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資訊月刊
2022年1月 No.17
總部:上海市浦東新區浦電路438號雙鴿大廈17A/B/C/D座
電話: (86-21) 61683155? ? 傳真: (86-21) 61683156? ? 郵編: 200122
//www.sunjunlaw.com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contents
目錄
新法速遞
- 國家: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
- 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 國家: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
- 國家: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
- 北京:關于擴大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
- 四部門再次對11家平臺企業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開展行政指導
- 上海:自貿區及臨港新片區實行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
新聞廣角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 廣東: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
- 山東:山東省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方案
- 福建:關于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
- 天津:關于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制度的實施辦法
- 上海:本市從7月1日起調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標準
- 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匯總(更新至2021年6月26日)
案例評析
- 工會干部勞動關系處理
新法速遞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國家: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發布日期】2022-1-6
【發布文號】國辦發〔2021〕51號
【主要內容】方案針對勞動力要素市場化提出:(1)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支持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在城市群或都市圈內開展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居住證互通互認,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地提供等。(2)加快暢通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渠道。指導用人單位堅持需求導向,采取符合實際的引才措施,,促進管理人才合理有序流動。支持探索靈活就業人員權益保障政策。探索建立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與學歷證書有效銜接機制。(3)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支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離崗創新創業。推進職稱評審權下放,賦予具備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中高級職稱評審權限。加強創新型、技能型人才培養,壯大高水平工程師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加強技術轉移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探索建立健全對科技成果轉化人才、知識產權管理運營人員等的評價與激勵辦法,完善技術轉移轉化類職稱評價標準。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發布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發布文號】人社部令第47號
【發布日期】2022-1-7
【主要內容】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勞動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國家: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
【發布單位】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郵政局 國家檔案局
【發布文號】人社部發〔2021〕112號
【發布日期】2020-12-29
【主要內容】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是反映流動人員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學習工作經歷、專業素養、工作實績、遵紀守法以及家庭狀況、社會關系等情況的歷史記錄材料,是國家檔案和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流動人員參加機關公務員考錄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辦理政審考察、申報職稱評審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項的重要依據,主要包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辭職辭退、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取消錄(聘)用、被開除等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人事(勞動)關系的未就業的原機關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軍隊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文職人員的人事檔案; 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中專畢業生的人事檔案;自費出國(境)留學的高校畢業生及其他因私出國(境)人員的人事檔案;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的人事檔案;自由職業或靈活就業人員的人事檔案等。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工作遵循“集中統一、歸口管理”原則,主管部門為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接受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檔案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該法對查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程序與要求也做了相關規定,如查閱單位提交加蓋公章的單位介紹信,申明查閱理由,如實填寫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查閱申請表,查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應當2人以上,一般為中共黨員,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本人、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人員的人事檔案。
◤國家: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
【發布單位】教育部等八部門
【發布文號】教職成〔2021〕4號
【發布日期】2022-1-17
【主要內容】修訂后的《規定》著眼實習全過程,針對關鍵節點,通過1個“嚴禁”、27個“不得”為實習劃出紅線、明確行為準則。一是針對實習內容不對口的問題,規定不得安排與專業無關的簡單重復勞動、高強度勞動,明確實習內容“應基本覆蓋專業所對應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務,原則上不得跨專業大類安排實習”“不得僅安排學生從事簡單重復勞動”“不得安排學生從事Ⅲ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級強度及以上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實習”“嚴禁以營利為目的違規組織實習”。二是針對強制實習的問題,進一步保障學生和家長的知情權,明確了所有學生參加統一組織的崗位實習均應當取得學生、學生監護人或家長簽字的知情同意書,對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或家長明確不同意學校實習安排的,可自行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實習單位。不得強制職業學校安排學生到指定單位實習,不得扣押學生的學生證、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證件。三是針對中介機構參與學生實習的問題,中介機構介入實習賺取“人頭費”,是產生強制實習、付費實習的重要源頭,社會反映較為強烈。《規定》明確實習三方協議必須由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簽署,重申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違反本規定從事學生實習中介活動或有償代理的,法律法規規定了法律責任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是針對學生實習加班和考勤的問題,在原規定原則上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基礎上,進一步增加了實習單位應遵守國家關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保障學生在崗位實習期間按規定享有休息休假、獲得勞動衛生安全保護、接受技術技能指導等權利的要求,明確“不得簡單套用實習單位考勤制度,不得對學生簡單套用員工標準進行考核”。五是針對學生實習報酬和費用的問題,規定實習單位應給予學生適當的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標準的80%或最低檔工資標準、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貨幣支付或經過第三方轉發,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培訓費、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實習材料費、就業服務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不得要求學生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收取學生財物。
◤北京:關于擴大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單位】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布文號】京人社就發〔2022〕2號
【發布日期】2022-1-1
【主要內容】本市戶籍登記失業且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女滿40周歲和男滿50周歲人員、初次進京隨軍家屬、“零就業家庭”成員和登記失業1年以上人員,在失業期間依法申領《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且按規定辦理了就業登記的,可按規定申請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 廣東: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時間】2022-1-7
