,PRI,商道融綠和英國PACT:《中國的ESG數據披露》//www.amac.org.cn/businessservices_2025/ywfw_esg/esgyj/yjscjg/202007/P020200805691019384195.pdf?
[3]中國外資租賃委員會 崔嬌 《ESG為融資租賃行業帶來的機遇和挑戰》2021-09-29//clba.org.cn/newsinfo/4411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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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格獨立和股東有限責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則。否認公司獨立人格,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是股東有限責任的例外情形,旨在矯正有限責任制度在特定法律事實發生時對債權人保護的失衡現象。根據《民法典》和《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法人人格否認的核心構成要件為法人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是否實施了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的行為,其適用一般遵循如下原則:
一是只有在股東實施了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及股東有限責任的行為,且該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情況下,才能適用。
二是只有實施了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行為的股東才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而其他股東不應承擔此責任。
三是公司人格否認不是全面、徹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資格,而只是在具體案件中依據特定的法律事實、法律關系,突破股東對公司債務不承擔責任的一般規則,例外地判令其承擔連帶責任。
結合《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九民紀要”)的相關規定,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的常見情形包括人格混同、過度支配與控制、資本顯著不足等:
(一)人格混同的認定
人格混同是指公司人格事實上不獨立,缺乏公司獨立意志,公司淪為股東執行其個人意志的工具。
人格混同的一般表現為:
(1)股東無償使用公司資金或者財產,不作財務記載;
(2)股東用公司的資金償還股東的債務,或者將公司的資金供關聯公司無償使用,不作財務記載;
(3)公司賬簿與股東賬簿不分,致使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無法區分;
(4)股東自身收益與公司盈利不加區分,致使雙方利益不清;
(5)公司的財產記載于股東名下,由股東占有、使用;
認定公司人格與股東人格是否存在混同,最根本的判斷標準是公司是否具有獨立意思和獨立財產,最主要的表現是公司的財產與股東的財產是否混同且無法區分。
(二)過度支配與控制的認定
公司控制股東對公司過度支配與控制,操縱公司的決策過程,使公司完全喪失獨立性,淪為控制股東的工具或軀殼,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應當否認公司人格,由濫用控制權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過度支配與控制主要的表現形式為:
(1)母子公司之間或者子公司之間進行利益輸送;
(2)母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之間進行交易,收益歸一方,損失卻由另一方承擔;
(3)先從原公司抽走資金,然后再成立經營目的相同或者類似的公司,逃避原公司債務;
(4)先解散公司,再以原公司場所、設備、人員及相同或者相似的經營目的另設公司,逃避原公司債務;
(三)資本顯著不足的認定
資本顯著不足是指公司在設立后經營過程中,股東實際投入公司的資本數額與公司經營所隱含的風險明顯不匹配。股東利用較少資本從事力所不及的經營,表明其沒有從事公司經營的誠意,實質是惡意利用公司獨立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把投資風險轉嫁給債權人。
二、法人人格否認的構成要件
公司人格否認制度是一把雙刃劍。在這一制度之下,我們既要規范對子公司的管理,避免出現人格混同,同時在業務開展中充分運用這一制度保護公司權益。
(一)規范對子公司特別是全資子公司的管理
母公司與子公司應當規范經營,確保法人意思表示獨立、法人財產獨立,具體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人格混同風險防控。
1.住所及辦公設施獨立
以工商檔案和企業基本信息為準,將母公司與子公司的住所登記地即主要營業場所區別開防控公司住所與股東住所混同、關聯公司住所混同。
2.業務獨立
在母公司與子公司若在業務經營范圍中存在重合的情況下,應避免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共用銷售手冊、經銷協議等情形;對外進行宣傳時區分母公司與子公司信息。另外,注意經營業務區域劃分,審慎區別母公司及子公司的公章及業務章的保管使用,防止母公司與子公司業務公章使用混亂,造成關聯公司業務混同。
3.財務獨立
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公司應當根據《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稅收征收管理法》、《企業會計基本準則》等相關規定,嚴格、規范制作公司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委托審計機構出具專業審計報告,從報表層面明確體現現金流的具體歸屬。
在資金使用中,公司應當使用自己賬戶對外開展經營行為,不得使用子公司的賬戶。公司賬戶與管理人員、股東賬戶及關聯公司賬戶之間不進行非法的資金往來,股東及子公司不隨意調配公司資金,以保證公司財務的獨立性。
4.公司治理結構獨立
避免母子公司之間高管層的人員混同,制度混用,避免母公司代替子公司做決策,母子公司之間的決策機制高度重合的情況。
(二)業務審查階段要對承租人進行穿透式審查,關注承租主體
及增信主體是否存在資本嚴重不足、橫向利益輸送、股東過度控制、資金相互占用的情況,在租后管理中,不但要關注承租主體及增信主體自身履約能力的變化,也要關注其關聯方的經營狀況。對承租主體及增信主體出現違約,且其股東或者關聯方存在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充分利用公司人格否認制度,最大限度維護公司權益。
三、帶給我們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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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社會保險的解讀與應用
綜合管理部? ? 韓勝男
隨著人們對職場要求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重五險一金的問題,撰寫本文的初心是為企業吸引人才,增強企業發展力,為初入職場的就業生們提前了解相關政策及制度,以維護自己的權益。通常我們可以享受的社會保險主要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俗稱五險,五險一金中一金指的是公積金,法律全稱為住房公積金。雖然五險一金常常一并出現,但兩者在本質上是不一樣的。公積金不屬于社會保險,本文也會進行相應解讀,但他們都屬于用人單位為職員繳納的,都屬于社會保障的一部分。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本條是關于建立社會保險制度的原則性的要求。社會保險是指通過國家立法的形式,以勞動者為保障對象,以勞動者的年老、疾病、傷殘、失業、死亡等特殊事件為保障內容、以政府強制實施為特點的一種制度。根據本條,我國的社會保險有五種: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
(一)養老保險的定義
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二)組成部分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11條的規定,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形式,主要有三個部分組成,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二是勞動者個人按照月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三是滿足特定條件下政府給予勞動者的特殊補貼。即: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國家統籌賬戶)+個人賬戶養老金+特殊補貼
一、養老保險
(三)領取條件
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且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辦理退休手續后,開始按月享受養老金待遇; 但是1998年7月以前參加工作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只需要滿10年。這是因為我國實行養老個人繳費制度之前,是按照連續工齡計算的,那時候不需要個人繳費,法律上叫做視同繳費年限,所以采取特殊對待;對達到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必須繳滿15年才能領取養老金,針對這部分人群,國家給予一次性躉交的機會。
(四)如何查詢
【支付寶查詢】 打開支付寶→點擊“市民中心”→點擊“社保”→找到“職工養老繳費查詢”,點擊進入就可以看到賬戶相關信息了,這是最快捷最實用的方法。
【社保中心線下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所在地各區社保中心窗口查詢。
【秦務員查詢】 在應用商店或官方網站下載秦務員APP,注冊并登錄自己的賬戶,通常需要提供個人信息和證件號碼等,登錄后,通常可以查看歷史繳費記錄、賬戶余額等信息。
(五)常見問題解答
1.個人賬戶里的錢能提前領取嗎?
一般情況下,個人賬戶的養老金余額不能提前領取,但在達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法定條件之前,離境定居并變更國籍則可以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申請一次性領取。
2.工作單位跨省變動,養老保險如何接續?
《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中規定,勞動者跨省流動就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其本人發生轉移,繳費的年限累計計算,在就業所在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即可。
3.沒有連續繳納對領取有影響嗎?
養老保險實行的是累計繳費年限,而不是連續繳費年限,只要累計繳費滿15年,就一定可以按月享受養老金待遇。
4.繳費年限不足15年是不是就白交了?
《社會保險法》的出臺,強化了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情況,保障勞動者退休權利的方式,明確規定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繼續繳費至滿15年,然后再辦理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一)醫療保險的定義
醫療保險就是當勞動者生病或受到傷害后,由國家或社會根據法律法規對勞動者給予的一種物質幫助,即提供醫療服務或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二)醫保報銷
醫保的報銷范圍包括:參保人員所支出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醫療費用;符合診療項目的醫療費用;符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以及用于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為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診療等方面的管理,國家規定了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報銷范圍(俗稱“三大目錄”)。參保人員在定點醫院發生的符合三大目錄的相關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給予支付。起付標準也稱“起付線”,是指參保人員在享受醫療費用報銷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費用額度。最高支付限額也稱“封頂線”,是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員醫療費用的上限,超出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再支付。
二、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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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充醫療保險
與基本醫療保險不同,補充醫療保險不是強制實施的,一般是一些外資企業,國有大型企業或效益較好,注重員工福利的企業根據需求,適當增加醫療保險項目,以此提高員工的保險保障水平,是單位對職工的一種福利。實踐證明,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共同存在,互為補充,大大減輕了職工的負擔,解決了后顧之憂,對提高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形成良性循環,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四)常見問題解答
1.哪些費用醫保不予報銷?