【發布文號】粵府辦〔2021〕56號
【主要內容】《實施辦法》明確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月計入標準為本人參保繳費月基數的2%,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賬戶可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費用:(1)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2)在定點零售藥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3)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居民醫保等的個人繳費;(4)參保人員本人退休時未達到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的繳費費用;(5)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符合規定的中醫“治未病”費用;(6)其他符合國家、省規定的費用。但個人賬戶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支出。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時間】2022-1-5
【發布文號】魯政辦發〔2021〕22號
【主要內容】《實施方案》明確在職職工個人繳費全部劃入本人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劃入部分2022年底前調減到現行標準的50%,2024年1月起不再劃入。個人賬戶用于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由個人負擔的費用,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居民醫保、長期護理保險、政府指導的普惠型商業醫療保險等個人繳費。個人賬戶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支出。
◤ 山東:山東省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方案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發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時間】2022-1-1
【發布文號】閩政辦〔2022〕2號
【主要內容】《實施意見》明確:在職職工2022年3月起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比例在現有基礎上減半,2023年底前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再計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2022年3月起按降低1個百分點左右的比例減少個人賬戶劃入,2023年底前改為按定額劃入。個人賬戶可以通過家庭共濟的方式,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也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個人賬戶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支出。
◤ 福建:關于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
◤天津:關于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制度的實施辦法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時間】2020-12-31
【發布文號】-
【主要內容】《實施辦法》明確:在職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由個人繳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納的職工醫保費計入,計入標準為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單位繳納部分全部計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自2022年7月1日起,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可以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療器械、醫用耗材,其在本市參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以及參加本市居民醫保、長期護理保險等的個人繳費;在外地參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依據參保人員本人申請可參照上述規定執行。個人賬戶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支出。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新聞廣角
- 四部門再次對11家平臺企業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開展行政指導
1月上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再次就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對美團、餓了么、滴滴、曹操、達達、閃送、貨拉拉、滿幫、到家集團、阿里巴巴、騰訊等11家頭部平臺企業聯合開展行政指導。會議肯定了頭部平臺企業貫徹落實《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等政策取得的階段性成效,要求頭部平臺企業進一步提高保障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深刻認識黨中央、國務院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堅定決心、全社會對平臺企業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殷切期望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迫切期待。會議強調,平臺企業要全面準確理解政策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礎上,深入了解勞動者訴求,加大對用工合作企業保障勞動者權益的監督力度,持續完善平臺算法和勞動規則,健全企業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制度機制。
- 上海:自貿區及臨港新片區實行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
據報道,上海市人社局日前發布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實行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告知承諾的試點辦法》。該辦法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一. 職代會、工會及工會職權
根據《企業民主管理規定》,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是企業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企業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在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環節,工會發揮著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比如: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工會干部勞動關系處理
案例評析
- 參與制定和完善用人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
- 對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用人單位必須將解除理由通知工會,如工會認為用人單位單方解除違法的,有權以書面形式正式提出意見,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需注意,工會行使監督職能,但用人單位仍然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實施單方解除行為。
- 用人單位實施經濟性裁員時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
- 工會代表全體職工與用人單位就涉及勞動關系有關事項(如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進行集體協商并簽訂集體合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工會可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 ? ? ? 二. 工會干部的勞動合同解除
? ? ? ?1. 解除事由有限制。根據工會法第19條規定, 工會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在任職期間個人嚴重過失的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明確,工會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個人嚴重過失”,是指具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或者第(四)項規定的情形,也就是說,解除事由限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 ? ?2. 解除程序有要求。工會法第18條: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時,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當征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罷免工會主席、副主席必須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非經會員大會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不得罷免。因此,用人單位解除尚在任期內的工會主席、副主席的,程序上與解除一般勞動者有所不同,應當取得本級工會和上級工會的同意。未經兩級工會同意的,用人單位構成違法解除,依法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 ? ? ?3. 案例:某公司與戚某勞動合同糾紛,(2021)滬01 民終1300 號
案情背景:公司與戚某簽訂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仲裁裁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
一審法院:公司構成違法解除,理由有二:(1)公司未履行經濟性裁員的相關程序;(2)戚某擔任工會主席,用人單位不得以經濟性裁員解除其勞動合同,且公司解除其勞動合同前未征得相關工會組織的同意。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三. 工會干部的勞動合同到期順延
1. 順延方式有區別。根據工會法第19條,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于其任職期間;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
舉例來說,甲當選專職工會主席,任期5年,在其當選之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尚余1年到期,則自任職之日起,甲的勞動合同期限依法延長5年,即尚余6年到期;乙當選非專職工會主席,任期5年,在其當選之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尚余1年
- 2019年3月26日,戚某被批準擔任公司工會主席,任期三年。?