(1)醫保的報銷目錄為三大目錄,分別為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目錄,一般不在目錄內的住院花費醫保不予報銷。
例如:專項治理類藥品,例如兒童自費疫苗,丙類藥(包含保健品、高檔藥等);
部分特殊醫療非疾病類目無法報銷,例如美容整形、健康體檢、近視眼矯正、不孕不育治療等;
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伙食費、特別護理費等,眼鏡、義齒等康復器具類、保健按摩類的費用均不能報銷。
(2) 因公發生工傷(職業病)或生育發生并發癥而產生的治療費用,這些費用可通過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解決,不屬于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
(3)因刑事犯罪打架斗毆、酗酒、自殺、自殘、自傷、蓄意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身體傷害,因治療產生的治療費用不能由醫療保險報銷。
(4)因交通事故導致的身體受到傷害,存在第三方責任,治療費用不能由醫療保險報銷。
(5)不在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就診,或者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但沒有達到起付線或者超過報銷限額的費用,無法使用醫保報銷。
(6)處于醫保斷繳期間,不能進行醫保申請報銷,需要重新續繳后,才能恢復醫保的報銷福利。
各地恢復醫保的政策略有不同,可直接詢問當地醫保中心。
2.工作地變更后如何轉移醫保關系?
一是線上變更,以支付寶為例,進入醫保電子憑證頁面之后,找到參保地,點擊之后會彈出一個“切換參保地”,然后將參保地進行切換選擇。二是線下變更,需要前往當地醫保中心辦理參保地變更手續,每個地方的政策會有不同,建議詳細詢問下所在地的醫保中心。
3.如何進行城鄉居民停保?
以陜西為例,【微信小程序查詢】 打開微信小程序→點擊“陜西醫保”→點擊“更多服務,完成實名”→找到“城鄉居民停保申請”,點擊進入就可以暫停城鄉居民醫保,而后參加城鎮職工醫保,這是最快捷最實用的方法。
(一)生育保險的定義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對懷孕、分娩女職工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于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她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二)組成部分
生育保險基本由三部分組成。一是產假 ,指職工女性在分娩前、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二是生育津貼,參保女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生育或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數),再乘以產假具體天數一次性計發:生育津貼金額=(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x12)/365*產假天數。三是生育門診結算。
(三)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四)常見問題解答
1.外地生育如何報銷?
以西安為例,如果是市內定點醫院生育住院,直接用醫保電子憑證(社保卡)、身份證在醫院直接掛賬結算,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門診產前檢查費用補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給參保女職工個人。
2.異地住院如何報銷?
異地住院需要辦理零星報銷手續,需要用人單位經辦人辦理,然后報銷費用會直接撥付給單位,再由單位將報銷款項返至職工,除了異地生育可以辦理零星報銷手續外,也適用于像在市內住院因特殊原因沒有在醫院直接結算的。
3.辦理零星報銷需要哪些資料?
(1)住院發票(原件);(2)身份證(復印件);(3)住院病案首頁(醫院蓋章);(4)費用匯總清單(醫院蓋章,若無匯總清單,醫院需出具證明);(5)零星報銷個人承諾書(電子發票需提供“電子發票承諾書”);(6)分娩記錄(僅生育住院提供)、出院小結(僅流產住院提供)。
三、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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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傷保險的定義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過程中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毒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后,由國家或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二)工傷認定的條件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職工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職工患職業病的;
5.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工傷認定申請流程
首先要到人社局工傷認定部門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然后按照表格的要求填寫,并準備好表格里要求的各種材料,準備完畢后交給發表的機構,然后等待認定結果。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工傷認定部門應當在15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出具決定書后,在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申請人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四)職業病
職業病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判斷是否患有職業病應具備兩個條件:必須是經過診斷程序確認(確診)的所得疾病;必須是國家公布的《職業病目錄》確定的疾病。
(五)常見問題解答
1.工傷保險斷交有什么后果?