- 2019年5月20日,公司停產,并開始減員。戚某被公司要求在家待崗。
- 2020年3月25日,公司再次實施經濟性裁員。
- 2020年4月2日,公司發出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到期,則自任職之日起,乙的勞動合同期限依法延長至乙的5年任期屆滿。
? ? ? ?2. 案例:黃某訴某物流公司勞動合同糾紛,(2016)滬01民終6559號
案情背景:黃某與公司的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期限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勞動者主張:
黃某認為雙方勞動合同本應在2015年6月30日終止但公司并未終止,應視為雙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單方終止勞動合同并無依據,系違法終止勞動合同。
- 2010年3月8日,黃某當選公司工會主席,任期五年,即自2010年3月至2015年3月。
- 2015年4月,因工會換屆經批準延期進行,黃某任期被延長至2015年6月30日。
- 2015年7月10日,公司舉行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
- 2015年7月20日,上級工會批復同意新一屆工會委員,黃某未當選。
- 2015年7月23日,上級工會通過電子郵件聯系公司新當選的工會主席,告知批復已下達。
- 2015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批復。
- 2015年7月29日,公司以黃某勞動合同順延至工會主席任期期滿為由終止了勞動合同。
1月 No.17
2022
申駿勞動
法院認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42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黃某原勞動合同因其工會主席任期而自動順延至2015年6月30日,此后雖黃某工會主席任期屆滿,然公司新一屆工會委員會選舉尚未進行,黃某仍負責工會相關事務,故公司未在2015年6月30日向黃某提出終止勞動合同并無不妥;而至2015年7月10日,公司舉行新一屆工會委員會選舉,原告雖在當日的選舉中未能入選新一屆工會委員會,但根據相關規定,公司新一屆工會委員會成員應當報上一級工會批準,2015年7月28日,上一級工會才正式下達并宣布批復,故鑒于上述情形,可認定雙方之間原勞動合同實際系續延至該日,雙方并未建立新的勞動合同。有鑒于此,在雙方并未達成續簽勞動合同合意的情形下,現勞動合同順延的法定情形消失,公司在2015年7月29日通知黃某終止勞動合同并無不當之處。
四. 結語
考慮到工會主席、工會委員的身份特殊性,用人單位在處理他們的勞動關系時,除了《勞動合同法》等常規的注意事項外,還應當了解與把握《工會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內容。(完結)
(作者:鄭慧卿)
如需進一步信息,歡迎聯系我們的律師與顧問!
田際雷? 合伙人
電話: 021-61683155-8100 郵箱: tianjilei@sunjunlaw.com
朱文磊? 合伙人
電話: 021-61683155-8098 郵箱: zhuwenlei@sunjunlaw.com
丁國平? 首席顧問
?電話: 021-61683155-8099 郵箱: dingguoping@sunjunlaw.com
鄭慧卿? 律 師
電話: 021-61683155-8050 郵箱: zhenghuiqing@sunjunlaw.com
梁 佳? 律 師
電話: 021-61683155-8048 郵箱: liangjia@sunjunlaw.com
葛嘉琴? 律 師
電話: 021-61683155-8047 郵箱: gejiaqin@sunjunlaw.com
施玉玨? 律 師
電話: 021-61683155-8049 郵箱: shiyujue@sunjunlaw.com
蔡文博? 律 師
電話: 021-61683155-8046 郵箱: caiwenbo@sunjunlaw.com