工傷保險斷交后,參保人就沒法繼續享有有關保障了。沒有交工傷保險的,應當由用人單位來依法賠付;單位假如未補交工傷保險費和滯納金,則擔負所有的承擔責任;若補交的
四、工傷保險
則新發生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企業按法定來承擔。
? ? ? ?2.職工發生工傷后,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可以同時報銷嗎?
?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傷后,依法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基金的支付范圍和內容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予以報銷。而已經在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醫療費用不能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 ? ? ?3.我在兩個地方上班,發生工傷怎么辦?
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一)失業保險的定義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二)申領條件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必須同時滿足上述條件,才能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待遇。其他待遇主要包括失業期間的醫療補助和失業期間死亡人員的喪葬撫恤金。
(三)領取年限
根據我國《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領取期限最長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領取期限最長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領取期限最長24個月。具體領取期限根據本地失業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法律規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四) 常見問題解答
1.單位沒及時辦理失業登記,怎么辦?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關系轉移手續。不按規定為失業人員及時辦理失業、轉交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位,影響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
五、失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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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動離職能領取失業金嗎?
建立失業保險基金的目的是為了保證那些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被迫下崗的勞動者,能夠維持無收入來源期間的是基本生活,主動放棄就業或離職的,不在法律法規的保障范圍之內。申領失業保險金必須滿足之前說過的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3.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況?
有這幾種情況,將不能再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后重新再就業的;在失業期間應征服兵役的;移居國外或者出國長期定居者;達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政府和機構提供的就業機會或培訓。
(一)住房公積金的定義
住房公積金概念,簡單地說就是指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共同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從概念可以看出,職工繳存的和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住房基金,歸職工個人所有。住房公積金定向用于職工住房的基本需求和職工住房建設的融通資金,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二)組成部分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職工個人每月按規定從工資中扣除繳存的部分;二是單位每月按規定為職工個人繳存的部分,這部分是住房實物福利分配。 兩部分都歸職工個人所有,只能用于購房、建房、住房翻建和大修,不能移作他用。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義務,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是職工的合法權利。如果單位不給職工繳納,則侵犯了個人應享有的合法權利。
(三)公積金的好處
1.個人方面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業銀行房貸利率低,這是住房公積金最大的一個好處。同時貸款數額也比商業銀行貸款要高,費用更便宜。所以,公積金貸款購房可以節省購房成本。同時還可以作為養老補充,退休時提取,提高職工的老年收入。
2.企業方面
企業為職工繳的部分進入成本不納稅,可以在稅前列支,減輕企業的負擔;同時住房公積金屬于企業福利的一部分,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可以吸引人才,提高職工積極性,增強企業發展力。
六、住房公積金
(四)如何查詢
1.【支付寶查詢】打開支付寶→點擊“市民中心”→點擊“公積金”→找到“陜西省直公積金”點擊進入就可以看到賬戶相關信息了,這是最快捷最實用的方法。
2.【官網查詢】登錄陜西省公積金官網查詢,輸入身份證號碼或者個人賬戶和密碼登錄,即可查詢個人公積金的當前余額。
3.【柜臺查詢】個人帶身份證前往住房公積金中心或銀行中心柜臺查詢。
4.【電話查詢】撥打公積金服務熱線12329,根據語音提示按照步驟操作即可。
(五)常見問題解答
1.自己可以單獨繳納公積金嗎?
住房公積金不同于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沒有單位是不能自己繳納公積金的。 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相當于單位發給職工一部分住房工資,如果沒有單位繳存部分,自己單方面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意義。
2.公積金能全額提取嗎?
公積金相當于我們的強制儲蓄,一般在買房租房時才能使用。不過也有一些特殊情況,我們可以提前支取:離開工作地/退休注銷公積金賬戶;去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享受低保生活保障;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繼承人申請提取賬戶;封存滿2年,且失業滿2年。如果滿足以上條件,可以帶著相關證明材料,到當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3.公積金被封存怎樣才能提取?
公積金準備材料:本人身份證、公積金繳存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授權銀行服務網點。
提交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審核資料:工作人員會審核資料,通常3個工作日就會完成審核。
提取公積金:審核準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委托銀行將提取金額劃入到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當中。
參考文獻:
[1]《勞動法》
[2]《勞動合同法》
[3]《社會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